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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者、医者和人生顾问。他透过宗教仪式来治疗和转移人们心中的恐惧及困惑,甚至直接成为无形能量的管道,展现出神力;譬如日本能剧、印尼及西藏的仪式舞蹈,都存在着这样的神秘性。换句话说,在原始社会里演员曾经拥有过神权以及崇高的地位,东西方皆是如此。但自从西方正统基督教会兴起后,巫的传统就被逐渐贬为异端,人神中介的角色开始由牧师取而代之,演员的崇高地位从此沦为娱乐他人的艺匠。在东方世界里,演员也逐渐沦为戏子、俳优,以及卖淫、无情和伪善的象征。
然而真正杰出的演员都具有丰富的心灵世界,有神秘体验的也不乏其人。他们似乎达到了心智与情感之间的整合及平衡,因此能展现出高等形态的理解力与流畅无阻的情绪表达。当我仔细反观自己时,我发现十五年来的演艺工作,我的焦点竟然不是情绪与情感上的表达,而是智力活动。我在拍戏时手上几乎永远有一本书相伴,内容不外是哲学、心理学、玄学或宗教。戏剧中的演出似乎并不是我心中的重点,知性活动反而是我所热衷的。乌塔·哈根曾经说过:“一个知性的演员可能将真实的演出冲动过分理性化。”很显然我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演员。我发现自己无论多么卖力演出,银幕或荧光幕上的我还是清淡如水,而且我关心理论和形上思维远远超过戏剧上的表现。当我开始清楚自己的特质和潜力时,心中最深的召唤就变得清晰可闻了,我知道自己必须全力投入于智慧的探索而不能再自欺欺人了。于是我告诉老母从此之后我不再为金钱工作,我要做我真正想做的事了。那一年我刚满三十五岁。
第五章
爱的试炼
《梅花》和《笕桥英烈传》上演后我的知名度已经高涨,走在路上连小学生都会喊我“梅花”或要求我签名。有一天在四维路的家中接到张艾嘉打来的电话,她说Don昨天晚上在艾迪亚出现,一直打听我的电话号码,但没人肯告诉他;朋友们私自做了保护我的决定。Don曾经是她读美国学校时的老师,她说如果我想见他,可以在她母亲的杏林餐厅里会面。我一方面感谢艾嘉的热心,一方面怀着悲欢离合的心情答应赴约。
走进杏林餐厅,Don已经在座,他消瘦的脸颊显得更窄了。我坐定下来,两人相视无语,阔别了一年感受虽然未变,但人事早已全非。我们听着餐厅里的音乐,眼泪在千头万绪的情绪下止不住地流着。Don告诉我自从接到我的最后一封信,他的生活便开始失序,香烟啤酒无法离手,晚上经常失眠。后来他从老挝转到香港,替联合国难民组织的杂志做编辑,这份工作待遇不差,他很想存一笔钱为我们的将来打基础,他似乎有预感我很快会返回台湾。但是他在香港的生活起居仍然很不正常,过了没多久他就突然中风,全身瘫痪了一阵子,最近才恢复一些,这次过境台湾无论如何要见我最后一面。他说到处都看得见我的照片,我对他而言知名度已经太高,他消受不起了。我看着他,一边落泪,一边苦笑,不知为什么,我们都没有再多说任何话,只是以深幽的眸子融解了彼此的灵魂,让它流向它想去的地方。
一段刻骨铭心的宿缘就这样在生命的流程里滑落。多年以后我和林云二哥到华盛顿D。C。参加里根(Reagan)就职大典,我忍不住还是打了一通电话给Don。他人正在弗吉尼亚父母的家中,一个半小时后他来到二哥友人的住处和我见面。他的脸颊显得比以往更窄,头发也稀疏了一些,他说岁月在我的脸上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们坐在玄关的长椅上相对无语,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便到达他父母的那幢林间木屋;他说小鹿夜里时常出没。我们在“秘密花园”般的庭院里散步,感受仍然和初恋一样。回到他的房里我开始强烈地渴望他的身体,他满脸严肃地看着我,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我在他心中的分量太重,他无法以一夜之情随意处置。他开车送我回去的路上我们没有只字片语。第二天晚上在一起吃了一顿中式晚餐,第三天我就惆怅地离开了。后来我替“新闻局”主持中华民国电视大观,前往美国二十几个城市接受媒体访问,母亲陪我同行。到达D。C。时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一通电话给Don。我告诉他我对他仍旧难以忘怀,他说他也一样。离开D。C。之后,我每到一个城市第一件事就是拨电话给他。抵达三藩市的那天我和他通电话时他告诉我说,早上他翻开报纸的占星专栏看到太阳在双鱼座的人那天会彻底了结一段旧有的恋情,他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他一点都不相信占星之说。我回到台湾半年后又打了一通电话给他,他说他正在和一位外向热情的美国女记者交往。她的外向似乎能平衡他过度内向的习惯,因此关系发展得蛮好。很奇怪,我听了并没有失落的感觉,只是祝福他一切顺利,然后这段因缘就正式画上了句点。
Don和我的关系有一种神入的品质,不用言传便能深入于对方的心灵。如果我们能放弃自保,说不定可以两忘。然而多年来我们一直徘徊于真爱的门外,不愿接受它的鞭笞与试炼,因此我们的人生始终是纪伯伦所说的四季不分、欢笑无法全然、哭泣也不能尽兴。我们唯恐惊扰到意识底端的幽冥,唤醒了那些沉睡的鬼魅;我们宁愿压抑和闪躲,也要维持虚假的平静。当一个人无法彻底面对内心的真相时,上瘾症便逐渐形成,我日后的男友不断其实是有心病的。
和Don分手后随着知名度的提升,我变成许多男人心目中虚拟的梦中情人,直到今日都有人告诉我当年有多么为我着迷。然而这个由我、媒体和众人共同塑造出来的假象,却成了我的亲密关系中最具破坏性的第三者。这个完美的假象太容易引发人性中深埋的占有、嫉妒、不安全、恐惧、暴力、衡量和权力斗争;这个假象曾经令餐厅的侍者用扁钻刺伤我身边的男性友人,也曾经令四名陌生男子围殴我的一位男友,“她”更是我的亲密关系中“绿帽恐惧症”的肇因。
我记得法国杰出女演员让娜·莫罗(Jeanne Moreau)曾经说过一句豪气万千的话,她说她一生交往的男友无数,她恨不得能拥有一幢上百个房间的大厦,把她曾经爱过的男人悉数豢养在里面。我虽然从未扳着手指和脚趾仔细数过我的情人们,但是我想在中国女人里面我的两性经验算是相当丰富的。然而真正影响我的成长、促使我产生转化的,严格讲起来只有三位。这三位之中最令我“感恩”的应该算是《快意恩仇录》的李伯爵了。
李敖与我(1)
自从和李敖离婚之后,他写的书已经引不起我任何兴趣,但为了细述我们之间的陈年往事,还是去买了一本《李敖回忆录》,内容果然不出所料,仍然以一贯颠倒黑白的说话方式和精密的资料来合理化自己幼童般的生存欲望。到今天他都无法诚实面对自己的人格失调[1],令我不禁莞尔。诚如他在回忆录中的记载,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九七九年的九月十五日,地点是萧孟能先生花园新城的家中。在这之前“李敖”两个字对我而言早已不陌生,不但不陌生,简直就是中国文人里面最令我崇拜的偶像,而且这股痴迷的崇拜是自小种下的因。
当年李敖的父母住在台中一中的宿舍里,离我们存信巷的老家很近,我时常听光夏表哥和母亲谈论李敖的奇闻逸事,譬如他不肯在父亲的丧礼中落泪,不愿依规矩行礼,甚至还传说他曾经从台北扛了一张床回家送给李伯母。当时我心想:不知道这怪人的庐山真面目会是什么模样。此外我时常看见李伯母穿着素净的长旗袍,头上梳着髻,手里卷着小手帕,低头深思地从长长的沟渠旁走过。母亲曾经低声对我说:“这就是李敖的母亲,她一定是去看电影,李敖在文章里提到过她妈妈喜欢看爱情文艺片。”后来听父亲说他和李敖的爸爸过去是同事,感觉好像更熟悉了一些。
在萧家见到李敖的第一眼,我的心里颇感意外。大学时读他的文章,主观上认定他应该是个桀骜不驯的自由派,没料到本人的气质完全是基本教义派的保守模样——白净的皮肤,中等身材,眼镜底下的眼神显得有些老实,鼻尖略带鹰钩,讲话的声音给人一种声带很短的感觉。他的嘴形因下排的牙齿比较突出,令我联想起附小的同学简明彦。他看到我们母女俩,很规矩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大躬,后来母亲告诉我他那个躬鞠得还怪吓人的,这个年代已经没人行这么大的礼了。他的穿着很保守,两只手臂的比例稍短了些,手形也比一般男人小,整体看来带点阴柔的气质。当天晚上我穿了一件淡柠檬绿的棉质长袍,光着一双大脚,连拖鞋也没穿。李敖一整晚都盯着我的脚丫,我以为他在检查些什么,后来才从他嘴里得知他有恋足癖。他的身边站着他当时的女友,刘会云,娇小细致的她看起来和李敖相当登对,整个晚上我都很自在,这证明李敖和我并不是一见钟情,否则我不可能轻松得起来;男女之间的化学反应是颇令人紧张的。后来李敖送了我一本他的新书,书中他为我签下的那行字(“正红旗下的梦游者”),令我不禁生起了一些遐想。
过了没多久,有一天李敖约我出来喝咖啡,我们谈到我在《工商日报》的专栏里为他写的那篇《特立独行的李敖》以及其他的琐事;我发现我们之间真正能产生交集的话题并不多。后来他带我到他金兰大厦的家见识一下十万册的藏书。他用深色木材沿着客厅的墙面做出一整片书架,地板用的也是深色木材,整体看来是个气质严肃的家,可墙上挂的竟然是从《花花公子》杂志里剪下来的裸女照片;这样的组合令人感觉有点不搭调。我告诉他裸女照片看起来有点廉价,破坏了这个家的气质,他说这些照片和画像都是他最得意的收藏品,已经伴随他多年了。我发现他是一个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人,别人发展出来的美学和设计理念与他无干,他关着门自有方圆。当他介绍浴室时,我看见他在浴缸旁装了一个电暖炉,我告诉他这个构想很仔细,冬天里洗澡出来感觉一定很舒服。进到卧室,抬头一看,天花板上竟然贴了一整面的镜子,又是一项出人意外的装潢,有点像《花花公子》的老板休·赫夫纳(Hugh Hefner)和某某文豪一起做出的室内设计。
我们后来坐在沙发上聊天,聊着聊着他突如其来地吻了我。我记得他吻我的方式是我这一生从未经验过的——他接吻的时候头摆的角度是笔直的,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他竟然忘了接吻头得歪一点才行,否则鼻子怎么处置呢?我发现他连做这件事的章法和一般人都不同。只见他笔直地冲着我的鼻子压了下来,猛力地吸我的上唇(因为够不到下唇),我被压得差一点没窒息,心想此人也太土了点儿吧。后来我去洗手间照镜子,赫然发现上唇和人中之间被李先生吸出了一圈赭色的吻痕。我赶紧拿出粉饼遮掩,以免回家被老母发现。那天晚上我们有没有性爱我已经记不得了,可能是因为他接吻的方式太令人难忘了。
往后的三四天里我随时都得补妆,以免露出那一小圈已经“红得发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