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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贝克汉姆 作者:[英]大卫·贝克汉姆 汤姆·瓦特-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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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弗雷多·迪·斯蒂法诺手里拿着一件皇马的球衣走上前来。
    我们握了握手,摄影记者大声喊:“过来点,大卫。先生们,请到这边。”
    我们将球衣在前面展开。
    “翻过来,翻过来。”
    球衣的背面:23。 上面一排是贝克汉姆的名字。
    俱乐部外面无人知道我的球衣号码是多少。为了从过去没有球员用过的号码中选定我的号码,我思考了很长时间,甚至皇马也没有选中合适的一直到前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从旅店里用电话告知我的最后决定。
    伴随着一两百架照相机一齐按下快门的咔嚓声,我听到体育馆里一个声音:“23。 ”
    过了一会儿:“迈克尔·乔丹。迈克尔·乔丹。”
    他不仅是我心中的英雄。该轮到我了。我走至麦克风前。我已经把我想说的几句话过了一遍一遍又一遍。我不想念稿件,我也不想说了上一句接不上下一句。我的第一印象就靠着这一细节了。我清了清嗓门:“感谢塞诺·佩雷斯,迪·斯蒂法诺,女士们,先生们……”
    我停了一会儿,给翻译留点时间。他的麦克风好像出了点问题,我等着。就在我等待的工夫,我的脑子里出现了空白。突然间,我看到了前面数不清的相机镜头,伸着头朝我看的人们。我高兴我学会了自信。我张开口,说完了下面的话:“我一直很热爱足球。当然,我也爱我的家庭……”
    “……而且我有十分美满的生活。但是足球是我的一切。为皇马效力是我的梦想,现在这个梦想实现了。感谢各位到这里来为我捧场。谢谢。”
    我拿着球衣一我的球衣一高高举过我的头。
    “噢,马德里。”
    俱乐部的其他主任也都过来了,拍一张球队的全家福。塞诺·佩雷斯请我们离场,带我们穿过过道,来到体育馆另一端的一个房间。那里有一张桌子,上面摆满了小吃、饼干和饮料。像这样的房间每一个足球俱乐部都有:倾斜的天花板,四周墙下围着一圈长凳。不过,他们把它略微清理了一下。之后我们被带出门,到最里面的一间更衣室:不像那天在伯纳乌看到的更衣间那么壮美。
    我抽时间第一次穿上皇家马德里的队服。两名SPX 的保安员西蒙和詹米,穿过更衣室走过来,和我们一起来到二号场地。
    那是一个训练场,——边有低低的观众席,席上和另一边都坐满了球迷。我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外边明亮的阳光。穿过一个篱笆的开口,一两个足球朝我扔了过来。我知道要我表演了。控球,颠球,这都是些老杂耍了:都是些二流的伎俩。不过,,在球场上,在一两千名球迷面前做表演,他们准会想:做秀?老实说,我有点孤独感,尽管我受到了我所希望来自马德里人的款待:到处可见全家出动,挥手和呼喊。我挥手示意。那些摄影记者可是心满意足,拍到了第一次穿皇马球衣的大卫·贝克汉姆的镜头。
    我得在这里呆多长时间?我们还需做些什么?我一脚把球踢向球门后的球迷。
    我朝我前面的看台瞥了一眼,看谁能抢到我踢出的球,想寻找一些先兆:当我在伯纳乌球场与球队一起踢球时,这些球迷对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我得在7月24日回到马德里开始工作。
    最后24小时的忙碌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理一理今天和昨天所做的事,我的内心非常充实,就像纯氧气冲进我的胸膛:真是太奇妙了。
    突然间,就在保安员随我的眼光搜索人群的时候,我的眼角扫到了我左前方的一个人影,从一个金属灯柱后面奔跑出来。这是一个小男孩,十一二岁,棕色的皮肤,顶着一头黑色的头发,敞着胸,身穿一条牛仔短裤,训练有素。他向我飞奔过来。我想是我先于任何人看到他。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叫喊声。保安人员都转过身,看着我。但已经太迟了:那男孩一我后来才得知他叫阿方索一已经站到离我只有几步远的距离。
    事情来得有点突然,但男孩没有做什么,我也没有后退一步。
    他睁大了眼睛,乞求我,像是想向我要什么东西,但却又说不出口。我本能地向他伸出手。他迫不及待地奔到我跟前,跳着,笑着。我抓住他,抱着他,他也紧紧地抱住我。我向保安员挥手示意,没有什么事:只是有一个小男孩想找一个机会。
    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弄清他要的是什么东西,于是向站在另一边的西蒙招了招手:“一件球衣。我还需要一件球衣。”
    我们跑过去。我想给他一件球衣,但阿方索只是站在我跟前,眼泪汪汪。他举起双手,我将球衣从他的头顶套下去,就好像为一名男孩举行一个什么仪式。我有点意识到四周的人在欢呼,打口哨。他把双臂穿进袖子,球衣就滑落到身上,下边几乎拖到他的膝盖。他抬头看了看我。他的眼睛犹如一面镜子:高兴,害怕,还有点敬畏,弄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梦想成真。
    再过一两个小时,我和我的一家就在返回英国的飞机上了。到了收拾行李的时候,那时阿方索会在哪里呢?我看着男孩的那充满期待、充满感情的面孔。我能想见,为了实现他的梦想,他做了多大的努力,下了多大的决心才站到了现在这个地方,与我面对面。
    我感觉到,似乎是我在问他,又似乎是他在问我:“你是谁,孩子?你从哪里来?你是怎么来这里的?”
            第一章  曾是花圃杀手
    “贝克汉姆夫人,大卫能来公园踢球吗?”
    我相信母亲一定能把它找出来,那是我踢球的第一盘录像带。是的,是我,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只有3 岁,我穿着父亲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一一套崭新的曼彻斯特联队的队服,正在家门前的空地上踢足球,当时我们的家还在钦福德。25年过去了,在我今天清晨出发赴训之前,维多利亚或许也录下了我与布鲁克林“开球”的那一幕吧。尽管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身上的队服已经易色,但一些本色的东西却一点未变。
    如今,我也成为了父亲,目睹着孩子的成长。从他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孩提时代的自己,也慢慢地回忆起了当初的父亲。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父亲就坚信我有踢足球的天赋,或许,我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踢球吧。我还记得一个下午,在训练之后,我和家人一起吃饭,当时的布鲁克林要靠人扶着才能站得稳。不知为什么,厨房的地板上有一个盛烘豆的罐子,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们的布鲁克林就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地冲了过去,一脚把罐子踢了起来。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孩子,你能想像得出他踢得有多艰难!我真吓坏了,这样踢是容易挫伤趾骨的!当我把他抱起来的时候,却忍不住笑了。当年的我—定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大概就是遗传,你瞧我们的布鲁克林:他总是想玩球,跑呀,踢呀,横冲直撞,他总是在倾听,好像他随时乐于学习。在布鲁克林3 岁半的时候,每当我把足球滚到他面前并让他截住球,他就会马上用脚踩住,让它停下来,然后后撤一步,身体一耸,再把球踢回给我。布鲁克林还有着相当好的平衡能力,在他大概2 岁半的时候,我们住在纽约,有一次,我们从一家饭馆里走出来,布鲁克林面对着维多利亚和我,踮着脚尖站在那里,随后又用脚后跟做了一个漂亮的转身。饭馆里有一个人一定是在里面看到了这一幕,他立即跑了出来,问我们这个孩子有多大了,我回答了他。这个人告诉我们,他是研究儿童心理学的,像布鲁克林这样的年纪,能够这么好地平衡自己是很令人吃惊的。
    现在谈论罗密欧还为时过早,但布鲁克林确实充满了自信,这种信心来源于他的活力、力量和良好的协调感。他能用两个轮子的滑行车急驰一我是指飞速地滑行,他能这么好地驾驭滑行车已经很多年了。布鲁克林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很有信心,我想我也是这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只有在踢足球的时候,我才会有那么笃定的感觉。事实上,直到今天我也是如此,尽管维多利亚总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给我以信心,我知道她会同样把信心传递给布鲁克林和罗密欧。
    人们常说儿子很像父亲,布鲁克林和我却十分不同。我在他那个年纪的时候,总是要告诉任何一个听我讲话的人:“我将来要为曼彻斯特联队踢球。”而布鲁克林却说,他想做一名像父亲一样的球员。他想加入联队吗?我们从来没有听他说过。布鲁克林的确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孩子,而我却一直很瘦弱,不论我吃多少东西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当我开始踢足球的时候,我一定看起来很瘦小,因为,在家附近拐角处的蔡斯巷公园里,我如果不是和父亲以及他的朋友们一起踢球,就是和那些年纪比我大一倍的男孩子一起踢球。
    我不知道那是因为我踢得不错,还是因为每次他们在传球时撞了我,我都并不介意,接着再踢。反正,他们常常在放学后到家门口来找我:“贝克汉姆夫人,大卫能去公园踢球吗?”
    我的许多时间都是在蔡斯巷公园里度过的,或者和那些比我年长的男孩一比如,艾伦·史密斯。他是和我们住在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与我们家只隔着两户;或者就是和我的父亲在那里。我们一开始是在后花园里踢球,可我实在是糟蹋花圃,所以,在父亲下班之后一他是一名热力工程师,我们就一起去公园,在那里要连续练上几个小时。至今,我几乎所有的用力技巧都是20年前父亲在公园里教给我的:他教我用正确的方法来踢球,我们拼命地练习,直到天黑得看不见了。父亲总是把足球尽可能地踢向高空,然后让我去控制它,确保我每一只脚都能用正确的方式把球踩住。这样的训练太棒了,即使父亲有时简直让我发疯,我甚至想让他站在球门里做守门员,然后我狠狠地射门!你一定会说,父亲这是在鞭策我,可事实上,你也得承认,这一切也正是我想要做的。幸运的是,父亲愿意陪着我进行这样的训练。
    弗里斯特区联赛中有一个叫做翠丰队的地方球队,我的父亲泰德就是这个球队的一名队员,我经常和母亲桑德拉、姐姐琳恩、还有妹妹乔安妮一起去看他踢球。他踢的是中锋的位置,和马克·休斯一样,不过比他更勇猛一些。他还在莱顿队踢过,在芬切利·汶哥特队当过几年半职业运动员。父亲是名出色的球员,虽然他经常因越位被罚。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越位是如何判罚的,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正了解越位的判罚。我喜欢看着他。我热爱任何有关这一运动的事情,我也能看出踢球对于他有多么重要。当他告诉我他打算停止自己的常规训练,集中精力来训练我时一那时我大约八九岁一我深深地知道那样的牺牲对于他意味着什么,虽然他从不认为那是一种牺牲。
    我7 岁的时候,父亲把我带到一个叫沃德汉姆·洛奇的地方,就在我们那儿北环路的旁边,每周三的晚上参加翠丰队的训练。我清楚地记得那些美妙的夜晚,不仅仅是因为跟父亲和他的同伴们在一起,还有那块足球场。从家出发到那儿开车需要10分钟。我们驾车沿着两边是一排排房子的大街,驶过一排蓝色的木质大门,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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