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从前有个老女人-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个子,是这样吗?」一个声音说。
  「正义死了,义愤填膺的市民如是说。」
  「他发誓,他要和所有的律师、法官还有法庭周旋到底。」
  「所有的律师、法官和法庭有得瞧了。」
  「你打算怎么做,波兹——用身体来捍卫你的荣誉吗?」
  「瑟罗男孩,你准备随身携带几支六连发手枪吗?」
  「瑟罗·波兹,平原上的恐怖分子,慷慨誓师,不惜一战。」
  「你们有完没完!」瑟罗·波兹声音岔了开来,众人好奇地住了嘴。他突然气得全身发抖,一双小脚在走道上跳来跳去,肥胖的脸整个痉挛起来。半晌,他激动地说:「从现在起,我要靠自己的双手来讨回公道。」
  「啊?」
  「看,那小子动真格的了。」
  「等着瞧,有好戏看了。」
  「等等,他脑袋是不是有问题,他哪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老兄,他不是真那么想吧。」其中有一个记者很冷静地说,「波兹先生,你刚刚说你要靠你自己的双手讨回公道,是什么意思?」
  「瑟罗,」查尔斯·帕克斯顿很不高兴地说。「你说够了没有?我要带你离开这里——」
  「查尔斯,放开你的手。各位先生,你们说我是什么意思?」瑟罗很平静地说,「我告诉你们我是什么意思。我说我要去买一把枪,然后,下一个侮辱我或是我家名声的人,我不会让他还有时间跑到烂法庭后面躲起来!」
  「嘿,」一个记者说道,「最好有谁去给康克林·克利夫斯泰特通报一声。」
  「这小子胆大包天,真会蛮干起来。」
  「啊,他是发疯了。」
  「哦,真的吗?好啦,或许他就要大开杀戒了。」
  瑟罗从人群中启航,像一只小公羊一样,用双臂抵撞着。大家几乎是很敬畏地闪到两边,他胜利地撞过去。
  「他就要挨子弹了,这是他的报应!」这个平原上的恐怖分子狂叫着,张牙舞爪地离开了。  
  查尔斯·帕克斯顿叹了口气,匆匆爬上法院的楼梯。
  他发现埃勒里·奎因、奎因警官和维利警佐从331室出来。警官被格里维法官困住,格里维法官的耳朵难受得很,显然,法官决定留在家里沉浸在满是冬青香油的气团之中,也不愿冒风险跑出那个没有耳痛的世界;因此,让奎因一家来法院的案子也就延期了。
  「喂,查尔斯?出什么事了?」
  「瑟罗威胁着说要去买一支枪!」律师气急败坏,「他说他要跟法庭周旋到底——下一次侮辱他的人就要吃花生米了!」
  「那浑小子?」警佐嘲弄着。
  奎因警官笑了:「查尔斯,算了吧,瑟罗·波兹那小子搞不出什么花样的。」
  「我不知道,爸,」埃勒里开口了,「那个人心理不太平衡,他哪天要是哪根筋不对劲儿,很可能真的会蛮干起来。」
  「哦,来真的啊,」查尔斯·帕克斯顿失望地说,「无论如何,起码他现在是讲真的。平常我是不会太在意他的疯言疯语的,但是最近他情况愈变愈糟,我很担心他最近几天也许真会越过界线,搞不好就今天。」
  「越过什么界线啊?」维利警佐很疑惑地问。
  「马森-狄克逊界线啦,」警官叹了口气说,「你想还会是什么界线?现在,查尔斯你听好,你把瑟罗这家伙太当回事了……」
  「是这样,没错,但你不觉得我们应该采取些预防措施吗?」
  「当然。盯着他,万一他想闹事,给贝勒夫打电话。」
  「买支枪,」埃勒里指出,「他还得先跟警察局拿执照。」
  「没错,」查尔斯赶紧说,「你觉得这怎么样,奎因警官?」
  「什么这怎么样?」这个老绅士不耐烦地喊道,「如果我们拒绝给他执照——然后会怎样?然后他会跑出去买一根不需要执照的棍子。然后你不但要应付一个难缠的人,而且还得应付他对警察局的怨恨,他可能还会干掉一个警察……别跟我讲他没有执照就买不了枪,他绝对有办法买得到。不光我知道,这种事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爸爸说得没错,」埃勒里说,「实际一点的做法不是防止瑟罗去碰武器,而是防止他使用。对付他这个人,我认为我们需要的是方法,而不是禁令。」
  「换句话说,」警佐简明扼要地下结论,「斗智不斗力。」
  「我不知道,」律师很失望地说,「再继续跟这些贪得无厌的人耗下去,我会发疯。瞥官,难道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吗?」
  「可是查尔斯,你希望我怎么做?我们不能整天盯住他。事实上,除非他犯罪,否则我们根本拿他没办法……」
  「我们能不能把他给押起来?」维利问。
  「你是说以精神错乱的理由?」
  「咳,」查尔斯·帕克斯顿说,「波兹家有一箩筐问题,但还不到那种地步,而且那个老女人是个大麻烦,她会拼尽她最后一个铜板,而且她会燕。」
  「那么你为什么不找人去安抚这个老富婆?」奎因警官问道。
  「跟我想的完全一样,」年轻的查尔斯有点诡诈地说,「噢——奎因先生……你能不能……」
  「可是,」埃勒里反应很快,他父亲直瞪着他看,「爸,你是不是要回总局?」——老警官点点头——「那么,查尔斯,你到我公寓来,」埃勒里笑笑说,「解答我一些疑惑。」
  第二章 她有很多孩子
  绝地谈起波兹家的一切,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和盘端出,就像饱蓄着水的花园水管开始在内在压力下尽情喷洒。
  科尔尼利娅并不一直是个「老女人」。她从前是马萨诸塞州某个小镇的小女孩。当时只是穷兮兮的,打从童年起,她就被一股强大力量所趋动,她的志向就是当一个有钱人,住到山上的有钱人宅第去;她还想成为富翁,住比邻居更高一层的山上。她不仅仅要有很多很多的钱,还要养很多很多孩子。科尔尼利娅后来果真变得很有钱,而且还有许多小孩。她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挣来的;但要生小孩,还非得找个丈夫帮忙才行。上帝是这样为人安排的,不过至少科尔尼利娅可以对这条圣律加以改进。她一共找了两个丈夫,生产速度惊人,她生了六个孩子——跟第一任先生生了三个,跟第二任生了三个——在这之前,上帝还额外让她经历了一件事。
  (「第二任丈夫,」查尔斯·帕克斯顿说,「是现任的,可怜的口吃呆子一个,有必要时我会让你见到他。」)
  科尔尼利娅在1892年诱骗了第一任丈夫,当时她二十岁,散发着路旁的野花般难以捉摸的魅力。他的名字是巴克斯,巴克斯·波兹。巴克斯·波兹是一个老怪物,简直就像希腊神话里的火神普罗米修斯——他是镇上的一个鞋匠,所以与他为伍的就是他的补鞋工作柜,村子里的女孩子私下都偷偷笑他而且怕他,因为天黑以前他都会在树林里荡来荡去,在月光下专门唱一些粗俗的歌曲,还边唱歌边跳着那种无赖汉的虚无舞步。
  有人说如果这个老女人(查尔斯的用词)嫁给村子里的兽医,她可以把他变成巴斯德;如果她嫁给皇室不为人知的私生子,她早就是皇后了;然而实际上,她嫁给了一个补鞋匠,所以她终于把他变成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鞋制造商。
  如果巴克斯·波兹在他的补鞋凳上曾经梦到他的事业有所突破的梦想的话,那绝对不会只是想要更大的补鞋凳而已;他希望能够成为拥有几英亩大工厂、雇用上千职员的老板。然而一切实现得太快了,以至于这个梦想家还觉得这一切似乎是在做梦,或甚至根本就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
  因为当科尔尼利娅把他的生平积蓄通通投资在一间小工厂上,而这个工厂像细胞分裂般一生为二、二生为四时……巴克斯只能呆坐一旁,根本插不上手,满心怨恨地看着眼前的奇迹和创造这个奇迹的人。
  所以他常常失踪。每次回来,他都身无分文、满身尘土、后悔不已,带着像一只忏侮雄猫般的负罪感,悄悄地、逆来顺受地回到科尔尼利娅的身边。
  几年过去了,没有什么人注意到巴克斯的来来去去——他的员工不怎么注意他,他的孩子们也是一样,更不用说他的老婆了,她正忙着建造她的鞋业王国。
  1902年,那时他们已经结婚十年了,科尔尼利娅身体发福,并且年届而立的三十岁,这时波兹家不只拥有好几家工厂,而且到处都有他们的零售店,巴克斯最大的梦想真的实现了,然而,他也永远消失了。好几个月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回来,调查当局找不到他任何足迹,科尔尼利娅遂顺理成章把他甩到一旁,摇身成为真正的埃及女王。毕竟要建一座金字塔还有一大堆工作等着她做,同时她也有了三个渐渐长大的孩子帮忙监工。如果她想念巴克斯,那起码白天是看不出来的。
  接下来是丰收的七个肥年,这个女王终于与立法者周旋成功,严峻的法老王很满意这样的结果,巴克斯被宣告死亡,不再存活,他的老婆从此变成一个寡妇,能够为自己另找一个丈夫而不致受人侮辱了。
  那显然是她早已准备好想做的事情。
  1909年,三十七岁的波兹女士嫁给另一位生性害羞的男人,斯蒂芬·布伦特。虽然嫁给了他,她仍断然拒绝冠他的姓。她为什么会对前一任丈夫、这个曾经和她共同创造财富的死去伴侣怀抱着相当的忠诚,和他们两人一向不为人所理解的关系一样是个谜。或者,她对巴克斯根本没有什么忠诚或是感情,纯粹只是因为波兹鞋不管在哪里都是三块九毛九分这个名号已经打响了而已。
  科尔尼利娅不仅拒绝放弃她前夫的姓氏,还坚持在她第二次婚姻关系中,斯蒂芬·布伦特得放弃他自己的姓氏。
  布伦特是一个不喜欢争执的人,他躲避争吵像躲避瘟疫一般,所以也很无奈地答应了,经过合法的程序,斯蒂芬·布伦特于是变成斯蒂芬·波兹,波兹王国因此得以继续运作。
  要记住(查尔斯·帕克斯顿提醒埃勒里),在1942年的12月,科尔尼利娅把她三个没有父亲的小孩送到纽约市去,并且在那里为他们建了一栋房子——波兹「皇宫」,这栋花岗石宫殿,四周都是草皮,令人不禁眼睛为之一亮的方形巨宅坐落在滨河大道上,面对温顺的哈德逊河以及绿树满布、烟雾缭绕的泽西河岸。科尔尼利娅就是在纽约遇到斯蒂芬·布伦特的。
  「对我来说,这真是不可思议,」这个年轻的律师大声说道,「那个斯蒂芬竟然会离开梅杰·高斯去和那个老女人厮混一块,而且还向她求婚——如果他真的跟她求过婚的话。」
  斯蒂芬·布伦特是从南海,或者说是马来半岛,诸如此类浪漫的地方来到纽约的,跟他一道来的是跟他形影不离的梅杰·高斯——这两个流浪汉,穿着同样的衣服,同样四体不勤,而且形影不离。他们不算坏人,只能说没什么志气,而不争气的男人似乎一直是科尔尼利娅的癖好。
  她从这两个流浪汉当中选择斯蒂芬·布伦特为驸马爷而不是梅杰·高斯,或许是因为梅杰·高斯还有几分坚强性格。当然,他还不能说是真正坚强,只不过不那么软弱罢了。幸好他的朋友并没有这样,就因为这个缺陷,斯蒂芬得到了科尔尼利娅的青睐,梅杰·高斯也因为这裙带关系得到了一点庇荫。
  「嫁给斯蒂芬——乖乖,我的小姐。可是斯蒂芬没有我就活不下去。他是一个非常孤僻的人,小姐,」梅杰·高斯这样对科尔尼利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