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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白痴。
哈哈,朱芳华的电话彻底粉碎了于连之流的阴谋,使他们的计划完全泡汤。我看着他们的离开,看着他们的那点小心计落空,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
实际上,电话响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我的老妈,她每天的这个时间,也就是我最烦躁不安的时候,都会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回家吃饭。我每次都很难拒绝,赶上周末就更难拒绝。但是如果答应,就意味着我要在下班的洪流中跋涉一个半小时,才能喝到她做的小米稀饭;而且还意味着我要在饭后负责擦桌子洗碗以及听她叨唠,一直到八点半左右,她才能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电视台的那些悲欢离合的烂电视剧中。我一般要陪她看上一阵,听她对剧中人的评论,她从来不会认识到那些剧中人的愚蠢实际上是应该由导演负责的,她往往
会叹息不已,像自言自语般地对我说:“你看你看,怎么会这样?你们年轻人都这样吗?”
老妈年纪大了,她在我这个年纪就已经失去丈夫,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适应一个人过日子。但是,我适应了吗?我觉得我的生活越来越失去主动性,我正变成我年轻时所讨厌的那种纭纭众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老妈的电话终于来了,在朱芳华进门的时候。这使我只好一手握着话筒,一手指指靠门的沙发。老妈和朱芳华就是一对天敌,过去是,现在还是。假如老妈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儿的真实原因,一定会从电话线那端飞身过来,扑到朱芳华面前大吼一声:“你这个妖精,你还有脸来找我的儿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
世界安静了。
没有电话,没有不相干的人,周末的晚上,该走的都走了,成双成对的;该约的都约过了,这个时候如果还没有人约你,一般就不会再有人约你了。我是一个已婚但享受未婚待遇的男人,而于连则是未婚享受已婚待遇,我们谁更幸福一些谁更不幸一些,不知道。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这里只有我和朱芳华,她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楚楚动人。我忽然意识到,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在盼望着这一天。十年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电话也不打一个,我们似乎一直在刻意躲着对方,我们像两个有案底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那段历史彻底清扫出自己的生命,不让它影响日常的生活。而这也是心理医生所提倡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6
“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这不应该是她的风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婉约派的。
我的前妻,一个给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创伤的女人,她居然像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说出“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流着眼泪,在风雨中疯狂地奔跑,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愤怒地寻死觅活,对我说:我恨你,我恨你,你毁了我!
那一切像从未发生一样,她就像我的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她对我说:“我想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后来想,这么多年我疯狂的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难道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她面前,在这个女人面前,平静而自信地说:“我能帮你什么?”否则,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还有我一辆一辆地换的车子,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华时代”,我是那么贫穷,以至于我心中充满愤怒,以至于我经常指责朱芳华,指责她虚荣,指责她野心勃勃,指责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女孩,因为我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梦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责她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伤害,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我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某一天,我成了一个成功人士,这一天最好赶在我还没有歇顶之前,而她则被丈夫抛弃,我们在街上遇到,我给她一大笔钱,带她去最好的西餐厅,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对她说:假如当年我们没有分手!
我以为我已经把过去的生活完全忘记了,我以为这个女人对我来说再也不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在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想起过她,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用最快速度忘掉。有一次,去电视台办事儿,刚巧碰上大学同学王小西,他跟我说要不要见一见朱芳华?她正在里面录节目。我说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儿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她变样儿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现在可是一副当家花旦的做派——雷厉风行风风火火。我从电视监控器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了。而且那天离开电视台以后,我就把那张无懈可击的“电视脸”给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更可恶的是,我再也无法在记忆中还原朱芳华原来的样子,一个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来她长得什么样儿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或者说,根本不用相认。我们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亏我不知道。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
我,一点没含糊,直截了当:“行,没问题。你要住多长时间?”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妈妈的,至少我应该先问她打算住多长时间,然后再问一个“为什么”。这是一个技巧,我在她面前总是缺乏技巧。我应该好好练习,否则还会吃亏。
“三个月或半年,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你去哪儿?”
“还没想好。”
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曾经遇上过这么一件麻烦事,那会儿王小西刚来北京混的时候,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让他走,他自己也不张罗这事儿,后来幸亏他发了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这才算搬出我们家。为此我老婆温秀玉常常挤兑我,说万一王小西没有发财,我看你只好把他当你儿子养。
朱芳华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种一切了然于心的笑容。说老实话,我最受不了她这种笑,因为这种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好像被她窥见了我皮袍下的“小”。
“你放心,我不会在你那里长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怎么忽然会想起到我这儿住,有什么事儿而吗?”
“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我往椅子后背靠了靠,仔细端详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肤有些黑,精神头儿看上去不错,但略带憔悴。
“没发现?”我的前妻表情中带着一丝顽皮,那不是装出来的顽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几乎重新爱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传记《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华有许多缺点,比如虚荣比如矫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这个时代的缺点。
我想假如那个时候我能像现在这样,成熟成功豁达有责任心并且肯花时间陪她,也许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种种好处,也许我们就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像时尚杂志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们分手,也不会像当初那样,闹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给对方留下一点尊严。有一段时间,我们沉醉于互相侮辱、仇恨、诋毁、热衷于彼此伤害,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折磨对方,给对方难堪,我们都有那种血战到底的决心和一将剩勇追穷寇的气魄。
我叹了口气,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叹气的时候,不禁吓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叹气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头,而朱芳华对这一点是最敏感的。她把我这一习惯理解为对她的厌恶,在我们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皱眉头,她就怒火万丈,质问我到底为什么?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她?是不是讨厌她?想离开她逃避她?
我刚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马上着手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着打扮上,脸上也迅速多云转晴,做出一幅很乐意继续我们交谈的样子。但是一切已经晚了。
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静冷言冷语,要搁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摆什么小姐架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图兰朵公主吗?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等着你给他们出最难猜的迷,一旦猜错,放弃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华小姐!哦,不对,现在得称朱芳华女士。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十年的时间,已经对我有所改变。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了。顺便说一句,老话儿讲“好男不跟女斗”,活到我这个岁数,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谛——一个男人跟女人斗,无论结果怎样,过程都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如果要从始至终地保持“好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