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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羊胜,梁孝王谋主:伍被,劝淮南王反者。
〔四〕 见尚书君陈。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历职忠謇,无所倾挠。自尚书为平原太守〔一〕,诏书下诸郡察党人,时所在怖惧,皆有所举,多至数千人〔二〕,弼独上言无党人。从事主者坐问责曰〔三〕:“诏书憎嫉党人极恳至,诸郡皆有,平原何独无?”弼对曰:“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他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相比!若趋诺诏书,诬陷良善,平原之人,皆为党乎?”从事大怒,奏弼罪,以赎免。迁河东太守。弼初至郡,敕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齎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四〕,门长不为通。生诈称自言者以见弼,弼怒收付狱,即日考杀之。览后以诬弼谤诽朝政,征诣延尉,论弃市。平原吏民走诣阙讼弼,得减死一等,刑竟归田里。后数为公卿所荐,拜彭城相,为政务抑豪彊,虽有纵放,然豪右敛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贷。
〔一〕 范书作“平原相”是。蔡邕传注引谢承书曰:“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
〔二〕 范书作“数百人”。
〔三〕 从事,州刺史官属。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属郡察党人者,故曰从事主者。
〔四〕 沈钦韩曰:“河东有两盐池,则后汉仍榷其税。”
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谋反,徙为定陶王〔一〕。
〔一〕 范书作“瘿陶王”。按续汉郡国志,廮陶属钜鹿郡。通鉴作“瘿陶”。袁纪恐误。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刘淑对曰〔一〕:“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通,君臣通则仁义立,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势在臣下则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则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则水旱暴兴,主上骄淫则泽不下流。由此观之,君其纲也,臣其纪也。纲纪正则万目张〔二〕,君臣正则万国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爱弟顺。如此则阴阳和,风雨时,万物得所矣。 ”
〔一〕 范书党锢传作“河间乐成人 ”。又曰:“永兴二年,司徒种皓举淑贤良方正,辞以疾。桓帝闻淑高名,切责州郡,使舆病诣京师。淑不得己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按种皓传,皓延熹四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纪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党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皓于六年薨,袁纪系于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皓生前所举,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
〔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
〔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 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
〔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迳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色。” 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
〔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 ”。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
〔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
〔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
〔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 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于上,地洽于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三〕,人主有自勉彊。”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
〔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 吾欲从事于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 “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讬于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
〔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
〔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迳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
〔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 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喧,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
〔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后。后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
〔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
〔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纴,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一〕。后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于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讬神灵。”于是论揩司寇。
〔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
〔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 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于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于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
〔三〕 张泽为宦者令。绛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绛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
〔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于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
〔一〕 通鉴从范书,系此事于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
〔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于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于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 “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今臣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