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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之秘 -莫里斯·勒布朗 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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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仍在向前狂奔。不间断地跑出了5公里多的路程,马上就要离开大草原进入山川地带了。附近就是一片绵延起伏的森林,有潺潺的流水声从旁边的谷底传来。
    “到了这儿,便可放心了。”
    罗宾命令骆驼伏在地上,将鲁茜抱了下来。他们坐在地上,一边吃点心,一边休息。
    “非常感谢你,罗宾先生……可是,事情伊始,我非常担心呢。”
    罗宾借着微弱的星光,感觉鲁茜的脸庞似乎是一朵艳丽的白玫瑰。
    “把你安全地营救出来,真是一件幸事,安莉萨。对了,安莉萨不是你名字,鲁茜才是你的真名,你的母亲叫安莉萨。”
    罗宾一边说着,一边把水袋里的水倒出一些来递给鲁茜。
    “你根据什么这么说?”
    “就是这个……”
    罗宾拿出了谷苏老太太送给他的那本红褐色封面的圣经,递给了她。
    “这本圣经你母亲曾经用过,你全家人的名字都在这上面。”
    “是吗?”鲁茜的两眼里充满了泪水,她凝视着父母的名字。
    “这是你母亲送给别人的纪念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坚信,她肯定还活着,总会有你亲眼看到她的那一天的。在未见你母亲的这段时间里,这本圣经就由你来保管,希望你能把它带在身边。”
    “好吧!”鲁茜紧紧地将圣经搂于怀中。
    接着,罗宾对鲁茜扼要地讲了发现这本圣经的过程。
    “在谷苏太太家时,你的妈妈用这本圣经换走了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
可是,那本圣经后来被一个叫做昂得莱的强盗使用武力夺走了。这个昂得莱,就是绑架你的那个大坏蛋,他化名是倍耐尔。他带你来非洲,肯定有阴谋。裘依挪叶侯爵的秘密他也已经了解到了,但我手里握着那张图。为了得到那张图他便绑架走了你,企图以你作人质。”
    “这个人真是太可恨了。他会不会已经杀害了我妈妈?”
    “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虽然号称阿尔萨斯省之虎,是个大强盗,但说来你也许不信,他从不杀人。我已经做过了调查,事实果然如此。”
    罗宾笑了笑,接着说:“因此,我坚信,你的母亲没有被昂得莱杀害。我早就下过断言,你妈妈并没有死,只不过我们不知她的下落而己。尽管这只是一种主观认为,但我感觉一直都是十分准确的。你相信吗?我真的有一种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呀!我认为,她一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你们会面的地点是一个预先谁也不会想到的地方。总有一天,你的妈妈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的。你要对这个希望满怀信心。”
    出于安慰这个命运多桀的女孩的目的,罗宾坚持说她母亲并没有死。
    但是,对于安莉萨现在究竟在哪儿这个问题,罗宾也回答不上来。在世轮森林里将她拾起来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知道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父母。
    现在,他不仅已经了解到导尔顿博士夫妻是她的双亲,而且,也了解到博士曾经特地去巴勒斯坦调查十字军的情况。可是,现在已是下落不明,甚至关于他的妻子安莉萨的情况,也没有办法查清。
    安莉萨的失踪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按照罗宾的推测,很可能就是在他从雪原上拾起鲁茜之时。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有点蹊跷,她为什么要扔下女儿藏起来呢?也许是被别人绑架了。因为,不管是由于哪种缘由,她肯定不可能将自己的心爱女儿——又是4、5岁的女婴——扔在雪原上不管而自己去逃命的。
    罗宾认为,纵然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也不会这样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女儿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使用武力把这位母亲威胁而去呢?那个人肯定是认为这个小女孩碍事,便从安莉萨手中抢走她,然后扔到了雪原上,才把安莉萨强行带走的。
罗宾这样假想着当时的情况。
    罗宾不停地思考:究竟是谁把安莉萨绑架走的呢?他思索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结果。但现在,他猛然想到了。
    这件事发生在有人要用毒箭暗杀他的那一夜。那样的一种毒箭,肯定是未开化的野蛮民族所用之物。这个野蛮人与罗宾究竟有何不共戴天之仇,要以毒箭来暗杀他?……非常地显而易见,这件事肯定与那个秘密宝藏有关。
    可能有那么一个野蛮人,已经得知有一份指示宝藏地点的神秘地图就在罗宾手中,因此,他就来暗算罗宾。罗宾刚推想到这儿,便忍不住发起抖来。
    对,暗算鲁茜的母亲安莉萨的肯定也是一个野蛮人,这是由于她拿着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的缘故。因此,野蛮人便用武力将她绑架走了。
    可是,安莉萨并没有将那本圣经带在身边。很可能在此事发生之前,昂得莱就已经把那本圣经骗到手了,因为昂得莱早就知道鲁茜的本名。
    那么,那个野蛮人究竟来自什么地方呢?他绑架安莉萨,又是因为什么目的呢?……罗宾真是想不通。
    此后,通过历尽周折的许多调查,罗宾最终了解到如下事实:
    第一,巴勒斯坦圣地周围,并不是裘依挪叶侯爵埋藏珍宝的地方。
    第二,在第七次十字军的前沿阵地,侯爵曾经特别亲密地与一个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交往过。
    第三,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是在埃及做过买卖的大商人,那份神秘资料和密图就是阿拉伯人的先人遗留下来,而被候爵从他手中买来的。
    第四,那些资料和密图,后来被分别藏人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酒袋和圣经三件东西之中,以期传给子孙。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文写成的神秘资料,是那个阿拉伯人的先人将他在埃及发现的一份神秘资料,用阿拉伯文翻译过来的。换言之,这份神秘资料的阿拉伯文并非是其原文。
    第六,埋藏珍宝的地方,并不在阿拉伯地区,而在埃及。
    以上六点,是罗宾研究调查的成果,是真实可信的。
    几乎与此同时,昂得莱同样进行了一番调查研究,所得结论同罗宾完全相同。
就此而论,昂得莱的确是一个与罗宾难分伯仲的非常神秘的大盗。
    因此,他们都决定前往埃及的深山区里去。在开罗的一家旅馆里,罗宾见到了昂得莱,不禁对他产生了一丝敬意,“昂得莱这个大坏蛋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家伙。”
    当时他就察觉到,这个人居然也会赶来埃及,看来绝对是一个不能有稍稍轻视的强劲之敌。况且,昂得莱还掌握着那份神秘资料的1/3,他自己也仅有1/3而已,就此而言,两者所拥有的基础一模一样,谁也不在谁之上。因此,谁先拿到那份神秘资料的最后1/3,谁就是胜利者。
    “我必将成为胜利者,因为他始终要比我迟到一步,况且,我已经将鲁茜这个人质救出来了,他手里再也没有我的弱点了。毋庸置疑,宝藏里的所有东西,最终肯定会归我所有。”
    罗宾非常自信。
    “现在,已经歇息了好长时间了,你也该轻松些了,咱们继续赶路吧!”
    “现在咱们要去哪儿?”
    “我的手下正在由此往西大约二三十公里的帐篷中等着咱们。”
    “是不是能够隐约听到前边小溪流水的声音?那些是维多利亚湖水,与山溪汇合后,注入艾万德湖去的。在接近这条山溪下游的艾万德湖畔的丛林里,就是我们安营的地方。”
    “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要沿着这条山溪一直向下走?”
    “对的。马上出发,你先骑上去吧!”
    罗宾将鲁茜扶上了骆驼背上的鞍子上。他刚要跨上骆驼背,那匹骆驼猛然站了起来,而且抖个不停。它的鼻孔大大地张着,两只耳朵也高高地竖立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一样。
    “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快卧下!”
    骆驼站起来后,人就没有办法骑上去了。罗宾用阿拉伯语吩咐着,目的是想让它安静一下。可是,这匹一直非常顺从的骆驼,此时却疯了似地摇起头来,并将两条前腿高高地抬起,后腿绷直,全身都挺了起来。
    鲁茜险些滚落于地,吓得她连声惊叫,双手紧紧抓住鞍子。没想到骆驼抬腿就跑,而且是拼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
    罗宾紧迫其后。
    可那头骆驼丝毫不顾罗宾的喝斥,仍在疯了似地狂奔,眼瞅着就跑入了草丛之中。鞍上的鲁茜吓得魂不附体,只得紧紧地抓着那个骆驼鞍子。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罗宾一边往前狂奔,一边不住地思索。此刻,他发觉似乎有某种声音,他站住了,认真倾听了一下,从后面传来了一阵骆驼疾跑的声音。
    罗宾扭回头,借着星光,正见并排冲过来五匹骆驼。有几个身着阿拉伯服装的人骑在骆驼背上,每个人都举着短枪。
    “正是那帮可恶的家伙!”
    没错儿,正是他们,是昂得莱和他的手下人。他们发现有人救走了鲁茜以后,立刻就拼命地赶了上来。
    罗宾抬腿继续跑起来,他的耳边不时掠过从后面飞来的子弹。罗宾喘着粗气,不要命地往前飞奔。
    鲁茜骑着的那匹骆驼,早已经看不见了。而背后骆驼声音正在一步步地逼近,罗宾只能是没命地往前跑。
    终于,他跑进了一片丛林之中。虽然天幕上星光闪烁,但林子里却是伸手不见五指。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向丛林深处奔去。不大一会儿,他感觉脚下的路有些异常,便停了下来,脚边的岩石塌下去了一大堆。
    他不得不就此停下,因为前面横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溪。他试着向左边迈了几步,又向右边迈了几步,发现全是悬崖徒壁。
    一阵轰隆隆的流水声从悬崖下传了上来,后面的追兵也进了丛林,乱枪打出的子弹,到处都是。
    “就是进了这里面。”
    昂得莱说。
    “开枪!”
    立刻,五条枪“砰,砰,砰”地一块喷出火花,子弹像雨点一样打了出来,幸亏都被大树挡住了。
    罗宾看出情况实在是太危急了,只好不计后果,纵身跃入了那条深浅不明的溪流里。
    ……
    非洲南部的天空全是蔚蓝色的,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溪流之上。
    丛林里的树木郁郁葱葱,充满蓬勃的生机,地上长着大大的白兰花。
    这条溪水的上游有一个瀑布,从瀑布上流下来的水非常急,形成了一个个圆形的漩涡。急流而下的水击到巨石上,溅起层层水花。在那些巨大的岩石上,布满了绿色的苔藓。
    岸边的岩石上,由于也布满苔藓,因而非常滑。这条小溪,处于维多利亚湖与艾万德湖之间。
    在对岸,有一匹“猎豹”(这是一种猛兽,外表酷似于豹,很粗的尾巴,很细的腰身,很长的四支腿,黑色的斑点混杂于黄褐色的毛中,分布于西南亚和非洲地区,经常被猎户驯养起来,通过驯练能够起到猎犬一样的作用。在所有陆上动物中,它跑得最快,时速可达150公里)。
    走到这里后,猎豹将四条腿伸直后,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呵欠,如同铁丝的白色胡须在星光下闪出光亮。
    随着,它又把血红的舌头伸了出来,一遍遍地舔拭着胡须,可能是刚才吃了只羚羊,鲜血还沾在胡须上。
    看样子,猎豹是在填满了肚子以后,又感到口渴了,就从岸上爬到这儿饮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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