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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了金箔的床柱,镶了金花的梳妆镜,嵌了金环的衣柜门,掐了金丝的梅瓶……至于小的摆件,更是个个带金,晃得人眼花缭乱,又富贵又俗气,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主人有钱。
“好像暴发户住的地方。”她摸着一个黄金笔架,不禁莞尔。
“皇城首富嘛,当然得有些样子。”他抖掉大氅上的雪珠,权当她的话是夸奖。
自从入住青荷院,小完的身份基本明朗化。曲府的人都知道她是公子从山里带来的姑娘,却不敢小瞧了她——这个女人就算做不了正室,也必定是宠妾。曲家的老爷去世多年,公子一力支撑这个家业,从未见他对那个女子这般上心。因此,自打小完来后,居住在曲府的一干族人亲戚纷纷派出小姐夫人们上门问候,有身份的仆妇丫鬟也前来拜见,小完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应付得手忙脚乱,倒没有功夫去伤心痛苦了。
一天下午,又是大雪纷飞,难得没有人来。小完正在逗廊下的红嘴鹦说话,紫色的光芒一闪,长耳朵黑眼睛的紫兔懒洋洋地卧在榻上。
“霁月?”她惊喜,将它捧在手中。
紫兔勉强忍耐着她的抚摸,龇着牙道:“心情可好些了?”
“好了……”话一出口,她自己都觉得奇怪。莫非时间真的是医治伤痛的良药?十几天前还痛不欲生,现在却慢慢看开一些,回想起来也不那么难受。
果然如他说的,过去的,失去的,便不再重要,亦不值得感伤。唯有现在和将来,才值得珍惜。
“我就知道你神经大条,没那么容易垮的。”紫兔在她怀中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我就惨了,被主子逼着一路狂奔回来,灵力大损。今天来就是向你讨鸡吃,如今只有你这里要什么有什么。”
“为什么逼你一路狂奔回来?”小完不解。
“还不是为了你!”它翻个白眼:“主子从赑屃岛回来,半路上接到禀报,你被掳走了。这下可好,他硬是将我召唤出来,将他火速带回。你知道,整整十天的路程啊,我当时根本没吃饱,累得快吐血了,休养到至今才能出来……”
“对不起……”她很抱歉。在这边呆了这么久,她也知道灵兽是什么地位。他竟然为了她如此“虐待”灵兽,简直是疯了。
“不要说抱歉的话,道歉不能当饭吃。如果不是我,主子就不能这么快赶回来,你也就不能这么快得救,所以,对救命恩人,要有些实际的表示……”
“我这就去跟瑞姐说,晚上烧一只鸡。”
“两只鸡,还要一壶红绡酿。”紫兔眉开眼笑。这个丫头,可比主子好说话多了。它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爬上小完的床,拱进被子里睡着了。
晚饭时分,曲燕飞外出还未回。小完唤醒紫兔:“起床啦,吃鸡啊!”
兔头“嗖”地探出,下一秒,一个紫衣少女已经抓了桌上的鸡大啃起来。
“你是……人……”小完惊讶。
“少见多怪!”霁月翻个白眼,含糊地应着,灌了一口酒:“好酒啊!主子从来不让我喝!干脆就住你这儿得了!”
小完好半天才从惊愕中回过神来:“灵兽都可以变成人吗?”
“当然!”霁月明显酒量有限,喝了几口酒眼神便飘忽起来:“灵兽法力无边,不但可以变成人,还都是很美貌的人。你说,我和那个死狐狸,哪个漂亮?”
“什么死狐狸?”
“笨,就是百川族的灵兽蓝狐,把你掳来的那个女人!当时我带着主子飞奔进晴雪园,一进来我就闻到她的骚味了!”
“那个……我当时有点神智不清,记不得了……”她讪讪道。
“傻人有傻福。”霁月瞪着她:“主子听说是蓝狐掳走了你,平素那样冷静的一个人,你知道急成什么样子了吗?当时他就潜入花府找你,可惜你和花影都不在那儿。”
“那我在哪儿?”
“我怎么知道!反正花锦把你藏起来了。主子派了一大堆人去找你和花影,还想把我也派出去。天可怜见,我当时就晕倒了,灵兽也经不起这么玩儿啊!”
“是我……”
“不要废话,每天给本大人弄两只鸡来吃,便原谅你!”两只鸡并一壶酒很快消灭完,霁月舔舔手指,抖一抖,缩成一只紫兔,又拱进小完的被子里呼呼大睡。
小完看着满桌的狼藉,没有一点胃口。照紫兔这样说,曲燕飞便更有理由怀疑她是花家兄弟的探子了——灵兽九弦趁着曲燕飞外出,入曲府将她“救”走,然后失踪上十天,最后在花锦的别院中被发现——怎么看怎么可疑,他为什么还对她这么好?
坐不住了!顾不得天黑,她一定要找他说个明白,她不要他带着疑虑来对她好!
外袍也顾不上披,她飞奔到隔壁。曲燕飞的寝院离得这样近,可这十几天她都没有进去过,基本上是因为青荷园每天访客众多,她完全抽不出时间。
站在院门口,她却踟蹰不前——院子中的积雪早被扫净,露出洁白的玉石地砖,玉砖的四角雕刻着如意卷云纹,被屋檐下的灯笼映照,泛着柔和华美的玉光,明净光亮。进去——是不是要脱鞋?
可是脱鞋很冷耶!正在纠结,耳边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哪里来的小贼,探头探脑的。”
她急忙转身,没想到他站得这样近,她的鼻子几乎贴着他的胸膛,一缕淡雅的清香立刻钻进她的鼻端。
她连忙退了一步:“我有话对你说。”
第六十四章 我不爱你
更新时间2012…4…5 19:40:51 字数:2302
他站得这样近,她的鼻子几乎贴着他的胸膛,淡雅的清香无声地钻入她的鼻端。她连忙后退一步:“我有话对你说。”
“进来再说。”他很自然地伸过手,将她拉到披风下一并裹住。
很温暖的感觉,但是她马上挣出来,装作不经意地四下看看:“怎么你的院子里没有人?”
“我喜欢清静,所以她们做完事就会走。”他好像没有感觉到她的拒绝,随手推开书房的门,里面已经升好炉火,暖意融融。
喜欢清静?小完不解。这样一个应酬不断的人,会喜欢清静?
然后她的注意力又被书房的陈设吸引了。青荷园不是金就是银,这间屋子不是古董就是字画。
“好像古董商店!”她感叹。
“好眼力!”他仍然把她的话当夸奖,拍拍炉火边一个软凳:“过来坐。”
她没有穿外袍,确实有些冷了,依言坐过去,谁知刚坐下便打了一个喷嚏。
“怎么不穿外袍,鼻涕都流出来了。”他随手帮她抹掉。
小完顿时石化——这这这,这可是个有洁癖的人啊……
“鞋子也湿了。”他弯腰将她的脚拿在手中,鞋袜果然已被雪水浸湿。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脱去她的鞋袜,将一双冰冷的小脚捂在掌中。
“别别……”她触了电般地弹跳起来,光着脚一连退了好几步,带倒了软凳,打翻了瓷瓶。
“啊……那个……对不起……”她窘迫,看看地上的瓷片,觉得很不好意思:“这个,不是古董吧?”
自己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他只是帮忙脱鞋,又不是脱衣服。
他若无其事地扶起软凳,收拾了碎瓷片,又拿过炉火旁的一双棉鞋递给她:“这是丫鬟新做的,试试看。”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来,棉鞋又轻又软,缎面上绣着精美的百鸟繁枝纹。在炉火边烤热了,暖烘烘的,赤脚穿进去,暖和又舒服,寒意顿时少了大半。
为什么他的书房中会有新做的女式棉鞋?她不想问,低头刻意绕过他,坐在软凳上,却不知如何开口。
“有话对我说?”他坐到书案后,随手拿起一本卷册,提笔在上面信手涂写。
她咬咬唇:“我不是百川族的探子。”
“知道。”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灵力。”
“嗯。”
“我……也不认识花影……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找我。”
他写字的手微微一顿:“我大概知道一点。”
她的脸腾的红了,深深低头,没有再说话。
沉默中,气氛开始变得尴尬又陌生。
曾几何时,她心无芥蒂地跑上前来,拖起他的胳膊,眼中的欢喜爱慕绝不掩饰。
如今,她的伤口虽已结痂,但那疤痕之大,像一道城墙,将二人生生隔开。
“呃……你忙吧,我回去了。”实在无话可说,她起身便欲离去。
“小完。”他在她身后唤道,声音温和。
她站住,转身看他:“什么事?”
他抛下笔,抬头静静地看向她。俊美无瑕的面庞,衬得四下里暗淡无光,漆黑的眼睛里,是她看不懂的情绪。
“小完,”他的声音不似往日平稳:“你是不是在怨我?在……恨我?”
怨?恨?也许,她也许真的这样想过,但是在看到他的一霎那,她明白了,她永远无法真正去怨恨他。她的心不会说谎,她对他,从始至终,只有爱。
“不,没有……”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但是有爱又如何?
他起身,慢慢踱到她面前:“为什么?因为我,你受了很多苦。为什么不恨?”
“因为……”因为我爱你?不,她绝不会再说这样的话。
“因为你本来也不想杀我。我并没有受什么伤害,有什么好怨恨的!况且,在别院中,花影对我也很好,我哪里受苦了。”她抬头,给他一个灿烂的笑。
笑容太灿烂,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忽然伸手,将她揽入怀中,紧紧抱着。
“小完……”他皱眉:“如果想哭,就哭出来。”
她的鼻子立刻酸了。急忙深吸气,抬头望天,不料却对上他幽黑的双眼。
“真的……花影对我真的很好……”她陷入他的眼神,被摄去魂魄一般,只知道喃喃重复这一句。
毫无预兆,他突然低头,吻住她的双唇。
她顿时迷糊了。多少个日夜,她在心中反复重温他的吻,令她心醉神迷的吻。在那段苦涩的日子里,这是她心中仅存的一丝丝甜意,告诉自己,原来她也曾得到过心爱男子的温存……
那么就让她最后一次任性,这是最后一次,再感受他的温度。就算往后的日子心如死灰,他的吻,也将是她心底的余温,支持她的心昼夜不息地跳动。
只是,误会解开,从此以后,她会自觉淡出他的生活,淡出他的心间。他是完美无瑕的,理应拥有完美无暇的一切,忘记这个被玷污过的女子。
良久,她推开他,别过脸去:“不要再这样了。”
“嫁给我……”他微微喘息:“嫁给我!”
“你在说什么!”她突兀地笑起来,挣不脱他的怀抱,只好放弃挣扎,却越发笑得厉害,连眼泪都笑出来了:“我还不想嫁人呐,而且……我又不是那么喜欢你……莫不是你以为,亲一下我就该嫁给你?”
他果然松开一点,却并不放开她,只是将她圈在怀里看。
她狠狠心,逼自己直视他的眼睛:“你虽然长得很好看,又有钱,又温和,但是我对你真的没感觉,我其实不喜欢你这种类型……我根本就不爱你,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那是不可能的!只是亲一下而已,你大可不必当真……呃……放开我……”
他没有放,但是身体有些僵硬了。
“喜欢你的人很多啊……”她继续用欢快的语气说道:“比如……呃……上次来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