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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礼拜六上午为报社送
报;礼拜六下午及礼拜天,则向当时特有的铁路马车的乘客推销冰水和柠檬 水。后来,他又在晚上为当地的报社,采访有关生日宴会及以女性为中心的
茶会新闻,平均每周有 16 元至 20 元的收入。当然这些工作都是利用上学的 余暇时间,而当时他只有 12 岁而已,到美国还没 6 年哩!
13 岁时,他就辍学到西方联合电信公司当小弟,但仍以自修的方式努力 地充实自己。他将电车费、午餐费节省下来,当钱存够了之后,就到书店购
买《美国名流人士传记集成》,并开始做一件几乎是史无前例的事,也就是 看完这些名人的传记之后,就直接写信给那些名人,询问他们有关书上未曾
提及的幼年时代之事。例如,他曾写信问当时的总统候选人吉姆斯·A·格菲 尔德将军,传说他以前曾拉过运河船是否属实;也写信给葛兰将军,问他有
关南北战争的事情。结果,葛兰将军画了一张他家的地图,约他某天晚上到 自己家里共餐,并和他聊一个晚上。
以周薪 6 元 2 角 5 分在电信公司上班的波克,就借着这种方法和各界的 一流人士交往,其中包括大思想家爱默生、名宗教家菲立浦·布鲁克斯、诗
人兼散文家同时也是生理学家的奥立佛·汪德尔·赫姆兹、大诗人朗菲罗、 林肯总统的遗孀、《小妇人》的著者露易莎·梅·亚寇德、夏曼将军及名演
员约瑟夫·杰弗森等人。
认识这些名人之后,少年波克的心中开始萌生信心,而且也具有自己的 理想,及促使理想实现的大志。对一个年轻人而言,有什么事比信心、理想 及大志更珍贵呢?
有一天,他走在路上时,看到一个男人打开刚买的烟盒,把附在烟盒内 的照片丢在路边。那时的烟盒内,除香烟之外,经常会附一张照片以供欣赏。
当时爱德华·波克正热衷于寻找写信对象的名人,所以马上捡起那张照片, 原来是某位名政治家的照片,但照片后面是一片空白,波克突然灵机一动:
“如果照片后面简单地写上这些人物的经历,应该就不会立刻被丢在地上 吧!”
于是,第二天的中午休息时间,他查出发行此附带照片的公司,直接到 那家公司见他们的经营者,向他建议道;“照片后应该写该人的简单传记。”
一方面因为这个建议的确有理,再方面波克的热情实在太感人了,那位经营 者乃答应,以每篇 10 元的代价,请波克写 100 位名人的略传,波克等于找到
写一字差不多一角的工作。过不多久,他所接到的订单已无法仅靠一人之力 完成,于是雇用五六位助手,每篇付他们 5 元的稿费。
后来他辞去电信公司的工作,开始专心从事出版业。 他到费城接受“家庭妇女杂志”主笔的工作,是 26 岁时的事;而认为已
可做个结束,因而辞去主笔工作,则是 56 岁时——这个年龄其实还正精力充
沛哩!
在这 30 年间,他确立自己在美国出版界的地位,也积蓄一笔财富,但人 的价值并非取决于财产的多寡,让我们来看看爱德华·波克如何将他的财产
用诸于社会吧!
首先,我们现在所吃的食品大抵是卫生而合乎健康的,这乃是爱德华·波 克努力要求制定清净食品法的结果;我们所住的都市之所以能够这么清洁卫
生,也是因爱德华·波克注意到各都市的肮脏、丑陋,而勇敢、毫不留情地 展开反对运动之故;我们现在所住的房子,不论是建筑、家具、设备都可说
相当高级,这是因为爱德华·波克反对维多利亚时代末期那种不良品味,而 大加挞伐之故。当时的房屋设计装饰过多,不但显得复杂而且花费浩大,因
此爱德华·波克动员许多美国一流的建筑师,设计任何人都付得起建筑费的 房屋设计书,以低廉的价格出售。此举果然建功良多,罗斯福总统就曾说过:
“提及对美国全国建筑之改善最有贡献的人,除了爱德华·波克之外,我还 不曾听过有其他的人。”
自他由出版界退休到去世的 10 年间,他曾极力推展环境绿化运动。他并 由故乡荷兰输进好几万株球根,将之植于路边供大家欣赏,也在乡下的小车
站附近种植玫瑰,形成玫瑰花坛。
他所留下的最有名且属不朽之纪念物,可能就是在佛罗里达州所建的“歌 声之塔”。此塔位于佛罗里达州的最高高地,那儿原是一片不毛之地,经过
爱德华·波克的妙手回春,已变成树木繁茂的绿林,处处皆可闻到鸟鸣声, 而在林中矗立有一个以粉红色大理石制造而成,高 200 尺的钟塔——它的影
子就映在如镜般的清澈湖中。〔补注——波克所建造的“歌声之塔”位于隔 开大西洋与墨西哥湾的佛罗里达半岛中央,它由 71 个不同大小、重量分别从
11 磅到 2。3 万磅的合鸣钟所构成,从 200 尺高的空中将音乐传播到充满飞鸟 与植物的繁茂绿林中。 Edward Bok(1863-1930)〕
十六、F·W·渥华斯 曾因被认为过于笨拙而领不到薪水,后来却建筑世界最高的大厦。 这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在纽约州华特顿附近,有一个非常贫穷的
佃农,一年之中约有一半的时间是打着赤脚生活,即使在最寒冷的严冬,也 没有一件御寒的大衣,因为他根本没钱买大衣。
但,贫穷对他而言却是福而非祸,因为贫穷,使他产生总有一天要出人 头地的强烈意愿。他不喜欢做农事,想成为一名商人,于是在他 21 岁时,坐
上老马所拉的拖车,前往纽约州的卡塞镇商店应征工作,但没有一家愿意雇 用他,因为他给人的感觉是个笨拙未见过世面的年轻人。在当时,他还没有
将自己的头发理干净,在白色领子上系条领带去应征的智慧。
后来好不容易在火车站站员所开的商店找到工作,那家商店主要是为货 物仓库采购食品,但并未给付这位年轻人薪水——他在那儿工作只是为获取 经验。
后来又找到一份布店的工作,但却不让他和顾客接触,可能是因为雇主 认为他虽已 21 岁,却没有接待顾客的脑子。他每天一大早就到店里升火,然
后打扫店面、洗窗子、送货,如果顾客多得无法应付时,才勉强派他接待顾 客。雇主也告诉他,最初的 6 个月不能付他薪水,他的回答是“在我当佃农 的 10
年期间,积蓄了 50 元,这 50 元就是我的全部财产,大概可以维持 3 个月的生活,所以希望从第 4 个月开始,每天能给我 5 角。”雇主答应他的
条件,但到每天付他 5 角工资时,每天的工作时间也增加为 15 小时,算起来 时薪只有 3 分钱而已。
过一段时间,他以周薪 10 元到另一家店工作,但晚上睡觉时,枕头底下 必须放一把手枪,因为雇主命他睡在地下室,以防小偷趁夜潜进店里行窃。
他在那家店所受的待遇就像奴隶一般,不但被呼来唤去地做这个做那个,雇 主还动不动就骂他笨拙无能,威胁要炒他鱿鱼或降薪。他觉得长此下去毫无
前途可言,因而又回到农场,但整整一年里,他因为神经衰弱而无法从事任 何工作。
这就是法兰克·渥华斯的青年时代。这位后来成为世界上最大零售业者 的男人,自认为并不适合做生意,在绝望之余只好养鸡。
有一天出乎意料地,从前的雇主竟来找他,告诉他有一个工作机会,问 他要不要。在距今 75 年前的 3 月,一个极为寒冷而地面积有 3 尺雪的日子里,
他的父亲正要把马铃薯载往市场,他便坐在马铃薯袋上,出发前往纽约州的 华特顿。这是法兰克·渥华斯迈向财富、权力之位的第一步。
他获致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只不过来自于他的独创性构想而已!他以 借来的 300 元当作资金,开设一家所有的商品售价皆为 5 分的店,最初设立
于纽约州犹第加市的这家店,经营可说完全失败,一天的营业额有时候还不 到 2。5 元哩!他并不气馁,又在 4 个地方设店,结果仍有 3 家店告失败。
但债务终是要清偿的,所以他还是不慌不忙地逐渐扩张业务,从开业后 的 10 年间,一共设立 12 家店。
当他终于成为美国一流的大资产家后,他建造当时世界最高的大厦,也 就是有名的纽约市渥华斯大厦,建筑费 1400 万元乃是以现金支付的。他还在
家中安置时价 10 万元的管风琴,并收集许多拿破仑的遗物。
当他还处于贫困之中,且又遭到数度失败以致完全失去信心时,他母亲
曾紧紧拥抱着他说:“不要绝望!你迟早会成为富翁的。”
〔补注——商品售价皆为 5 分的店并非渥华斯首创,他是因为听说纽约 市有这种店,才游说支持者贷款给他设店的。其所有的店于 1912 年统一隶属
于法兰克·渥华斯公司名下,设立于美国及加拿大的店铺总数有 1000 家之 多。Frank Winfield Woolworth(1852—1919)〕
十七、杰克·伦敦
以三个月时间完成高中学业,于 18 年间写了 51 部作品的人。
40 几年前,一个没有住处的流浪汉偷偷搭上货运列车,来到纽约州布法 罗市。为了填饱肚子,只好沿户乞讨,结果没几天就因流浪罪而被警方逮捕, 被判 30
天的重役刑。30 天期间,只有面包和水可以裹腹,而且还要做敲石 头的劳役。
但自此 6 年后,这个曾以乞食为生的流浪汉,竟成为美国西海岸最具声 望的人,他不但是加州社交界的名人,在作家、评论家及报社、杂志总编辑
之间,也因这颗文坛巨星的出现而引起大骚动。
他 19 岁时才好不容易进入高中就读,但仅 40 岁之龄就告别人间,在如 此短促的生涯里,他一共完成 51 部作品。
他就是名著《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杰克·伦敦。
这部小说完成于 1903 年,随着发表的同时,他一夕之间就声名大噪。这 部作品虽为他带来极大的名气,但在金钱方面却所获不多,因它而获得数百
万元利益的只有出版社及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而已——事实上,《野性的呼唤》 的版权及电影版权,他仅以 2000 元卖断。
要著述一本书,最需要的就是题材,而拥有丰富的题材正是杰克·伦敦 成功的秘诀之一。他的人生固然短暂,但却累积许多多彩多姿的经验。他曾
当过船员、码头工人,也曾走私、挖金矿、到遥远的北方猎海豹,足迹遍及 半个地球,甚至连流浪汉的经验,也成为他书中的题材之一。当他漫无目标
地游荡时,经常都是饿着肚皮,有时候睡在公园的长凳,有时候则在成堆的 干草中过夜,也有在货车上度夜的经验,还有几次干脆就睡在地上——醒来
时才发觉自己竟然躺在水洼中,甚至还曾经因为太过疲倦,而在货车的车轴 间睡着了。
被关进监狱的次数,仅美国国内就有数百次之多,另外还曾进过墨西哥、 中国、日本、朝鲜等国的监狱。
杰克·伦敦在其贫穷痛苦的幼年时代,曾参加旧金山码头的不良帮派, 干过不少坏事,而且经常逃学,学校对他而言是相当陌生的。但有一天,他
偶然进入市立图书馆,看到《鲁宾逊漂流记》,立刻就被它吸引了,也无暇 顾及饥饿,一口气就把这本书看完。第二天,他又到图书馆看其他的书。新
世界就这么突如其来地展现在他的眼前,就像《天方夜谭》的巴格达市一般, 是既珍奇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