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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推,如果你在凤凰会馆的走廊上看到一位肤色黝黑、身如铁塔、面似弥勒佛的男子(请想像弥勒佛晒黑后戴金丝边眼镜的样子。),你尽可大胆迎上去问他:
“请问,您身高1米8,体重100公斤吧?”
然后,不等对方回答,只管握住他宽大绵厚的双手,叫一声:
“老板,我可见到您了!”
放心,你一定不会认错人,他就是我的老板——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刘长乐太平绅士。
写自己的老板是需要勇气和技巧的。不敢写他不好(我的工资是他发的),也不敢写他太好(怕读者骂我谄媚)。所以,在2003年出版的《心相约》里,我干脆吝啬笔墨,对他点到为止。 老板自己不干了。
“鲁豫,我们一起从旧金山开车去落杉机的经历多有意思,你以写一写。”
写就写,我光脚不怕穿鞋的。
那次我和文涛随老板、院长赴旧金山参加凤凰美洲台开台仪式。按计划,活动结束后,2日我们一行人参观著名的斯坦福大学,当晚飞LA,三日在我们下榻的酒店还有一场晚宴。不料,2日傍晚天气突变,漫天大雪使旧金山和LA两地的机场全部被迫关闭。
当时,我们正坐在一辆超长卡迪拉克车上在斯坦福的校园里转悠呢。
“鲁豫,文涛,你们俩会开车吗?”老板问到。
“不会!”我和文涛理直气壮。
“那,这样!”老板沉吟片刻,“这辆老爷车赶紧退了,租辆适合跑长途的,我和院长两个人轮流开。几个小时就到LA了。”
听说要沿海岸线从旧金山开车去洛杉矶,我雀跃不已。
我们换了一辆Dodge三排座的车,老板开车,院长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上,我、和老板秘书段敏坐在第二排,文涛这没心没肺的家伙,一副天塌下来你们顶着的架势,上路不久,竟然在后排睡着了。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什么时候空中开始飘下大片大片的雪花。我兴奋得像个孩子,一直不肯系上安全带老老实实坐好。
老板神情专注地开着车,颇有几分专业司机的风采。这倒让我想起一个笑话:
布什的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他觉得手心痒痒的,于是命令司机停车。总统有令,司机哪敢不从,于是乖乖地挪到了驾驶员旁边的位子上。而布什则潇洒地一踩油门绝尘而去,一路上超速、闯红灯,直看得人心惊肉跳。终于,布什的车被警察拦了下来。“您的驾照!”警察冲缓缓摇下车窗的司机望了一眼,就一下子呆住了。幸好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上司打来的,询问被他截下的车上坐着谁。按车号看来,应该是白宫开出来的。
“报告长官,车上坐着什么人我也不知道,反正总统先生是他的司机。”
这恐怕属于猫扑网上的冷笑话,不好笑,但够荒诞,而且,符合眼下的场景。
雪花越下越大,一大团一大团地扑到车窗上,雨刷器开到最快拼了命似地刷也跟不上。
十四、老板开车,我们坐
在去往旧金山的公路上,老板、院长轮番开车,我和文涛成为舒适的“座客”。
整条公路上好像只跑着我们这一辆车,前后左右,目光所及,只看到狂风卷着雪片直直地迎面扑来,即便坐在车里,我仍不由自主地把头往老板身后躲了又躲。
渐渐地风雪小了,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开始有了轮廓。前方有个麦当劳,金黄色的M标记在寂静的雪夜显得格外醒目。
“老板,要不停车歇会吧,我去麦当劳买点吃的。大家晚上都没吃东西。”段敏探身在老板耳畔轻声询问。
“好!”老板是行动派的,一个好字没说完,车已经稳稳地停在麦当劳的大门前。
我这才发觉自己早已饥肠辘辘。
平常,无论在香港还是北京,我从不吃快餐和油炸食品。我很怕胖,光是想想那些夹肉面包和薯条我就感觉自己重了好几磅。可眼下,没有什么比巨无霸、草莓奶昔、大份薯条更吸引我了。
我尚且如此,以老板和院长这么魁梧的身型,恐怕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拉开车门,我把身上橘红色高领毛衣的厚领子向上拽了又拽,蒙住嘴巴鼻子,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埋下头,和段敏冲进仍是灯火通明的麦当劳。
“给我六个巨无霸,五份大薯条,四杯可乐,一杯草莓奶昔,一杯咖啡,外加两个麦香鱼,请多给我番茄酱,我要打包带走的。”我一口气说完,这才想起自己愣头愣脑地,连声你好都没对人说。
值夜班的麦当劳胖小伙一边麻利地收钱,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和段敏,他恐怕无论如何搞不明白,这两个体重加起来不会超过200磅的东方女性如何能塞进那么多的汉堡包。
我怀抱一大袋热烘烘的巨无霸再冲回车上,发现老板和院长已经换了座位。院长脱掉了夹克衫,只穿一件明黄的衬衫,挽着袖口,正在调节座椅的位置。而老板,在连续紧张专注地开车近五个小时后,想必有些累了。他让自己半躺着,那件及膝的皮衣此刻盖在身上。
“啊,有东西吃,太好了!”简直是奇迹,一路蒙头大睡的文涛居然醒了。
“给你!”我从袋子里摸出两个瘪瘪的纸包递到他手上。
“你们吃的是什么,为什么和我的不一样?”文涛一口咬掉了大半个麦香鱼,眼睛却炯炯地透过镜片盯住我手上的巨无霸。
我知道文涛也是个无肉不欢的饕餮之徒,可谁让他一路贪睡,所以结果就是如此的活该。
“文涛,你吃我这个吧。”老板居然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巨无霸给了文涛。
“老板,你这是奖懒罚勤阿!”我吸了一大口奶昔然后大声抗议。“你让文涛睡吧,他要不睡,反而添乱。”老板边说边英明果断地把自己碰也没碰的薯条、可乐一股脑塞给文涛,“吃吧,吃完了接着睡。”
我们大乐!
文涛呢,在吃完两个麦香鱼、一个巨无霸后又不负重望地一觉睡到了洛杉矶。
当LA市中心那些摩天大楼赫然耸立在眼前时,天,已完全亮了。我看看表,美国西岸时间早晨7点,老天,我们在黑暗和风雪中行车12个小时!
车,终于停在了酒店门口。
一个头发油亮,上唇边留一缕小黑胡子的拉美裔门童兴奋地把我们几个人的行李往推车上搬,早班大概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多箱子的小费都是他的了。经过我身边时,小胡子把头轻轻歪向一边,问我:“Who's that guy?”(那人是谁啊?)
我顺势望去,见老板从司机的座位上开门下车,正站在清晨的寒风中舒展筋骨呢。
“You were talking about him?”(你说的是他吗?)我伸手指指老板。
“Yes,the big guy”(对,那个大个子。)小胡子点点头。
“He's my boss Why do you want to know?”(他是我老板。你问这干嘛?)我狐疑地看着他。
“我就知道他是老板,我只是好奇怎么老板给你们开车呢?”小胡子真够八卦的。
“It's a long story”(说来话长。)我其实想说的是管得着吗?可人家小胡子也没恶意,于是我反问他:“你怎么能看出来他是老板?”
“Well,he has the aura”(他有那么股老板的劲儿呗!)小胡子一副洞彻人生的表情。
我冲他笑笑,再看看老板,突然想起李敖说的,“造型和做哪一行还是很重要的。”Nicole Kidman就是明星造型,正好做明星;而赖斯一脸的坚毅肃杀,正好当她的国务卿。如果妮妹妹搞政治,赖姐姐演电影,你不觉得别扭吗?当然美国政治已经很糟也不会再差到哪去,可电影肯定是没法看了。而,老板长乐高大威猛气宇轩昂一派举重若轻的大将风范,他的造型就正好做他的老板。
这是那天清晨LA时间7点10分,我站在四季酒店门口得出的感悟。
那次难忘的美国之行后不久,文涛千里迢迢从北京扛着一块木板回到了香港。他那块捆了很多泡沫塑料的板子在公司引起了一阵骚动,很快大家都知道了,那是一块匾!文涛给老板送了一块匾!
我在北京听说这事后大笑不已,立刻给文涛打电话:“拍马屁!”
“这叫缘分。”文涛忙不迭地解释,“我在潘家园古玩市场看到这块匾,上面写着长乐两个字,落款是河北窦起俊。民国时期的老东西,现在被我发现,不是缘分吗?”
十五、购物;竟然引起我对生命的思考
在香港只呆一天半,明天下午必须要飞回北京。这意味着,满打满算我只有区区一天的购物时间,这实在是香港经济的大不幸。
在北京时就给我的朋友杨丽打了电话,约她今天一起逛街。如果逛街也有世界杯世界锦标赛什么的,杨丽闭着眼都能拿个金牌回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急需有杨丽这样的专业人士在旁边指导鼓劲。
今天我计划把一整天的时间消磨在海港城里,杨丽说joyce和lane crawford百货公司都在打折,chloe的服装半价就能买下来,这让我几乎不能呼吸。
先逛joyce,再去一楼的on pedder,那的鞋包打折打得不像话了,非买不可。然后顺路把海港城一楼的marc Jacobs也扫荡一遍。Marc jacobs是我近来狂爱的一位设计师,去年我买了他的橘红色连衣裙,navy blue的cargo pants,和各色pumps(平底鞋),今年我对他的发烧稍稍有些降温,这总好过去年,哪怕把他的名字缝在麻袋片上,我都会当成晚装毫不犹豫地买下来。虽说疯狂已过,但路过他的专卖店,岂有过门不入的道理?
再说路线图,一楼之后,我们将直扑二楼的zara,这是一家近年来风靡欧美和亚洲市场的服装连锁店,特点是酷似一线品牌的设计,卖得却是三流产品的价格,所以生意好得不得了。
别忙,杨丽还在沉稳地给我布置任务,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zara我们只停留半小时啊,然后要走五分钟,过两条马路,去半岛酒店看看那的chanal和dior店,你找的那款淡粉色的手表你确定是这两个品牌中的一个吗?”我两眼炯炯,气息微弱,双手却紧紧抓住杨丽的肩膀,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终于,我一头冲进了joyce。店堂里暗而凉爽,黑色着装的女服务生都微笑垂手站立。我心不在焉地向一个看来有些面熟的导购点了点头算做招呼,就直奔左手边第一排衣架,那里通常挂着chloe, john paul gautier和其他欧洲品牌的晚装小礼服裙。
欧西特(这是我在说不雅的话了),这款白色西服长裤套装我看stella(保罗麦卡特尼的女儿,chloe前设计师,现拥有自己名字的品牌。)穿过,她在外套里不穿衬衫,而是配一件白色马甲,胸口的弧线十分可观。我没有那么大胆,可只要把马甲的纽扣往上钉一两粒,就不至于让人流鼻血了。我一直在找这衣服啊,如果大小合适不管多贵我都要把它买下来。欧西特和买高(我又骂又叫天了),只剩40号了,而且是最后一件。
“我要试试看。”我转身往试衣间走,那个叫emily的售货员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