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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的麻烦(出书版)-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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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放在正中央的透明夹层里,上面的照片和他现在的样子不大像,怎么说呢,那时他好稚气,看起来像是冒充大人的中学生,笑得很天真。我拿出照片想验证一下是不是他,结果,里面掉出了另一张小照片,上面是一个陌生男人的笑脸,似乎是在某个游乐场的立时照相机内拍的,照片背后是陌生有力的笔迹写着「崎贸」两个字,中间画了—个心。我愣了一下。宋贺从浴室走出来,一把抢过我手中的照片,神色慌乱的说:你怎么可以拿我的东西。他重复地说着,直到把照片颤科地塞回钱包。? 我突然明白,他在床上喊的不是我的名字,而是「崎」。我拉着他的手臂追问,他却不耐烦地敷衍着,说什么今晚有事,他要早点回家。回什么家啊!他根本不爱他的老婆,连他们女儿都象对待学生一样。他对女人不行,连他自己都这样说。就这样,他从我手中逃脱,好几天都不愿单独见我。? 我回家好好想了几天,我想,就算那个人曾经是他的情人,但他现在已经有我了,不该再保留那种过去的东西。又或者他觉得我不够爱他,故意拿这个来试探我?无论我怎么想,依旧不能明白他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我爱他,我相信那时我是真的爱他。可是几天后,当我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拐他到我家单独见面时,他却说要分手,还说要离开学校。我不明白,我到底哪里不能让他满意了。在我固执的要求下,他不得已说了那个人的事情。搞了半天,原来我不过是别人的替身!我又气又怒,坚持要他说清楚,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他说,没有。可是我是真心爱他的啊!但他说,那只是因为Xing爱,我爱的是Zuo爱时的感觉,而不是他这个人。我不明白,喜欢和他Zuo爱,难道不是爱的一种?他却说,无论怎样,他都不可能爱我,因为他的心早就给了别人。争吵中,我在忿怒中失去理智,试图从Zuo爱中让他明白,我爱他的心绝对不比那个王八蛋男人少……可是,我忘了,父母今天会早下班,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和他的事情就这样被发现了。父母又怕又怒,拼命质问他是不是变态,有没有传染艾滋病,硬是把他逼得狼狈逃窜。父母拒绝相信他们眼见得事实,认定是宋贺勾引我想强暴我,在我百般解释下只是把事情越弄越糟,父母居然告到学校,指控老师意图强暴学生。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学校当然不会无视这样的指控,马上调查询问,宋贺的老婆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强暴一个男学生,反而认定我诬陷老师,因为我的成绩差,想籍此威胁老师让我PASS。事情从九月闹到了一月,因为我和他都不肯说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拖着对学校对任何人都没好处,最后因宋贺引咎辞职和父母受不了左邻右舍的冷嘲热讽下,不了了之。父母籍口说让我换个学习环境,把我送到亲戚家暂住。我想他们其实是知道了,只是选择不相信而已。如果事情是这么简单的结束,我也不会遇上云烽。多谢宋贺的老婆到处哭诉,害得我像过街老鼠一样,走到哪里都只有被转读的份,亲戚们一脸恶心憎厌的样子已经让我见怪不怪了。我被送到段晴天家里时,他正准备结婚,我想着他不知道会把我送到哪里,因为就我所知,段晴天家是我家在纽约最后一户亲戚。结果,那疯女人又追了过来,硬是闹得邻里都知道我是个GAY,勾引了她老公堕落的变态少年。? 或许对她来说,这已经是她所能作出的最大报复。自己丈夫原来是个GAY,情人就是丈夫的学生。她疯狂的报复让我筋疲力尽,我已经不想背负着她的怨恨和诅咒继续再逃。我等着段晴天的判决。宋贺在这之间也找了我好几次,他说我要我原谅他和吴郬韵。我看着杯子里的酒,无话可说,也无力再说。面对一个不爱我的人,就算我告诉他,他对我伤害有多重,他能作什么?奉献身体安慰我?我不需要肉体的麻醉,我只是想要他的爱!某天晚上,段晴天和他妈还有准新娘在客厅窸窸窣窣地讨论了一个晚上,他以为我睡着了没听见,其实我都听见了,包括他说那句「送到我那个同学家,等他厌了他自然会处理的」。我那是还以为段晴天的同学是个什么变态。我准备好了,如果段晴天把我送到什么奇怪的地方,我第一个先揍扁那家伙,抢他的钱包然后逃走。段晴天带我去的地方是白人和西裔混合的住宅区。我趁他停车的空隙,悄悄溜上楼上去看他那个朋友。走廊里很黑,我又不熟悉环境,一下撞在别人身上,然后就听见男人低喃的声音。那男人有一把非常低柔的声音,而且就在我耳边说起抱歉的话来,他的声音像暖水一样刷过我的肢体,我浑身都僵硬起来。他的声音让我有感觉。真是该死,难道是因为太久没有发泄,只要听见男人的声音就想要吗?我虽然希望他别再说了,可他的声音还绵绵不息地再次刷过我耳边,我怕我一张口就会泄漏了我的情绪。可他贴得太近了,大概是以为我受伤了吧。我只好咬牙说,是我的腰。我的腰的确撞在扶手状的东西上,但不痛,只是被压了一下而已。他却邀我进他的公寓坐。我被他不由分说地拉进屋里,随便扔在什么地方坐下,屋子中显然没有亮灯,我凭着窗外的微弱的光线检视四周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拿来住人的地方!到处都是累积的杂物,这像是人可以住的吗?搞不好是什么怪老头的老巢。? 我急着想走,才一动就听见四周哗啦啦的声音,什么东西倒塌了。灯也在这时亮了起来。男人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强忍着笑容的脸却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第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个很温柔的人,第二眼看过去就会发现他虽然不会让人有惊艳的感觉,其实却是个能引起男人欲望的性格美人!他的头发乌黑发亮,参差不齐都快到肩膀了,似乎很久没有修饰过了;修长刘海下的眉毛很长很浓,像是画上去,和眼睛贴得很近,曾听班上的女生说过,这种眉相的男人最多情寡意;狭长细小的眼睛由于睫毛过长,看起来好像半眯眼般的慵懒;鼻梁蛮高的,唇瓣很薄确实非常漂亮的粉红色,在灯光下幻散出珍珠般的光泽;他的肤色是健康的麦色,手脚修长,虽然穿了一件宽大的短袖衬衫却会让人遐想下面的腰是多么纤细诱人。他转身收拾东西时,我忍不住死盯着他的后背看,然后眼光一路滑落到他的臀部。我相信,他在衣服下面的身体绝对完美妖艳。他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的魅力,还拼命对我说这说那,我根本听不进去。脑海中不断想象着某些片断。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激动,对方还是个陌生人,我却产生了严重的欲望。万一我是歹徒,他这样随便请人进来,岂不很危险?又或者他是个GAY,用这种手段勾引别人?想到这种可能,我超级不爽地站起来,甩门离开了。结果在楼下就碰到刚刚停车回来的段晴天,又被他拉上了楼,又出现在那扇门前。许久后,每当我回想起那天的偶遇,也许这就是缘分了。云烽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他对什么都不挑,只要能吃能用他绝对不会抱怨。我曾经一度怀疑他是不是考政府补助过日的贫民。后来才知道他居然是个室内装修设计师,还是蛮能赚钱的那种。真看不出他是个金牛。公寓那么破烂,衣饰品味那么低,吃用那么随便,怎么也无法和一个有设计师头衔的人联想起来。他平常虽然很随便,和他的外表完全相反的粗枝大叶神经大条,可是他很会照顾人。我病得时候他会做美味的粥点,给我买药买更换的衣服。我真的以为他是个GAY,因为他的外表实在是太帅了,带着阴柔的那种帅气,在圈子里肯定是极品,而且那个姓董的家伙一天到晚对他动手动脚的,想让人不怀疑都不行。事实再次证明,我长了一双狗眼。? 本来我想在这里混也不错,至少不用担心遭人白眼,还有个会照顾人的帅哥养眼,我打算待到十八岁后就搬进大学的宿舍,自己打工赚学费,给自己一个全新的人生。吴郬韵却不知从哪里挖到了这个地址,又追了过来。那个该死的女人!? 我忐忑不安地生怕云烽会赶我走,那我真的是没有地方可去了,回家的话搞不好会被送到什么感化院之类的地方。出乎意料的,云烽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怕事而赶我走的人,反而更加照顾我。被人保护的感觉真是很幸福。可我又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在被人送来推去的日子中,我明白了一条真理,天下绝对没有白吃的午餐。曾被送去一个亲戚家,他们答应无条件收养我,在他们家开的衣厂内打杂,别人不想干的重活都扔给我,请不到人做的繁琐工序也扔给我,除了每天吃喝睡觉他们包外,我其实是个免费的工人。我受不了就要挟他们要告到劳工会去,他们怕我找麻烦,又把我送到另一户亲戚家里。那家亲戚在上城商业区开了一家饭店,我在他们饭店里帮忙洗碗刷碟,他们也付我钱,然后告诉我,我父母没有给他们一毛寄养费,钱又被收回去,我还是身无分文。我想,如果能继续待在他身边,就是被抱也无所谓。他却非常可爱地拒绝了我。至今想起来,还是忍不住偷笑两声。他滚下床的样子真是可爱毙了。难以想象他居然已经二十五了,对一个吻的反应还青涩如同处子。每天和他在一起,我都有新的发现。他不喜欢华丽不实惠的东西,他绝对不会花钱买不必要的东西,他做的一手好菜却从来没有显示过,据说我是他第一个食客,我为此还沾沾自喜了好久一段时间。最让我高兴的是,她没有女朋友!而且那晚我居然得到了他的初吻,我当然是臭美了好一阵子。这么好的男人居然没有人发现,真是世上一大奇迹。我真的动心了。虽然他是个正常男人,我可能会碰壁碰到头破血流,我也不在乎,因为我掌握了他的弱点——他心很软,基本上我一出眼泪他就会折服。说我很变态很下流吧。我一点都不介意。只要能得到他,卑鄙无耻出卖良心都无所谓。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那个姓董的朋友,我第一眼看见他时就知道他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思,可是我不会输给他的!我就住在云烽家里,每天早晚都能看见他,我的卧室就在他隔壁,我上下课他都会送我,他会为我做早餐晚饭,为我买需要的物品,当我需要时,他也会把肩膀借给我,哄我开心安慰我。基本上只要我的要求不过分,他都会答应我。姓董的算是哪根葱?我连他的初吻都拿到了!他恐怕连根小指头都没勾到吧。我相信,只要我够努力,云烽一定会爱上我。就让我的爱,从吻开始。番外之三:骗子周四下午,其昱打电话告诉我说晚上要庆祝一下。我问他什么事,他只是笑着说,晚上回来就知道了。挂上电话时,我还笑着想,小鬼就是小鬼,总是喜欢热闹。董颢凯和刘德威走了也一年多了,以前周末时我们都会出外聚会,现在就只剩我一个,偶尔也会缅怀当年热闹的情景。不知道他们怎样了。我这样想过却从没有打电话问过。我自认伤了颢凯,我和他……还是不要再见面的比较好。想着想着,已是到了下班时间,我收拾好东西,和助理们道声「再见」,匆匆开了老爷车回家。路过唐人街时,看见海鲜店门口摆着一筐筐肥大的秋蟹,我下车买了一打。其昱最喜欢吃螃蟹,平常因为嫌麻烦,我极少会买,今天既然他说要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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