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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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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乱如麻。我叫“恐怖主义一锅粥”。 
  本文无意给时下的定义逐一评判,只想梳理一下“恐怖主义”的使用范围,粗线条地捋一捋。为了讨论的方便,大家不妨翻一下现有中文译本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下简称《不列颠》),不是当作权威,只是用作参考,看看这个词在西方语言中大概是什么样。 
  首先,《不列颠》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对政府、公众或个人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各种右翼和左翼的政治组织、民族主义团体、民族集团、革命者以及军队和政府秘密警察都有利用恐怖主义者”。 
  这个定义比较宽泛,可以称为“广义的恐怖主义”。它的特点,是把政治目的诉诸“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的军队、警察,也可以是革命者或民族主义者,可以是左翼,也可以是右翼,什么政治组织、团体和个人都有可能。实施对象也一样。可见,在作者看来,恐怖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价值判断(当然,从下述例子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作者的好恶)。虽然总的印象和感觉,这不是一个好词(比“战争贩子”还糟,总是让人联想到最低级的犯罪),很少有人乐意拿这顶帽子扣自个儿头上,说我就是恐怖分子。 
  其次,是具体例子。《不列颠》说,色诺芬笔下的“攻心战”是恐怖主义,罗马暴君的暴行是恐怖主义,中世纪的宗教审判是恐怖主义,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是恐怖主义,美国三K党的种种暴行是恐怖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风靡一时的无政府主义暗杀是恐怖主义,纳粹统治是恐怖主义,现代社会、种族、教派冲突中的一方或双方也经常使用恐怖主义,等等。然后,说到大家关心的现在,它提到全世界的一系列极端组织,如红色旅和赤军等等,其中也包括“法塔赫和其他巴勒斯坦组织”。最后一种,如果算恐怖组织,照美国原则,该决不妥协,干吗还谈判,玩什么“和平路线图”呢?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还有一点,它说,现代恐怖主义和过去不同,它的最大特点是以暴力行动代替合法政治,喜欢搞绑架、暗杀、劫机、爆炸和劫持,最像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而且被害者经常是偶然置身现场的无辜百姓,等等。但前后到底有什么不同?还是说不清。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2)   
  我们且不管这些例子是否全都合适,作者的理解有无偏颇。这里,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恐怖主义这类事,乃自古有之,于今为烈(将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个词是外来语,咱们有点陌生,但它绝不是“九一一”以后才有,也不是近一两个世纪才有,甚至也不是近五百年才有。它不过是一个老掉牙的普通词汇:凡是蓄意使用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的一切人,都可能是恐怖分子。 
  这里我用“可能”,是想有所限定,避免用大家拒绝接受的统一标准强加于大家各自坚持的主观感受,即从说话人的立场(立场和信仰是不能讨论的),他们可能会被谴责这类行动的人称之为恐怖分子。但如果不谴责呢,当然也就不是了。 
  我们要看说话人是谁。 
  这是广义的恐怖主义。 
  二、刺杀 
  历史上的恐怖手段很多,酷刑虐囚是,大规模杀戮的战争也是;刺杀政要、权贵是,屠杀平民、战俘也是(白起和李广都坑过降卒);桀纣幽厉的苛政暴行是,希特勒的法西斯统治也是;亚述、蒙古式的屠城是,欧洲征服世界的种族灭绝也是(如屠杀印第安人和贩卖黑奴,注意:美洲的征服还包括最卑鄙的绑架);日本用零式飞机撞美国航母是(属于自杀式攻击),美国用原子弹炸平广岛、长崎也是(属于直接攻击平民)〔零案:1995年,全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形成有趣对比的是,美国纪念的是珍珠港事件,日本纪念的是广岛、长崎“原爆”〕。它们可粗分两大类型:一类是以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的非常手段作困兽之斗,一类是以绝对优势对前者作斩尽杀绝的大规模报复。以巴冲突是这两大类型的现代缩影。两者具有同质和对等的性质,所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循环相报,莫知其极。这是《旧约》时代的基本精神,也是伊斯兰圣战的古老原则。凭借强大实力,对一切反抗做斩草除根的彻底消灭(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种族灭绝),是古代一切征服者都很强调的基本原则,也是西方战略传统的基本特点。对付一切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它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亚述、蒙古式的“斩草除根”(如越战中所见)却受制于现代西方的道德准则,即当今国际主流用以谴责“恐怖主义”的道德准则,非但不能随便使用,反而经常遭受舆论的谴责,这是“反恐”的最大困境,即使是以十报一(或以百以千以万报一),也还是要有所限制,不可能将一个民族、一个文化也“斩草除根”(连讲都不敢讲)。所以,当今国际主流的合理说法,就是要把前一种恐怖定义为“恐怖主义”,而把后一种恐怖定义为“反恐”。对比于“广义的恐怖主义”,我们可把这种恐怖主义叫做“狭义的恐怖主义”。因为这种“恐怖主义”的对立面,肯定是反对这种“恐怖主义”的。但不用恐怖能反恐吗?这是现代人的困惑。 
  这里,我们不妨按最狭窄的定义来讨论恐怖主义。中国历史上最接近这种定义的恐怖活动,不用说,还是刺杀和劫持。它们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怖手段,也是人类最现代的恐怖手段。 
  我们就从刺杀说起吧。 
  中国古代最有名的刺客是六大刺客,即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荆轲。他们在汉代名气最大。 
  下面介绍一下: 
  (一)曹沫。 
  春秋早期鲁国的刺客。在六大刺客中,年代最早。古书对他的名字有许多不同写法,其中一种是曹刿。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个人。过去,我们在《左传》中见过此人,名作曹刿。他在长勺之战,为鲁庄公出谋划策,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战术,出人意外地打败了齐桓公,因而备受毛泽东的称赞。此人出身卑贱,但足智多谋。他为鲁庄公献计献策。有位老乡说,这是人家贵族的事,与你何干,他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一定要插手,结果证明,他确实很厉害。毛泽东说“卑贱者最聪明”,举例很多,其中就有他。这是一种记载。另一种记载,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笔下的曹沫主要是勇士,他“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任为将。鲁与齐战,三战皆北,被迫在柯地签订不平等条约。在庄严的仪式上,曹沫突然用匕首顶住齐桓公,逼他退还鲁国的土地。在死亡的威胁下,桓公被迫答应。一经承诺,曹沫立刻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脸不变色心不跳,说话和原来一模一样。 
  这些记载,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曹沫不是贵族,而是卑贱者中的聪明人,他不会像贵族那么死心眼(如相信“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宋襄公)。卑贱者爱使用非常手段,即贵族不耻的糙招,特别是在实力悬殊、强弱不敌的战争中。第二,曹沫参加的战争,正是这样的战争,齐国非常强大,鲁国非常弱小,他以奇谋侥幸打败齐桓公,但三战皆北,不能扭转战局,万般无奈,才铤而走险。他的成功是靠两点,一是齐桓公地位高,名气大,他老人家怕死,曹沫不怕死;二是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说话非同小可,不便在庄严的会盟仪式上出尔反尔,管仲劝他不可背约。这两条都是抓住了贵族的弱点。当然,在其他古书中,还有汉画像石中,这次劫持,参加者还有鲁庄公。逼急眼了,鲁庄公也放得下架子。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3)   
  道理很简单,穿鞋的打不过光脚的(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面)。 
  现在,在上博楚简中,我们发现了曹沫的兵法,名叫《曹沫之陈》。它的出土有一个意义,就是证明了我的看法,恐怖活动和兵法有不解之缘,两者不一定是对立的东西。 
  正规的战法是战法,不正规的战法也是战法。 
  (二)专诸。 
  年代比曹沫晚,为春秋晚期人,事见《刺客列传》,乃吴国的刺客。他和曹沫不同,只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类似侠客。公子光(后来的吴王阖闾)善遇专诸,答应死后为他赡养老母弱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派他搞刺杀。刺杀是为了政变。其结果,必然是一死。这些都很清楚。但他和曹沫不同,曹沫所行,其实是劫持,不是刺杀,严格讲,是属于下面要谈的另一类。劫持,是以被劫持者为人质,提出各种要求(如赎金),杀人并不是最终目的(虽然其结果,常常和刺杀一样,人质还是死于非命)。 
  专诸和曹沫,共同点是不要命,勇敢。孙子讲御兵之法,说吴、越世仇,同舟共济,也会齐心协力,关键是死无退路。人心都是肉长的,勇是逼出来的。当兵的也是人,没有多余的命,令发之日,泪流满面,效死拼命靠什么?曰“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孙子兵法·九地》),“诸”就是专诸,“刿”就是曹刿(即曹沫)。他们是春秋时期最有名的两个刺客(注意,劫持者也算刺客)。 
  (三)要离。 
  也是吴王阖闾的刺客。吴王派他刺杀另一个吴公子,名叫庆忌。要离是个枯黄干瘦风吹都要倒的弱者,庆忌是个武艺非凡膂力过人的壮汉。要离断臂刺庆忌,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刺客列传》不载),也是惊天动地。这事在战国时期很有名。如唐且使秦,拒绝秦王的无礼要求。秦王威胁说,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天子之怒”吗?“天子之怒”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反问说,那大王听说过“布衣之怒”吗?“布衣之怒”是“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当时,他举了三个刺客,一个是专诸,一个是要离,一个是聂政,其中就有要离。说罢“挺剑而起”。结果是“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战国策·魏四》)。 
  (四)豫让。 
  战国早期晋国的刺客。《刺客列传》说,此人受智伯大恩,非常忠诚,是个讲义气的亡命徒。赵襄子杀智伯,漆其头骨以为饮器(学者考证,这是草原地区的习俗),他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为此,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先装受过刑的残废,给厕所刷墙。后装麻风病人,把自己弄成哑巴。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之刺,让他撒气,然后伏剑自杀。这是快意恩仇的个人行为(和《游侠列传》有交叉),不是由政治家导演,也许够不上“主义”。但刺杀和劫持,从法律角度讲,是最低级的犯罪形式,它们和称为“主义”的活动在形式上无法区分。 
  (五)聂政。 
  战国中期韩国的刺客。聂政刺韩累(韩国的相邦),见《刺客列传》,亦属快意恩仇。他的故事之所以出名,是烈士背后还有烈女,即聂政的姐姐,名叫聂荣(也作“聂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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