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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001-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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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搬迁 
   
  由于父亲生性不安于现状,男孩五岁的时候,他们就举家迁到了美国东北部。

  那里植物繁茂,土地肥沃,他们的新房子就建在一条小河旁。一到夏天,他们的生活就显得特别美好。夜晚,他们不再会冻得发抖,而且因为附近的森林里有很多猎物,所以他们现在已经很少挨饿了。离木屋不远有一条马路,连接着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两座城市。这条马路上孩子们能看到很多风景。时光流逝,男孩渐渐懂得了许多事情。这条马路很热闹,有许多车子驶向日落的西方,有的车上还坐着拖家带口的人们;有时会有一些人骑马,驮着一袋袋自产的玉米而来,另一些人则带着神神秘秘的东西进城而去;偶尔也会有士兵路过,爸爸说他们大概刚刚打完仗要回家去。听妈妈说,一位穿着考究的先生曾经和父亲谈论起西边那片森林,还询问了它的价钱。

  孩子们是不可以在马路上玩很长时间的,玩耍中妈妈常会喊他们回去,让他们到菜地里锄草,或是采些草萄和蘑菇什么的。妈妈会把这些东西晾干,以备冬天食用。男孩六七岁时,父亲就带他下地干活了,他再也不能一天到晚总是玩了,而必须认真地挽起袖子帮父亲播种。播种可是个辛苦活儿,必须一行播得深些,一行播得浅些。男孩很要强,他一定要把活干得更好,因为他愿意而且也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他在地里干活儿的时候,萨拉则呆在家里,帮妈妈给奶牛挤奶,晚上再和妈妈一道纺线。到了星期天,他们全家就都坐到屋前面,妈妈会用她婉转的歌喉给他们小声哼唱古老的歌谣,有时候还会讲一些《圣经》上的故事,她有着未受过教育的聪明人所特有的那种超凡的记忆力。在男孩儿的脑海里,《圣经》上的诗句总是和妈妈那温柔的声音联系在一起。这时候,爸爸总是坐在一边,抽他的烟。此情此景,男孩常常有意识地比较爸爸和妈妈,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更喜欢妈妈,虽然她实际年龄并不比爸爸小,但在孩子们心目中,妈妈更年轻,也更温柔,孩子们最喜欢她。

  当男孩暗自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妈妈时,总会被她那黯淡的,略带黄色的皮肤,那轮廓分明的面容,那粗大的骨骼和那灰暗的眼睛里发散出来的奇怪又略显忧伤的目光深深地打动。他好像明白了,妈妈为什么总喜欢以一种舒缓的节奏给他们唱歌了。

  然而,一个星期天,当他们全家人去村子里看望朋友时,男孩却意外地发现,妈妈似乎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快乐,她不停地跳舞,仿佛不知疲倦一样。男孩第一次目睹了一个人由忧伤到欢乐的奇特转变;在一种梦幻般的感觉中,男孩似乎悟出了什么,他猜想,平时沉默寡言的妈妈准是隐藏了自己的某些情感,想到这儿,男孩有点儿害怕。

  妈妈偶尔带着他去附近的庄园,她在那里帮人做针线活。庄园主们往往拥有整整一幢楼房,单是楼下的厨房就比男孩家的整所房子都大,不仅如此,他们楼上的两个房间里,还摆着真正讲究的床——那是男孩的爸爸做的。为什么爸爸要给他们做床?原因很简单,给他们干木工活、针线活有钱赚,把这些钱攒起来,爸爸妈妈就可以买一匹马。庄园主为什那么趁钱?嗅,是因为他们富有。他们凭什么富有?

  ……男孩百思不得其解。

  怀着与日俱增的困惑,男孩观察着自己周围的人和物。不久后,他们的几个亲戚也搬到这里来了。其中,男孩最喜欢的要算是斯拜罗姨婆了,她是个十分开朗的人,做事麻利,头脑聪明,意志坚定,一头灰色头发,看上去比妈妈健康。因为她自小就远居他乡,见多识广,所以总能给孩子们讲点什么。她会读《圣经》,有时候还敢大胆地在纸上写字,就好像她的手从未摸过斧子似的,真让人羡慕!

  有时孩子们会问起爸爸妈妈他们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妈妈说,她的外祖父生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他虔诚而又心地善良,是一名贵格会“教徒。可是当男孩问到妈妈的妈妈,或者追问姨婆是从哪里来的时候,妈妈则总是支支吾吾地搪塞他。

  爸爸却很乐于讲述他自己的童年生活,对他来说,讲故事简直就像打猎一样有趣儿。那天他讲的是印第安人。爸爸说,从前他和家人从美丽的弗吉尼亚州迁到了肯塔基州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他家跟妻子家一样来自北方,和南方没有一点关系。

  当时的印第安人已经开始秘密跟踪白人了,而且比今天大胆得多。是的,当父亲还和今天这个瞪大双眼,紧闭双唇仔细倾听的男孩差不多大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次,他正和自己的父兄们在森林里的一所小茅屋附近干活,突然呼的一声枪响,父亲老亚伯拉罕应声倒下,哥哥们慌忙逃回小茅屋求援,只有他呆站在原地没动,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咽了气。父亲是被一个躲在灌木丛里的印第安人开枪打死的。这个印第安人走过来想把站在原地吓呆了的他拽走,他便大声呼叫,反抗,不一会儿,哥哥们返回来,用自己的猎枪冲着印第安人射击,借着四周的混乱,他才奔回了小茅屋……

  伴着惊惧男孩听完了整个故事,原来,自己的名字“亚伯拉罕”,是从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祖父那儿承袭下来的。天知道,父亲当时看到了多么可怕的场面!可对此他却仿佛满不在乎,只是大笑着说道:现在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了!

  父亲讲的故事是多么奇妙动人啊!可他目不识丁,而且当妈妈提出让他读书识字时,他也总是冷嘲热讽,不屑一顾。他总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会做家具、会种地、会伐木、又会打猎,还学那些干嘛!男孩却暗自琢磨着:如果自己识字就好了!如果自己还能像姨婆那样会写字就更棒了!经过父母反复地商议和争论,最后,男孩终于可以去上学了。只是,那学校离他们家足有四英里远,若是碰上雨天,走在路上,就像光脚走路一样难受。而所谓的学校其实就是一座木头房子,比男孩的家大不了多少,只是多了两扇砂纸窗户和一个比家里大得多的壁炉。老师是一位牧师,他让孩子们传着看课本,学字母、读音,还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反复练习。这可不是读书识字,男孩心里想:又不是听故事,要像姨婆那样熟练地写字,就更是差着十万八千里了!

  当然,除了上学读书之外,这一年男孩家里还发生了其它新鲜事。比如,父亲当上了街道管理员。如果有机会跟他一起去城里,男孩就会竖起耳朵仔细听那里的人们说话,听他们讲关于印第安纳那块神奇土地上的故事。他在街上经常看到一些向西部迁徙的过路人。听大人们说,他们是要到那块流淌着俄亥俄河的富饶土地—

  —印第安纳去。

  没过多久,父亲又当上了小城的警察,他很乐意干这差事,觉得那比呆在家里当木匠有趣得多;他到处溜达,所到之处都引来很多人,因为人们爱听他讲故事。

  每一次,男孩都非常认真地跟大家一起听,他对这些故事太熟悉了,以至于他能够察觉父亲‘对故事情节的细微变动。然而,让男孩迷惑不解的是:父亲看到黑人时,总要拦住他们,让他们出示一种许可证,以证明他们有权在这里居住和工作。男孩问父亲为什么要这样,父亲回答说:“你这小子!说了你也不懂!”

  在霍金威尔,一次,父亲奉命去巡视犯人,男孩问:“什么是犯人?”“犯人就是监狱里带着脚镣的坏蛋。”父亲拿着生锈的钥匙打开一间间牢房时,迎接他们的是犯人们愤怒的目光;当父亲又把牢门锁上时,那些所谓的坏蛋又都漠然地退了回去。满心恐惧的男孩目睹了这一切。检查完了,他随父亲回家,心却留在了那些带着脚镣的犯人身上: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一些人,被戴上镣铐,被剥夺了权力,这实在不能与富人们的营生同日而语。尽管为了生计,爸爸妈妈不得不辛苦地为富人们做家具,做衣服,但毕竟是有报酬的。

  在这个夏天,男孩可长了不少见识,父亲用那把锃明瓦亮、锋利无比的斧子齐根砍断了几棵参天大树。男孩问:“我们已经有了一所房子,为什么还要伐树?”

  父亲回答说:“用树可以做木筏。”男孩接着问:“木筏是什么?”“木筏就是像船一样的东西,我们可以坐着它从小河飘到大海上去。”“大海在哪儿?”“在南方。”现在,男孩已经能够抓紧绳子,帮着父亲推木筏了,父亲把树干绑在一起,然后又把整个木筏推进了那条据说是流入俄亥俄河的小河里。然后他又滚来了十个装满了威士忌的大酒桶。在这些日子里,妈妈则经常莫名其妙地叹息。最后,孩子们终于知道了其中的原因。原来,父亲把他们的木屋和周围的土地都卖掉了,他要到印第安纳去,因为听说那里的土地更加肥沃,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而这正是父亲的愿望。他用这块土地换回了二十美元和十桶威士忌。实际上,他们现在的前途可谓吉凶未卜,谁也无法预料在西部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

  一切准备就序后,父亲出发了,母亲和孩子们站在岸边,向他挥手告别。父亲划着崭新的桨,慢慢远去,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时隔不久,父亲就回来了,他拍着母亲的肩膀有说有笑,看上去信心百倍。无疑,在他看来印第安纳的确是个天堂。

  当母子三人将瓶瓶罐罐,工具毛皮和衣物打成包裹,准备出发的时候,已经是烟雨濛濛的秋天了。就这样,一家四口骑着两匹马,妈妈和姐姐骑一匹,男孩则坐在父亲的前面,骑另一匹,踏上了许多人曾走过的那条路,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跋涉。

  夜晚,母子三人睡在树林中搭起的帐篷里,父亲则在一旁守夜;既要防御野兽,又要防备坏人。五天以后,一家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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