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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后面抱住她,把她拥入自己温暖的胸膛,吻着她的面颊说:
“好香啊,我最喜欢吃你做的早饭。”
她回过头,摸了摸他坚实的小腹说:“不许吃太多,不然要是长出大肚腩来,我就不爱你了。”
吃完早饭,她打开衣柜,用手拂过他的一件件衣服,转头对他说:
“今儿穿蓝色的吧,我最喜欢你穿蓝色的样子,还记得那年我15岁在街上遇到你的时候,你就穿的这件,当时就把我迷住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心里眼里就只有你。”
他接过衣服,淡淡地笑着:“都听你的,你说好,自然是最好的。”
她仔细看着那件衣服,袖口似乎破了个洞,嗔怪道:“这衣服怎么破了?不能因为你钱多久糟蹋东西,让娘子我帮你补补吧。”
说着她坐下,拿着针线,开始补那件衣服,而他坐在旁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满脸柔情地:
“娘子的针线活有进步了,当年要是有这个手艺,我胳膊上的伤疤也不会缝得那么难看。”
“人家本来就是贤妻良母型的,只是需要多多练习而已。”
她莞尔一笑,缝好最后一针,咬下线头,帮他穿上那件袍子,用双手一颗一颗把扣子扣好,她最喜欢帮他穿衣服的那种感觉,每当这个时候,他们总是靠得很近,她能感受到他温暖的鼻息就在她的头顶上缭绕,还有他那宠溺的目光,即使她没看,也能想象他的眼神。
她拉着他的袖口,轻轻摇晃着,不舍地说:“非要走吗?再留一会儿不行吗?”
“是时候了。”
他轻笑着,转身,踏出门外,向远处走去,强烈的光线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圈光晕,让兰欣觉得他好像一去不复返似的,就冲着他叫道:
“我送你的鼻烟壶呢?怎么不带着,你答应过我会一直带在身上的。”
他摆了摆手,没听到似的继续向前走。
兰欣急了,大喊:“别走,胤禟,再等等,还不行,你还不能走。”
她追了出去,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忽然很想哭:“我不想让你走,你别走,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儿。”
他终于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笑着答道:“宝贝,你一个人也可以的,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我相信你。”
“那是因为你在,当我对这里的一切感到厌倦的时候,只要想到你,想到你在某个地方存在着,我就有勇气去面对这一切,如果没有你,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求你了,别走。”
那圈光晕越来越亮,越来越宽,慢慢地他整个人都消失了,她的心像是被抽空了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恐惧地看着这一切,拼命摇头:
“不要,不要,不要扔下我一个人,你为什么总是扔下我,不要!”
……
等到她醒了,她起身,只穿着一身白色的中衣,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个小小的鼻烟壶砸在了地上,看着它粉身碎骨,然后从碎片之中取出一张纸条来,那是他最后的信:
欣儿:
和你相爱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上帝的恩赐,
我花了很大的勇气才写下这封信来和你说再见。
谢谢你做我的朋友,做我的知己,做我的爱人,谢谢你给我的每一次欢笑和泪水,那都是我回顾我的一生时最美好的回忆。
即使是在最艰难的时刻,你也教会了我什么叫做忠诚,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
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没有人会活上万岁的,我们都在通向死亡的路上,只不过我比你快了一些而已。希望当你快要接近这一世的终点,走向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跟我现在一样的坦然,不要害怕,不要慌张,因为我在这里等你。
让你一个人承受这一切,一定很难吧。但是,一个人要在世间生存,只要有一个真心爱他的人就足够了,而你有我!
生命是暂时的,爱却是永恒的。
我爱你,即使我已经化为灰烬,也要变成粉末来拥抱你!
Dumvivimus;vivamus!
爱新觉罗胤禟
夜沉如水,手中拿着那张纸,兰欣走到院子里,抬头,看着宫禁上空的天浓紫深黑,觉得她的人生也像这天空一样没有一丝光亮,她开始哭,先是小声呜咽,再是抽泣,到最后嚎啕大哭。
已经成年的小贝也从窝里跑出来,走到她身边,扬起脖子,向着天空嚎叫,像是一声声哀鸣,回荡在夜空之中,向四周围散去。
一狼,一人,在夜幕中显得分外的孤寂。
作者有话要说:兰欣:啊啊啊啊啊,好桑心~
小米:其实他跑去现代享福去了,所以,乖,不桑心了~
兰欣:那我呢,我要怎么办?
小米:别急嘛,在等个四十年左右就让你去找他。
兰欣:靠,你比四四还狠啊。
小米:穿越哪有这么容易,想泡帅哥就泡,想回来就回来。谁让你要做钮祜禄氏的啊,选择是要付出代价的好不好,切~
兰欣:你就直说吧,你就是嫉妒我!!!!
正文143刘贵人
雍正七年,又是一个大选年,新晋入宫的各位小主们前去拜见宫里的各位领导,管领刘保之女刘晚晴,被封为了答应,分在景仁宫里住着。
她偷偷地抬眼,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瞄着上座的几位。皇后满脸的病容,年纪也大了;旁边的齐妃李氏,眼神也是很空洞,听说四年的时候,三阿哥因为和八王还有九王犯上作乱而获罪,被逐出皇室,割去了黄带子,才二十几岁就死了,齐妃从此就一蹶不振,再也没有露出过笑容;再看熹妃钮祜禄氏,看上去稍微年轻一些,脸也很圆润,她生的四阿哥自从圣祖爷开始就是当成皇嗣在养着的,没有了三阿哥,年家又倒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势力可以威胁到四阿哥的地位,所以现在宫中主位当中最得意的就是她了。
她心中暗道,这些老女人都是昨日黄花了,年老而色衰,色衰而爱弛,而凭着自己的样貌和才学,在这后宫当中想要出头并不难,最关键是有机会接近皇上,这也是迟早的事情,毕竟她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和青春,但是找一颗大树依靠着会让这条路走得更加容易一些,熹妃钮祜禄氏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住在景仁宫的日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着熹妃,把家里带来的好东西都献给熹妃,知道熹妃娘娘喜欢热闹,就打起精神来陪她玩儿一些她并不喜欢的稀奇古怪的游戏。
这个老女人真的很是会折腾,从来没看她有闲下来的时候,一会儿带着她们学跳舞,一会儿办什么读书会,总之新点子层出不穷,变着法子玩儿,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可是皇上找谁侍寝的事儿,她却总是不关心,让刘晚晴很是着急,好几次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到了冬天,漫天大雪,屋里冷得不行,作为一个小小的答应,份例又不够用,还没有她在闺阁的时候多,如果不赶快上位,这日子真是很艰难,入宫已经快半年了,她连皇上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她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
她坐在窗前,隐约听到外面院子里嬉笑声不断,她走到门前,轻轻拉开门帘一角往外面看去,原来是熹妃和四阿哥的儿子在雪地里玩儿。
她穿着一身紫色,显得雍容华贵,可是动作却像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儿似的,面对着孙子投过来的雪球,在雪地里左躲右闪,很是灵活。
熹妃身边的冬梅姑姑在一边劝道:“娘娘,您别跑那么快,也不怕摔着小阿哥。”
熹妃笑着停下来,抱起小孙子亲了亲,说:“没事儿,摔在雪地里不疼的,是不是啊,永璜?”
永璜眨着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是啊,玛姆,咱们继续玩儿吧,呵呵。”
看她今天的心情不错,似乎可以提一提侍寝的事儿,晚晴穿上外衣,也走了出去,满脸堆笑着说:“熹妃娘娘好兴致啊,只是可别累坏了身子,昨儿家父差人从东北长白山上寻了上好的人参送给了奴婢,奴婢心里一直想着娘娘的身子,回头让我身边的人给您送过去补补。”
兰欣看了看刘晚晴青春洋溢的脸庞,让冬梅带着孙子回屋里,走到一棵梅花树下,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看着刘晚晴,笑着说:
“我倒是不用补,听说咱们皇上最近身子倒是不大好,都是让那个曾静案给气的,说是给列举了皇上的十大恶,说什么一谋父,**母,三弑兄,四屠弟,五贪财,六好杀,七酗酒,八淫色,九诛忠,十任佞。别的咱们先不说,就是好色这一点,那是绝对没有的,不然也不会放着这么多美人在后宫,却暴殄天物,让你们都没机会承蒙恩泽是不是呀?”
刘晚晴看熹妃竟然主动提起此事,心中暗喜,赶紧小声说:
“皇上身边现在没个贴心的人照顾着,总是不大好的,如果娘娘不嫌弃晚晴愚笨,晚晴愿意尽心伺候皇上和娘娘。”
兰欣微微点了点头,扬了扬眉毛说:“放心吧,回头我帮你打点一下,等到皇上这阵子忙完了,自然会安排你侍寝的。”
“谢娘娘,晚晴一定不会忘记娘娘的提携之恩,愿为娘娘肝脑涂地。”
兰欣的嘴角弯了弯,摘下一朵梅花来,插在晚晴头上说: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家熹妃娘娘在宫里混了那么久,这点小事儿,举手之劳。不过我可要提醒你一句,别爱上他,他是帝王,不是什么良人,不然有你伤心的时候。”
这些晚晴不是不明白,可是在圆明园中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就失了心智。
开了春,按照惯例,帝王就要搬到圆明园中去住,这里比先前帝王是王爷时要扩建了很多倍,取代了畅春园,成了帝王新的离宫。
这园子中的每一处景致,无不是他亲自设计的,处处体现了他的才学,现实和想象中的所有美丽都汇集于此,她像是一个新生的婴儿,觉得自己的眼睛简直不够用的。
她和熹妃一起,住在帝王寝宫附近的长春仙居,比在宫里时更有机会接近帝王,所以熹妃找了个机会,把她送到了帝王的身边。
眼前的这个男人,成熟和优雅,再加上他周身散发出帝王的威严气息,一想到他就是那个统治者整个帝国的人,想到自己将要成为他的女人,她简直要醉了。
这就是她想要的男人,可以让她仰视的君王,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让心高气傲的她甘愿为奴为俾,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就好。
已经很晚了,圆明园中的各处都已经进入了梦想,可是帝王还在批阅奏折,他不时咳嗽两声,很劳累的样子。晚晴立在一旁,不敢出声,也不敢有大的动作,只是偷偷看他批奏折,只见他的朱批比那奏章上原本的字还多,她不禁有些郁闷,不知什么时候她才能伺候他休息。
她强撑着精神,终于等到他批完了奏折,当他那墨黑色深不见底的眸子看向她的时候,她觉得头有些晕晕地,不能思考。
只见他的嘴边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不是对她说,而是对着外面说:
“她还真是有心啊,竟然会给朕安排女人了。”
被太监们抬到了龙床之上,她有些发抖,起初她并不敢直视他,只是任由着他压着自己年轻的身子,只觉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