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青楼宝鉴-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野鸡形成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 )的上海城内,以后逐渐发展到城外。这是连妓院都没有的最下等的妓女,因为民间有“野鸡没窝儿,栖无定所”这样的说法,因此把这种没有妓院的妓女称为野鸡。她们一部分是被典卖或被拐卖的良家妇女,有的还只有十三四岁,没有人身自由可言;一部分是因天灾人祸流落他乡走投无路以后不得已而操皮肉生涯,虽然有人身自由,但已经没有丝毫用处。其中也包括一部分为生活所迫而出卖色相的暗娼。她们一般都是晚间在马路上拉客。拉到客人以后,或住小旅馆,或到野鸡的住处将就一夜。野鸡出来拉客的时候,一般都有一个或两个“娘姨”跟着。野鸡的娘姨可与长三堂子里的娘姨不一样,她们的任务,第一是看住妓女不让她跑掉,第二是动手拉客。只要看见马路上有单身客人特别是外地来沪的客人,先是搭讪询问是不是愿意找个姑娘陪陪,如果不答应,就动手硬拉。
  野鸡是上海娼妓中的末流,但是从业人员数量最大。据1918年统计,就已经达六千人。由于野鸡不像长三、幺二那样有固定而公开的住所,因此统计数字一定偏低。抗战胜利后上海的野鸡数量极大,不算四马路上的,单是大世界门口两旁,一到晚上,凡是一老一少站在那里与路人搭讪,而年轻的一个又是浓妆艳抹的,都是野鸡,总数不下四五百之多。
  “咸水妹”是专门接待外国水手的妓女,从业者多数是广东姑娘,地点在虹口一带。她们多少会说几句洋泾浜英语,收入比野鸡高,有的以“包月”的形式包给靠岸的外国水手,从外国人手中接来洋装、洋酒,按照外国人的习惯和爱好布置房间,俨然是外国水手的上海住家。
  光绪中叶(1890年左右),上海滩出了个有名的荡妇,因为体态丰腴,脸色红润,绰号叫做“白沙枇杷”(白沙是洞庭湖中的一个小岛,所产枇杷,黄中透红,又大又甜)。她曾经因为不能与自己所爱的男子同赴巫山阳台而烦恼过。后来推己及人,在上海创办了一种专供男女幽会的场所,叫做“台基”。开头的台基,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旅店而已,到这里来的,必定是一男一女,但绝不是嫖客和妓女,而是已经配成对儿的情侣,女的不是姨太太就是大小姐,男有的则是“使君有妇”的丈夫甚至有了儿女的父亲,他们既不便于让情人在自己家中出入,更不便于被人知道,于是旧由“台基”来提供幽会或住宿的场所,并负责保密。发展到后来,怨男旷女们也找上门来了。他们主要是公司的小职员,还没有成家的小商人,被冷落了的姨太太,因丈夫出远门或有外室而长年守空房的妻子等等。他们的确不是“下贱”的人,但他们都是性饥饿患者。心想找一个性对手,男的不愿意嫖妓,女的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男人。于是“台基”又扩展了第二种业务:介绍临时的性对手(女方绝不许是妓女),每次收取介绍费五至十五元,房费、茶点费不在其内。这五至十五元钱由男方付出,女方得三分之二,台基主人得三分之一。男女双方认识以后,既可以春风一度后就各自东西,再不来往,也可以长期厮守,频频幽会,是聚是散,全看双方的感情和缘份。
  光绪中叶(1905年左右),上海务本女中的学生薛文华因为行为不检被学校开除,就以“女学生”的身份在五马路开设了一家“驻颜阁”照相馆作为掩护,实际上开的也是“台基”。遇见容貌妖艳的女性来拍照片,就以言语试探,如果有性饥饿倾向,或者手头不太宽裕,就动之以情,诱之以利,勾引她加入“旷女”行列,成为“台基女郎”。
  由于薛文华以照相馆为掩护,她的“台基女郎”都有各种姿态的照相留在照相馆内,“怨男”们到她的台基来物色性的对手,可以不必本人出来见面,只要男方从照相本里选中了某个女郎,再约期相见就可以。当时的台基还是“服务”性质,强调的是男欢女爱,皆大欢喜,如果女方见了男方觉得不满意,可以拒绝接待。
  于是由此又派生出另一种妓院:“咸肉庄”。咸肉庄老板仅凭一本照相本和一台电话或一辆自行车,不需要其他任何设施,就可以开一家妓院。咸肉庄也是以介绍性的对手为职业,但是女方已经由性的欲望转变为钱的欲望,也就是卖淫了。
  咸肉庄是“专营”性质的,只负责“拉纤”,其余吃饭、住宿等等,一概不管。后来这一业务由饭店、旅馆兼营,就演变成后期的“应召女郎”了。
  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以英国为首的贩运鸦片的轮船,或堂而皇之地在各通商口岸公开停泊,大宗出卖;或化整为零利用“水上飞”强盗船以走私的形式在沿海各码头悄悄儿停靠,零星发售。于是数年之间,鸦片烟有如瘟疫一般在我国各个阶层中泛滥流行起来。开始只是茶馆儿里兼营烟馆,接着专业的烟馆纷纷开张。抽鸦片,既不同于抽旱烟,也不同于抽白面儿,二者的最大不同,在于抽鸦片是躺着抽的,有钱的人大都由丫头或者小妾躺在对面做泡装烟并伺候把火。烟馆老板为了招徕烟客,开始改用女子伺候客人抽鸦片。久而久之,风气所开,介于堂子和野鸡之间的所谓“花烟间”,也就应运而生了。
  “花烟间”,名义上是专由姑娘伺候做泡装烟的烟馆;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瘾君子之意也不单单在于烟:烟瘾过足之后,色劲儿一上来,伺候烧烟的女子,立刻就可以变成伴宿的“花娘”。“花烟间”和“烟花女子”这两个名称,很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花烟间”始创于光绪初年,最早在城内虹桥左近出现,由于嫖客大都是码头工人、车夫、轿夫、工匠、二爷(男仆)、船上的水手、来沪做小生意的买卖人、工厂中没有妻室的年轻人等等,而这些人又大都集中在紧挨着十六铺码头的小东门一带,加上这里货栈、客栈也比别处多,为了便于这些人就近照顾,花烟间逐渐往小东门一带迁移。后来租界繁荣,花烟间又往距离租界和码头都不太远的小北门发展,总人数约二百多人。花烟间的最大特点,是不分白天黑夜,随时随地都接待客人。长三和幺二,除了身价高昂之外,“白昼宣淫”是绝不允许的;野鸡拉客,一般也在黄昏以后。因此“二十四小时全天营业”的花烟间,就特别受“时间紧张、抽空嫖妓”一类人的欢迎。开头花烟间只接待抽鸦片的客人,卖淫似乎是副业;发展到后期,逐渐两业并重,即便是不抽鸦片的客人,也可以到这里来得到性的满足。
  花烟间妓女也分自混和卖身两大类,其中多数是逃荒来沪的苏北农民,既不识字,姿色也平平。有地方可以容纳嫖客的,自己单独开设花烟间;没有地方可落脚的,就把女儿或儿媳卖给老鸨子。前一种多少还有些自由,后一种根本没有人身自由,收入全部归鸨母,而且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有人上门,就要接待。就是没有客人的时候,也要不停地为鸨母做针线活儿赚钱,生活苦不堪言,比野鸡还惨。
  在上海的妓女中,生活最惨的还不是野鸡和花烟间妓女,而是所谓的“钉棚”,也就是设在闸北“棚户区”木板棚中的最下等妓院。这些妓女大都是从花烟间和野鸡中被淘汰下来的,不但年老色衰,而且几乎个个患有梅毒,为了活命,不得不继续出卖皮肉。一座钉棚,大者不过十几个平方米,小的只有五六个平方米。但就在这样狭小的天地之内,居然要容纳两三个甚至四五个老妓卖淫。“客人”来了,只用一块布在床与床之间隔开,只求嫖客之间互相看不见而已。钉棚妓女接客一次收费两角至四角,最多五角,而老妓每天必须交给棚主或老鸨两块钱的“棚租”,否则不是不许继续做生意,就是受到狠毒的打骂。因此,每个老妓每天必须接客五至十个,才能得到生存。
  “向导社”初创于抗日战争的上海沦陷期,是一种以“导游”为名的变相妓女。“玻璃杯”则是茶座的女招待,也是变相的妓女,大约出现于四十年代。例如大新公司游乐场中,就有许多茶座,由年轻的女子当招待。她们打扮入时,腰间系一个一尺见方的小围裙,以表明她的身份。客人坐下喝茶,只是表面形式,主要通过打情骂俏与客人勾搭,双方谈得入港,付清茶资以后,就可以把女招待带出外面去吃饭、跳舞或过夜。如果谈不拢,一杯清茶、两碟瓜子的价格,至少也比市价高出十倍以上。
  中国自从有了鸦片以后,“烟赌嫖酒”四宗法宝终于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月场”上大显身手,所向披靡,征服了无数浮浪少年、纨裤子弟,令他们沉沦孽海,无法自拔。
  《海上花列传》,  是一部写于晚清光绪年间的长篇小说,以“烟酒嫖赌”四字为纲,主要描写当时上海洋场长三、幺二堂子和花烟间里的妓女生活,同时也涉及嫖客们所活动的那个阶层即官场和商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并包括依附于这个阶层的“清客相公”和“跟班二爷”们,客观地反映了清末上海租界畸形社会中花天酒地、坑蒙拐骗的真实面貌。
  描写清末妓女生活的小说,鲁迅先生称之为“狭邪小说”,并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海上花列传》评为这一类小说的压卷之作。他说:
  上述三书(按指《品花宝鉴》、《花月痕》、《青楼梦》),虽意度有高下,文笔有妍蚩,而皆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特以钗、黛而生厌,因改求佳人于倡优;知大观园者已多,则别辟情场于北里而已。然自《海上花列传》出,乃始实写妓家,暴其奸谲,谓“以过来人现身说法”,欲使“阅者按迹寻踪,心通其意,见当前之媚于西子,即可知背后之泼于夜叉;见今日之密于糟糠,即可卜他年之毒于蛇蝎”(第一回)。则开宗明义,已异前人……
  作者韩邦庆(1856…1894 ),字子云,号太仙,别署大一山人,出书时则署名“花也怜侬”,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市)人。父亲官刑部主事,作者自幼跟随父亲住在北京。可以相信,他一定能够讲一口流利的“京白”。但是,因为他的小说所描写的都是海上娼女,而当时上海的妓女大都以口操吴侬软语为时髦。作者为了追求“音容笑貌,惟妙惟肖”的效果,下笔的时候,所有对话,全用吴语。这可能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他自己就说过这样的话:“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操吴语?”曹雪芹笔下的各类人物,对话完全口语化,不但一扫明清小说中人物对话“不像话”的通病,而且也确实使《红楼梦》这部作品的语言生色不少,于是韩邦庆据此“效颦”起来。单就方言文学这个小范畴来说,他为吴语方言小说开先河,立样板,应该承认他的实践不但是成功的,而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可是就中国文学这个大范畴而言,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尽管北京和上海都是当时中国的大都市,但北京是国都,首都语有作为全国通用语的优先权。用“京语”写的小说,在当时虽然并没有人推崇为“标准语”,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致通行;而用吴语写的小说,即便在当时当地产生过“轰动效应”,一旦离开了吴语区,少数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