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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兀∣wen Wister,1860—1938),美国作家,其成名作《弗吉尼亚人》通常被视为第一部西部小说。』的《弗吉尼亚人》时。在你死去的朋友和亲爱的人在冲你尖叫并喊你的名字时,你很难尽情浏览。
他母亲此刻在问他为什么让一个吸血鬼,一个肮脏的吸血生物把她给他的十字架摔碎。“你的信仰总是不坚定,”她忧伤地说,“信仰不坚定,对酒精却很执著。我打赌你现在就想来一杯,对吗?”
亲爱的上帝,他想极了。威士忌。陈年的。卡拉汉感到额头汗涔涔的。他心跳在成倍加速。不,三倍。
“牛腩,”他嘟囔着,“上面撒点黑芥。”他甚至能听到装黑芥的塑料挤瓶的声音,而且记得商标名。普罗士曼牌。
“什么?”罗兰在后面问他。
“我说我准备好了,”卡拉汉说,“如果你准备行动,上帝保佑现在就开始吧。”
罗兰把盒子打开。敲钟声立刻在卡拉汉耳边回响,让他想起噪音隆隆的汽车里的低等人。他肚子里的肠胃开始蜷缩,愤怒的泪水夺眶而出。
但是门咔哒一声开了,一道灿烂的阳光斜射进来,驱走洞口的黑暗。
卡拉汉深吸一口气,心里想着,啊玛丽,孕育无罪,保佑信奉你的人吧。然后就踏进了一九七七年的夏天。
6
当然是晌午,午饭时间,而且当然他正站在“嚼嚼老妈店”门口。看上去没人注意到他的到来。餐厅门口的黑板架上用粉笔写着特色菜:
嘿,你好,欢迎到嚼嚼!
六月二十四日特色菜
蘑菇酸奶油炒牛肉
牛腩(配卷心菜)
大农场玉米面卷
鸡汤
试试我们的荷兰苹果派
好,一个问题解决了。这是埃蒂来这里的第二天。至于下一个……
卡拉汉把第四十六街暂时搁在一边,朝第二大道走去。他往身后看时,看到洞穴的入口紧紧地跟随着他,就像貉獭老老实实地跟着男孩杰克一样。他能看到罗兰坐在那里,把什么东西放到耳朵里阻挡让人发疯的丁丁当当的敲钟声。
他走了足足两个街区才停下,此刻他目瞪口呆。他们已经说过会是这幅情景,罗兰还有埃蒂,可是卡拉汉心里并不相信。他以为自己会发现“曼哈顿心灵餐厅”在这个完美的夏日完好无缺,这里的天气和他离开时卡拉灰蒙蒙的秋天非常不同。嗯,也许窗户里会有一块牌子写着:休假,八月份前停止营业——类似那样——但是店还会在那里。嗯,是的。
然而它不在。至少没留下多少。店面只留下烧坏的支架,还缠着黄色的带子,上面写着:警方在调查。当他走近一点时,他能闻到烧焦的木头、燃烧的纸张、还有……很淡的……汽油的味道。
一个擦皮鞋的老头儿在附近一家“鞋靴站”前摆起了摊儿。这会儿他跟卡拉汉说:“很可惜,对吗?感谢上帝房子里当时一无所有。”
“哎,说谢啦。什么时候发生的?”
“半夜三更嘛,还能有什么时候?你以为那些暴徒们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放火?他们不是天才,可他们还没傻到那个地步。”
“会不会是电线着火了?或者也许是什么东西自燃了?”
擦鞋老头儿嘲讽地看了卡拉汉一眼。那眼光像是在说,哦,拜托。他用沾满上光剂的拇指指着仍在闷烧的废墟。“看到那条黄带子了吗?你认为他们会在一个因自燃引发火灾的地方缠上黄带子,说警方正在调查吗?不可能,我的朋友。不可能约瑟。凯文·塔尔得罪了什么坏家伙,他深陷其中。街区上每个人都知道。”擦皮鞋的动了动自己的眉毛,两根白眉浓密而且杂乱。“我真为他的损失可惜。他店铺后面有一些非常珍贵的书。非常非常珍贵。”
卡拉汉谢过擦皮鞋老头儿的高见,然后转身往第二大道走去。他一直在偷偷地触摸自己,想证实这一切是真的。他不停地大口呼吸着混合着碳氢化合物的城市空气,并享受着城市的每一个声音,从公共汽车的咣当声(有些车子上面还有《霹雳娇娃》的海报)到手提钻的敲打声和没完没了的喇叭声。他走近“力量之塔”唱片店时,驻足片刻,他被门前扬声器传出的音乐惊住了。那是一曲他好多年没有听过的老歌,他老早还在洛厄尔①『注:洛厄尔(Lowell),马萨诸塞州东北一城市,位于波士顿西北部,梅里马克河上。建立于一六五三年,曾经是主要的纺织中心,现在有多种不同的工业。』的时候这首歌非常流行,是关于追随仙笛神童的内容。
“克里斯皮安,”他嘟囔道,“那是歌手的名字。感谢上帝,圣人耶稣。我真的在这里。我真的在纽约。”
就好像要证实这一点似的,一个听上去没好气的女人说:“也许有些人可以整天站在这里,可我们却要在这里走来走去。你也该移动一下吧,或者至少站到边上?”
卡拉汉说了声抱歉,不过他怀疑她有没有听到(或者听到也不在乎),然后往前走。直到他走近第四十六街之前,那种在梦中的感觉——一个极其生动的梦——始终存在。接着他开始听到玫瑰的声音,他的生活随之彻底改变了。
7
最初只是一个小小的嘀咕声,可是当他走近时,他感觉听到了很多声音,天使般的声音,是在唱歌。向神唱着他们自信、欢快的赞美诗。他从没听到过那么甜美的歌声,就跑上前去。他来到栅栏边,把手放在上面。他开始哭泣,实在情不自禁。他觉得人们在看他,但是他不在乎。他一下子充分理解了罗兰和他的朋友们,而且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难怪他们拼命要活下去,要坚持下去!难怪,因为这个危在旦夕!挂着破烂海报的栅栏另一边有什么东西……简直完全是美轮美奂的东西……
有一个小伙子,长发用橡皮筋扎在脑后,戴着一顶帽檐拉到后面的牛仔帽,停下来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这里挺不错,对吗?”嬉皮牛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它就是好。我每天来一次。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卡拉汉朝小伙子转过身,一边擦拭自己泪汪汪的眼睛。“嗯,我想是的。”
小伙子用一只手碰了碰自己的眉头,然后是脸颊。“我以前长着全世界最难看的粉刺。我是说,比萨饼那样的脸比我强多了,我是轧开花的脸。后来在三月底或四月初的时候,我开始来这里,然后……一切都好了。”小伙子笑起来。“我爸带我去看的皮肤病医生说是氧化锌的作用,可我觉得是这块地方。这里有什么名堂。你听说过吗?”
尽管卡拉汉的耳边全是甜美的歌声——就像置身于圣母大教堂,周围是唱诗班——他还是摇摇头。那几乎是出于本能。
“嗯,”戴着牛仔帽的嬉皮说,“我也没有。不过有时我以为听过。”他冲卡拉汉举起右手,前两个手指伸开做V字状。“和平,兄弟。”
“和平。”卡拉汉说,并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嬉皮牛仔离开后,卡拉汉用手抓住栅栏裂开的木板,还有给“僵尸之战”做广告的破烂海报。他最想做的是爬过去看看玫瑰……可能会跪下去敬拜它。但是人行道上人群拥挤,而且他已经吸引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有一些人无疑和嬉皮牛仔一样,对这块地方的力量略有所知。他能为栅栏后面伟大的歌唱力量(只是一朵玫瑰?别无其他?)效劳的最好方法是保护它。那就是说保护凯文·塔尔不受烧掉他店铺之人的伤害,不管是谁干的。
他转到第四十六大街上时,他的手还在粗糙的栅栏板上。在大街这头是绿得透亮的“联合国广场宾馆”大厦。卡拉,卡拉汉,他心想,接着:卡拉,卡拉汉,凯文。随后:卡拉—来—四遍,一枝玫瑰在门后面,卡拉—来—卡拉汉,凯文再来一遍!
他走到栅栏尽头。起初他什么也没看见,他的心沉了下去。然后他往下看时,发现在那里,大约膝盖的高度:用黑笔写了五个数字。卡拉汉把手伸到衣兜里摸铅笔头,他总是把它放在那里,然后从一张海报上撕下一个角,那是一场名叫“跳入地牢的人,一个滑稽剧”的外百老汇剧目。他把五个数字匆匆记下。
他不想离开,可是他明白不得不走;离玫瑰如此之近不可能冷静思考。
我会回来的,他告诉它,而且让他惊喜的是,一个想法闪现在他脑海,清楚而且真实:是的,神父,随时。来—考玛辣。
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街角,他往身后看去。通往洞穴的门仍在那里,底部浮在人行道上方三英寸的位置。一对中年夫妇,从他们手里拿的旅游手册来看是旅行者,从宾馆那边走了过来。他们聊着天走到门跟前,然后绕了过去。他们看不见它,但是他们能感觉到,卡拉汉心想。如果人行道拥挤不堪不可能绕过去呢?他觉得在那种情况下,他们会一直走进那个竖在那里闪着微光的地方,也许只是感到片刻的寒冷和眩晕,也许能隐隐约约听到敲钟的乏味声响,并闻到一股烧洋葱或烤焦的肉的味道。而且当晚,有可能,他们会短暂地梦到比纽约这个逍遥城更奇怪的地方。
他可以穿回去了,也许应该那样;他已经达到此行的目的:不过一阵轻快的漫步就可以把他带到纽约公共图书馆。那里,在石狮子后面,即使一个身无分文的家伙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比如说,某个邮政编码的地点。而且——说句不好意思的真心话——他还不想回去。
他在面前挥挥手,直到枪侠注意到他的动作。卡拉汉不顾路人打量他的目光,把两只手的手指伸向空中一次,两次,三次,不太确定枪侠是否明白。罗兰看上去明白了。他夸张地点点头,然后赞许地竖起拇指。
卡拉汉出发了,走得很快,几乎小跑起来。容不得耽搁,不管纽约有了多么令人愉快的变化。罗兰等候的地方可不舒服。而且,照埃蒂的说法,那还可能很危险。
8
枪侠理解卡拉汉的意思不成问题。伸出三十根手指,就是三十分钟。神父想在那边再停半个小时。罗兰猜他想根据栅栏上写的数字找出实际所在地。如果他能做到,那再好不过。信息就是力量。而且当时间紧迫时,它能加快速度。
他耳朵里的子弹完全阻隔了声音。敲钟声能透进来,但是已变得相当缓和。是件好事,因为它们的声音比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难听得多。那个声音听上两三天,他相信自己可以进精神病院了,不过三十分钟还能行。如果实在受不了,他或许可以从门里扔出个什么东西,吸引神父的注意力,然后让他早点回来。
有一会儿,罗兰看着卡拉汉前面延伸的街道。他似乎通过三个人的目光看到了海滩上那些门:埃蒂、奥黛塔、杰克·莫特。这个有点不同。他从中总能看到卡拉汉的背部,如果卡拉汉回头看的话,他时不时那么做,罗兰还能看到他的脸部。
为了消磨时间,罗兰站起来看了看几本书,它们对凯文·塔尔如此重要,以至于他把书的安全作为和他们合作的条件。罗兰拿出的第一本书上面有一个男人头像的侧影。这个人抽着烟斗,戴一种猎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