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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之犬。”不知怎么,莫崇突然想起了这个词,随即心中就是一阵恼火和憋闷——他活了一百一十七年,从来只有追杀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被人吓得不战而逃过?这样的耻辱,即便极尽四海之水,也难以洗刷掉,注定会是他一生中抹不去的污点,一想到日后那些同伴评价他时的嘴脸,莫崇心中的怒火更加炽烈。
恼火归恼火,要让他回去和那个可怕的敌人拼命,却是万万做不到的。他已经过了热血激昂的年纪,年轻时出生入死地打拼,费尽心机地打压对手,绞尽脑汁地获取侠义之名,不就是为了在这个岁数时可以享受一切?他在神山宗之外有七处庄园,良田万顷,牛马无数,还有八处买卖,日进斗金,更有十九处外室,最小的一个才十五岁,嫩得像清晨含苞待放的花朵,舍弃这一切去和人玩命,只有脑子进了水的人才会去做这样的蠢事。
第一百二十九章 潜龙会(下)
在雷烈毫发无损地从大坑里冲出来,屠戮众人的时候,莫崇就已经在思考是否趁乱逃脱,等到大金出现,莫崇几乎没加任何的考虑,拔腿就跑。开玩笑,一个实力不在自己之下,又能在他的最强一击之下毫发无伤,近乎不死之身的对手,加上一头钢甲狂牛,别说莫崇在发出十八擒龙手之后功力只剩七成,就算他在全盛时期,就算有数十名手下相助,也绝不愿与之以命相搏。
“我得找个替死鬼。”莫崇一边急速奔行,一边想道:“这一次的行动涉及到和蛮族打交道,孙老七才是主事者,据点被毁,一切罪责当然应该由他来背——没错,他行事不秘,被锐士营发现了端倪,顺藤摸瓜找了上来,我拼死突围,为的是把消息传给其他人,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想到这里,顿时心里大定,脑筋飞速运转着,仔细推敲着种种细节,力争把自己的证言做到天衣无缝。
老不以筋骨为能,莫崇武功虽高,终究上了年纪,之前一心逃命还不觉得什么,此时逃到了安全地带,心志松懈下来,强烈的疲惫感顿时涌上了心头。“我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补充一下食物和水。”莫崇边走边想着,他是逃出来的,当然不可能把一切都准备好,但在这大沙漠上,没有食物还可以坚持,没有水,就连战心境的强者也绝撑不过半个月。
作为潜龙会的首脑之一,莫崇主管的主要是对外征战方面的事务,换句话说就是打手们的头儿,对于组织在各地的据点,知道得实在不多。好在他经验老到,逃脱时就已经选好了方向,所走的正是当初来时的路线,按照记忆,从他现在的位置再往东南走二十几里,就可以到达之前曾经落脚的据点。到了那里,他不但可以好好休息放松一下,更可以借助据点的传信工具,把消息传回总部,完全洗脱自己的责任。
站在原地,重新确认了一下方位,莫崇强打精神,提气向东南方向纵越疾行,却浑然没有注意到,就在他后面一二里的地方,雷烈正悠闲地骑着大金,不紧不慢地缀在他的身后。
“这老小子在寻找落脚休息的地方,看样子,所去的应该就是潜龙会的另一处落脚点了。”雷烈虽然从魔魂那里得到了搜魂之术,却不敢保证百分之百能成功,早在交手之初,就已经定下了纵虎归山,引蛇出洞的计较,莫崇的身上,早已被放下了锐士营独有的追踪粉,只要在鼻子下抹上另外一种相应的药粉,纵然相隔百里,也照样能够找到目标。雷烈别出心裁,把药粉抹在嗅觉远胜人类的大金鼻子下,更是将追踪距离提升到了数百里。
“去吧,去为我找出你们所有的据点。”雷烈眼中闪烁着掠食者独有的光芒,冰冷的自言自语中,不带半点的感情:“西疆境内的潜龙会,必须被连根拔起,莫崇,当你踏出西疆的一刻,我们新账老账一起算。”
~文~莫崇闯荡江湖多年,近些年虽然养尊处优,当年的本事总算没有全丢下,在这毫无参照物的沙漠,居然准确地找到了之前曾经落脚的据点。会中首座驾临,据点里的小人物们顿时忙翻了天,最好的房间和床铺,最可口的饭菜,最香醇的美酒,为了巴结这位大人,据点的首领甚至献出了自己新买下的两个蛮族侍妾,莫崇全都笑纳。第二天一早,已经发出消息的莫崇神清气爽地上了路,胯下却多出了一匹健马,马鞍上还带着一个装满珠宝的背囊。
~人~“老大,我们现在怎么办?”看着莫崇远去的方向,一个相貌阴鸷的中年汉子对身边满脸横肉的大汉说道:“我偷看了一下飞鹰传信,上面说孙长老和罗护法都已经阵亡,八号据点也已覆灭,我们这里恐怕也未必安全,要不要先撤走避避风头?”
~书~“当然要撤走,奶、奶的,这次算是赔大了。”满脸横肉的大汉正是这座据点的首领,此时还在为送出去的那价值上千金的珠宝肉疼,“本以为潜龙会后面有几个大宗门和世家做后盾,是一座够扎实的硬靠山,谁知道也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两个长老,一个护法,带着几十名好手,居然差一点全军覆没,看样子能不能在西疆站住脚都是问题。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初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来得舒服。”
~屋~这处据点是一座隐秘的绿洲,处于定秦关和黄沙城之间的沙漠里,原本是一股沙匪的巢穴,几年前被潜龙会搭上关系,摇身一变,成了其在西疆的一处秘密据点,所有的沙匪也全都成了潜龙会的成员。这帮人,从来都是有奶就是娘的主儿,眼看潜龙会可能靠不住,顿时就起了二心。
“走归走,这条线却不能断。”满脸横肉的大汉看起来粗豪,心思却缜密得很,“先把大队人马和家眷资财撤走,留下几个精细的在这里打理,一旦对头真的找上来,要逃也方便些,如果潜龙会卷土重来,也有个交代。”
“老大高见。”中年汉子点头道:“我这就叫人去收拾东西,准备车辆,让家眷先走。”
“那两个蛮族的娘们儿就不用走了,”老大的脸上突然现出一丝狞笑:“既然她们那么喜欢那个糟老头子,昨晚叫得那么大声,就让她们留在这里,等那个老鬼回来吧……”
话音未落,一道刀光骤然从虚无中显现,由上至下,将他劈成了两半,接着在空中一转,站在他对面的中年汉子甚至连念头都没来得及转动,就被拦腰砍成了两段。
这座建在小绿洲上的堡寨面积不算大,里面除了少数妇孺,能打的汉子还有近百,武功最高的也不过战气境四五层,就是被杀掉的两个当家。一个照面解决了两名匪首,雷烈大摇大摆地从敞开的寨门走了进去,一路上没有遇到半点阻碍——寨墙上的守卫见自家首领一招毙命,早已跑得比兔子还快,那些不知情想要拦截的,没有一个挡得住他随手一刀。从前走到后,不过半盏茶的时间,堡寨里已经多出了七十多具尸体。
第一百三十章 追杀
再度鞠躬致谢,感谢ni1314_lee,碎心的小蜗牛,蹲馬路丶看妞等同学的打赏,大家实在是太热情了,没的说,俺一定努力码字,作为回报。
雷烈因为搜魂术的反噬,只得到了罗护法的部分记忆,其中却正好包括了这些据点的底细:十三宗门号称名门正派,但为了在西疆打进钉子,却是什么人都收,要么是原来的沙匪改编,要么是在内地无法立足的江洋大盗归降,每个据点里的人都绝对死有余辜。
雷烈在堡寨中随意而行,寨墙外突然传来一声牛吼,这是他和大金约好的信号,表示那些逃走之人已经全部被解决,当下扬声喝道:“你们不用害怕,这里该死的人已经都死了,那些人的钱物藏在哪,你们想必很清楚,拿上钱等在这里,最晚两天,锐士营的人马就会来救你们,以前的日子就当做了场噩梦,醒了就忘了。”说着展开轻功,瞬间掠过百十丈的距离,出现在堡寨外面大金的背上,钢甲狂牛再度发出一声巨吼,扬起四蹄,向下一个目标赶去。
冤有头,债有主,据点里的沙匪都是些狗都不吃的东西,那些被他们掳来的妇人却是无辜的,雷烈虽然手狠,却还没到滥杀无辜的地步。锐士营在查抄上一处据点后一定会大索潜龙会的踪迹,他已经在沿路留下了只有营中同袍才看得懂的标记,两天的时间,足够他们赶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是这一幕的重复,借助追踪粉,雷烈始终缀在莫崇的身后,每一处后者离开的据点都会遭到他最无情的打击,从西疆沙漠到黄沙城,从黄沙城到西州城,再到通往内地的其他城市,在莫崇到达西疆边境时,十一处据点无一例外,全都在雷烈刀下变成了可怕的血肉屠场。
“你不是人,你是恶魔!”西疆通往内地的飞虎峡内,莫崇面无人色地看着默默拦住自己去路的雷烈,还有后者扔到地上的,那一堆沿途经过的据点负责人的耳朵和腰牌,歇斯底里地大喊着:“你我无冤无仇,我已经避开你了,干嘛还要追上来!”从西疆往内地十几条路,他刻意选了这条最偏僻,难走的峡谷,没想到还是被人堵了个正着,心里的惊怒可想而知。
勇气这东西就好像气球,要想保持不泄,就绝不能出现哪怕半分的漏洞。论战力,莫崇固然比不上雷烈,却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只可惜当日一逃,已经让他的心境出现了一丝破绽。这些天来,他一心想着回到内地,根本没时间考虑别的,直到面对雷烈本人时才发现,原来随着自己不断的逃避,原本只是微不可察的丝心灵破绽,已经变成了巨大的缺口,而自己面对对方时的勇气,也早已随着这缺口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是在第二处据点就遇到雷烈,莫崇横下心来,未必不敢与之以命相搏,如果是在进入黄沙城后遇到雷烈,莫崇就算心有忌惮,也绝对会选择先与对手一战,如果不敌再相机逃命,如果是在抵达边境之前遇到雷烈,莫崇纵然不敢与其交手,也可以冷静地思索如和从对方面前逃脱。但现在,眼看着生路就在眼前,莫崇居然在对方面前提不起半点的勇气。
“凡战者,必以攻心为上,心无战志者,虽百万之师,必败亡无地也,故克敌之道,首在养气,气足则势盛,势盛则敌心必怯,故当面之战而能胜之者,一曰勇,二曰智,三曰武也。”雷烈师门的历代祖师中,不乏执掌兵权的名将,这一段话就是出自其中一位威震边关,令蛮夷数十年不敢相犯的祖师的笔记,沙场征战是这样,武者的对决同样如此,莫崇心志已怯,早已没有了斗志,难怪面对雷烈时会有如此不堪的表现。
“五年以前,我和你有一样的想法,觉得只要自己主动退避,就可以避免招灾惹祸。”雷烈缓缓说道:“但我错了,即便是无冤无仇,一样会有人找上你——为了利益,为了扬名,甚至只是因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认定你天生就应该被踩在脚下供他取乐。”
莫崇一愣,突然若有所思地看向雷烈。
“有所得,必有所失。”雷烈继续不紧不慢地说道:“十年前,你的一个弟子在镇州血洗了一家大户,把得到的金银珍宝献给你七成,你用手里的人脉替他遮掩了此事,又亲自出手,把出于义愤追杀他的三名高手击杀。七年前,你的另外一名弟子在同州将一个小世家的小姐先奸、后杀,没想到那个小世家居然和铁剑门有瓜葛,为了活命,他献给你一块万年温玉佩,你前脚拿了玉佩,后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