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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一身大汗,杨晨长出了口气,真是过瘾啊。可是,一会儿后,当杨晨回头再看那满目创痍的战场,不由也有了一丝悔意,那些现代科技的产品,配上原始野蛮的破坏,实在算不上什么艺术。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么一通发泄,杨晨的心情竟又舒畅了许多。对着电器们的残骸鞠了个躬,陪了句不是,杨晨便离开了百货大楼。
在这里,找不到什么好玩的,想来别的百货商场也没多少意思吧。杨晨决定不再去大商场,而是找些专门的店铺玩玩。显然,新华书店是杨晨的首选。一路上,各种各样的商店经过了许多,不过大多是服装店,杨晨看都不去多看,直接就过去了。只是有一家店,让杨晨逗留了很久。
那是个礼品店,小小的铺子,本来不会被杨晨注意到,不过它门虽关了,灯却亮着,不由杨晨不注意。而一看之下,店里奇奇怪怪的东西,立刻把杨晨给吸引了。老规矩,砸开玻璃门进去,杨晨一件一件的研究起来。
这里的东西,大多是用来恶作剧的,很对杨晨的胃口。有一开盖子便跳出条小蛇的魔盒,有一受压迫就会发出怪响的坐垫,有一抽就会被蟑螂摸样的夹子夹住的口香糖,有手指一靠近就会被咬住的骷髅头……还有很多东西,杨晨确定有鬼,但具体怎么害人,却琢磨不出来,本来想带回家好好研究一番,但想想,这些东西,主要的乐趣在于耍人,而现在除了自己,也没谁能被耍的,就把它们放在一边了。
离开时,杨晨戴上个骷髅头套,这玩意做得挺逼真的,不,不是逼真,该说是吓人,恐怖的脸容,两个黑洞洞的眼眶,还有那在他控制下不断淌下的鲜血,就是真的鬼来的,恐怕也会被吓一跳吧,杨晨得意的想着。
没再作停留,杨晨直接来到目的地——新华书店。破门而入后,凭着刚才商场里拿的玩具枪的光亮,杨晨很快找到了电灯开关。开了灯,杨晨正想四处看看,突然,玻璃橱窗外,一个恐怖的骷髅头满脸是血,直勾勾的看着杨晨。
几乎在瞬间,杨晨的心就跳到了嗓眼,差点就大叫起来。但很快,杨晨意识到这是他自己,顿时,脸红不已,刚才不还照过镜子吗?怎么这么快就忘记了,杨晨扔下头套,还有些不解,估计是因为这个头套太恐怖了吧。被这么一吓,过了好久,杨晨的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真是天作孽,犹可及,自作孽,不可活啊。
四面看了看,杨晨决定先去找些美女图册,也好压压惊。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想来古人也不会骗人。
“颜家小姐,小生看你来啦”。杨晨心中一声欢呼,快步走向艺术区。果然,杨晨找的第一本,就是以女性为主的油画册,可惜他不会欣赏,只觉得五颜六色,好看是蛮好看,但画中的女子,却不符他的审美标准,于是,杨晨丢下画册,专心找起人体艺术摄影集来。
没费多少力,杨晨就在角落里找到五本,其中四本彩色的,一本黑白的。杨晨不由的一阵雀跃。以前,杨晨早就知道有这好东西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一睹其真面目,毕竟受传统思想影响颇深,若在平时,别说要他来买这种东西,就是凑近了看上几眼,也总觉得不好意思,而现在,这已不成什么问题,虽然还有点昔日思想作怪,但随着时间的过去,相信自己会越来越习惯这种新生活吧,杨晨想着。
先拿了本彩色影集,只翻了几页,便看得杨晨面红耳赤,血脉贲张。其实,在大学里,比这更露骨的图片,甚至电影,也看得多了,不可谓见识不广,不过,网上那些图片里的女人,难得有个长得可以的,而那种种丑态,也使本来的普通姿色变成丑陋,反观这些摄影集,不但模特的质量普遍要高些,那遮遮掩掩的样子,若隐若现的娇躯,反而更增诱惑。而且,以前看时,一般总和同学一起,也不好意思表露出太大的兴趣,看得过分仔细,现在则不同了,只一会儿,就看得欲火高涨,不过,至少刚才的恐惧,是完全被消解了,但杨晨也不敢再多看了,放下图册,向其它区域走去。
古典文学,科学技术,人物传记,现代小说……书店里绝大部分的书籍,杨晨多少都有些兴趣,甚至繁体版的《周易参同契》,影印版的不知道什么体的《太玄经》,杨晨也很有兴致去翻上一翻。不知不觉中,天都快亮了,杨晨的肚子也开始抗议起来,有些不舍地放下手中看了一半的《拿破仑传》,杨晨从书堆上站了起来,活动一下早已酸麻的双腿。
这些书,杨晨有太多想带走的了,不过,也正因为喜欢的太多,杨晨反而不知道该选哪本好,最后干脆什么都不拿了,反正书也不会长脚跑掉,想看的话随时可以来。杨晨这么想着,随手关了电灯,便向记忆中就在附近的食品大楼走去。
想不到,看书时多了选不出,吃东西时品种多了也同样为难,在大楼里转来转去,杂七杂八的食品,倒让杨晨有种无从下嘴的感觉。最后,杨晨还是拿了两袋薯片,准备一路吃着回家。不过,走到门口时,注意到架子上挂着的的烤鸡,杨晨又改变了主意,那玩意也能一边走一边啃,更重要的是,它经不起放,过几天就会变质了,而薯片好歹还能多放一段时间。
一只鸡吃完,杨晨也差不多到了家。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杨晨就上床见周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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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迷茫前路~
一觉醒来,还是大白天,这次杨晨有了经验,先看了看时间,还好,这次没再睡成一天一夜。
起来吃了点饭,杨晨又开始琢磨到哪儿找好玩的东西了。大商场没啥好去的了,电脑专卖店还去一下,新华书店不错,不过自己最喜欢看的小说都没有,今天先去找找私人小书店吧。
打定主意,杨晨便整装出发了。这次,因为要满城找书店,杨晨骑上了自行车。说实在的,这车真的不怎么样,原先从南京骑回的那辆很不错,却被杨晨扔在苏苏的学校大门外了,而后找的那辆,看起来蛮好的,骑着却怎么都没原来的舒服。不过不管了,有总比没好,看见好的再换吧。正要上车,杨晨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转身上楼,找了个手电筒,嘿嘿,这样晚上找电灯开关就方便了。
首先来到离家最近的一个小书店,以前当学生时常来租书看的,可是,一看之下,杨晨傻了眼,整个一片房子,都被烧得乌漆抹黑的,不知道是哪家惹的祸,把整个区域都被连累了,别家的情况杨晨也没兴趣去看,但至少这书店,是不能指望留下点什么了,别说那些易燃的书籍和书架,连屋顶都被烧了个窟窿。眼看没什么指望了,杨晨重新上车,向印象中另一家比较近的租书店骑去。
然而,杨晨再一次的失望了。这次,倒不是因为火灾,而是杨晨找不到书店了。杨晨敢和任何人打赌,自己绝对没有记错地方,苏州城的大小书店,他哪个不熟悉了?而这里这个,杨晨也来过无数次了,但现在,那块地方,却变成了一家服装店,房子也大大变样了,看来,离家没多久,沧海就变桑田了呀。
终于,第三家书店没让杨晨失望,好端端的在原来的地方,既没搬家,又没被烧。只是,所谓事无完事,这家店,竟然还是木板大门,费了杨晨好大一番工夫,才终于撬开一块。进了书店,看着书架上一排排五颜六色,或新或旧的小说,杨晨顿时感到这门撬得值得。虽说这些书,网上大多也能找到,不过毕竟还是实体书看着舒服,而且有些书还是盗版出得比网络快。四面环顾一下,几个特大书架,都排满了各类小说,看样子比他上次来时多多了。
来到书架前,第一眼,杨晨就发现了自己的最爱——《子不语》,这部小说,写出了一种无比的寂寞,书中,拥有了一切的人,却也是那么的痛苦,这和杨晨现在的情况,倒是非常的相似啊,只可惜那花里胡哨的封面,看着有些不爽,本来高雅的东西,被硬生生的抹上一层俗气,也许是市场需要吧,反正杨晨是搞不明白了。 小心地把书放入包中,杨晨继续找了起来。嘿嘿,《紫川》,《英雄志》,《天鹏纵横》,《飘邈之旅》,《魔法学徒》……喜欢的小说,看来都在这儿了呀。杨晨越看越开心,真有点想把整个书店搬回家去,或者干脆把家给搬过来。不过,毕竟这些都是自己的了,不必着急,还是先把那套《子不语》给看完吧,自从它出版之后,就只能在网上东一点西一点的找OCR版本看了,搞得实在是不爽,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有全本的,看来这店主也很神通广大嘛。
开开心心的从店里出来,杨晨顺手把门板放了回去,因为下次还要再来,要是不关好,万一下大雨,说不定有些书会被打湿,那可就亏大了。
时间还早,杨晨不想这么急着回家,就骑上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一路上,杨晨又经过了一家书店,两家礼品店,不过,进去后,杨晨大失所望,倒不是说东西不好,只是都大同小异,和先前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几条街下来,找到好书的喜悦已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又是那无比的无聊。
转了大半天,杨晨唯一的收获是在一个警局找到把手枪,这可是真家伙,手枪入手,杨晨又有了些做梦般的感觉,这可是杨晨从小梦寐以求的东西啊,虽然军训时也曾开过枪,却是晕乎晕乎地开了枪就走人,和现在把真手枪揣在口袋里带走,那感觉可明显不同。
找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找到多余的子弹,而其它几扇门撬了会儿也没撬开,杨晨只好作罢,也放弃了试枪的念头,就那么几颗子弹,他可舍不得浪费。不过,虽然有些遗憾,但此时,杨晨更多的还是兴奋,一枪在手,豪气大有,杨晨只觉得自己浑身是胆,真希望突然跳几个歹徒出来。不过,若是真有歹徒的话,估计这时候自己和他谁也舍不得杀谁吧,到时,警匪一家,就不再是戏言了。啊,不对,杨晨转念一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警察了?真是拿了把枪就得意忘形,都快忘记自己是谁了。不过,警察当不了,扮个牛仔总成吧?杨晨这么想着,第一次进了家服装店。
从店里出来时,杨晨头戴一个酷酷的圆帽,脖子里系着条小丝绸围巾,身穿皮马甲,腰挎一把手枪,自我感觉可真是不错。
一个牛仔该干些什么呢?杨晨努力地想着。现在,自然不会再有什么印地安人,就算是有,自己也不会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而且,理智点想想,真要打起来,哪怕对方也只有一个人,估计最后被屠杀的还是自己吧。不过,打不成架,当个侠盗倒是不错,当然,得到的东西只能是归自己啦。想到这里,杨晨兴冲冲地闯进一家民居,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现金,存折,首饰,古玩……几个时辰下来,杨晨早已找到了一大堆。其实,这些东西,杨晨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现在更是毫无用处,但给他带来快感的,不是这些财产本身,而是寻找它们的过程。所谓的寻宝,也就是与各种各样心态的,或粗心或细致的屋主斗智,个中滋味,真是其乐无穷啊。而且,除了苦思冥想的乐趣,找到目标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