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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像高音C凄厉地叫着。田田举起小盒,对鸟妈妈说:“你的孩子在这儿呢。”我们找不到鸟窝,却又发现另一只受伤的雏鸟,身上有猫的齿痕。我们决定试着养活它们。它们的模样真可怜:翅膀秃秃的,尾巴上有几根毛,长腿紧缩,眼睛紧闭,但稍有动静,大嘴就像朵黄花盛开。田田惊叹道:“真丑啊,丑得太可爱了!”我们挖来蚯蚓,居然被吞了进去。看来确实有一线希望。田田的卧室成了病房,紧关着门,怕猫来骚扰。晚上,一只鸟呼吸急促,田田哭了。第二天两只鸟都死了。我们举行了葬礼,把它们埋在一棵小葡萄树下。那几天没人搭理哈库和玛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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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的故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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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窗口看见哈库趴在后院的板墙上,向远处眺望。拖拉机平整着土地,突突的烟雾消散在空中。市政厅在修建公园。而公园必召来更多的人遛狗,那些大大小小的狗将一起转过头来狂吠,进入哈库的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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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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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今天十三岁了。准确地算,生日应在昨天,这儿和北京有十六个小时时差。昨天晚上我做了意大利面条,给她斟了一小杯红酒。“真酸,”她呷了一口,突然问,“我现在已经出生了吗?”我看看表,十三年前这会儿,她刚生下来,护士抱来让我看,隔玻璃窗。她头发稀少,脸通红,吐着泡沫。
十三岁意味深远:青少年,看PG13的电影,独自外出,随时会堕入情网。让父母最头疼的,是第二次反抗期的开始。心理学家认为,第一次反抗期在三岁左右——行动上独立,第二次在十四五岁左右——思想意识上独立。
我还没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变化已有迹可寻:她开始注意穿戴,打耳洞,涂指甲,留披肩发,和全美国的女孩子们一起,迷上电影《泰坦尼克号》(Titanic)的男主角。她们个个会唱主题歌。为了顺应潮流,避免沉船,我给她买来《泰坦尼克号》的音乐磁带。
在音乐上的对立早就开始了。平时还行,关门各听各的。去年圣诞节开车去拉斯维加斯,她的范晓萱嗲声嗲气,磁带像丢了转,何止影响驾驶,简直让我发疯。倘若有一天警察用范晓萱的歌过堂,我立马招供。换上我的革命歌曲,她堵着耳朵,大喊大叫。一代人一代歌,不可能沟通。音乐是植根于人的生理本能的,我一听《春节序曲》,嘴里就有股烂白薯味。五八年冬天志愿军从朝鲜回来。堆在我们家阳台上的白薯正发霉。这两件本来不相干的事让《春节序曲》给连起来了:当我坐板凳上啃白薯,电台播个不停。
中国人在西方,最要命的是孤独,那深刻的孤独。人家自打生下来就懂,咱中国人得学,这一课还没法教,得靠自己体会。
上没老人,下没弟妹,父母够不着,在中年云雾里忙碌。怎么办?放了学,田田旋风般冲进来,自己弄点儿吃的,就地卧倒,开电视,看脱口秀(talkshow)。那是媒体用大量废话,变成笑料,填充人与人之间沉默的深渊。威尔·史密斯(WillSmith),那个电视上快乐的黑人小伙儿,眼见着成了我们家一员。田田一边做功课,一边跟着他咯咯地乐。
她最爱看的还是《我爱我家》。这个一百二十集的电视连续剧,她至少看了几十遍,几乎都能背下来。这是她在寻根,寻找北京话耍贫嘴的快感,寻找那个地理上的家,寻找美国经验以前人与人的亲密、纠葛与缠斗。
去年田田暑假回北京,那个地理上的家。回来我问她,若能选择,你想住在哪儿?
她闪烁其词,我知道我问了个愚蠢的问题。在国外住久了,你爱哪个家?这恐怕连大人也答不上来,你只能徘徊在那些可能被标明为家的地点之间。
我带田田去宠物商店,让她选个生日礼物。她转来转去,竟看中了只小耗子。我坚决反对,理由一:她妈妈最怕耗子;理由二:耗子最怕猫,我们家有恶猫两只,隔着笼子,也会吓出心脏病。给耗子做心脏手术,我们负担不起。
三个星期前,她妈妈回北京办画展,我跟田田在家。我们的时间表不同:她出门早,我还没起床;她放了学,我刚睡醒午觉;她开电视,我去健身房;她做功课,我上夜校;回到家,她该上床了。田田开始抱怨,抱怨我睡懒觉、贪玩、在家时间少、电话多。
我跟田田分开了六年,从她四岁到十岁。我满世界漂流时,暗自琢磨,恐怕只有田田这个锚,才能让我停下来。有一天,住在英格兰的朋友告诉我,他们乡下有幢老房子正出售,便宜得难以置信。他还找来照片:歪斜的石头房子和开阔的田野。这成了我的梦,我愿客死他乡,与世无争,只求做麦田里的守望者,把田田带大。
昨夜惊醒,田田站在我床前,用手蒙着眼睛,嘟嘟嚷嚷。她做了噩梦,梦见吸血鬼。我不知道她是否梦见过那幢石头房子。她告诉我,她总是在梦里飞翔,自由自在。看来事与愿违,她想远走高飞,留下无边的麦田和影子西斜的老父亲。
田田上初一,功课多,我得帮她做功课。我对数学一窍不通,只能磕磕绊绊带她穿过历史。历史课本相当生动,我也跟着上课。最近我们一起进入中世纪的黑暗:黑死病消灭了欧洲人口近三分之一;圣经译成英文前,仅少数懂拉丁文的牧师掌握解释权,这是导致教会腐败的原因之一。
一天她告诉我,历史老师宣布:考试成绩前五名的同学每人交五块钱,分数可再提高。其余同学都傻了,继而怒火中烧。田田考砸了,也加入抗议的行列。我跟着拍案而起:造反有理!我们全都上了当。原来这与历史课本有互文关系。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以前,富人只要捐钱给教会,杀人放火,照样可赦免上天堂。老师略施小计,让学生外带个跟班的家长体会一下当时穷人的愤怒。
田田胸无大志。问她今后想干什么?她懒洋洋地说,找份轻松的工作就行。这好,我们那代人就被伟大志向弄疯了,扭曲变态,无平常心,有暴力倾向,别说救国救民,自救都谈不上。人总是自以为经历的风暴是惟一的,且自诩为风暴,想把下一代也吹得东摇西晃。这成了我们的文化传统。比如,忆苦思甜,这自幼让我们痛恨的故事,现在又轮到我们讲了。田田还好,走开。我朋友一开讲,他儿子用英文惊呼:Oh;myGod!(我的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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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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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怎么活法?这是他们自己要回答的问题。
那天,午觉醒来,大雨撼动屋顶。看表,三点十分,田田正要下课。开车到学校,找不到停车位,开紧急灯,打伞冲进去。学生们正向外涌,一把把伞迎风张开。我到处找田田那件红绒衣。男孩子五大三粗,女孩子叽叽喳喳。我逆流而行。很快,人去楼空。我转身,雨停,天空变得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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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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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远处公路上的汽车像划不着的火柴,在夜的边缘不断擦过。鸟嘀咕,若有若无,破晓时变得响亮。白天,大概由于空旷,声音含混而盲目,如同阳光的浊流。邻居的风铃,时而响起。今年夏天,我独自留在家中,重新体验前些年漂泊的孤独。一个学习孤独的人先得有双敏锐的耳朵。
大学生们都回家了,小城空空荡荡。这是一年中难得的时光。酷暑只虚晃一枪就过去了。无雨。刚写完这一行,天转阴,下雨了。这是入夏头一场雨。
我每隔一天去锻炼身体,三年来,这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健身俱乐部在城东,我住城西,城小,开车不过十分钟。这家俱乐部设备齐全,一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开门。不一会儿功夫,我已大汗淋漓,环顾天花板上巨大的通风管道、四周的落地玻璃镜和锃光瓦亮的健身器械,还有那些在重力挤压下纵横移动的少男少女。看来人的精力总得有个去处,特别是在二十郎当上,否则革命、暴动或犯罪是不可避免的。
我回到杠铃前,又加了十磅,连举几下。有人跟我搭话,是个高大结实的白人小伙子,他自我介绍,叫乔(Joe)。而我的名字太难,在他的舌尖上滚了几下,滑落。“你练了几年了?”他问。“三年。”“从多少磅开始的?”“一百。”我注意到他胸前的牌子:私人教练。“你现在只举到一百三十。”他摇摇头。“你想不想块头大点儿?”“当然。”“你闭上眼,”他作了个催眠的手势,“想象自己会有多壮。”我迟疑了一下,闭眼,想象变成他那样。
我刚睁眼,他又说:“再闭上,把你想象得更壮些。”这回闭眼,我把自己吹得更鼓些,有点儿变形,像健美画报上的明星。“好了,你准能成为想象的那样。”他拍拍我的肩膀。“在这儿,我是最棒的,可以给你提供免费的训练。”
我有一张不太严格的时间表。早饭后,读一小时的英文杂志,然后开始写作,到中午。午饭很随便,用冰箱里的剩菜煮碗面条,就着啤酒以及当天的报纸邮件一起顺下去。这样会导致消化不良,尤其是报纸上的那些坏消息。于是午睡。这在美国,是生活在“体制”外的人的特权。下午或去健身房。或读读英文小说。我正读的这本叫《坏的爱情》。那的确很坏,和爱情无关,讲的都是犯罪心理。带着这种犯罪心理做的晚饭,别有滋味。天黑前,得花点儿功夫在院子里,剪枝、浇水、拔草。玫瑰今年开得发疯,那似乎是一种抱怨,被忽视的抱怨。我小心绕开蛐蛐和蜗牛,别踩着它们。小时候令我癫狂的蛐蛐,如今横在路上,赶都赶不走。晚上最轻松,我几乎每天去租盘录像带,这是美国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辛苦一天的美国人,只有经过充满惊吓、诱惑、欺骗、折磨的地狱之行才能入睡。晚安,美国。
我按约定时间,在俱乐部转了一圈,不见乔的踪影。他迟到了半个小时,气喘吁吁地向我解释:“堵车,你知道,可怕,总是这样……”没关系,再约时间,第二次我迟到了二十分钟,气喘吁吁地向他解释:“上学,你知道,没辙,得通过英文考试……”好,现在开始。先做准备活动,再赶鸭子上架。举重从一百二十磅开始,最后加到一百八十磅。我像个柠檬被彻底榨干。不停地喝水,无济于事。乔用尽英文中最美好的词来鼓励我,让我受宠若惊。同时也警告我:“我最恨别人说我做不了。”在最艰难的时刻,我咬紧牙关,也没敢说出这句听起来挺有人情味的话。最后他握着我的手,说:“你行,看见没有?你举的超过了你体重的三十磅。”
他把我带到用隔板隔开的办公桌前,问我对训练有何感想。我也用尽了英文中最美好的词。他点点头,拿出一张训练计划,问我是否愿意继续下去。我说当然没问题即使赴汤蹈火……
我突然煞住,这玩意儿别又得掏腰包吧?他翻过训练计划,背后果然是价目表。我傻了眼,想撤,已经太晚了。他申明大义,晓以利害:我鼠肚鸡肠,斤斤计较——最后达成妥协,他慷慨大方,在原订六次的训练计划上再加两次,这两次是免费的:我财迷转向,攥着一张三百三十美元的收据出了门,半天才找到汽车。
天空是一本书,让人百读不厌。我喜欢坐在后院,看暮色降临时天空的变化。我想起那年夏天在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