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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哈尔滨,想先去头道街的商务街(“大跃进”时改称上游街)看望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走在半路上就被公安局一处的便衣人员不声不响地带到这个院子里来了。不久,丁坚就听不到大哥上茅房路过他门前的咳声了。大哥被押进了后院看守所,即“小监狱”。
在那里,从伪满警察中精选留用一些人,用皮鞭、皮带猛抽丁溪野,要他老实交待“伊玛尼党”问题。皮鞭、皮带抽打了多少个白天黑夜,也没抽打出一星半点的“政治”油水。
于是,丁溪野被押送到我们前面说过的,中央大街尽头的那座古老的大监狱,关进了过去关押抗日“要犯”或死囚犯的“独居”牢房。它不足四平方米,黑暗而潮湿,蚊子臭虫成把抓,吃喝拉撒睡都在小屋子里,而且不放风,只是半月一月出来透透气。那是名副其实地上厕所,开点儿恩。不出三个月,体格健壮还不到五十岁的丁溪野,就已面无血色。
丁坚的人身际遇尚算走运。1952年11月,老大丁溪野被押进这座古老的大监狱又被关进“独居”牢房后,市公安局一处有人找丁坚谈话:“换一个地方吧,别在这儿住了……”他以为没事了,可以回家了。但在当天晚上他却被送进了八个月前他已来过的这所大监狱。
说实话,他可没老大那份罪。他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老熟人。当天夜里,他以被定名为“338”号囚犯的身份送进了高墙大院里的第三监房:一百几十人的大屋,从上到下三层木板大通炕,层与层之间的高度只能盘腿坐着,个头高些的就得躬腰低着头。第一层的木板就铺在水泥地上。他是个“新来的”,睡在第一层的最里头。一米来高比牛腰还粗的大尿桶,就放在他边上。
第二天,一位大官被人搀扶着进了这监房,一百几十号犯人连滚带爬地齐刷刷立在通炕前的地面上。这位大官似乎眼睛不好使,连声叫“丁三哥”而茫然四顾着。丁坚心里嘀咕:他咋不按狱里的规定叫我“338号”,而把“丁老四”叫成“丁三哥”。叫错了?丁坚也只得应了一声:“有!”
这位大官连忙下令:“把‘丁三哥’调换到第二层铺的第一个!”说完又被搀扶着离开了这监房。
第二层的第一个,靠近监房门,空气最新鲜,“班长”的铺位。就是说,这位“新来的”无须“士别三日”,而只睡了一夜觉就被全监房的人刮目相看。他成了班长,左臂上套着红箍,可以自由出入监房,还可以在整个监狱大院自由转。
过了几天丁坚才弄明白:这位“大官”就是这里的监狱长,一位老红军,名叫崔喜峰。1946年春天“四平保卫战”时,是李运昌纵队的一位师长,不幸双眼被弹片崩伤而近乎睁眼瞎。他到本溪疗养时,丁铁石是本溪保安司令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特动员政治部文工团女团员王淑贤与其结为夫妇,好好照料这位老革命。后来他转到哈尔滨担任荣誉军人学校校长,1952年又被调到哈市公安局担任第七处(劳改处)处长兼这所拥有数千名犯人的监狱长。事隔多年,他对当年给他物色了一位贤惠妻子的丁铁石一直感铭难忘。当年他就叫丁铁石为“丁三哥”,几年来一直想着“丁三哥”,乃至于听说丁坚丁老四来到了这监狱,他出口就叫“丁三哥”。后来他夫人王淑贤对他说“这是丁坚丁四哥”,他才改了口。
有了这层完全可以摆到桌面上的背景,很爱深入基层的崔喜峰每次找犯人谈话,第一个就找“丁四哥”。也要丁坚不要再穿那扎有一条条竖道的紫红色囚服,而改穿干部的蓝制服;丁坚说穿啥都无所谓,只要干净就行。他说大家穿的囚衣每一条针缝里,虱子都一串串,铺炕木板缝里的臭虫也都密密麻麻,全监狱都应该大搞卫生,彻底消灭虱子臭虫。
崔喜峰大喜,立即召集大小几十个监房的班长开会,发动全体犯人突击搞卫生。“搞得好的插红旗,搞得不好的插黑旗”。所有的衣服、被子都下大铁桶煮一煮,所有的铺板都一块块拆下来放到大铁槽里煮,所有的厕所都由卫生所经常喷洒DDT;暖气包后面的墙上也要都抠掉重新粉刷,茶杯把儿缝里的黑灰也要都刷掉……
一个星期后,全监狱的臭虫虱子就被灭了个精光!
初战大胜,丁坚又发现大院内许多已经判了刑的犯人,还拖着沉重的脚镣去车间劳动,有的上工收工,不得不把拖在地下的一大截铁链儿提在手里。他了解到,这些都是判了十几年以上徒刑的重刑犯。他对崔喜峰说:社会主义国家对犯罪分子是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改造政策,不能一味地惩罚。既然让他们去劳动,拖着那么长那么重的脚镣,怎么劳动?越是这样,他们会在内心里越仇恨人民政府,是达不到改造目的的。
崔喜峰又大喜,一个命令,一千多名已参加劳动的重刑犯,全部摆脱了脚镣的累赘与折磨。
能够在大院里自由转的丁坚又发现,大大小小的监房所有高低宽窄的窗户,都钉有铁皮风挡;不但从监房内看不到外面的任何景象,而且“漏”进监房的空气和阳光很稀少,致使室内空气十分污浊,尤其那一个个“独居”牢房,更形同不见天日的暗牢,不通风、不见光。据说从帝俄时代到伪满,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就一直是这样。丁坚于是又提了个建议,大大小小的风挡被全部拆除,向阳的“独居”牢房也洒进了阳光。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从一个院子里搞清洁卫生的犯人口中得知,老大丁溪野正被关在一个“独居”牢房内得了严重的肾炎,健康状况日益恶化。他立即向崔喜峰建议应及时改善老大的处境,丁溪野这才离开了“独居”牢房。
当时,每个犯人每个月只有四两油、一斤半细粮和少许菜金,伙食搞得不怎么好。经丁坚建议,成立了监狱管理人员领导的犯人代表参加的伙食委员会,每天定食谱,高粱米加红豆、黄豆、大芸豆煮干饭,剩下饭就炸丸子,每个星期改善一次伙食;犯人们吃得笑口常开。
犯人的文化生活也得到了大改进。监狱买了电影放映机,每两个星期放一次电影,办起了犯人的墙报黑板报,阅览室也向犯人开放。丁坚当了文艺组班长,每个星期都有一次犯人自编的文艺节目的演出,增强了犯人悔过自新和自我改造的动力。
延续二十八年的“伊玛尼党”大冤案的彻底平复“族字三号案”一丁点儿真凭实据也没有(2)
在监狱的各种生活都得以改善的前提下,丁坚又提出了开展“找窍门、挖潜力”的生产运动的建议。被“镇压反革命”运动投入监狱的大批工程师、教授等知识分子,人人都积极地开动了脑筋,很快就办起了晶体管厂、机械厂等多种科学技术类的工厂和车间,大大拓宽了监狱的生产创造领域。
丁坚的建议一个又一个,崔喜峰大喜连着大喜,使当年拥有三千多名犯人的哈尔滨市第一监狱,成了全国的模范监狱之一。
丁坚当时这样想,是党派他到监狱里来工作了。他一生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非分的男女私情,总之什么问题也没有。他坚信,党终会搞清自己的问题的。如果搞不清而受了冤枉,只要出得监狱,他就去北京向党中央、毛主席告状;如果中国党平不了这冤,就去共产国际告状。但目前,既然党把自己“安排”到监狱里来,虽然身穿紫红色囚衣,但在自己胸膛里跳动的却仍然是一颗共产党员的心,那就应该按照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去对待周边生活的一切,是的:一切!
但是一个共产党员一旦沾上了严重的政治嫌疑,不管他自己如何继续对党抱有绝对的忠诚,监狱长一直把他看作是自己人,也统统白搭。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逝世。消息传来,丁坚放声痛哭。监狱管教科的负责人立即找他谈话。这位负责人说,像他这样的老干部在现在这种处境下,对党的感情仍然这么深厚,是其他人所不能理解的,劝他不要过分悲痛。同时,这位负责人向他提示说,他的问题不便明说,好像不只是经济问题,恐怕还有其他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连监狱长也无能为力,只能靠自己向上级党申诉。
几乎与此同时,监狱里也有人私下嘀咕:“你们是个大案!究竟是什么大案,谁也说不清,反正是谁也不敢沾边的!”
至此,丁坚才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和大哥的被秘密逮捕绝非寻常。一年后,这又得到了进一步证实——
1954年4月,哈尔滨市法院对于丁坚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宣判。奇怪的是,这宣判不是在法庭而是法院院长办公室,而且法院院长姜达生又正是他的老熟人:1945年抗战胜利后,丁坚当了热河省回民支队支队长,姜达生是热河省省会承德市的公安局长;1947年丁坚到了哈尔滨特别市担任道里区长和道外西传家区长,而后又当了市财政局第一副局长兼专卖局长,姜达生调任赤峰市公安局长之后,也到了哈尔滨市担任公安局第三处刑事侦察处处长,继而转任市法院院长,姜达生对他说:“这么大的哈尔滨市,局长坐监的就你一个啊!如果只是‘经济’问题,你家老大也不至于住‘独居’啊!”
然后,姜达生说:“你过去对革命忠心耿耿,这是我们所有认识你的老同志都一致肯定的,将来你还要耿耿忠心地干革命……”
接着姜达生宣判:1947年,丁坚贪污生产经费五千万元(即后来的五千元),经过党多年的教育等待,从不悔悟,已够“大老虎”资格,决定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如果不服,在接到《判决书》后五日内上诉有效。
所以把“开除党籍”也列在法院的《判决书》内,是判决时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后改称过监委)的有关负责人也在座。因为当时“大老虎”、“小老虎”层出无穷,如是“党内老虎”,就党内处理和法纪惩罚“相结合”:干脆,省事;也可以说这是那种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色。
丁坚当即作了驳斥,他说,1947年,国民党占领了辽东、辽南的大中城市后,他的一家子老老少少从本溪辗转撤退到哈尔滨。1948年春天,又有从本溪逃出的二十多个老百姓来到了哈尔滨,吃住在他们家,他们家很快就无力负担。他向市委打了个报告,市委特别发出一千万东北币(相当于后来的人民币一千元)救济费,让这些逃难人分别进行生产自救。“这怎么能被说成是我‘贪污’了这些钱,而且‘一千万’又加码到‘五千万’?”
接着丁坚大声说:“我可以就此机会在这儿郑重声明:我们丁氏兄弟和我们整个丁氏大家庭,多少年来只有对革命事业耿耿忠心地作贡献,没有任何人做过任何见不得人的事,也没有所谓的‘贪污’过公家的一文钱!只要还有一丁点儿革命正气和一般的道德良心的人,都不能不承认这铁的事实!”
在座的哈市纪委的人员洗耳惊听,木然无语。姜达生连忙说:“老丁,你别急,今儿个就算找你谈了一次话。”接着他就让在场的书记员当场改写了《判决书》:
以上事实,被告全部否认。但根据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