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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根据明显地贯穿于全剧之中。
不管怎样,该剧首演那天晚上,我心情很好。我原以为会像往常那样忐忑不安。可帐幕一拉开,我立刻为之一振。在我的搬上舞台的所有剧作中,这部剧的演员最合我意:德里克·布卢姆菲尔德饰年轻的被告。由于不谙法律,我没有确切地想象过被告在法庭上的举止,可是被告被演得活灵活现。帕特里夏·杰塞尔饰最难演的角色。这部剧的成功与否几乎都取决于她,再也找不出更好的女演员了。角色的确很难演,特别是在第一幕里,台词不大起作用,因为台词都是时断时续、含含糊彻的,完全靠眼睛的力量。她把这一切表演得完美无缺,真是一个严峻得不可思议的人。
为此我很高兴,听到观众鼓掌更是喜形于色。谢幕之后,我像往常一样悄悄走出剧院。在我寻找自己的轿车的几分钟,我被一群热情的人围住了,他们都是些普通观众。他们认出我后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亲爱的,写得精彩极了。”“第一流的,没比的。”有人递过来我的手稿复制件,我愉快地给他们签了名。那种忸怩感和神经质第一次不见了。是的,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至今还为之骄傲和兴奋。
3
我的第三部在伦敦经久不衰的剧作是《蛛网》。这是特意为马格雷特·洛克伍德创作的。彼得·桑德斯约我去见她商谈这件事。她说很欣赏为她创作一部剧的想法。我问她究竟爱好什么风格的,她立刻说不想再扮演邪恶、夸张的角色,她在许多部电影里扮演了“恶女人”,她想演喜剧。我觉得她的想法无可非议,因为她演剧很有天资,擅于表演。
她是个杰出的女演员,台词念得抑扬顿挫,很能表达台词的内涵。
创作《蛛网》中克拉丽莎这个角色使我很高兴。最初,用什么剧名我还有些犹豫不定,是用《克拉丽莎发现尸体》还是用《蛛网》?最后决定用《蛛网》。这部剧演了两年多,我很满意。
后来,我写了名为《不速之客》以及另一部虽引不起观众兴趣而我却视之为杰作的剧本。我至今认为那是除《原告的证人》之外的最佳剧作。大概它之所以失败就是在于它既非侦探题材又非惊险故事。这是一部涉及谋杀的剧作,但其主题是说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个危险人物,最终他很可能毁掉自己的爱人,并因此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了自己的信仰,即便自己的亲友并不理会它,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人的利益究竟能够做出多少牺牲。
我认为在我的短篇侦探小说中有两篇是我的得意之作:《怪屋》和《奉命谋杀》。当我某天重读我的小说时,我惊奇地发现《平静小镇里的罪恶》也颇令人满意。重读那些十七八年前写的小说对它们是极大的考验。人的眼光变了,有些小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有些则是永恒之作。
一位曾采访过我的印度姑娘问了我许多愚蠢的问题,她问道:“你是不是创作和出版了你认为很糟糕的作品?”我生气地回答说不曾有过这样的事。我说,我的作品都难以令人满意,从没有相当满意的作品,但是,如果我认为刚搁笔的作品就很糟糕的话,我决不会让它出版。
《蓝色持快上的秘密》就属于这一类。每当重读此书,我就感到它内容平庸,描写陈腐,情节淡而无味。可遗憾的是许多人都爱看此书。据说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最没发言权了。
尽管我并不贪得无厌,可写不出作品来时,我会多伤心。我在七十五岁这个年纪仍在继续从事写作毕竟是幸运的。到这个岁数,应该知趣并且激流勇迟了。事实上,我反复考虑过今年搁笔的想法,但是刚完成的作品比以前哪一部都畅销,这使我欲罢不忍:似乎此时搁笔是老糊涂。或许我最好把不再写作的期限定在八十岁为好?到一九四八年,考古学家再次跃跃欲试。人人都谈论着可能去探险,筹划着去中东观光,到伊拉克挖掘古代文物的条件也变得优厚起来。
叙利亚在战前曾有过较重要的考古发现,但这时伊拉克政府的优惠条件更为吸引人。尽管所有出土的孤品都要送到巴格达博物馆,但任何他们称之为“非孤品”的文物,挖掘者都能有利可图。于是,经过一年的尝试性的小范围挖掘之后,人们开始涌向这个国家。战后成立了西方亚洲考古学会,马克斯作为伦敦大学考古研究所教授参加了这个学会。
他每年可以有几个月的时间在现场工作。
我们以极大的兴趣重又开始了间断十年的在中东的工作。
这次中东之行的结果是马克斯出了名。他坚定地说他惟一渴望做的就是挖掘尼姆鲁德遗址。
今年这个月,我丈夫的著作《尼姆鲁德及其遗址》将出版。他写这部著作用了十年。他一直担心怕活不到写完这部著作。人生是这样地漂忽不定,心肌梗塞、高血压等现代疾病虎视耽耽地注视着人们,尤其是男人。但是—切平安。
这部著作是他毕生的心血:从一九二一年起,他就扎扎实实地为此而努力。
我俩的工作迥然不同。我缺乏文化素质而他天赋极高,但我们相互补充,相互帮助。他时常问我对某些问题的看法,而我则是一个对他的考古专业颇有了解的业余爱好者。
的确,许多年前我曾忧郁地对马克斯说,可惜年轻时我没能学考古,那样可以对考古问题更有见地。他说:“难道你不认为现在你比任何一位英国妇女都更了解史前陶器吗?”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逐年变得愈来愈复杂纷繁。愈加都市化,但是毕竟一年有一年的乐趣。
至于那土丘,由于四处堆放着垃圾,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景色。茵茵绿草中缀着许多红色的毛其草,石像从草中昂然地探出头来。成群的蜂虎——一种长着金黄碧绿相间的羽毛的可爱小鸟——在土丘上下翻飞鸣啭。
尼姆鲁德沉睡着。
我还没提到过巴格达的住所。在底格里斯河西岸,我们有一座古老的土耳其式房子。我们那么喜欢它,宁可不要现代化的住宅,人们都认为我们情趣独特,其实我们的土耳其式房间凉爽宜人,阳台的栏杆前便是空旷的院子和高大的棕搁树。房后是修有灌渠的棕榈园和一间用汽油桶筑起的小房。孩子们在那里无忧无虑地嬉戏玩耍。妇女们来来往往地去河边洗锅盘。在巴格达,穷人与富人毗邻而居。
自从我初识巴格达以来,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埃大多数现代建筑物都设计得丑陋不堪,而且不适合这里的气候。
那完全是从当代的杂志上依样抄来的,其中有法国式的,德国式和意大利式的。窗户再也不是那种能隔热的、高高的小窗户了。或许有抽水马桶是一个优点,然而污水却无处排泄,还要像以前那样把污水倾倒在底格里斯河里。河水似乎永远不会到泛滥的地步。
我必须提一下时隔十五年之后,我们重返阿尔帕契亚的情景。人们立刻认出了我们,全村都轰动了,四处都是喊声、叫声、寒喧声和欢迎声。
“还记得我吗?”一个人说,“你离开时我还是个挎篮子的孩子,现在我都二十四岁了,成了家,孩子都大了。”
他们为马克斯记不得他们的面孔和姓名感到不理解。
在那儿到处都能遇见十五年前的朋友。
一天,我坐着卡车穿过摩苏尔,值勤交通警察突然一挥指挥棒,叫车停下来,喊着“嬷嬷,嬷嬷”跑到车前,抓着我的手摇晃着说:“见到你多高兴啊,嬷嬷。我是阿里,我是跑堂的阿里,记得我吧?想起来了?我现在当上警察了。”
就这样,每次开车路过摩苏尔,阿里准在那儿,他一认出我,就命令所有的车辆全都停下,我俩相互打个招呼,他请我的车优先过去。这些朋友多好啊。热心肠,纯朴,充满了对生活的乐趣,因而能乐观地面对一切。阿拉伯人是快乐的民族,也是友好的民族。每当我们路过有过去雇员住的村庄,这人便会冲出来,坚持要我们和他一起去喝点酸奶。虽然村庄里身着紫袍的乡绅们不会理睬我们,但是那些农民却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多么爱世界的那个角落。
我现在仍爱它,将来也永远爱它。
后记
写自传的想法是在尼姆鲁德的家中突然袭上我的心头的。
今天重新审视当时所记述下的一切,我感到还比较满意。我实现了我的夙愿,这就像一次旅行。它不是一次回顾式的跋涉,而是一次前瞻式的长征:循着生活的起点。回到那个踏上了生活征程的自我。我不为时空所限。心绪所至,尽情地倘徉徘徊,文笔时而驻足不前,时而前后跳跃。
我想自己的记忆中留下的是经过筛选的事物,其中包括许许多多毫无意义的荒唐事儿。人类本身恰恰就是如此诞生的。
如今我已七十五岁了,是该搁笔的时候了。因为就生活本身而言,再无须赘言什么了。
我已日薄西山,静候那终究会到来的死前祷告。之后,我将去另一个未知的世界,人门用不着去考虑那些事。
我随时准备着死神的光临。我已经格外幸运了。我丈夫、女儿、外孙和那善良的女婿,都伴随着我,他们组成了我的世界。我对他们还并不是毫不中用的老朽之人。
我对爱斯基摩人总是深怀钦佩之情。他们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给年迈的母亲准备一餐丰盛的饭莱,之后,她便独自踩着冰雪离去。再不复返……对于这种充满尊严和决心告别生活的方式,人们应该感到骄傲。当然,写下这些堂皇的词句是太容易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静持死神的到来,同时生活得很安逸,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生活的乐趣再也享受不到了。
再不会有长途跋涉了,同样,也不会有令人向往的海水浴,嫩牛排、苹果和黑草莓(这是由于牙齿的缘故)以及阅读友人的信件了。但是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物,歌剧和音乐会、阅读书籍、以及躺在床上进入梦乡的巨大乐趣,梦中时常会有年轻人来探望你并热情地与你恳谈。而最惬意的莫过于懒洋洋地坐在阳光下,陷入往事的回忆。“我记得,我记得,我降生的那所房子……”一个孩子说过:“感谢上帝赐我佳肴。”
七十五岁的我说些什么呢?
“感谢上帝赐我幸福的—生,给了我深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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