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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政权的汉化,迅速地缓和了民族矛盾,直接促成了各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的认同感,推动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当然,其中也有曲折和反复,从北魏后期的“六镇兵变”开始,北朝产生过反对汉化、推行胡化的逆流,尤以东魏——北齐为甚。对这一过程,陈寅恪先生有精到的评论:“胡化无疑是一种退化,但并非全为退化,而是胡汉民族又一次交混产生的一种新局面。假使一直汉化下去,也可能使北朝变得更腐败。” (参见:《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版,第267页)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为隋唐统一多民族国家把华夏文明推向新的辉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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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以农业立国的国家,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特别注意对土地和农民的人身控制。宣传“重农”思想、推行“重农”政策的目的,既在于维持小农经济的稳定,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更着眼于开辟稳定的赋税、人力资源通道,以满足国家的需要。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政局动荡多变,统治者对土地问题的重视、对土地制度的关注,未曾有任何减弱,原因就在于此。
东汉末年爆发的军阀混战,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而被迫流亡。农民与土地的分离,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大量土地成为无主荒田,粮食来源急剧减少,经济秩序面临崩溃;安土重迁的农民变为破坏性极强的流民,政治秩序受到挑战。解决流民与土地的重新结合,就成为统治者最紧迫的任务。曹魏政权的缔造者曹操,以其政治家的远见卓识,采纳了部下枣祗的建议,大规模推行“屯田”制度,以求解决上述问题。
曹魏的“屯田”制,有军屯、民屯两种组织形式,但实际上是以军事编制、或准军事编制来控制生产者的,军屯系统自不必多言,民屯系统的编制序列是:典农中郎将(郡守级,上隶于大司农)——典农都尉(县令级)——屯司马,编制称谓把它的军事性质直观地显示出来。因此,屯田自实行之初,就有强制性。直接生产者,不论是屯兵、还是屯田客,其身份都低于一般编户齐民,实际是国家的依附农民。曹魏政权对屯田者征收的地租(与国家税收合而为一),起初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生产者尚有一定的积极性。所以,屯田制度的推行,对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到魏晋之交,由于剥削率的提高、屯田者的避害逃亡、士族官僚集团侵吞垦田等原因,屯田制完全丧失了存在的价值。晋武帝司马炎宣布予以废止,颁行占田制和课田制。“寓劝于课”之说,恰恰可以说明统治者推行新田制仍然是为了征收赋税。
大规模的内乱以及由此引发的匈奴起兵南进,使得西晋王朝短命而亡。此后进入了南北长期分裂对峙的时期。南方的东晋及南朝,是汉族为主体的国家,在土地制度方面,延续了汉——晋的传统,大土地所有制占据了主导地位。北方则主要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长期混战的十六国时期和北魏前期,土地所有制呈现出不稳定的特点。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孝文帝在“改制”的过程中,颁布了“均田制”。作为一种由国家推行的土地制度,它直到唐朝“安史之乱”爆发之前(公元755年)才被正式废止,历时二百七十年。有学者认为,隋唐盛世的出现,与均田制、府兵制的存在有直接关联,其影响之大自不待言。
北魏均田制最应该注意的内容是:其一,关于桑田、露田的区别。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而露田在老免(即超过成丁服役年龄的上限)或身死之时,要还给国家。因此,均田制原本的属性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农民所享有的主要是土地的使用权。然而,桑田作为世业而存在,自然向着可以继承、买卖的方向发展,使得农民获得了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均田制成为稳定小农经济的土地制度,也就不难理解了。其二,奴婢和耕牛也可以受田。这说明均田制自实行之初,就不是真正的“平均分配”,占有奴婢和耕牛的富豪权贵之家,可以合法地比一般百姓多占有土地。他们的经济利益,得到了特殊照顾。
均田制之所以能够推行开来,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北魏政府在长期战乱的背景之下掌握了大量的无主荒田,从而用于授受。其次,它既可以为鲜卑贵族所接受,也能够得到汉族士人的拥护。除了他们各自的利益得到保护之外,从不同的文化传统出发,他们都有可以接受均田制的心理依据。北魏政权入主中原之后,生活方式已经开始了由游牧向农耕的转变,推行过“劝课农桑”、“计口受田”的政策和制度,均田制可以被理解为前期做法的延续和发展。而汉族的官僚士大夫,则把均田制视为向汉——晋旧制的复归。此外,北魏强大的皇权,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均田制的推行,对恢复和发展北朝的经济势力,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能力,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
中国古代史(下)
隋唐时代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可以说,是经过长期民族融合以后的一个开花结果的时期,这种融合体现在种族与文化两个方面。
隋朝重建大一统之前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对立,民族纷争。北方地区民族关系复杂,先后分为十六国和北朝时期。十六国主要是由匈奴、羯、氐、羌和鲜卑等部族建立的政权,北朝指由鲜卑拓拔部建立的统一北方的北魏,及分裂后的东魏北齐、西魏北周政权。南方则先后存在东晋和宋、齐、梁、陈四朝。从四世纪初到六世纪末,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胡汉之间的隔膜很深。南朝的史学家骂北朝胡人是“索虏”(拖着辫子的胡人),北朝史学家则骂南朝汉人为“岛夷”。但是,历史的发展结果,却是以华夏正统自居的南朝被北方所统一。重新统一中国的力量,就是构成隋唐新民族与新文化主体的北方胡汉混合政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大体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魏晋之际,进入中原地区的北方少数民族及其建立的地方政权纳入到中原王朝的统治范围之内,其部落组织被改造为中原王朝的编户齐民;第二阶段是西晋末年到南北朝时期,进入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统治华北或局部地区的政权,同时本民族开始汉化;第三阶段是北周到隋朝建立,中原政权回归于融入了胡人种族与文化的汉人,但这是一个新的种族与文化。第一个阶段可以十六国最初的政权“汉”的建立者刘渊及其匈奴部族为代表,原本居于塞外的匈奴部族,用刘渊从祖刘宣的话说,是“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晋书·刘元海载记》)。第二个阶段就是十六国和北朝,是几百年血与火的年代。第三阶段则可以隋朝的建立者杨坚和唐朝的建立者李渊为代表,他们的家族和统治集团,都属于胡汉混合型的种族与文化。形象地说,可以将这一民族融合过程归纳为从刘渊到李渊的过程。
鲁迅说过“唐室大有胡气”。其实,隋唐皇族都是胡汉混血的家族。隋文帝皇后独孤氏,是西魏柱国大将军独孤信七女,出自鲜卑,所以隋炀帝杨广有一半鲜卑血统。唐高祖李渊的母亲是独孤信四女,与杨广为姨表兄弟;李渊的窦皇后,其母是北周武帝宇文邕的姐姐襄阳长公主,则唐高祖和他的皇后都至少具有一半的鲜卑血统。而唐太宗李世民以下,自然是一胡汉混血的人种了。李世民的长孙皇后,父为鲜卑,母为汉人,则唐高宗李治的胡汉混合特色更加明显了。这样的血统,自然无法以胡汉相区分。所以,在隋唐时期,从统治阶层的角度看,很少有种族隔阂,也因此在政策上少了许多种族歧视。唐太宗的民族政策,历史上惯称为羁縻政策。当唐朝征服一个民族之后,并不改变其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当地设立羁縻州府,任命他们的首领做羁縻州府的都督刺史,继续直接统治本民族。这种政策,无疑具有一定的开明性和积极意义。
在民族融合的大背景下,唐朝皇帝不仅能够采取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对于新民族的形成具有一种自觉意识。如唐太宗就说,自古贵中华,贱夷狄,而今四海一家的新形势下,就应该是“胡、越一体”,也就是说,大家都是一个融合以后的新民族了。贞观十八年底,当内奔的突厥请求在内地安置时,群臣都反对,以为是一个后患,而唐太宗却同意了,并解释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资治通鉴》卷197)。
唐朝的周边民族,尽管与唐朝政权之间也不断有战争,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一直存在。但是,那是政权之间的征服与被征服,而不是种族之间的征服与被征服。被征服的政权尽管是少数民族的政权,但他们并不以唐朝为外族。当贞观四年二月击破突厥,俘颉利可汗以后,西北各族君长诣阙请唐太宗为“天可汗”,就是做以“可汗”称呼其君长的草原民族的共同首领。唐太宗说,“这样,我一方面是唐朝的天子,又下行可汗之事!”从此以后,唐太宗给西北君长的文件都署称“天可汗”。也就是说,一旦政权被征服,唐朝取代突厥对西北的统治,西北少数民族的君长也就能够接受唐朝皇帝做他们的可汗了。贞观二十年,唐朝击败薛延陀,唐太宗亲自到灵州(今宁夏灵武北)招抚草原民族铁勒诸部,并因此修筑了一条横贯回纥以南、突厥以北的“参天可汗道”。
当唐人以一个整体形象出现在世界上时,外部世界的人们并不觉得有什么胡汉之分,而俨然是一个新的民族。如中亚诸国就将唐人统称为“唐家子”,或译作“桃花石”。这一方面体现了唐朝声威之煊赫,另一方面也是唐朝民族融合的反映。
而唐人自身也并无民族隔阂和区分的意识。入仕唐朝的大量少数民族将领,历史上称为蕃将。唐朝本身具有的声威,使得在其最盛时与之建立某种政治隶属关系的民族或国家达到三百多个,大量的周边民族和国家的人在唐朝入仕做官,形成了许多蕃官、蕃将世家。从唐初开始,蕃将就是最被倚重的力量。安史之乱的首领安禄山、史思明就都是出自中亚的胡人,平定安史之乱的主要将领也都是胡人,如哥舒翰等。据《新唐书·哥舒翰传》记载,安禄山与哥舒翰这两个著名的混血儿之间,曾经有一段经典的讥讽性对话。安禄山对哥舒翰说:“我父胡,母突厥。公父突厥,母胡。族类本同,安得不相亲爱?”哥舒翰回答说:“谚语狐向窟嗥不祥,以忘本也。兄既见爱,敢不尽心。”安禄山觉得哥舒翰在以“狐”讥其“胡”,怒骂曰:“突厥敢尔!”双方都可以拿对方的种族开玩笑,原因就在于突厥也好,胡也好,其实都是正在融合而成的唐朝新民族的重要来源。
蕃将中还有许多人被赐姓李氏,著名的如在平定安史之乱中立有大功的李光弼,其父是武则天时期归附唐朝的契丹酋长;唐末和朱温争霸的李克用,是突厥别部沙陀人,其父朱邪赤心,被唐懿宗赐姓名为李国用。这些家族,后来都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