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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了裕仁的不安以及不满,陈克笑道:“裕仁阁下,日本现在的主要矛盾并不是保留或者废除天皇制,而是日本人民要从封建制度下挣脱出来,寻求更好的生活。谁能真正带领他们获得这种解放,他们就会支持谁。他们其实根本不在乎是天皇制或者共和制……”
如果立场不同,很多问题就很难谈通。谈了好一阵,陈克看裕仁实在是茅坑里面的石头,他也只能放弃让裕仁进化到真正有为的统治者的努力。而是抛出了更加实在的内容。“如果裕仁阁下能够保证支持日本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我方就能保证天皇作为日本国家的象征而继续存在。”
好不容易听到这么一个实实在在的承诺,裕仁心中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地了。甚至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
不得不说,陈克本人很失望的。原本就是裕仁自己的东西,裕仁却害怕失去。而原本很可能得到的政治权力,裕仁却这样放弃了。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但是转念一想,陈克自己并没有要维系的血统继承的想法,陈克真的没资格做出这样的判断与批评。所以陈克也就释然了。
一切的未来都交给未来的日本人民来决定吧。
第六卷 起伏 第138章 乱战(十七)
得到了陈克态度比较明确的支持,裕仁的胆子也大了不少。他思前想后,决定暂时不要回国。召集起前高官,裕仁开了个会。铃木贯太郎这样的老家伙身体以及不行,而且这次中国之行让他们也彻底失去了心气。对于裕仁的想法,老家伙们只是听。中年前高官们看到裕仁提出议题,也都愣住了。讨论的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与天皇制度同时存在”。
这是一个看似很扯淡的议题,至少在这个世界上,君主制尽管已经与贵族共和制度结合在一起,这中间还是有很微妙的区别的。英国的制度是君主立宪,日本的制度是立宪主君。就是用先发来保证天皇制的神圣不可动摇。
《大日本帝国宪法》宪法的第一章 如此规定。
第一条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
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日本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
第八条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
第九条天皇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得发布或使令政府发布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
第十条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
第十一条天皇统率陆海军。
第十二条天皇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
第十三条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第十四条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第十五条天皇授与爵位、勋章 及其他荣典。
第十六条天皇命令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第十七条置摄政依皇室典范之规定。摄政以天皇名义行使大权。
这就是日本的宪法,也是日本的权力结构所在。之所以皇道派一度认为要“尊皇趋讨奸”,这是有包括传统以及宪法支持的基础。
昭和维新因为遭到裕仁的极力抵抗,昭和维新派不得不绕过裕仁,由新政府以及新的日本社会主义自由民主党组成的内阁来实施政令。
在中国参观之后,裕仁发现中国的国体政体并不排斥“领袖独裁”,陈克在中国的实际地位远超裕仁最有权势的时候在日本的地位。这倒真的让裕仁有了一种视野一开的感觉。
“日本当下的问题是天皇不亲政,最重要的是,天皇并非政党的最高领导者。”裕仁说道。在他看来,陈克是中国最高领导者,从内到外的所有行动,都最终向陈克负责。中国人民党的政策制定以及实施,都是由陈克主导。这是中国权力现阶段的形态。
听了裕仁的说法,这些前高官们都很不自在。日本天皇与中国领袖之间有很大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日本天皇是日本人民要为之奉献的对象,中国人民则是陈克要为之奉献的对象。法律保证天皇至高无上的地位,却没有任何法律保证陈克与权力之间有天然的关系。
裕仁想成为日本的陈克,这种想法很好。但是这种想法却没有任何基于法律的内容,这完全是个人能力问题。虽然前高官们对裕仁并没有恶意,可他们并不认为裕仁在科技、军事、政治上能够达到陈克的高度。追求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其结果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到这帮没用的家伙根本没有理解自己的想法,裕仁颇为失望。他本人并不在乎能否达到陈克的高度,他现在想要的是重新夺回权力,至少不能再失去任何权力了。想达成这个目的的办法其实挺简单,只要裕仁明确表示自己支持社会主义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定为日本的国策,以日本天皇的号召力,裕仁就能够重新返回至少名义上的权力顶峰。而不会像现在一样被软禁,被隔绝在日本政治之外。
这种权术是没办法直接说明的事情,裕仁如果敢这么直接阐述,其结果是注定要悲剧的。不管自己是不是愿意革命,裕仁都得表现出他愿意革命的态度来。
在这个时候,裕仁看着面前那群没用的东西,突然想起人民党在政治课上的一句话,“伪善,是邪恶不得不向正义做出的致敬!”
第六卷 起伏 第139章 乱战(十八)
裕仁最终“力排众议”,拿出了一份支持日本社会主义革命的发言。他向人民党申请,想通过人民党的渠道向日本喊喊话。
陈克看完之后想起件事情来,历史上二战结束之后,美国要给日本制定新宪法。一开始美国还挺客气,让日本人自己修改了之后美国觉得差不多了就通过。没想到日本人呈上来的新宪法中,就是把几个修饰性的形容词改了改,宪法内容一概不动。
这次也没什么变化,裕仁的想法里面根本不是要支持社会主义革命,而是在支持裕仁恢复最高权力。在发言中,裕仁表示,如果他重新得到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所有最高裁决权之后,他可以考虑承认这次“昭和维新”的大部分正当性。
“这家伙觉得北一辉把他们送到我这里是干什么的?”陈克忍不住问尚远。
尚远看完之后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原本还觉得陈克设想的那个世界毁灭一样的摧毁日本计划,看着挺吓人。瞅完了裕仁的发言,尚远突然觉得用这方法毁灭包括裕仁在内的日本上层,也不是多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但是此时尚远不能跟着发狠,他笑道:“文青你原来的意思是随便敷衍一下裕仁,就把他给送回日本继续关禁闭。现在怎么又开始对他上心了?”
陈克有点无奈,“我本来知道他就是这种货色,不想自找麻烦。不过既然我已经插手了,那就不能再混过去。要是我对此敷衍了事,北一辉同志怎么想?”
尚远开起了玩笑,“北一辉同志或许觉得咱们在干涉别国内政吧?”
陈克答道:“到这时候,咱们就说咱们不干涉别国内政,这谁也不信啊。既然如此,不妨试试看。”
“怎么一个试试看?”尚远觉得陈克只怕有些自己的想法。
陈克拿出一张纸递个尚远,上面写了一段话:
第一条: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第二条:
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
第三条:
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
第四条:
1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
2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
……
看完之后,尚远有点哭笑不得的问陈克,“你准备让裕仁接受这种宪法么?”
陈克慢悠悠地答道:“按照现在的局面看,裕仁迟早都得承认这个宪法。与其让别人发布,逼迫裕仁承认,还不如让裕仁自己颁布。这对大家都好,如果裕仁自己做出这种决定,我们甚至可以帮他一下。他在乎的是不能取消天皇制,而且不能过度限制天皇的权力。我们就帮他把这件事给做了。如果能够办成,北一辉同志也会高兴的。”
“你让谁来当说客?”尚远一面继续看文件,一面问。
“河北省委书记卓先圣同志,你觉得怎么样?这位同志在台湾主持土改的时候,工作相当的出色。斗地主的时候,原则把握的很坚定,手腕也高的很。”
尚远放下的文件,“我很久没有直接接触政务,这些同志了解的也很少,这事情还是你来决定。”
“没什么特别要决定的,只是现在也是临时调人而已。对待裕仁这样的家伙,有时候说道理很难说通。”陈克也觉得颇为遗憾的。
历史上裕仁依靠昭和军阀掌握了权力,可发动二战之前,这家伙担心失败之后被清算,想方设法的将自己隐藏在幕后。二战结束之后,他时时刻刻担心自己被清算,对待麦克阿瑟跟太监伺候皇上一样。每天早中晚三次,冲着麦克阿瑟所在的方向三鞠躬。这才博得了麦克阿瑟的欢心,放过了裕仁一马。
朝鲜战争,麦克阿瑟失势被调回国内。他请裕仁来送送他,结果那天裕仁“感冒”了,行动不便,无法去送。
这么一个首鼠两端的鸟人,陈克也不觉得摆事实讲道理能向他说清楚。如果裕仁真的那么有雄心壮志,以后大可参与到日本政治中去,通过为人民服务获得他真正的地位。如果这厮还是想躲在幕后高高在上的控制一切,那就不妨好好的吓唬吓唬他。担任过台湾省委书记的卓先圣同志其实“名声”可不怎么好,台湾地主们称他“卓阎王”。
卓先圣同志的“爱好”之一,就是请地主一家到台北“旅行谈心”,等地主们旅行谈心结束之后,家里面的土改就已经强行完成了。对于不讲理的人,或者说对于不认同人民党道理的人,卓先圣同志的手法多得很。
见陈克很有信心,尚远也同意把裕仁交给卓先圣同志对付。
卓先圣同志不负众望,经过三天废寝忘食的摆事实讲道理,裕仁忠于动摇了。到了第五天,裕仁忠于屈服了。做工作汇报的时候,卓先圣同志认为自己其实头两天就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只是即便听了陈克对裕仁的判断,卓先圣同志还是把裕仁看得太高。这家伙距离茅坑里面的石头还是有想当的距离。
既然裕仁最后认同了社会主义革命,以裕仁名义签发的《日本国宪法》讨论案就由人民党这里发出去,在全日本流通。与这份《日本国宪法》共同发布的,还有裕仁对昭和维新的彻底肯定。北一辉得到了这样的支持之后,心里面一块大石头总算是放进了肚子里。
新的《日本国宪法》与《大日本帝国宪法》相比较,最大的变化就是天皇理论上可以领导内阁与国会,但是实际上任何行政命令都必须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