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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都给我死在这里吧!让我再更加开心一点!
长笑间,我脚步腾挪,越过人群,找到了我的第一个目标。
那只曾挂在赵旭言手臂上,对文筠出口不逊的野鸡。
鸳鸯苦命,苦命鸳鸯,你的姘头已经翘了辫子,你又何必独活?一起去吧!
这一掌又是当胸打出,将那野鸡的整个上身都炸个粉碎!
那破碎的骨片,内脏,犹如手榴弹的碎片一样飞了出去,将这野鸡身后的一众宾客打得支离破碎,骨肉横飞!
而残存的下半身,则拖着半截断肠,涌着鲜血缓缓栽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我并不在乎仇敌的哀号与苦痛,只要见到鲜红的血液涂满大地,心中的喜悦就会如山泉一样源源不绝。畅快,无边畅快!
主犯已死,下一个,轮到谁?
场中的保镖终于反应过来,开始有所动作。侧门处,两名黑衣人掏出手枪,匆忙瞄准过来。
下一秒,我一步上前,左右两掌同时推出。
砰!砰!两朵血染之花赫然印在墙上,血滴飞溅,点缀其间,如朝花滴露。
血之花,血之花……哈哈!如此美妙妖艳的血之花,盛开两朵又怎么足够!?
看我打你个百花齐绽,春意盎然!
回身,两枚手雷自掌心飞出。
轰!轰!耳膜震荡,那滚滚声浪在体内化作一阵阵刺激的电流,令人欲罢不能!
哈哈!这就是我常备在身,亲手调制的夹心爆浆中秋特制版手雷,滋味如何,滋味如何,如何如何如何如何啊哈哈哈!?
盛开的火光,掀起海涛拍岸一般的血肉之潮!纺锤形的肌肉束,网状的淋巴,灰的,白的破碎骨片,浓淡不均的赤红内脏,还有席卷如幕的血海冲天而起,宛如节日里盘踞天际的绚丽花火。
大厅里好像下起了血雨,淅淅沥沥,点滴落在皮肤上,冰凉,粘稠,仿佛附着死者不甘的冤魂,那雨幕将大厅染出红黑紫青各色,斑驳不均,配上尸块焦糊的臭味,血液的腥味交织在一起,徘徊在鼻端,这是,这是……
这是何等,感人肺腑的美妙画卷!
哈哈!对了,这就对了!火焰为笔,血肉为墨,而我,就是此间最高明的画师!
血海落尽,主干已成!
接下来,看我点缀细节。
俯身,拾起黑衣人的手枪,抬手……砰!砰!砰!砰!
子弹从枪口飞出,钻入心脏。
子弹从枪口飞出,劈开头骨。
子弹从枪口飞出,搅碎大脑。
子弹从枪口飞出,炸裂下阴。
尸体横躺在地上,只剩半截的头颅,汩汩流淌着红白掺杂的体液。
尸体斜倚在墙角,胸口的空洞露出半截骨茬,断裂的肌肉被粘稠的血液盖满。
尸体分成两截,上半身躺在餐桌上,酒水,血水,混杂在一起。下半身消失无踪,早已化为画卷的主干。
……
有条不紊地收割着残存的人命,此时此刻,我不会去想此举的意义何在,血祭?错了,单只这幅画卷之美,便足够让我为之,全神投入。
大小姐,我真该谢谢你,没有你,我怎么来完成如此杰出的艺术品!?
至于你们,乖乖尽起自己颜料的本分,与这伟大的艺术精神融为一体吧!
哈哈哈哈!
……
不知多久,笑声才止。
大厅里,已经再也找不到一个活人了,除去反应快,第一时间跑掉的,餐厅里一百一十七人的尸体,就躺在这里。
手中的枪管早就滚烫了,相对,发热的脑子却渐渐冷却了下来。
环顾四周,腥风血雨已经停了下来,可空气中那令人窒息的血腥味,却酝酿得越发浓重了。
这幅画……的确是漂亮,可代价呢,似乎,太大了一点。
记忆中,如此大规模的杀戮,还是第一次。理由么……现在想来,真是无厘头之极了,为了一个交情也算不上太好的女人,血手杀戮一场,之后的麻烦,用脚趾头也能想得明白。
这是何苦来由呢?
赵旭言和他姘头对我口出不逊,杀了也就杀了,没什么可惜。但是,原计划可是过了今日,改头换面去暗杀,以我杀手榜833名的身手,不留丝毫痕迹是易如反掌的事。可如今呢?且不提我一直放着没管的监控设备,刚才跑掉那么多人,目击证人简直多得杀也杀不过来。
何况,死掉的不仅仅是一个赵旭言,更有为他陪葬的宾客,保镖,超过百人。这些参与婚礼的宾客身份说高不高,可毕竟不是寻常百姓,各自代表着一方势力。而同时得罪这么多人的结果呢……
哈哈哈哈哈,我又想笑了。
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这些所谓势力……在天京我就不在乎,这辽北境内,我又没有亲朋好友,自然更是不在乎。但平白无故地树立这么多敌人,我又得到什么好处了?
没有好处的事情,做来干什么?
思绪有些乱……那就到此为止,不必多想。事到如今,也不必我考虑该怎么办,自然有人会告诉我,下一步,当走向哪里。
比如,在门外窥伺已久的那只小爬虫,救驾来迟,又发现自己远非敌人的对手,现在,你打算怎么做了?
若是你选择一走了之,那么趁着所有人反应未及的时候,我会尽我所能,在最短时间内撤离辽北。
如果你有胆量过来与我交手,那么……正好,我在辽北无聊得要死,给自己找点乐子也不错嘛。
很快,结果揭晓。一条火龙自正门咆哮而入,那庞大的身躯填满了大半个前厅,滚滚热浪席卷而来,气势逼人!
这就是你的选择,真是太明智了。
我抬起手,瞄准正门方向,扣下扳机。
砰!一秒钟后,火光退散,正门处,一个碎了半边脸的年轻男子颓然软倒。这没脑子的东西,借着火光掩护居然从正门给我直接冲进来,当我眼睛瞎的不成?这种战术对付普通人也就罢了,换几个持枪的警察也打死你。
废柴东西,真是浪费我时间,不过倒是帮我做出了决定。
要是辽北境内,都你这种货色,那我干脆留在这里,玩得再HIGH一点好了。
正想着,远方刺耳的警笛总算响了起来,这辽北警方的反应速度,比天京可慢了不止一筹。那么,要不要见个面?反正辽北公安部门和天京那边没什么关系,风吟总不能因为这个骂我吧?
转念一想,何必惹上警方这么个牛皮糖一样的东西,杀之不尽灭之不绝,我又不是真的嗜血如狂的疯子,见好就收吧。和辽北赵家,贵族圈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普通人的身上。
而且,这一身血腥味,也实在是太恶心人了,再不消毒去味,我今天的中午饭也不用吃了。
悄然回身,准备撤退。
然后,目光略过后门门廊,看到大小姐依偎在墙角的身体,微微一颤。
……冷静点,这只是正常的生物反应,青蛙死翘了以后还会弹弹腿,大小姐是有身份的人,不至于玩诈尸这么低级趣味的把戏吧?
“咳,咳……”
这是,这是幻听吧?你不会真给我复活过来吧!?连刹那芳华都杀不死你,你属蟑螂的啊文筠小朋友!?
此时我简直惊怒交集!你不死,我刚才那番辛苦表演又算什么?你这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懂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啊我就日了!?
是不是想我在你脑门上补上一枪!?
冷静一点来想吧,大小姐不会无缘无故诈尸的,刹那芳华绝对是真品,别说毒死一个资本主义大小姐,毒死个经过耐药性训练的华夏特工也绰绰有余了。而且那个时候,她的生命迹象的确快速消逝了,那么复活的理由……
大概,和在天京时候,我为了给她解毒,强行灌下的血液有关吧。
经受过血的洗礼,大小姐已经不能再算是普通人类了……至少,没有哪个普通人类,能扛得住刹那芳华的剧毒。这一点,倒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你这白糟蹋东西的败家子,还真是命大,做资本家实在是浪费了。
我感叹归感叹,脑子里却一刻也不停地在转,这个时候大小姐复活过来可着实不是什么好事,场中所有人都死得透彻,只有你一个活蹦乱跳……就算天京警察是傻的,也不可能放过你。届时刑讯逼供起来,满清十大酷刑+大江户四十八手,保准你欲仙欲死。
没法子,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归西,再最后帮你一把。和我这杀人狂撇清关系吧。
我开始打量起大小姐逐渐恢复生机的身体,计算着该造成怎样的伤害,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别人的怀疑。
打穿心脏,你大概活不了,那么,打穿一边肺,撅下一条胳膊,再取出一截肠子如何?基本上每个都是致命伤,但对你来说还不至于就死,而看起来绝对是凄凉无比。
好吧,既然你不反对,那我就动手了哦。
……
几分钟后,带着满手血腥,我从酒店的下水道离开。
临行前,我用手在脸上用力揉捏了几下,而后,一张全新的面孔渐渐固定下来。
从今以后,天京王五将再不存在,与王五有关的一切,也请安息。
我已经忘记了那张属于王五的脸,该怎么捏造。
第30章:绝世高手所过之处必有一番腥风血雨
燕北市郊酒店的一场屠杀,在短短半小时之内便风暴般的席卷了整片辽北土地。或许执政机关已经试图镇压舆论,但在场的幸存者实在太多了,酒店内未成为目标的服务人员,酒店外数以百计的围观群众,这些人的博客日志,论坛发帖,使得屠杀事件在网络上如同落在火药库中的野火,轰然炸裂。
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在大力谴责那冷血屠夫的同时,也在责备政府机关的无能。
“众目睽睽之下行凶杀人,伤亡近百,而后竟扬长而去不知所踪!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难道供养的都是一群废物!?”
如果将网络上的声音总结归纳一下,大概就是这样了。对于不了解真相的民众来说,埋怨政府是件理所当然且易如反掌的事。比如坐在我前方的出租车司机,就以相当义愤填膺的语气告诉我,燕北公安局的人除了派交警一天到晚在大街上寻衅罚款外屁也干不了。
我笑了笑,心说,老兄你也没比燕北市公安局高明,酿成惨案的凶手就坐在车后排,你不也一点没发觉异常?
从酒店离开时,我利用燕北市的发达地下管路,在第一时间突破了警方设立的封锁线,直接渗透进入市中心区。燕北市的人口远没有天京来得稠密,让我很容易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从下水道钻出来。之后,我拦下一辆出租车,伪装成自伟大首都而来的游客,要司机载我去市中心的民族大酒店。
途中,车载电视开始插播紧急新闻,内容正是不久前的那场屠杀,司机在骂了两句:“现代人都疯掉了!”之后,便转而抨击起政府的无能。全然不知杀人凶手就在他身后半米处。
“……据本台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杀人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变种人……以下是酒店大厅内的监控录像抓拍到的影像,可以看出杀人凶手的移动速度非常快,在他进行移动时,监控摄像头只能抓拍到一些残像。显然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能力范畴,而据在场人士透露,凶手表现出的爆发力,也远远超过普通人类。”
镜头一转,一位脸部被打了马赛克的女服务生开始面对摄像头。
“那个人简直像鬼一样……一眨眼的功夫,突然就出现在眼前,又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了。”
然后是一个马赛克男。
“被他打中的人就像是爆炸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