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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满怀心事地说:“工作我倒不担心,反正老哥我干啥都比待在这里当打字员赚得多。只是跟大家相处了这么久,真有点儿舍不得。”
我苦笑道:“就算做不了同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嘛!以后我们可以经常聚会呀!”
“你放心,不管你跑到哪里,我也有办法找到你。”雪晴不知何时走到伟哥身后,把他吓得弹起来。
伟哥的夸张表现,再次为大家带来满室笑声。然而,除了单纯的喵喵外,其他人的笑声似乎都不是发自内心的。不过,大家总算已接受了诡案组将会解散的事实,也不枉伟哥一番苦心。
小相曾经跟我说,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动物,其他动物只会对本身进行伪装,但人却懂得伪装自己的心灵。我此刻才发现,平日最不靠谱儿的伟哥,原来也有可靠的时候。当然让我更想不到的是,我一直最信任的蓁蓁,竟然会出卖我们。
“在生我的气吗?”在前往王村的路上,蓁蓁突然问道。
“怎么会呢!各为其主嘛,你是厅长的人,听命于他也理所当然。虽然你把大家都出卖了,还害我们马上就要丢饭碗。但千万别在意,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所有叛徒都是这样,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说最后一个。”我嘲讽道。
“别以为这样就能挖苦我,我向厅长汇报小相的事时,就知道你会把我当做叛徒。”纵使委屈的泪光已于眼角泛起,但她仍坚强地说,“我没后悔自己所做的事,更不认为自己是叛徒。相反,我觉得小相才是真正的叛徒,他不但盗取证物,而且还加入邪教,为邪教卖命……”
“住口!”我冲她大叫,“你没资格评论小相,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苦衷!”
她苦笑道:“他有他的苦衷,但你又有没有想过我的苦衷呢?”
“你的苦衷不就是以我们为踏脚石,达成你升官发财的目的。”我鄙夷地瞥了她一眼。
“我才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升官,我的苦衷是太在意你,怕你会因为过于相信小相而徇私枉法,怕你会因此而自毁前途!”她扭过头,泪水悄然划过脸庞。
她说得没错,我的确有可能为了小相而徇私枉法。不过就算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也义无反顾。因此,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过分,把她弄哭了,但我却没有向她道歉的打算。而且正如老大所说,我们一直都没发现她是厅长的眼线,是因为她的演技太好——谁知道她此刻的泪水,是否只是一种表演呢?
一路无语。在到达王村之前,我们谁也没开口。她别过脸抹干泪水,便没有再看我一眼,我亦假装专注于驾驶,没主动跟她说话。
我俩仿佛是两个互不相识的陌路人。
尴尬的沉默最让人感到煎熬,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想起小相曾教导我:“不管有多煎熬,也总会过去的。”心念至此,马上便释然——会过去的。
之前曾遭王达计算,这次我没敢去招惹县派出所那帮酒囊饭袋。单靠老大给我的资料,再到现场作实地地调查,就足以瞭解案情,用不着那帮人来添乱,反正他们也帮不了多少。因此,我直接把警车驶往王村。
然而世事往往就是这么奇妙,越是想躲避的事情,就越是躲不过。刚把警车停在村口,还没来得及打开车门,就看见一名穿着民警制服、腋下夹着一大沓文件的胖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对我憨厚地笑道:“大哥是从省会过来的刑警吧?我叫文福,在县派出所里办事,王志均的案子是我处理的。”
眼前的民警虽然是个胖子,但并非那种挺着“腐败肚”的吃货,而是头又胖又壮的“大灰熊”。若要找一个词语形容他的体态,在我脑海里就只有“膘肥体壮”一词。虽然这个成语是用来形容牲畜,但我实在找不到更适合的语汇。
他不但胖壮,而且眼睛非常小,嘴唇又十分厚,给人一种憨实的感觉,跟轻佻浮夸的王达截然不同。
他眯着一双小眼睛,笑吟吟地对我说:“我接到所长通知,说省会的刑警会过来接受这宗案子,他说之前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所以这回绝对不能再给你们添乱,一定要尽全力协助你们的调查。为了不耽误你们的时间,我今天一早就在这里等你们过来。”
怪不得我们刚到,他马上就冒出来,原来早就“埋伏”在这里。虽然我不想再招惹县派出所,但人家盛意拳拳,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反正我对王村的情况也不算熟识,有人帮忙亦是好事。而且经过王达一事后,他们所在应该不会再给我们安排一个品行不过关的部下了。
我跟蓁蓁分别作自我介绍后,文福便立刻带我们前往命案现场。纵使曾经来过好几次,但乡路曲折,若五人带路恐怕得花上不少时间。
死者王志均的父母在城区打工,虽然经历丧子之痛,但生活仍需继续,老板可不会因为工人家逢巨变,而让他们长期休假。因此我们到达时,命案现场——一间陈旧的平房,内里空无一人。
本以为死者家属不在家中,这趟得白跑了,可没想到文福竟让带我们绕到后门去。原来正门虽然锁上,但后门却打开,仿佛早已在等候我们。
“根据死者的父亲交代,后门本来是用两块木板和一根钢筋堵上的。但他发现儿子出事时,木板和钢筋就像现在这样放在门边。”文福带领我们走进屋,并给我们只是放在后门两侧的木板及钢筋。
随后,他拿着一直夹在腋下的文件,手忙脚乱地翻弄起来,准备给我们讲解案情。虽然我们从村口走过来,只是十来分钟的路程,但已足够令他汗流浃背。看见他不时窘迫地擦掉滴在文件上的汗水,我便友善地递上纸巾,并笑道:“不用急,慢慢来。”
他憨厚地笑了笑,接过纸巾擦去脸上的汗水。可是他的汗水实在太多,擦了几次便把纸巾擦破,还粘得一脸碎纸,弄成一个大花脸。
刚才更我争吵过后就一直沉着脸的蓁蓁,看见他这幅模样,先是忍不住笑起来,随后走到他身前,温柔地为他抹去脸上的碎纸。看着她这柔媚的举动,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既像羡慕,又像妒忌,反正就是种酸溜溜的感觉。
她的举动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于是便转过身来,观察屋内的环境。这是一间只有一层的平房,除正厅外还有两个小房间及厨房。正厅放有一张大床,以及桌椅等家具。
我随意地看了几眼,心里仍留在蓁蓁为文福抹去碎纸的一幕。虽然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亦无大碍,因为房子显然在时候被打扫过,于案情相关的证据恐怕早已清理干净。实在想不明白,为何在调查仍未结束,甚至才刚刚开始时,便允许死者亲属清理现场。
既然死者的父母都在城区工作,就算长期维护事发时的原状,应该对他们也没多少影响。不过,对县派出所这帮酒囊饭袋的办事能力,我也不抱太高的期望,只希望他们能作好现场记录,好让我从中找到线索。
文福走到我身旁,指着头顶的屋梁说:“死者被发现时,就挂在这里。”刚才蓁蓁给他清理脸上碎纸的一幕,虽然让我感到不爽,但他那张憨厚的脸庞又让人恨不起来。
他边翻弄着手中的文件,边给我们讲解案情——
三天前,王村村名王纪绿,突然从县城区赶回本村老宅探望儿子。到达屋外时发现正门及侧门均紧闭,但平日鲜有开启的后门却没有关上。他从后门进入厅堂后,发现儿子被挂在屋梁上,且已经死亡,于是便立刻报警。
死者王志均,被发现时身穿红色的裙子,手脚均被绳子捆绑,且脚踝绑有一个秤砣,以双手垂直的状态吊在屋梁上,双脚离地仅几厘米……
他满头大汗地翻弄文件讲解案情,别说他觉得累,我看着也觉得累,于是便从他手中接过文件自行翻阅。
文件有很多,而且大多都是些毫无用处的资料,因此我便先挑较为重要的尸检报告查阅。然而,这份本应十分详尽的尸检报告,竟然就只有两行字——死者前额有一个细小的针孔状伤口及轻度外伤,大腿、双手、双肋、双足都有深度勒痕,此外在没有其他伤口。
除了这两行字及附带的几张尸检照外,这份尸检报告就没有了其他内容。看着眼前这份简短地不能再简短的验尸报告,我不仅皱眉,冲文福问道:“死因是什么?”
“不知道。”文福憨呼呼地摇头,“医生没找到明显的致命伤,认为死者有可能因为身上多出遭到捆绑,而引致窒息或者心脏麻痹。”
“这也太不负责了吧?”蓁蓁责怪道。
乡村地区通常没有专业法医,尸检工作大多委托附近医院进行。由普通外科医生进行的尸检,当然没有专业法医那么仔细,出现错漏也在情理之中。
我耸肩道:“没关系,在作一次尸检就行了。”
文福脸露难色,搔着脑袋尴尬地笑道:“恐怕不能再做一次了,因为尸体昨天已经火化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次把话说出来:“案子还没完结,怎么已经火化了。”
“这是应死者父母的要求,毕竟他们都有工作,必须尽快处死者的后事。”他尴尬地低头,嘀咕道:“其实也没什么好查的,根据事发后在这里发现的指纹,不就已经确认凶手的身份了吗?”
蓁蓁站在门旁,似乎没听见他的嘀咕,愤愤不平地说:“难道工作比自己的儿子更重要?”
人生除死无大事,没任何事情比“死亡”更重要。可是,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而言,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事。因此,我能理解死者父母的心情,虽然经历丧子之痛,但生活仍要继续。若失去工作,便会失去生活来源。
既然尸体已经火化,那就只能从现场记录中寻找线索,于是我便翻阅手中的文件。据现场记录所示,民警结案到达现场后,发现死者不但穿着红色花裙,内里竟然还穿着蓝色的女式泳衣。经查证已确定花裙及泳衣均属于死者的堂姐,也就是说,死者死时身上没穿任何属于自己的衣物……
手中的文件虽然有一大沓,但对案情的记载可谓“杂乱无章”,我翻阅了半天,发现最有价值的线索,仅为在命案现场发现的第三者指纹,以及在吴威夫妇家找到的打火机。另外,我就现场记录归纳出四个疑点:
一、死者为何穿着不属于自己的裙子及泳衣?
二、死者前额的小针孔从何而来?
三、吊在死者脚踝上的秤砣是怎么回事?
四、凶手为何将死者以诡异的姿态挂在屋梁上?
从以上四点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为进行某种邪教仪式而杀害死者。再加上此案于吴威夫妇的案件相似,既有可能是赤神教余孽所为。虽然早已料到藏镜鬼一案尚有下文,但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我突然想起沐阁璋师傅,他自称对古今中外的奇闻逸闻皆了如指掌,应该能解答我对这宗命案以及赤神教的疑问。其实我早就想找他,只是一直为办案而疲于奔命,根本抽不出时间找他。
我致电伟哥,让他安排我跟沐师傅见面。这厮仍为我们不送他礼物而耿耿于怀,不过在抱怨一番后,最终还是答应为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