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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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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无穷,不可测度,故称“玄德”。“玄德”,又深又远,与有形有象的事物相反。万物以私利为快,昭昭察察以自明,而“玄德”以处其厚,不处其薄, 居其实,不居其华,长而不宰,为而不恃,功成不居。此为“玄德”之妙用。道本虚无自然,德合自然无为之体。以此理民,民无不理,以此治国,国无不治。故称“大顺”。 
 
《道 德 经 释 义》(66—70章) 
 
[ 作者:任法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663    文章录入:admin ] 
第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最低处,百川皆归,自然而然。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是因为它居于最下处。 


“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 

因此,圣君明王,取法江海善于处下而为百谷王。欲在万民之上,首先应谦虚处下。《周易?谦卦》云:“谦亨,君子有终。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此段的中心意思是说,无论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神鬼之道,均宜谦恭卑下,方可亨通永久,方能光明,方能成功。虽处低下,任何事物不能超越它。彖曰:“ 劳谦 君子,万民服也。”因此,圣人能在人上者,是因为他谦恭自卑,虚心接物;能在人前者,是因为他谦让“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故曰:“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 

“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圣人处上,使万民悦服,所以受人拥戴而不以为重;圣人处前,使万民推崇,所以受人崇拜而不以为害。天下乐举,万民自然不会厌恶和抛弃。因为他处于自然,而非有意去争,所以天下万民没有和他去争的。 


第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道”大无不包,细无不入,不能用形名色象论比。就因为道大,才不能以具体的形象事物论比。如有形象比拟,就成为一个具体的事物了,那“道”就细小了。 


“我有三宝,保而持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道”内含着三宝:其一是仁慈。天地万物皆在道的慈爱中生长。其二是俭约。不造作,不妄为,清静、自然、无为。顺乎天,应乎人,任物自然。其三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谦退处下。不以机诈、强暴炫示于事物之先。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道”本无为,自然于万物慈,天下事物无不归服于仁慈。以此可不战而胜,不攻而克。道本俭约而无奢侈不节之兆,天地万物皆在无为、俭约中自化,它广大悉备,无所不有,无所不包。“江海处下能为百谷王”,“无名之朴”虽不当器用,但众“器”皆由朴而出,故称“众器之长”。 


“今舍其慈且勇,舍其俭且广,舍其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项羽勇冠三军,气吞山河,并非不勇。然而,终败亡于乌江。秦始皇筑长城,非不坚固,然而,子婴自降于刘邦,皆因无德所致。这就突出了一个“慈”字,人能体无为之道, 怀仁慈之德,天道的运行之序是救助慈善的,并以慈善卫护谦退的。体恤百姓,慈爱万物,以此行于天下,则战必胜,守必固。 


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 

此章以用兵之道,喻示人们处事接物宜于真诚仁慈,含虚自敛,晦迹韬光。以此理事,而事事必理;以此接物,而物物顺应。天道不争而万物自化,圣人不争而万民自归。作为将帅,以修德畜众,不以威武耀示于人,三军自然诚服。项羽在鸿门设宴,暗施埋伏,刀出鞘,弓上弦,武士林立,欲杀刘邦,却被一个手无寸铁的张良所挫败。刘邦心怀仁慈,入咸阳未动一刀一枪,而子婴自缚纳降。因封府库,散宫女,封三秦,以此深得秦民之心。 


“善用人者为之下。” 

不以已为能,而以国事为重,以万民为上,礼贤下士,恭敬一切,贤能者定能效其力。刘邦筑台拜将,本着一片赤诚之心,感韩信为汉室效力。刘备三顾茅庐,才得诸葛亮匡扶汉室,鞠躬尽瘁。此乃“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如能体其真常之道及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之德,必能在修身、齐家、治国、理民,以至于处事接物,皆能随心应手,不争而自得,不劳而自成,贤能者自然效其力。天道的运行,上古的行事,虽有德而不自以为德,更不有意为德。 


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主:无故兴师,首先主动出兵。 

客:不得已而应战。 

对于用兵之道,古人说过这样的话:“不可恃其强暴而贪图好杀,以佳兵利器而凌加于人。妄动兵戈必败。”“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如敌人无故用兵于我,则以自卫应之。我用兵虽出于不得已,但仍不敢恃勇妄进。宁愿后退一尺,不敢妄进一寸。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 

“攘”:用力伸臂。“仍”:临敌就敌。“兵”:刀枪剑戟。 

有道的圣君明王,怀仁慈之德于苍生,看不出行兵的行迹,而四海自然宾服。没有伸出打人的胳臂,但人人畏威,临敌没有杀人之心,而敌人必败。没有操持杀人的刀枪剑戟,但敌人必怕。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 

恃勇轻敌而好杀,其致祸不浅。如轻敌好杀,无故用兵,恃强妄进者,是丧失了道的“慈”、“俭”,“不敢为天下先”的自然体性。若心不怀好生之德,天道必以灾祸惩罚。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两军对阵,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谁胜谁负,其结果只能是心怀仁慈、哀民痛命、体恤苍生的哀兵获胜。 

 

第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体清静、虚无真常自然之道以为言,其言本乎“无为”,至为简易,使人最易明晓,最易行持。 


“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大道甚夷,民甚好径”。人不知易知之言,反而以智虑求奇,巧言令色以乱物性,不走平夷之路,反履崎岖之径。 


“言有宗。” 

体道之言,有根有据,有纲有领。 


“事有君。” 

体道之行,有轴有心,有主有宰。 


“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 

为什么人不理解我呢?是因为我本自然无为、无事、无欲,非智虑有为而彰之于外;非自是、自伐、自矜而昭之于众。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道本虚无自然,无有形迹。那么,理解我的人就不多,因为知道我的人少,我才珍贵了。因此,体现真常自然之道的圣人,“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我身外表虽破旧,但内心却存着珍贵的“道德”。 
 
《道 德 经 释 义》(71—75章) 
 
[ 作者:任法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31    文章录入:admin ] 
第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太阳高悬于空,普照万物,上下四方无不透彻。明道圣人,恬淡自养,不露聪明,不显机智,好似无知一样,这才是上知。是谓“知不知,上”。常人不然,如火炬在暗室,只照一角,而自以为亮。以小知自见、自是、耀人眼目,本来无知,而自以为有知。是谓“不知知,病”。谁将强不知以为知当作病,那他就不会有强不知以为知的毛病了。明道的圣人,为什么没有这种强不知以为知的毛病呢 ?就是因为他们把强不知以为知当作病,所以才不会有道种毛病。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常人为其贪生之厚,恣情纵欲,无所不为,不知“大小过恶,各有所归”。急如风火,形影紧随。“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久而久之,是以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乃致杀身之祸临头。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既知天理昭彰,毫厘不差,只有修道德,上顺天理,下符人心,中应万事,方可无所不周,无所不宜。不敢处于背理徇私、利欲妄为的窄狭之地,以免天道惩罚。重养自我天真,恬淡世情,不可因贪生之厚,胡作非为,遭刑法而致命。人不轻生,而能享尽天年,是因为不因求生之厚,不轻易抛弃自己的生命。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圣人涵养其知,不以机智彰示于外,而能爱其自我本来的天真,谦恭处下,不自我尊贵。 

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惑,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刚强横暴,冒然从事者,谓之“敢”。柔弱谦下,审时度世,探其深浅者,谓之“不敢”。逆天理、背人伦、逞刚强,胡作非为,肆无忌惮,轻生粗暴的这类人,不是遇毒手以伤身,便是遭刑罚以殒命。故称“杀”。时怀仁慈之心,体恤生灵,明于盛衰之道,通乎成败之数,“审乎治乱之势,达乎去就之理”,见义勇为,谦虚谨慎之人,天下共服,人人拥戴。 此乃“活”。“敢”与“不敢”,两种结果不同:勇于“敢”,因刚强而丧命,是“害”;勇于“不敢”,持之以柔弱谦下,可以保身,是“利”。当然天道循环,仍然厌恶的是勇于恃强, 横暴不体仁慈者,但常人有所不知。此两者,即便是通晓事物情理的圣人也感到尚难把握。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四时运行,有生有杀。秋冬不争,万物自然凋零而收藏;春夏不言,自然冰消雪融,万物生长。不须召唤,寒暑交递,昼夜往来。天道运行,宽缓平易,万物自然而生化。由此说明,天道的运化规律,自然法网的孔虽大,却粒米不漏。“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或正或邪,或善或恶,无论大小多少,只要为下,定有所报。 

第七十四章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犯分越理的凶顽之徒,习性恶劣,内心奸诈,外行蛮横,根本不怕遭惩罚。既知如此,怎么能以国法、禁令去威吓他呢?对这类不怕天道惩罚的凶顽之徒,究竟如何惩处才好呢?以死刑将他处斩于市,以彰法令,行吗?可是那些犯分越理,违法乱纪之人,为了避免当时的杀身之祸,却可以勉强暂时不敢作案。将会待机而动,这不是万全之策。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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