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983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暧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凯德班巴拉[Toni Cade Bambara]、朱恩乔丹[June Jordan]、盖尔琼斯[Gayle Jones]、露西尔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亨利仲马[Henry Dumas]、列昂福雷斯特[Leon 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辛顿[William Hinton]的《神幡》[Shen 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 Van 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y Came Before Columbus]、卡伦德克劳[Karen DeCrow]的《男性至上主义者审判》[Sexist Justice]、钦韦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们》[The West and the Rest of Us]);急于创造记录的公众人物(安吉拉戴维斯[Angela Davis]、穆罕迈德阿里[Muhammad Ali]、休伊牛顿[Huey Newton])。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