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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落下脸面教书,不然,都养不活一家人。要是考中秀才的时候年纪大了,挣的钱跟读书花掉的钱相比,怕是还不够读书的钱。
起码要考中举人,才能免去全家徭役,可以免去全家田税,可以候补县太爷的官缺,还可以给县太爷做主薄,在衙门里谋一个体面的差事,倒是能养活一家人。要是考中进士,就可以直接做官,最小也能是县太爷,做到县太爷就不得了了,那可是祖坟冒青烟了。
诶,就是不知道等儿子读出来,能不能考中进士,做个县太爷,要是不能,就对不住大伯今天的好意了。
一家人各怀心思的回到家的时候,程文最先发现自家门口的的虎妞。
“爹,娘,你们快看?”程文看到一个昏睡在自己家门口的小女孩感到十分诧异。这是怎么回事?
程文爹娘还有大伯他们都跑过来一看,原来是一个乞丐昏倒在自己家门口,怕是想过来要饭的,结果却昏在自己家门口。看这孩子面黄肌瘦的,身上没有二两肉,全是皮包骨头,在低头试试,还有气,再一叫她,却无法叫醒。摸摸头,竟然是滚烫的。
“怎么办?这孩子病的很厉害,又是个乞丐,要是不管她,她就死定了。当家的?”
程文的娘一脸怜惜的看着昏迷的虎妞。陆本凤就是想救她,也不能擅自做主,毕竟可不是给她两个馒头的事,而是要花银子的事,而这个时候,银子还关系着儿子上学的大事,陆本凤心里很是为难。
“还能怎么办?把她抬出去,送到那个破庙的乞丐窝,我们也没有能力给她请大夫啊!”
小乞丐的窝,这里不少村民还是知道的,程文的大娘心情原本就不好,哪有好心情再救人。也不是几文钱的事,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小丫头已经是病的要死了,即使花钱都不一定能救活,都是命。大娘心里这么说服自己,毕竟见死不救还是拷问自己良心的。
“胡说,看这个小乞丐的样子,不请大夫肯定是死,不管怎么说,既然昏倒在我们家门口,就先请大夫给她看看。”大伯一脸不认同,见死不救可不是自己家人能做的事,还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呢!更何况这可是一个孩子的命啊!
大伯还有有话语权的,顿时在大伯的示意下,程文的爹娘把虎妞抱到自己家里,放在自己家的床上,等着大夫过来看看,大伯去请大夫了。
大伯的妻子默不作声的带着自己家儿子跟女儿回隔壁自己家做饭,不想见大夫过来,看着自己家的银子花出去。心疼。眼不见为净。
大夫过来看了之后,说是时间耽误太多了,要是想救这个孩子的话,没有十几两银子的药可不行。一般农村人看病也就是几十文钱,多的话,也不会超过几两银子。钱多很了,大多数佃户人都选择不看了,听天由命。
十几两银子,还是两个家庭花了好几年才积攒的银子,大伯刚刚才决定让侄子程文去读书的,可现在却面临艰难选择。要么见死不救,要么程文不读书。
而大夫已经是留下巨额药方走人了,大夫走的很是叹气,这个小女孩确实可怜,但谁家生活也不容易,自己最多也就是免了这个孩子的诊费,但药方自己确实是无能为力了。
这个大夫走了之后,全家陷入艰难选择之中。到最后,选择权竟然都交给了程文。
“程文,大伯原本打算让你读书的,家里只有这十几两的银子,如果要救这个小乞丐,你这几年暂时就没有钱读书了。你自己怎么想的?”
大伯内心也很艰难,要是救了这个小乞丐,怕是自己家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出人头地了,要是不救这个小女孩,即使自己全家有飞黄腾达的一天,但一辈子也不能安心,良心会一辈子都受到煎熬。
更何况自己家就是让程文读书也不是一定就会飞黄腾达,但今天不救这个孩子,从此家里人的良心就上了一道枷锁。
程文极为矛盾,能读书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现在自己有机会读书了,可却出了这件事,让自己如何选择?选择读书,就要看着这个女孩去死,如果选择救这个女孩,就会永远失去读书的机会。
虽然自己也算孩子,但自己就是知道,全家生活都很简朴,能吃饱还能存几年的银子,真的是很不容易了,再等几年的话,自己不但年纪大了,要跟着全家人下田种地,也来不及读书了。如果再遇到天灾,全家生活都会陷入困境。
“大哥,还是先救人要紧,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在我们家,今天回来的村民都看到了,要是我们不救人,怕是被村里人骂死,大哥,后面的事再说,先顾眼前吧!这个孩子会昏倒在我们家,也是我们家的缘分,不能见死不救。”
程文的爹见儿子这么为难,又看出来大嫂回来的时候不开心,怕是不愿程文去读书,就是明年给儿子花十几两银子交学费,买笔墨纸砚,也最多糊两年,等到两年后,钱跟不上,儿子只能学两年,也成不了事,不如不学,这样,儿子不会失望太大,能安心务农,而大嫂也不会跟大哥有隔阂,不如选救人。
程文的爹开了口之后,程文也跟着点点头了,心里虽然极为失望,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决定,只是程文感到自己几乎不会有前途了。人也显得恹恹的,失去刚刚从田地里回来时候的色彩。
☆、003 再次醒来
而此时大娘的心里忽然感到有一种平衡的舒服,毕竟有机会读书的时候,自己男人却把机会给了侄子,现在为了救倒在弟弟家门口的女孩,要花这些银子,侄子也得跟儿子一样,心里反而舒服了。
不过,大娘也决定,不能全抓了这些药,暂时少抓一点,万一那个小乞丐撑不住忽然死了,药也抓了,不是白白浪费?
“你们看着孩子,我去给她抓药,程真,陪我一起到镇子上抓药。”大娘主动要求去抓药,就是想省一些钱,就怕自己男人或者是弟弟弟媳去抓药,能把钱都用了。
“天色黑了,你别去,我去,你们先吃饭,等我回来。”大伯阻止妻子去镇上抓药,大伯是担心妻子有事,晚上村子这边不会有事,就是怕到了镇子上会遇到地痞。
“没事,我去,我这就去。”大娘抓了银子就跑,生怕自己男人跟着过来。大伯不放心的跟着妻子一路追着。程真就没有跟着去了,而是跟着叔叔婶婶照顾那个昏迷的小女孩。
当大伯发现妻子要抓一点点药的时候,脸色变了,但在镇上药房里,不好说妻子,就扯了妻子出来:“春荷,你这样干嘛?救孩子要紧啊!”
“你傻,就你最傻。放着这些银子不给我们程真读书,非要给程文读书,程文是你儿子啊?”大娘此时才把自己心里的不满发泄出来了。
“你胡说什么啊?也不怕人听了,让弟弟他们难做人。我不是看程文喜欢读书,我们程真不但不喜欢读书,也大了,可以下田帮我们种地了。
程文也是我们程家的儿子,他有出息了,我们不也能跟着享福?算了,算了,不说这些没有用的,现在连程文也不能读书了,先救那个孩子,村里好几户人家都到我们家看了那个乞丐,都看着我们家呢!赶紧再去抓药,不能这样就抓一点,药不够量,救不活那个孩子,我们这一辈子都不要抬头做人了。”
大伯也想过了,既然要救人就全力救人,不留遗憾。起码可以做到问心无愧。
“说你傻还真是傻,村里人都知道我们已经在救她,也看着我们出来抓药,至于抓什么药,抓多少银子的药,谁知道?
村里都看到我们给她请大夫了,也看到我们给她抓药了,她是死是活也是天命了。
你傻的也不想想,这个乞丐为什么不昏倒在别人家,偏偏昏倒在我们家?万一这个乞丐原本就是昏倒在别人家门口的,可那户人家不想花钱救人,特意把人放到我们家门口,就是欺负我们家老实呢!
你再好好想想,我们见到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身上还盖着稻草,怕是那户人家良心上过不去,特意给那个孩子盖的,怕她冻死了。就你们程家是好人,人家都背地里都说不定会笑我们家傻呢!
还有,一下子抓几天的药干嘛?要是晚上她就死了,这些药不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多钱,我们存了好几年了。难道就这样胡乱浪费?”
大娘是个很实在的小人,但也是为全家想,毕竟这么多的银子花下去,还不如稍微做做样子,不但可以堵住村里人的嘴,也可以安抚自己良心,自己家算是尽力了,也能说的过去了,没有那个必要,对一个陌生的乞丐全力相助。救人也要有数的嘛!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谁家会干这缺德事?不要胡说,让村里人听了,骂我们程家。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这样,这些银子跟药方给我,只要那个孩子活一天,我们就给她抓一天的药,不会白白浪费。”大伯也不是真傻,只不过良心不允许自己见死不救。
大娘见自己男人这样,也只能恹恹的把剩下的银子跟药方都给了自己男人,心里堵的很,今天的事明显就是有人故意为之,不然,要真是要饭要到自己家门口昏倒,她自己怎么会给自己盖的稻草?诶,今天真倒霉。不过,就是没有这件事,这些银子也要花在侄子身上,自己心里一样不痛快,算了,不想了,一想到这些,就心烦意乱。
等大伯带着一天的药回到家的时候,程文爹娘已经把虎妞擦洗过了。这样擦洗不但可以降热,也可以把她清理干净。
仇露露不知道,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换了阵地了。
等药熬的差不多的时候,仇露露再次醒来。
仇露露意识清醒之后,有些畏惧的不敢睁眼,想到那个被狗啃了一半的馒头,自己就不能接受这样的环境。
穿越,是个乞丐,还只能吃狗嘴里夺过来的半个馒头,我靠,这是前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的情景。
想到前世自己身为商界女强人,尽管才三十二岁,但已建立自己的商业王国,平时吃的,喝的,全是精致的,甚至是奢侈的,就连猪肉,鸡肉,自己到了三十岁以后,几乎都不怎么吃的了。听说因为不环保,这些几乎是用催熟的饲料养大的。
可现在,仇露露闭着眼,感受着饥肠辘辘,很想吃那前世不敢吃的猪肉跟鸡肉,起码比从狗嘴里抢夺来的半个馒头要强多了吧?不说环保问题,就是心理上也接受不了啊!
“醒来了吗?药都熬好了!叫着看看?”大伯端着药过来问守着小乞丐的弟弟。
“还没有。不过。热好像退了一些。”程开顺邹着眉头回答,心里也担心,这孩子就这样没了,很可怜。
咦?声音不对?不是小人头的声音了?这是哪儿?
仇露露微微睁开一条缝,这一看,心里竟然有些惊奇,这不是乞丐窝,而是一个农户人家,这个屋子很是简朴,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个质朴的衣橱,跟一个床头柜,床边还有一对古装中年男女在守护自己,边上还有一个年级大一点的男人端着一个碗,碗是好好的,没有缺一半边。
难道自己穿越到乞丐窝之后,被刺激过度,跟着又穿越了?还能一穿再穿?真的有时空隧道?自己从前世穿越到乞丐窝,然后又从乞丐窝穿越到这地方?
☆、004 推理严重出错
这一对中年男女看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