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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于是第二天又是一夜折腾。
于是第三天,众人不平衡,开始各显神通了。
先是皇甫铭志约蝶依进宫,说有一个疑难政事要商量,于是她去了,被两兄弟在龙床之上吃干抹净了。
再是北辰云鹤群打架斗殴,云鹤群重伤。蝶依爬出宫就拼命赶去兰鹤楼看伤患,结果被两个男人守株待兔了。
再然后一身疲惫回了梨雪园,好不容易闲下来安安心心泡个澡,一转身某弄月小受躺在床上,衣裳半退,眼光迷离,愣是一个风情万种娇俏无限,于是没忍住,化身为狼了。
这一下可不得了,憋久了能憋死,发泄多了也会纵欲过度身亡的啊。某女搂着弄月一觉睡到天昏地暗,那是一个四肢无力双脚浮华……于是被抬进寻欢阁了。
玉无情只是冷笑一身,把所有人哄了出去,声称要静养调理。于是一副药下去她恢复了元气,再一副药下去又活蹦乱跳了,谁知还没蹦出房间,再度被压倒了,天理啊,天理在哪里啊……
番外 2 彼时年少1
江南的水患猛如虎,来势汹汹,吞并了华国大片的庄园,也吞噬了数万人的生命。那些幸存者们,顶着烈日,拖儿带女,面色凄苦的走在乞讨的路上。
因着饥饿,因着病痛,一批批的人倒下,又一批批的人加入,这支队伍有一个目的地,那里叫京城!
人人都说京城好,那里的地瓜都比家乡的大,去了那里,天子脚下,皇上定然会给他们开仓放粮,给他们活计生路。想到这里,一张张黝黑的脸上多了一份坚定,前行,再前行!
而其中,一个娇小的孩子也在举步挣扎着。那个孩子约莫五岁大小,并没有父母亲人陪同。脏兮兮的衣物之下,却带着几分高雅的贵气,大概是个富家的公子吧,人们这么想。然而若真是富家公子,定然是撑不到京城的,连他们常日里挨饿受冻的大人都倒下一批又一批,他一个孩子,弱不禁风的孩子,能支持多久?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发现,他们错了。这个孩子一直都在。
中间,他掉过几次队,也有人惋惜过那年幼的生命,可第二天,他又不知道从哪里爬了出来。神情疲惫,疲惫之中却透着隐忍和坚定。
他的脚磨破了,鞋子外面是已经变得暗红的血迹,走近了还能闻到脚下散发的臭味,那是腐烂的味道。像他那般养在安乐之中的人,比不得他们皮糙肉厚,走了这么长的路,自然会磨起水泡,腐烂发臭什么的也是正常。让人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掉队。
“为什么不休息两天再走?”当时有一个老人家如此问过萧招弟。
“掉队了肯定会饿死的。”虽然年幼,但这样浅显的道理他懂。一大堆的流民在一起,他们手中有部分粮食,虽然不足以吃饱,但也不会饿死。何况官兵们见他们人多也不敢动手赶人,他们就是凭着这个才能走过一个又一个城市直达京城。若是掉队了,看见是难民,官兵绝不会允许他独自进城。
“脚会废掉的。”老人家惊讶于他吃苦耐劳的精神,看着他的腿,充满怜惜。
萧招弟无语,低下头,泪水还是流了出来。会废掉吗?那怎么办?他要是成了瘸子,就不能帮父皇打江山,不能当将军当皇帝了。可是他现在要是放弃这个进京的机会,就不知道要再等多少年了,就算他等得起,他也长大了,就不适合再当细作了……
“不会的,到了京城会好的,一定会好的。”擦干眼泪,萧招弟忽然又坚定起来,想起离开时候温醇意对他的敦敦教导,殷勤希望,身体中又充满了力量。他不会让父皇失望的,绝对不会!
乡民们惊讶于这个孩子的忍耐,都对他分外照顾起来。尔后还有一个乡野大夫给他摘了些草药敷着,那臭味才得以缓解,但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好在,京城也就在眼前了。
进了京,萧招弟便和众人分开了,只因他的目的地与这些人不同,他要去的是将军府!
“蜻蜒,你有没有闻到院子里多了点味道?”三岁稚女还不知道快乐为何物,忧伤为何物,在百草园那荒凉的地方,也是玩得不亦乐乎。
“好像有点臭。”小丫头假装正经,歪头想了想,补充道:“好像是脚臭。”
“咦,蜻蜓你好恶心,快找找,看看是什么啦!”蝶依说着,两个小身影便在园中穿梭起来。
“蜻蜓,这里,这里有个人啊!”
蜻蜓听到叫声,连连跑了过去,果然,见一个小男孩倒在了杂草堆里,粗衣麻布掩饰不了他的风情,看自家小姐那红扑扑的脸和亮闪亮闪的眼睛,蜻蜓就知道,蝶依被一眼击中红心了。
“小姐,你不要叫,引来护卫会把他赶走的。”蜻蜓比蝶依大,自然也懂事些。看着院墙之外的那个破洞,知道他定是从那个洞里钻进来的,想不到住个破院子也挺好,上天竟然送了个哥哥来和小姐作伴呢!
两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萧招弟运到了床上。也亏得百草园除了主仆二人便全是草,其余丫头偷懒的偷懒,外出的外出,竟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多出的人儿。两个孩子也没什么提防之心,将人运到床上,便打了水,东擦擦西摸摸,将一个灰不溜秋的人儿擦了个干干净净。
当那如玉的小脸露出,小蝶依更是忍不住眼冒红心,好美的人儿哪!比姐姐整日里瞧着的那三皇子不知道美了多少,改日一定要喊姐姐来瞧瞧,好歹自己也有一个地方值得炫耀了!
“小姐,你看,他的鞋子脱不下来了。”蜻蜓为难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
蝶依往脚下看去,却看见那暗红的血迹,禁不住心中一疼,看他这个样子,肯定是哪里来的难民,脚都走成这样,该是走了多少路啊!
“蜻蜒,你去厨房熬点粥,等他醒了,再给他吃。这个脚要请大夫,我现在就去告诉夫人。”
“小姐不可以的。”蜻蜓一把拉住了要外出的蝶依。
蝶依不解,生病了就要看大夫啊,为什么不可以?
“小姐,他不是府上的人,夫人肯定不会给他请大夫的,说不定还会因为他罚我们呢,咱们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可是他的脚再不治会废掉的。”蝶依很是为难。
“小姐,他脚上有股草药味,说不定是他自己懂得如何医治,等他醒了再说吧。”
蝶依犹豫一阵,终是点了点头,现在也只能如此了。
萧招弟足足睡了半天,在黄昏的时候才醒了来,看着房间的摆设,闻着自己身上清香的味道,有那么一刻竟陷入了迷茫,这是在哪里?他记得他刚刚明明被狗追了,后来,后来他沿着将军府不断的奔跑,最后钻进了一个小洞里,然后酬
“哥哥,你醒了?”
一张明艳的笑脸忽然出现在眼前,小女孩看着他全是好奇的打量与善意的温柔。
萧招弟一愣,这样的笑容看起来纯粹阳光,竟是他可望不可即的梦。这个女孩是仙女吗?想到这里,他抬起左手,在自己的右手背上狠狠一掐,嘶的一声,钻心的疼。
“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脚痛?”蝶依脸上的笑容顿时化为了担忧,正要多解释点什么,却听见他肚子咕咕的叫声,两人均是一愣,随即蝶依便反应过来,“原来哥哥是饿了,你不要担心,我已经叫蜻蜓给你熬了粥了,这就端来。”
萧招弟却是羞得满脸通红,他是皇子,高高在上的皇子,如今被一个小女孩看到如此窘迫的一幕实在尴尬。然而这窘迫维持了一秒钟,便被浓浓的食欲取代,因为,蜻蜓端着一碗白花花的米粥,走了进来!
若是在以往,这些贱民的食物,他是绝对不会多看一眼的,可是对于当了三个月难民的他而言,却胜过山珍海味。他一把夺过那白米粥便狼吞虎咽起来,饿,真的好饿。
“哥哥,你慢点吃,不着急,厨房有很多的。”蝶依惊讶于他吃饭的架势,禁不住走上前安慰,这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幸福,虽然爹爹和姨娘不喜欢他,外公外婆表哥也不喜欢他,甚至下人们也对她不好,但至少她每一顿都可以吃饱,不用走路,不用穿烂衣服,真好!
萧招弟三下五除二将一碗米粥喝得干干净净,甚至连碗里的一粒米也被刮了上来。蜻蜓见状,又去盛了两碗过来,同样被他吃干抹净,到最后五碗稀饭下肚,他打了个饱嗝,这回是真饱了。
“谢谢,啊——”想下床道谢,但休息半天,那脚早已化脓,这一着地便又挤出脓水和血水来,疼得他一声尖叫,眼泪直冲而上。
“哥哥,你没事吧?”蝶依和蜻蜓一左一右将他扶到了床上,看着那地上的血脚印,忍不住心中一阵阵的疼。
“小公子是不是懂药理,可以把药告诉蜻蜒,蜻蜓溜出去给你采。”
谁知萧招弟却是摇了摇头,他本是极其聪慧的,可是当时一直在饥饿之中,而且山野大夫,每日里用的药也不一样,也叫不出名字,这让他如何识别?
“这鞋子黏在你脚上,我们力气小都拔不下来,不如哥哥自己拔,然后我和蜻蜓烧点热水,用热帕子给你敷敷,姐姐说这样有用的。”
萧招弟闻言点了点头,这鞋子他也有十来日没脱了,确实该换换。他身上穿的都是干净衣裳,虽然是个小裙子,但是干净的,所以他一点不介意。只要把鞋子也换了,他便又是整整洁洁的皇子了。
然而这鞋子又岂是说脱就脱的。那鞋底早已经和肉黏在了一起,萧招弟咬着牙,狠心一撕,一股恶臭随即散发出来,甚至还飓出脓血来,看着蝶依脸色惨白,只得寻了个借口出去。不是他嫌弃,实在是哪鞋子上撕下来一块肉,看着太吓人,没有尖叫,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萧招弟何尝不是泪流满面,他不是想哭,而是忍不住,痛到极致,眼泪不由人,自己就涌了出来。两只鞋子脱下,他就像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直接痛晕了过去。
蜻蜓任劳任怨,打扫好房间,又烧来热水给他敷脚。他在睡梦之中痛得眉心紧蹙,却终究没能醒过来。
“蜻蜓,蜻蜓你摸,他额头好烫哦。”半夜,两个女孩像两只小老鼠,围着萧招弟不停的转悠。
傍晚下人们回来的时候,蝶依谎称不舒服,不让人进房伺候,生怕她们闻到什么不该闻到的味道。这样才躲过一劫,没让任何人发现萧招弟。而她和蜻蜓自然也没出房门,就在软榻上睡了。
可半夜听到床上轻轻的呢喃之声,蝶依走进一摸,才发现他发烧了,这样可怎么好?
“小姐,我听说身体太烫,会把脑子烧坏的,你说他醒了会不会变成傻子?”蜻蜓也终究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这个时候已然乱了阵脚。
“不……不会吧。”蝶依更是迷惑不已。
“小姐,咱们明天把他丢出去吧,他要是傻了,留在院子里会出事的。”
“不要!”蝶依一口拒绝了蜻蜓,“他不会傻的,肯定不会的。”她还等着等他病好了就带他去见姐姐,和三皇子比比谁更好看了,怎么会傻呢,绝不会!
“蜻蜓,你去睡吧,我帮他降温。”
“啊?小姐,怎么降啊?”蜻蜓一脸茫然。
“你,你不用管,反正,我有办法的。”蝶依明显的底气不足,小脸红透,好在是在夜里,蜻蜓也看不真切。
蜻蜒半信半疑,还是决定听从小姐的吩咐,转身回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