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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际关系大师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一书的开篇就娓娓道出“不要抱怨、指责或批评别人”,“要以适当的方式赞扬别人”,“谈论别人感兴趣的话题”的劝戒语,并将这些劝戒语作为说话准则分章论述。我把这些内容归结起来,找出卡耐基论述的立足点,发现他极为关注说话者在要说话那一瞬间的心理准备。卡耐基认为,说出来的话如果自己很明白,而别人却误解其意,那就莫如不说话。而韩非子在《说难》篇中下的一个结论是:“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矣!”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处在可能被怀疑或是不该发表意见的处境中,即使再正确的话也不能让嘴发痒(即使止嘴之痒也是有前提、有条件的)。
若是把卡耐基和韩非子的观点组合起来,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现象出现了:为什么生活在两千多年前专制社会的韩非和如今生活在民主社会的卡耐基在对“管嘴”观点的论述上竟然会如此一脉相承?看来人类的天性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社会、超越人种而普遍存在的微妙的东西。
让嘴说话——这是没有人会拂逆的道理。但既要说话,又要管好嘴,这对很多人来说还真是个难题了。殊不知世界上正是因为有了难,才有难能可贵。我国著名学者马寅初先生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就曾经历过一次“嘴痒”却说话难的尴尬,但他依靠智慧,在一瞬间就语出惊人。
那是马寅初先生应邀参加中文系郭良夫老师的结婚典礼。贺喜的人们看到校长亲临现场,情绪顿时高涨起来,鼓掌欢迎马校长即席致词。马寅初先生本来没有想到要讲话,但是置身于喜庆的环境里,不能有违众人的意愿,何况自己也真想讲两句祝愿的话。但是,讲什么呢?讲几句场面话吧,马校长没有这个习惯;讲做学问吧,显然不合时宜。突然,他灵机一动,来了个一句即兴:“我想请新娘放心,因为根据新郎大名,他就一定是位好丈夫。”
在场的人听了马校长的这一句话,起初莫名其妙,还是在场的一个人联想到新郎官的大名,一点一拨,大家顿时恍然大悟:良夫,不就是善良美好的丈夫吗?于是大家都开怀地畅笑起来。
马寅初先生借助新郎的大名加以发挥,既表示了校长对教师的良好祝愿,希望郭老师人如其名,做一个好丈夫,又妙趣横生地增添了喜庆气氛。
如果把马寅初先生如上的那句话引至卡耐基的“位置对调”或韩非的《说难》理论来理解的话,更印证了说话者在说话前对“听话者”分析的重要性。
如此说来,“嘴痒”之诫的真义还不仅仅单一地理解为勿躁,因为让说话时即时的“位置对调”未必就能使对方真正达到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说话者是不是还要进一步考虑自己的说话态度呢?韩非子在《说难》中已经把士人说动人主时可能遇到的种种难题罗列出来,并做了解剖,提出种种奴颜媚骨、卑躬屈膝、鉴貌观色的说客方案。这种说话方式和孔子所斥责的那种无节操、无人格的“巧言令色,鲜矣仁”的意思无异。
我想马寅初先生在如前所说的那句话之精彩,就在于他道出了所有来贺喜者的心声。也就是说,他的祝词无论由谁说出口,他人的理解都是一样的。这就提醒我们,说话前最重要的思考,就是在不违自己的节操与人格的前提下,如何把话说得让更多的人听明白,更乐意接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吾欲借佛意念天下人心,故不齿一问:尽思考,不躁言,汝今能持否?
四类败嘴——无畏的嘴仗之源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所有器官中最难管教的就是自己的一张在不停地说话的嘴。
讲错话本来就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把太多的时间耗在讲话上,那么可能出现的讲错话几率就更高了。这就像做一篇文章,本来几百字就能完成的文章,可能只会出现一两个错处,若是非要往里灌一大堆文字,这篇文章还能读吗?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有“笔痒癖”者虽知理却未必明理,因为“癖”字注定了他宁可与错误为伍,也不愿意止笔之“痒”。如果一个人的“嘴痒”也有成“癖”的倾向的话,那么我看他这张“败嘴”之名也就基本定型了。
不要以为“快言快语”就是好口才。事实上有很多的“败嘴”恰恰就是败在他自我感觉良好的“快言快语”上。“快言快语”容易学,但在快言快语下不出语失,那可就难了。真正既能快言快语,又能很少出语失的人毕竟都是些语言天才。凡夫俗子,逢人逢事未思发语,其结果自然扑朔迷离,正误难料。如果你患了“嘴痒癖”,那么,你在每天空耗了大把时间的同时,又要在无头的语言官司上浪费多少精力呢?
看到什么说什么,听到什么说什么,闻到什么说什么——语言是“快”了,但却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未及缕理的前提下感官的语言折射,因而这种语言往往是非理性的、片面的、不成熟的,也是容易引起各种更多的语言争纷的。中国人由史而今一脉相承的好打嘴仗的劣习,其主要症结就出在广泛使用“少思多嘴”的“直入式”语言上。既然大脑是听觉、视觉和嗅觉的综合过滤器,为什么偏偏要让动嘴走在动脑之前呢?
患“嘴痒”时来不及动脑——这也许是一种最好、也是惟一的解释。但凡干脆别动脑那倒也罢了,问题是脑子还总是要开动的,脑子一开动,大都是囿于对他人多心眼、小心胸的“有错必纠”上,于是“嘴痒癖”的“下文”自然会是互不相让的嘴角之仗。在这种嘴仗中,输赢已显得举轻若重,因为被空耗掉的宝贵时间已经举重若轻了——大家彼此彼此。
那么,什么样的“嘴痒癖”会成为无畏的嘴仗之源呢?我谨列以下四种类型,供诸君参考:
爱抬杠型话说得精彩不见得就有人听,事办得漂亮不见就有人认。常常因为说话不注意分寸而挑起嘴仗的人,多是因为偶然的冲动、莫名的躁动、有意的抬杠心理——这是制造自身“嘴痒癖”的一根坏骨——这些挥之不去的迷茫与无妄,很有可能使人妄自菲薄、自以为是,凡事都要以反向的立场凑上一嘴巴,以自己观点为核心而寻人愆尤。无畏的嘴仗由此而引发。
戴尔·卡耐基就遇到过这样的人。有一次他参加一个宴会。宴席中,卡耐基讲了一段幽默故事,并称他所征引的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出自莎士比亚。殊知坐在他右手边的一个仁兄嘴发了痒,老气横秋地予以“指正”说卡耐基犯了错,“那句话应该出于《圣经》。”卡耐基见他说话时表现出来的一副抬杠的嘴脸很不以为然,况且他的话是完全错误的,正想与他争辩,这时坐在卡耐基左边的老朋友法兰克·葛孟先生在桌下踢了卡耐基一下,对那爱抬杠的仁兄说:“戴尔,你当然是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这句话出自《圣经》。我们都应该向这位先生请教才是。”
回家的路上,卡耐基对葛孟说:“法兰克,你明明知道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
“是的,当然,”他回答,“《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可是亲爱的戴尔,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他抬杠了,就给他点颜面;你也跟他抬杠,说明你也跟爱抬杠的人一样无聊。”
“永远避免与人正面抬杠。”说这句话的人虽已经过世了,但卡耐基得到的这个教训仍长存不灭。
葛孟给了卡耐基一个智慧,卡耐基给了抬杠者一个大度,那场无畏的嘴仗终于没有打响。反观我们国人:“文革”时期街头巷尾“大鸣、大放、大辩论”的遗风迄今尚未褪尽。“嘴痒癖”“抬杠癖”癖癖都能生辩,逢事来不及思考嘴就先到,其实都属对鸡毛之辩蒜皮之争,毫无意义。有时旁观者能发现两人的观点在实质上并不矛盾,争论的目的纯粹是玩弄语言诡辩的把戏,掰语言腕子,无聊透顶。
诡辩在中国可谓师出有名:公孙龙“白马非马论”是也!如今被爱抬杠的“嘴痒癖”们“发扬光大”了。在他们嘴里,别提大事小事都能扇起非理性的口角之争,即使无事,由于惯性“嘴痒”作祟,有时也能生出一场无畏的嘴仗来。诚然,若是只把“辩”当做一种语言游戏,或许还能算得上文化美餐,但若在平常交际生活中也拿来使用,因而屡屡与他人发生嘴仗,那就纯属无耻了。
爱愤青型愤青,《现代汉语词典》迄今也没有做过规范的解释。但在大多数人眼里,愤青大概就是愤怒的近义词。说近义,即因为它还不同于愤怒。有人干脆称其为“愤怒青年”的缩略。这不能被公众所认同,因为现在像年迈古稀老人中也不乏因为愤青而喋喋不休地骂人者。因此按我的理解,愤青就是颓废者看不惯别人颓废而尽可能地让自己更颓废的一种极端情绪状态。这种状态表现在他的言行举止上,大多会是性格孤傲,满肚子都是怨气,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要发表偏激的评价,就是永远也不会承认自己的浅薄。
愤青者很喜欢用他们所谓的伪“反叛”的“酷语”来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其实这正是他们缺乏自律意识,某种物欲得不到满足,以至通过精神上寻求自我慰藉,来掩饰心里不敢正面面对的现实。有人说,和愤青在一起的人中惟有聋子最幸福。此话不无道理,因为爱愤青者大抵不是“愤”忧国忧民之“青”,更不是有什么高屋建瓴人的卓凡见识,而是长了一张地地道道“欠揍”的“痒嘴”!你听不见他说什么且罢,听了他说的话总觉得他说的不是人话,因此你一听他说愤青的话就想揍他。假如你不揍他,他就会因为你“麻木不仁”而更愤青了。
大多数愤青者属于寄生在物欲文明社会里的百无聊赖之人。他们说话既刻薄又浅薄厌世,骂起街来一套又一套,永远没有反思的勇气。到为自己“树牌坊”时,他们张嘴闭嘴声称自己是最具挑战性和叛逆性的“新新人类”,他们在所谓的“新新”中热血沸腾但却没有任何主见地“嘴痒”着,他们以抱怨、指责他人为最大的乐事,他们愤世嫉俗,面目狰狞却有些憔悴,他们的语言像濒于灭绝的珍稀动物一般既怪且异,既不美也不雅。
所以有人把愤青诩为“粪青”。因为爱愤青者对“嘴痒”都有出奇的偏好,以至“粪”言“粪”语出口成“青”。他们越“青”脸皮就越厚,脸皮越厚就越指望别人的宽容,然此时的“愤”无疑已沦落为毫无价值的“粪”。为“粪”而“青”,那种天真和热情的面具自然会渐渐褪尽,仅留下令人无法容忍的痞性——固化在他逢事“嘴痒”的人格品位中。
爱愤青者虽不像前述的爱抬杠者那样处心积虑地四处与人作对,而且偶尔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新意,但他们的“嘴痒癖”则会给人们的感觉带来那么一种不妙的信号:一旦到他们非愤青不可时,喷发几句略带些许臆想的谵妄,那就真该让人闻声而遁了。
爱插话型有这样一种人,他自己既没什么主见也没什么能耐,但一听别人在谈话,便竖起耳朵,兴趣大增,不管是与他有关无关之事,他的嘴都要发痒痒,不失时宜地在别人的话中插上一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