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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忙而至的爱情:大四那场婚礼-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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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绝对是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要在这个世界里寻找真心的纯粹的感情,就如同西天取经的漫长道路,长途跋涉,困难万重。反思过后,林薇的父亲明白了一个最原始最简单的道理:相爱的两个人,就应该在一起。这有些超然。他背后一定经历了复杂痛苦的挣扎,最后与这个浮华的现实世界背道而驰,向女儿妥协了。
  “……过去的事不要说了。”我低声回答。
  “你真的愿意和她继续吗?我谢谢你。”他的话音很沉重。
  “没有你,她不吃饭,她天天寻找你,嚷着要见到你,嚷着要自杀。”
  从一张张严肃紧张的脸上,我读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这时,林薇过来了,她再次在我的肩膀上亲我,亲我的外衣,亲我的脸。
  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的眼前一片模糊。
  ……
  “我们重新开始吧,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真的吗?”林薇兴奋。
  “真的。”我坚定的回答。
  中年女人是林薇的母亲,与林薇的父亲离异多年,一直居住在美国。她感谢了我,感谢我做出了牺牲。
  我不知该说什么。我只知道我是幸运的,因为她们没有粉碎我在这个庸俗的世界里寻找一份真感情的美梦,成全了我与林薇在一起的希望。
  那些微妙的付出算得了什么?更何况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只要林薇过得好,就是让我下地狱我也二话不说。
  林薇的身边有一本日记本,翻开在某页。我远远看见上面写着一首诗:
  原以为我可以忘记
  结果我偏偏把该遗忘的记住了
  那些匆匆流逝的岁月
  将我排除在整个世界之外
  多少次我试着回头
  却看见岁月
  在我的脸上留下深邃的痕迹
  地铁里的风有些清凉
  地铁里的人有些匆忙
  我的世界应该很精彩
  我的心灵应该很纯洁
  我想我一定会遇到那个我心爱的人
  他会像我爱他那样爱我
  只是
  他现在在哪里
  我何时才能遇见他
  我背着林薇建议她的母亲带她去美国生活一些时间,到一个新的环境去生活,那样有利于林薇的心理健康。
  她正有此意。
  “林薇从小就好强,我们离婚时她没有哭过……”母亲的眼里闪烁着泪花。
  “她毕竟只是个孩子,难免有时会比较脆弱。”我说。
  我的心情非常沉郁。
  我佩服林薇的坚强。
  我终于理解为什么她父亲当时是那么的愤怒了,对我那样残忍了,因为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林薇,因为他们曾经伤害过她,他想弥补她。
  林薇的母亲继续说:“我对不起她,没有照顾好她,做母亲的太自私了……我当初觉得和一个缉私队的队长生活在一起不安全,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担心他,我不想生活在一个恐惧的世界里,所以我们友好的分手了……我太自私了,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她也在忏悔。
  “你不要自责,生活有时是无奈的。”
  几天之后,林薇的精神恢复了正常。幸亏问题解决得及时,因此她的精神伤得不是很严重。
  面对一个被我伤害过的女人,我再次许下了诺言:林薇,我永远爱你,我们要一起慢慢变老。
  林薇放心的离开了上海。
  在人海茫茫的浦东机场,接受了整座城市的祝福,林薇随亲生母亲去美国开始了新的生活。

  第54节:只要你过得比我(1)

  Chapter 9 只要你过得比我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过得比我好
  所有事都难不到
  所有快乐在你身边围绕
  让幸福陪着你
  一直到老
  时间真的好快,告别林薇没多久,便大四了。
  这学年的到来告诉我大学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
  这是我认真审视自己的新学年。
  我没有太多的话要说。我想重点突出的就是那段时间我渐渐从伤害中恢复了过来,我和林薇的恋爱恢复了正常。
  林薇经常打越洋电话给我,告诉我她的行踪,要么说去了纽约看自由女神,要么说去了华盛顿看白宫。我开玩笑问她和总统合影了没有,她说没有,一般人没有资格与她合影,能与她合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六天那混蛋。见她那么开心,就是骂我一万次混蛋我也倍感舒心。她还说去了农场,农场很美丽,可以喝最新鲜的牛奶呢。我问她你有没有把头探到乳牛的腿下对着乳牛的乳房直接喝呀,那才是最最新鲜的牛奶,不料,她说没有,那样喝奶有一股异味,因为乳牛的乳房很骚的。我哈哈大笑说你还是探头闻过,要不怎么可能那么清楚呢。她说没有,你诬陷我。
  我们在电话里聊得不亦乐乎,有时能扯上一个点,要不是我良心发现给她省几个钱,美国电信公司就发大财了。
  那样的电话让我感觉自己活在快乐的天堂,我渐渐的发现太阳很新鲜。
  林薇在美国生活了不到三个月,毅然选择了回国,并不是因为美国人民欺负她,更不是水土不服,只因为她过于想念我。
  我有些激动。
  我没有去接她。因为不用我现身机场,她的警察父亲也会跟抓捕犯罪分子一样按时露脸。我不想在机场见到一个曾经和我搏击过的中年男人。
  林薇回国后的当天下午她就来找我来了,她连觉都没有睡。那时我正在教室里忍受考研辅导书的煎熬。那些厚厚的书本侮辱了我的智商,我整个人懵懵懂懂,指着夕阳落下的方向自言自语:看,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了。
  教室外面响起了女人的脚步声。我一转过身就看见林薇的脸出现在教室的前门。我差点兴奋的大喊起来,若不是教室里那么多的书呆子提醒了我,我肯定立马冲过去抱起她做一个浪漫的空中旋转,深情地告诉她:亲爱的,我想死你了!!!
  情况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和林薇之间似乎变得有些陌生,我们都只是向对方贡献略带羞涩的微笑。我感觉自己的表情像极了某某高干为敬老院捐献了二十块钱,站着众多媒体的闪光灯前接受谢意时露出的微笑,有些不自然。那种感觉虽然特别开心,但总觉得缺少些什么。
  我收拾了书本向楼下走去。
  我们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我们的脚步有些响亮。上下楼梯的人扫视了我们几眼,有人报以祝福,有人报以羡慕。我明白路人的意思,他们毫不隐瞒的告诉我一个不争的事实:工科性大学里的的男生憋得很辛苦。因此只要有女人从身边路过,他们的视线一定不肯放过,哪怕名花有主。
  快到一楼的时候,林薇的脚一歪,差点摔倒,幸亏我英雄救美的手势来得及时。
  我问林薇,脚没扭伤吧。
  林薇对我微笑,告诉我说她故意的。
  我这才明白过来:小动作能带来默契。
  于是我迷迷糊糊的竟也脚步一歪,装出要摔倒的姿势,让美人反过来救英雄。不料林薇不曾觉察,我真的啪嗒一声摔在了地板上。
  林薇改为哈哈大笑,依旧告诉我说她故意不拉住我的。
  于是我又明白过来:动作大了,默契就没有了。
  我赶紧从地上爬起来:靠,你个傻女。
  美人笑。
  林薇的笑声让我们回到了从前。我忽地拉起她的手在出门的拐弯处使劲地拥抱了她一下。林薇被我抱得呼吸紧张,她开心的问我,六天,抱得这么紧,你要我的命呀。我当时很想告诉她,是的,我要你一辈子的命都交给我。
  看见林薇开心快乐,我比谁都高兴。我可以很大胆的告诉你,在林薇去美国后的两个多月里,我多次梦见她,梦见她和我在一起。我的梦有时很离谱,我会梦见与她一起游泳,游泳之后回到家里疯狂做爱。梦里面,我们的家很特别,我们住在一个深邃的山洞里面,但是山洞里面的装潢却和现代人居住的一模一样,席梦思床,洁白的浴缸,虑纱窗户,燃气罐,张小泉菜刀,等等。这梦离谱极了。

  第55节:只要你过得比我(2)

  我问林薇:“在美国的日子里,你想我了没有?”
  “没有。”林薇故意气我。
  “美国人没有挖我的墙脚吧?”
  “有啊,很多呢。”
  “靠,谁挖我墙脚我毙了谁。”
  “究竟谁毙谁呢,呵呵。”
  “他毙我,哦,不,不是,我毙他!”我有些口吃。
  “你激动啥呀,我会帮你毙他的。”
  “呵呵,把你父亲的枪偷过来就是帮我了。”我傻笑。
  “我可不敢,他不把我毙了就不错了。要偷你自己偷。”
  我们说着往食堂走去。
  那天的食堂有些拥挤,一些如狼似虎的汉子在师傅面前赤裸裸地张开了硕大的肚皮,那托盘上的米饭堆得比金山还高。林薇的回国给了我巨大的惊喜,因此那天我吃得比谁都多,我的托盘上堆了五座大山:两座是米饭,另三座是菜。
  林薇取笑我:“六天,你一点也没变,饭量还是这么好。”
  “我永远是我,不会变。”
  “但愿。”
  “一定。”
  吃完饭后,我把林薇送回去了。先是在徐家汇地铁站出来,然后换乘公交。我在离她家还有两站的地方下了车。我不想看见她家的小区,那里是我搏击过的地方,也是伤痕累累的地方。
  林薇有些不解:“为什么要提前下车呢?剩下两站都不肯送我啦?”
  “我想在这下……买点东西……”我推辞。
  在下车之前,林薇当着全公车的人匆忙吻了我一下。然后发短信告诉我那天是我们遇见的三周年。
  我下了车,乘了返程车。
  路过人民广场时,我的心情很复杂,满怀感慨。
  林薇与我保持电话联系,因此我的生活过得飞快。
  我在自修教室埋伏了一些时间。那些时间是我整个大学最安静的时期。没有波澜,没有太多的激情,生活平平淡淡。平平淡淡才是真实的生活。
  我匍匐于宿舍和图书馆之间,全新全力为考研做最后阶段的准备。
  期间徐珊珊找过我,她看到我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很是高兴,美滋滋的笑容挂在脸上。我开玩笑说,徐珊珊,你该找个男朋友了,让男友照顾你,马上大学毕业了,再不找,大学就不完美了。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学期间应该做的四件事:第一,逃课;第二,挂科;第三,表白;第四,恋爱。徐珊珊笑着说没有关系,哪来那么完美的大学。其实我多想徐珊珊能够有份属于自己的恋爱。
  我说,你真的该谈恋爱了。
  徐珊珊笑而不答。
  林薇没有急着工作,也没有重新开张她的小卖店,而是学开车去了。看样子林薇真的就是那种成天不工作也有饭吃的人。我与她存有天壤之别。
  我再次认识到了我和林薇之间的恋情是肥皂泡,终究会在阳光下化成幻影。
  拿驾照需要三个月时间,其实如果不是弱智的话,根本花不了那么久。没多长时间,林薇就能单独开车行驶了。同时,林薇很快就拥有了自己的爱车,日产尼桑。
  寒风凛冽的一天,她开着车子来我们学校找我玩。那天她打扮很时尚:酷酷的墨镜,卷曲的头发,前卫的衣装,高高的靴子,看上去很成熟,把我这个在校大四学生比得像只土鳖。
  当我看见她从车子里面钻出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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