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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目瞪口呆的店家喝道:“杵那干什么呢?还不给某上茶?哦,对了,二郎吃的什么茶,也给某上同样的。”
店家早就被这场面吓坏了,小公爷啊,往日都是只能远远看着的,如今正活生生的坐自己店里,瞧这架式,和小东家那是相熟得很,要不怎么会踏进这从没进过的小食肆来?还和小东家称兄道弟的,这下真要有人说小东家不是星君下凡,某第一个就跟他拼了。不是星君下凡怎地才来长安没多久就和小公爷这么捻熟?想来小公爷也是有事求上小东家了。想着想着原本弯着的腰就挺直了,这可是建安人的荣光啊,嗯,等年前回去,又有吹嘘的本钱了。正想得出神,被程处默一喝,一激灵差点把抹布掉地上去。
茶上来后,冲着刚才店家那么维护自己的份,这建安小食的主意又是自己出的,王况就给自己兄弟及黄大和程处默各点了碗豆腐丸,又叫了一炉烧饼:“小公爷,让你后面的这些兄弟们都坐下吃罢,这么杵着,某心里怕怕,吃不下东西。”这些大汉身上泛出的一股子的气势,一看就是见过血的。这么杵在店里,客人都会被吓跑。
程处默也觉察出了不妥,嘿嘿一笑:“小的们都找座坐下罢,没的赶跑了二郎乡亲的客人。”
程处默一进来,黄大就挪到另一边刚才那个书生坐的桌上去了,这些大汉也就都抱拳谢过王况坐了过去。惹得程处默直冲王况翻白眼:“这帮兔崽子竟然谢你二郎不谢某,失败啊。”
王况笑笑:“他们谢你是放心上,和况是初次见面,自然要在嘴上挂声谢了。”
“还是二郎会说话。”程处默也不纠结在这小细节上,这些大汉都是自家老爹的亲兵出身,对程家的忠心耿耿那是不消说的。倒是那几个大汉听得王况这么一说,心下都暗暗感激王况,对着黄大原本冰冷的脸也缓和不少。
“咦?这饼不错,外酥里香,不错不错。这又是二郎你整的罢?瞧瞧这店家刚刚的架式,都要吃人了都。若不是二郎你整出的吃食,他会这么急?”程处默拿起一个刚端上的烧饼,一口就是一个下去,可能没怎么细嚼,又拿起一个咬了一口,赞道。等到豆腐丸端了上来,又顾不得汤嘴,出溜一下就下去一个:“痛快,痛快,这从嘴巴一直烫到嗓子眼又直落肚腹,这饼和这汤配起来,冬天吃了最是爽快。店家,以后每旬都给我府上送些去,钱也别愁,某要是敢不给钱,二郎估计都会找上门来拼命。”
店家听了大喜过望,别说给钱了,就是不给钱也送啊,连小公爷都喜欢的,这要传了出去,以后店里的生意还不是大火?
第一百一十章 逛长安(下)
饼也吃了,豆腐丸也尝过了,程处默畅快的长呼一口气,拍拍肚皮:“走,某陪你逛逛去,听徐家小子说,你来长安后还没怎么出门?”徐国绪明明比程处默大了不少,却被他叫成了小子,也不知道这二人是怎么凑到一块的。
要付帐的时候,店家死活不肯收王况的钱,说是已经受了小东家恩惠太多,得了这么一门好营生,小东家肯来店里已经是他莫大的荣耀,怎么能收钱呢?
程处默一把拍掉王况拿钱的手,在怀里摸了一会,又尴尬的收起手,示意随从递了一块碎银子给店家:“收下,敢不收?那以后也莫要往某府上送吃食了。”这一块碎银子少说也有一钱重,值得上百文了,店家苦笑:“小公爷,您给这么多,某也消受不起啊,一碗豆腐丸两文,八碗不过十六文,一炉饼十文,拢共不过二十六文钱。”
“给你就拿着吧,大不了记帐上,往后小公爷再来吃不收他钱就是。”王况也瞧出来了,程处默是个身上不揣钱的主,以后来总有免不了单身一人出门的时候,要是逛到这里想吃建安小食了,也方便,就张口解围,店家这才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出了门,程处默似笑非笑的看着王况:“怎么,担心你这乡亲被刚才那穷酸报复?把某给划拉进来了?放心罢,不过是个小给事中家里不成器的小子,才五品上,找个时间让徐家小子去敲打敲打他老爹一下就成,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王况翻翻白眼,什么叫才五品上,这可是高官了,黄良身为建安刺史也不过四品下,倒是没想到徐国绪的内府少监品级竟然还是从四品下,而且恰恰是那个给事中的顶头上司,所以程处默才会说让徐国绪去敲打敲打。只是这个官制让王况有点懵,怎么宦官和普通官员都混一块了?
想想自己反正是没那本事做官,就是有才能也没得机会了,身上已经深深的烙下了商贾的印记,没必要费心费神的去搞懂官职,这个烦恼还是丢给王冼好了,还有柳老夫子在呢。
不过,为这么一点小事,就要出动徐国绪,王况觉得未免有点小题大做,大不了交代一声,若真是那书生寻上门来,再去找徐国绪就是,想定了就给黄大使了个眼,黄大会意,进店里去打了个招呼。
说真的,要没程处默带路,仅靠林家家丁,王况和黄大几个真能在东市迷路,整个东市也都是规规整整的井字结构,横三条街,纵也三条街,将整个东市划成了十六片,而且这些划出来的小片还有巷弄,巷弄里的商铺都是小商铺了,大商铺都在主街道两边,所有的商铺格局几乎是一样的房子,逛起来就跟逛迷宫一样。如果说把后世的大卖场或者商业街和东市相比,也是相形见拙的,在这个东市上,商品琳琅满目,各种千奇百怪的东西都有,王况甚至看到了不少家丁装束的黑人和明显是阿拉伯地区来的人,那家丁装束的应该就是所谓的昆仑奴了,一般能拥有昆仑奴的人都是豪门大阀,普通人是没权利拥有昆仑奴的,也用不起。
见王况见了黑人和安息人都无动于衷,本来还想着在王况面前卖弄一二的程处默憋不住了:“怎么,二郎你以前见过这些昆仑奴和安息胡?”
“物有万千长相,人自然也有万千不同,这有何希奇的?就是来个全身长毛的人也没什么。”王况心想,我见过的多了去了,又岂是你能明白的?狼孩你见过没?毛孩你又见过没?若是我告诉你,这世上还有地方男女同浴,一妻多夫的,你还不吓死?这会儿大概也只能是来个野人才能让我惊奇吧。
“全身长毛的人?二郎你也见过?”程处默大奇:“据某所知,我大唐天下,见过全身长毛的也没几个,某就是其中之一,二郎你又是从何而知?哦,某差点忘了,又是听奇闻趣事而来。”
“也?”王况突然来了兴趣:“这么说小公爷你见过?”
“去,去,去,小公爷小公爷的叫,多生分,咱们现在好歹也算是朋友了罢,叫我程大郎或者直接叫处默。”程处默有心要拉近和王况的距离,这几天他已经从徐国绪那打听清楚了,这王二郎和朝中谁也不搭界(和长孙淖的小恩怨徐国绪自然是不知道的),一个商贾人家,又是把长孙皇后的病调理好不少的人,算来算去,和他交往没有任何的坏处,相反,王况时不时的一个点子,没准什么时候就对他有帮助,烧冷灶的道理,只要不是傻子,谁都懂得,莫要等人家哪天发达了,自己再巴巴的贴上去,和别人也就没了区别,即便王况以后不发达,于自己也无损。
“也行,你年长我几岁,那以后就叫你处默兄了。”王况也不矫情,马上改口。
“这就对了么,二郎你刚问我全身长毛的人么?嘿嘿,不瞒你说,某还就是在前几天见过,说是房州山民于巴山中捕获而得,身长丈余,不着寸缕,也不会说话,只会哇哇乱叫,瞧那样子,和我们常人差异极大。现正养在城外皇庄内,你要有兴趣,改天某带你去瞧瞧。”
王况之所以对程处默说的毛人感兴趣,还是源于穿越前自己和几个网友的辩论。有网有称,史料记载,唐时曾捕获过野人,就有网友反驳说野人不可能存在,依据就是如果一个物种没有一定的存世量,必定会导致近亲繁殖,从而使得基因延续不健康,时间一长,必定灭亡。
本来王况对是否有野人存在是抱怀疑态度的,但是没证据出来之前,几乎所有对野人存在持否定态度的人都用上面的理由来反驳。而王况恰好看到过资料,说的是世界上所有的非洲猎豹里,任意两只猎豹的基因相似度高得惊人,等同于同卵双胞胎,即便是父子或母子也概不例外(此说法来源于央视动物世界,有兴趣的不妨去搜搜近几个月播放过的节目)。也就是说猎豹的繁殖从生物学上来说,一直都是近亲繁殖,这就让王况对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的理由产生了怀疑,但又一直没有抓到过活的野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确实有野人存在。
如今听程处默说抓到全身长毛的人,又是身长丈余,和后世那些野人目击者的描述已经很接近了,王况当然就来了兴趣,马上就和程处默约好明日去看,反正皇庄又不是皇宫,不过是种些专供皇宫里的粮食菜蔬及饲养些牲畜而已,也并不禁止寻常人进出的,没什么犯忌之说。
如果真的是野人,那就证明了野人确实是存在的,但王况心中还是有疑虑,或许,还是类似后世的狼孩一类的存在?
有了这个插曲,王况逛东市的兴趣就少了许多,只让程处默带去珠宝铺子里给嫂嫂,孙韩氏及祝四娘子等女眷买了些首饰及胭脂水粉之类的,又去买了把据说是百炼钢打的刀给王凌,剩下的几乎就都是给那些大老爷们买的礼物了,有孙掌柜交代要买的上好裘皮胡帽,有给王五买的狼皮护膝,也有孙铭前喜欢的白玉酒壶等等,收获最多的自然是王冼,王况一口气给他买了十几刀宣纸,什么笔墨砚围棋等全是买好的,想到说读书人琴棋书画都必须得会,又给王冼买了把琴,至于王冼能不能学会或者说学得怎么样,那就是他管不了的了,自己五音不全,于音律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帮不了他。但是总不能等以后需要了临时来买吧,建安可没得卖。就这么一直到把王况带来的钱花光了,也还不够,最后还是程处默又从随从那里没收了些钱来才够。
看着后面随处人人手上捧得满满的东西,程处默苦笑连连:“二郎,敢情我今儿来是带人给你当搬运了。”
王况摊摊手:“没办法,建安地处偏远,只是个下州,若是普通东西倒也是有得买,好东西就难见,就说这宣纸罢,价格是长安的数倍,还常常买不到,如今既然来了长安,索性就全买齐了。”
看看身上没钱了,王况就准备随便逛逛就回,就听得旁边一家店铺里突然吵了起来,越吵声音越大,最后“唉哟”一声,就有人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第一百一十一章 有人惦记上辣椒
王况还没反应过来,从店铺里就猛的冲出了一个人来,无头苍蝇般,直直的往王冼身上撞去,王况反应却是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说此时那时快,就见怀抱着一大堆东西的黄大一个转身,插到了王冼和那人中间,背对着那人把王冼给挡在了身前,那人便一头的撞到黄大身上,也不知道黄大使的什么巧劲,硬是把那人的撞击方向给改了,两人一起斜斜的扑倒在地上,王冼则是好端端的站在那,嘴里还吃着零嘴,没反应过来。
“好胆!”王况气极,上前一把就想揪起那人,奈何力气不够,只得把他从压在黄大身上给拉开,翻了个身,却见那人胸口红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