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车站"等7部作品及相关评论文章-第1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女人谈到爱情时,和尚开始在棍子上放鸡蛋。当二人都开始对交流不耐烦,最后互相催促脱掉衣服,和尚则干脆敲碎鸡蛋,立于木棍上。最后,男人与女人的性游戏变成暴力,女的用匕首杀死男的,男人裹上黑大氅又杀死女人,而和尚吃惊地发现木棍钉住在地上。 
  下半场舞自上空无一物,只有男人与女人的两颗头颅被灯光照亮在地板上,而男人与女人的鬼魂起来端详自己切下的头。只有到此时,他们俩人才有交流可能,而且交谈用了接力的形式,即二人说的似为同一个梦境他们的举动和谈话〃越来越反常,越来越古怪〃,他们的谈话也渐渐从有意义进入
有只鸽子叫红唇儿



作者:高行健


作者的话

  这不是一部传统章法的小说,虽然讲述的也还是人的命运。 
  小说有六个人物。一九五七年那个多事的夏天,快快、公鸡和正凡都中学毕业了,年龄最小的快快当时只有十六岁。还有三个女孩子:燕萍、肖玲和小妹。正像大部分男女孩子们一样,他们相爱,有过幸福,也经受了痛苦。这都是一些非常真实的事,只不过从痛苦中走出来的人们并不要求在小说中看到完全的真实,于是就把生活的真实裁剪为故事。到故事结束的时候,春天和大地上的希望已经复苏了,他们也大都人到中年,而不幸的快快刚离开了这个世界。肖玲则更早就告别了这曾经苦难的大地。然而生活并未终止。 
  按照传统的小说的章程,必须有一位主人公,那我们就不妨公推快快,这位夭折了的天才。因此这又是一部关于夭折了的天才的书,或者说,是那个刚消逝的时代的悲剧。 
  书中主要引用了六个人物他们自己的话,至于叙述者的一些话以及叙述者同人物的谈话,倘读起来觉得烦闷,尽可以跳过,作者应该尊重不同的读者的不同的兴趣。 

叙述者的话

  你一定见过鸽子在晴空下盘旋吧?那是很美的呀。在蔚蓝色的天空下,耀眼的阳光里,你仰望着一群鸽子带着呜呜的风哨,从院子上空飞过,又掠过比邻的楼屋的屋顶,消失了。空中依然回响着呜呜的远去了又逼近了的风哨,一群鸽子紧紧跟随着领头的一只,那最矫健、最敏捷的精灵。还来不及细看清它的神情,在令人振奋的鼓翼声中,它们就又跟踪消失在屋脊后面。于是,又是呜呜的风哨,带着扑扑的鼓翼声,在空中长久地回旋…… 

正凡的话

  我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就喜欢养鸽子,鸽子是聪明的鸟儿,温和的鸟儿,很惹人喜欢。望着它们在天上转圈儿,甚至是一种享受,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体会。我可是从小就迷鸽子。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总反对我养鸽子,为了养鸽子,我同她大吵、大闹过不知多少回,也伤透了她的心。 
  她说我心思不用在读书上,她一心希望我考上个大学,她再苦也愿意。老实说,考上个大学,也不是特难的事情。我真要下功夫的话,当然比不上快快和公鸡他们,他们两个是班上的尖子。快快更是全校最拔尖的一个。五七年全市数学竞赛,他拿了个第三,还漏了一道题没做,印在卷子反面,他当时没看见。我不敢同他比,他那脑袋瓜才是真正做大学问的人,我没法不服他。可惜呀……你看,它飞得多好!那翅膀多有力,动作利落,我讲的是领头的那鸟儿“红唇儿”,它嘴上有那么个小红疙瘩,等它落下来的时候,你仔细看。你注意到吧?它翅膀剪那么两下,别的鸟儿得扑打三下。你看那紫斑飞得多笨,那只白的,羽毛上带点酱斑的,一歪一歪的,不会平衡。鸟儿中也有笨有聪明的。 
  鸽子这种鸟,你要是养上了一对好种,就会越来越多,起初我只养了一对,后来就招来了三五只,最多的时候到二十来只。我母亲就骂,哪来这么多米喂鸽子!我说,我星期天拣破铜烂铁卖去。不过,那时候人大了,不好意思,怕同学碰见,我就到城外东码头去揽零星小工,挣点钱买碎米、杂豆子。人要是在哪种事上着了迷,想什么法子也能办到。那些年月,生活尽管苦,我倒不觉得苦。我想,只要我中学毕业了,工作挣钱了,就能减轻母亲的负担,我也可以上夜大学进修。我不是只笨鸟,也不是个不好学习的人,我只是没有快快、公鸡他们那样的经济条件,我当然羡慕他们,可我不嫉妒。在我们男生中,朋友间是不嫉妒的。我希望他们能做出成就来。要不是后来那些年胡搞乱搞,快快不会这样早就死,公鸡也早就出成就了…… 
  还是讲鸽子吧,你看,那红唇儿,飞得多好,从你头顶上过去像一阵风似的。我以前有只非常好的鸟,它那羽毛蓝中透紫,紫得发亮,像电镀过似的。脚上有三个圈,都是鸽子会得奖的标记。有个秃头出五十元钱,我没卖。六○年经济困难的时候,叫个王八蛋用汽枪打伤了,伤在小肚子上,里面有颗铅子。我母亲说,活不了几天了,你干脆杀了改善一下伙食吧。我瞪了她一眼,后来我把它在城外土岗子上埋了。那样多鸽子也实在养不起了,那几年你知道,人都没吃的,一点烂菜帮子还捡了又捡。那些鸽子我一只没吃,全送人了,也不再问他们的下落。玩鸟的人是吃不下去的。 
  这些鸽子是我从牢里放出来以后,在家养病等待落实政策的这段时间里又养起来的。我爱人也不让我养,我说,我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就这是嗜好,你还唠唠叨叨,她也就再没吭过声了。我爱人可是个很好的人,不要为这种事同她计较。我坐牢的时候,她为我吃了不少苦……你看,它落下来了,就是径直落在笼子上的那只! 

叙述者的话

  这确实是只非常精神的鸟儿,瞧它左顾右盼时的神情,多么洒脱。一双翅膀像剑一般收在两侧,它嘴上有一团殷红的肉瘤,同样殷红的脚趾轻捷而分明地走着细步。它望着你的那副神情,目不转睛,那样安祥。正凡转身去房里抓了一把米,走到院里,他刚张开手掌,这鸟儿便翅膀一张,轻巧地落在他手掌上。歇在屋檐上的鸟儿都咕噜起来了,他撒了些米在地上,鸽子纷纷落在他周围,在他脚前脚后啄食着。站在一群鸽子中间的正凡,个子不高,却粗壮结实,额头上已经有两道分明的皱纹,喉咙里学着鸽子鸣叫的咕噜声,却又显出几分孩子般的天真。 
  他是个镗工,专镗汽车发动机的底盘。一个底盘有百来十斤重。因为没有流水线,每加工一个都要上下搬动,没有臂力和腕力是不行的。他说,劳动竞赛的时候,他做到超过定额两倍多,没人干得过他。而目前他们厂子里没有足够的材料,分配的定额要他做的活,只要四个小时就足够了。不过,他现在身体已经垮了,还像十多年前那样干是顶不下来的。他在牢里带过好几个月的手铐,把一只手从肩上反转到颈后和另一只手在身背后铐在一起,一只胳膊弄脱臼了。可干些小件的活还是不成问题的,车、镗、铣、刨,哪种机床他还都能看。问题是他七六年被捕还没有组织结论。为他的事公鸡找了燕萍,因为听说燕萍的父亲这回真的要恢复工作了,可能还当他文化革命前市委书记的职务。 

公鸡的话

  正凡不愿意呆在家里吃劳保,他要工作。我说你急什么?落得清闲。我要的就是时间,可我没时间。我倒是巴不得吃劳保,可我请几天假都困难,成天编写那种总结报告,鬼知道有什么用处,没有比浪费生命更痛苦的事情了。当你明白你的生命是有用的,当你明白你的生命应该用在什么事情上,当你明白而且坚信你做的事情是有益的,就没有比浪费你的时间,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更使你痛苦不堪的事情了。我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如果我还能工作到六十岁,也只有二十三年时间,而在正经的八小时工作的时间里,都要去编写那种鬼也不看,毫无实际用途的报告、小结、总结、经验、年报之类的文字。今天要我写个大批判材料,明天要我写个工业学大庆的典型经验,而全市供电却严重不足。不错,全市已经清查出五十七个紧跟“四人帮”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可拿着稿子去念的人却还是天安门事件后亲自指挥在全市进行大追查的“四人帮”的打手。真正敢于在白色恐怖下挺身反对“四人帮”的英雄,像正凡这样的,问题照样挂着,不能回车间工作。没有比写这种报告更无聊的事情了。我要的是时间,快快要的是时问,我们都只能天天开夜车到深更半夜,节、假日和星期天几乎从来没休息过,而那些屁事不做的人,他们都有的是时间。喝茶,看报,扯淡,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一句话就可以拍板的,都可以上推下卸,挂上十天半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我是搞文学的,一个民族没有文学照样可以生存。没有文学死不了人,可物质的贫困,不按科学办事,就要勒裤腰带,口粮不足就瓜菜代。不尊重文学可以,不尊重科学就要受到历史的惩罚。而受惩罚的不是不尊重科学的,竟然恰恰是搞科学的人。快快死了,医生说死于心脏病。我说他死于这种政治,死于折腾我们国家的那种“四人帮”的政治。啊,又说到了他们,我说了不要再说这帮王八蛋,好,不说,我们谈文学,谈科学,谈人,谈谈夭折了的快快。 
  我同快快从初中到高中,同学整整六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即使是在那些因为一句话被告发了就可以打成反革命的年代里,我们见面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发牢骚。在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包括像个人生活上最隐秘的感情,包括他的初恋。我们之间是绝对相互信赖的男子汉的友谊。现今有人把烟酒之交,你我之间的相互利用、相互交换、相互开后门的关系也叫做朋友,是对这个美好的词的亵渎。 
  我们曾经像讨论科学一样讨论过爱情。我们很想弄明白这种令人激动而又神秘的感情,虽然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懂得爱情,正像我们不懂得科学一样。 

叙述者的话

  快快同公鸡说过,说他十岁的时候就爱过一个女孩子,他说那是最纯粹的爱情。他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随着搬家,转学到了另一所小学。他和这个女孩子当时分坐在同一张课桌椅上,他们两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这个女孩子皮肤很白,举止很文静,当然也应该说长得很漂亮…… 

快快的话

  我,怎么说呢?说——是一种初恋吧?也许是。这是我最初爱上的一个女孩子。我无法形容她的美貌,她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是那样的宁静,那样的耀眼;并不因为时间的消逝这种印象逐渐暗淡。她总是像黎明之前天边上的启明星,你只要见过一次,就会在记忆中永远保留那明亮的印象。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体会。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总希望能够在路口——在我们那个去学校的一个岔路口,她的家就在岔路口的那边——看见她的身影。我已经说不出她那时经常穿的一件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我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她的背影,我就能辨认出来。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可是说来也觉得好笑,我从来没有敢在路上招呼过她。当她走在前边的时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后面,或者迅速地赶上前去超过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