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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进行?因为华人的数量占绝对的优势。之所以这样,除了华人的不团结外,华人的老实和胆小则是问题的关键。一直到前几年,小小的印度尼西亚居然也无视北方那个强大国家的存在,胆敢光天化日之下在首都的街道集众抢劫华人的财产,屠杀无辜的中华男人,当众轮奸中华妇女……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些暴徒在行凶之后居然没有得到应得的惩罚!诸位不妨想想,如果行凶的对象是美国人,结果会是怎样?我敢说印尼会成为第二个阿富汗!
还有一个更具讽刺性的后果:中国人的老实怕事并没有造就他们奉公守法的国际形象,相反他们的形象因此一落千丈,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还成为邪恶势力争相凌辱的最佳对象。
这都是老实本份付出的代价,可见老实本份确然不是什么好的品质,至少不是什么值得稍称道和发扬的品质。
基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国人对老实人往往是很偏爱的,因为古往今来中国的国土上存在太多的暴徒和太多的非理性暴力,地痞流氓一直是中国历界政府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因此中国人都爱老实人,认为老实人不会侵害他们的正当权益,丝毫也意识不到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的暴徒,就是因为中国的老实人太多的缘故,可以说每一个暴徒背后都有一个老实人在为其输血打气。如果没有如此多的的老实人为暴徒提供极好的生存环境,暴徒就没有容身之地了。老实人不但造就了流氓地痞车匪路霸;还造就了为数众多的贪官污吏,造就了难以扭转的腐败和不公正!因为中国的老实人太多,所以中国理性的暴力太少,结果非理性的暴力因为没有“天敌”的缘故,得以迅速滋长蔓延。我走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看到了不少恃强凌弱的社会画面,可很少看到弱者不畏强暴据理力争的镜头。
综上所述,老实人最具社会危害性的特点有三:
一是老实人胆小怕事,遇事藏头缩尾,在自己付出代价的同时也助长社会的邪恶势力。
二是老实人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更没有主见,喜欢和浠泥,办事能力极差,若把重大的事情交给这号人一定要出大问题。如果让老实人当皇帝,朝中绝对是坏人的天下。
三是老实人没有原则,千万不可让这号人去主持公道,这号人连黑白都不敢说,就更不能指望他们区分正邪了。
在一个文明的国度里,一个拥有上述三个特点的公民是不是合格的公民?是不是值得称道的公民?当然不是,这样的公民应该越少越好!
还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暂居的小城破获了一个流氓团伙。这个团伙在当地作恶行凶了十多年,杀人、抢劫、强奸、强收保护费什么都干,团伙的头目更是恶贯满盈,群众一直对他们的暴行忍心气吞声,受害之后敢怒不敢言,害怕他们报复。头目在受审时,刑侦队员问他这些年作案频频得手的秘诀是什么,头目的回答竟然是那样的简单:
“什么秘诀也没有,我一个大老粗,能有多少点子。现在作案很容易的,受害人都胆小怕事,既不敢反抗又不敢报警,所以每次都能得手。我刚出道时胆子也很小,后来就越玩越大了。”
“难道就没碰过钉子?”
“前两年碰到一个,在东门开鞋店的一个姓吴的蛮子,我上门收保护费,他不给,我拿匕首威胁他,想不到他小子比我还玩命,二话不说就抓起一把凳子往我头上砸,他老婆则抓起电话报警。我一看势头不对就跑了。”
“那你事后有没有报复他?”
“傻子才会去报复他!他那幅天不怕地不怕的崛脾气,带人去报复必然要出人命案,那样我也脱不了干系。我们只想发财,并不想和某人赌气拚死活。其实干我们这行的秘诀有一个,那就是识相,码头不是打出来的,而是看出来的,每次选择的对象最好是胆小怕事的,自尊心强的最好莫惹,不小心惹上了要即时缩手,那样才不会栽跟头。刚出校门的小流氓不谙此道,绝果没几天就栽了。”
…………
这个头目被判了枪决。公判会那天,我身边的一个老头声泪俱下地喊杀得好杀得好,人民政府万岁。我问他何以如此激动,他说这家伙丧尽天良,当着他的面把他女儿强奸了。我问他当时是否在场?他拍胸回答说在场,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坏蛋强奸他女儿长达一个小时。我再问头目可曾绑他,他回答说没有;又问他身旁可有凳子木棍什么的,他说有,不但有凳子木棍,还有锄头。
“那你何不称他施暴时一锄头挖在他的头上?”
“我哪敢呀?他是出了名的流氓,他会报复的。”
看到这样的国民,我当时的气不打一处来,劈面一巴掌打在他的老脸上。
“你也算人!你比那坏蛋更该杀!!!”
因为中国有如此多的老实人,所以才造就了如此多的暴徒。国民一直在恃强凌弱的暴徒和忍气吞声的老实人两个极端徘徊,敢于反抗强暴又奉公守法的现代公民则少之又少。
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一下:老实和诚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国人的爱撒谎和不诚实也是举世皆知的,别以为老实人会说真话,老实人一样在撒谎,一样不诚实,在大是大非面前,他们更没有勇气说真话。
在外族入侵民族危亡的关头,老实人往往最容易当汉奸,都是恭顺的亡国奴。他们宁愿妻子儿女被外敌凌辱,也不愿奋起抗暴向侵略者讨还尊严和公道。所以老实人不可能成为民族英雄。
在本文将要结束之际,我要郑重地申明一个观点:别以为糊涂老实不是缺点,它对人类文明的危害与邪恶是不相上下的,暴政多半和低素质的老实人群相伴而生。中华民族要想在已知世界立于受尊重的不败之地,就不可再偏爱老实人,最好和老实的国民告别!
四、中国人认识上的四大误区
(一)、为人不当官,当官是一般,世上没有不贪的官,贪污是不治之症。
中国官场的腐败病症是无孔不入的,官吏的贪污受贿几乎成了带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在清帝国时期,贪污受贿不是有和无的问题,而是程度轻与重的问题,以致英明的康熙大帝说出了这样的肺腑之言:“绝对不贪的官一个也没有”。新世纪的中国如果不当机立断对贪官重拳出击,任腐败现象滋长蔓延,也极有可能在文明的治世再次验证康熙大帝的“至理名言”。
吏治腐败在今天的中国已经远远超出了主流媒体所说的“极个别”现象,真实情况也许要严重得多,部分地区甚至发展到司空见惯的地步。国民对贪污受贿不但见怪不怪,不再对腐败现象义愤填膺,相反还给予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认同。在国人心目中,当官就会贪污受贿,就会以权谋私,不贪不占的官是没有的,不但现在如此,过去也是如此;不但中国如此,世界上各国也是如此;总之天下乌鸦一般黑,贪污是不治之症。如果当官没有诸多好处,谁会削尖脑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价住官场钻呢?
国民的这种认识与实际情况显然有很大的距离。中国的官场腐败确然是一个带普遍性的社会和历史现象,但并非没有例外。唐帝国实际上的开国皇帝李世民(名义上为其父亲李渊)就曾建立了一个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贪污的“贞观王朝”。今天的中国也并非没有不贪的官,只是国民不敢相信而已。他们的眼睛看惯了太多太多的腐败现象,结果对正常现象反而不适应或不敢相信。今天的世界也有不少文明程度很高的国家基本上消灭了贪污。在西方的英、美、德和东方的日本、新加波,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善且卓有成效的监督体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官吏要想贪污受贿而不被发现是很困难的。当内地的国民对愈演愈烈的司法腐败摇头叹气时,同样是中国境内的香港警察却是东方世界最优秀的警察。贪污受贿也并非是不治之症。英国在推行“公务员制度”以前,各级公职大多是政府官员安置亲信的机构;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实行公开平等竟争性考试选拔文官后(英国的公务员考试面向全民开放,三轮车夫也可参考,没有等级森严的资格审查),这种现象就很快在政府绝迹。五六十年代的香港,腐败现象也曾是骇人听闻的。到了七十年代,政府建立了真正的“廉政公署”(不是作幌子、创收或安置亲信的机构),下决心大力打击腐败,结果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效。官场腐败现象下降了九十多个百分点,并且效果一直延续到今天。
这里所说的基本上削灭了贪污,是指贪污现象少之又少,贪污的数量也很有限(一年的非法收入不会大于贪官一年的薪水),并且很快被发现并受到毫不留情的膺惩,连续作案几乎不可能;并不是说完全没有贪污受贿现象。
经常听到国民议论尼克松的“水门事件”,说外国的腐败更严重。有一次我撞见一个知识分子对此事大发感慨,就问他知不知道“水门事件”:
“怎会不知道?不就是贪污了国家巨款吗?”
“那你说贪污了多少?”
“他是一国总统,少说也贪污了几百亿美元吧,不然怎会被美国人民赶下台了呢”
…………
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心目中的“水门事件”,就更不用说工人农民了。
国民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纵恿了官场上的腐败现象,在社会上形成不了打击贪污腐化的认识压力。如果贪污腐化是不治之症,古今中外都是这样,为何要花大力气去作没有成效的努力呢?最“明智”的办法还是削尖脑袋钻进官场去,使自己也成为能够贪污受贿的一员,在有生之年捞点好处。二是给了腐败分子饶幸心理。既然他们的腐败行为得到了一定的理解和认同,干吗不继续甚至进一步地腐败下去呢?三是让真正的清官心灰意冷。他们一心为国为民,自己甘愿清贫如故,可结果反而不如那些吃喝玩乐以权谋私的贪官,不但上司不高兴不升他的官,亲朋好友骂他不够意思,连普通国民也不认同,实在是太寒心了。结果如此,就没有多少动力继续清廉下去了。
(二)、贪污是因为官吏的收入太低,只有高薪才能养廉。
也许是近十年官场的腐败一直呈上升趋势吧,国民一直在探究滋生腐败的内在原因。除了大家公认的“体制问题”外;官吏的收入太低也成为 人们的共识。基于这样的认识,政府在近几年不顾工人大批下岗的悲剧性现实,连续几次给公务员加薪,使他们的收入在原来的基础翻了一番。公务员收入增长的幅度远远大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
在普通国民心中,英、美、德、日和新加波等国的官吏之所以不尚贪污,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从事公务的人员薪水很高,官僚生活富足,没有贪污受贿的必要。这种观点显然也与事实不符。美国的政务官和公务员的薪水在全社会只能算中等偏上的水准,薪水甚至比不上一个扫大街的清洁工,美国收入最高的阶层是医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