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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纸休书+番外 作者:似是故人来(晋江vip2013.02.19正文完结,宅斗)-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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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双溪从背后厉声喝问,李怀瑾牙关骤然咬紧,闷“哼”了一声,隐隐的腥骚气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你?”凤双溪气极,他也是成年男子,这味道是什么如何不知?心道俞大宝在里面,李怀瑾在包厢外YY她,扬了手就想揍李怀瑾,忽然就在这时,包厢里面传来一声嘶哑的闷吼,隐隐约约似是在喊宝宝,那是男子声音。

凤双溪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整个人怔住了。

李怀瑾从尴尬中回神,瞄了一眼凤双溪,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撩起袍裾压进腰带,半翻的下摆恰好遮住湿漉漉的裆部,凤双溪还在怔神,李怀瑾已快速离开了。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在这刹那间,凤双溪突然就明白自己的感情——他喜欢俞大宝。
凤双溪看不见李怀瑾的神色,但能想到他鄙夷的眼神。
是的,俞大宝是天鹅,抛开她的出身不提,她的豁达、大度、洒脱,都是他望尘莫及的。
癞蛤蟆就癞蛤蟆,他一定要不择手段地出人头地,他要得到她,他没有爹娘没有家业,这个人他绝不放弃。

包厢的门许久没有打开,凤双溪步履蹒跚回到柜台坐下,默默地思量着要怎么从包厢里面那人男人手中抓过褚明锦。

“宝宝,今晚别回家了,到竹枝巷子这边来,好不好?”把褚明锦搂在怀里,喘息了许久,冯丞斐又老调重弹,昨晚抱着被子蹭了一晚,着实难熬,他不要再品尝孤寝独眠的滋味。

褚明锦暗哼,去竹林小舍陪着你过夜,想得美,于他是夫妻相聚,若是自己不知实情,这可是爬墙,千夫所指的。

“格非,咱们这样,给万人迷知道了,可怎么好?”褚明锦眉头紧蹙,涩涩地低声道。
冯丞斐身体一僵,摩挲褚明锦背脊的手顿住了。褚明锦暗暗偷笑,声音更加悲苦了,搂紧冯丞斐的窄腰,泣道:“格非,他是你的好友,你公然勾引他娘子,这是若是被世人知道,咱俩是不是活不了?”

“宝宝,我……”冯丞斐想坦白,褚明锦下一句话让他到唇边的言语又急速地咽了回去,褚明锦道:“都怪那可恨的万人迷,成亲第二天把我送回家算什么事?现在又接回去想打什么主意,不要人家就下休书,不上不下晾着到底算什么……”
褚明锦万人迷万人迷骂着,骂万人迷勾引她几个妹妹,勾得燕京城一干女子为他神魂颠倒。

冯丞斐嘴唇蠕动,很想大声呐喊:我和所有女子都不熟,只是聚会时礼节性地点头打招呼,我没有勾引过她们。
我成亲第二天把你送回家,那是那时候我还没喜欢上你。冯丞斐在心中为自己辩解,褚明锦恰好骂道:“若是不喜欢人家,上门求亲做什么?”
冯丞斐哑了,喉头嚼了黄莲一般,那苦遍布整个感官,连胃部都在冒苦水。
早知有今日,他绝不把褚明锦送回家,或者,紫藤庐初遇,他也绝不隐瞒身份。

可是,似乎也不是这么一回事,一个模糊的影像在冯丞斐脑海里闪过,那是他快要遗忘了的成亲前认识的褚明锦。
那时的褚明锦粉黛薄施,纤腰楚楚,每一次聚会,都与方彤君一起,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弹得一手好琴。作得好诗,这些都不是他求亲的原因,他求娶褚大小姐,是因为褚大小姐的好脾气。褚大小姐总是微微笑着,在聚会中即便有人刻薄地嘲讽她这个皇商之女,也只是一笑置之。

若是有人嘲弄宝宝捉弄宝宝,宝宝要么不理不睬,要么会捉弄回去,让人苦不堪言,绝不是看似大度地默默承受着吧?更不可能在自己把她送回去时,不索取休书,只是回去后自缢求死吧?

冯丞斐有一瞬间,觉得眼前的褚明锦不是自己印象里那个褚家大小姐,可是,虽然不熟,新婚之夜两人曾面对不面说着话,那秋水般的双眸,那檀口琼鼻,那无暇的白雪一般的皮肤,分明又是褚家大小姐。

褚明锦咬牙切齿骂完,把脸靠到冯丞斐胸膛轻蹭,低声安慰道:“格非,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想办法跟万人迷要休书。”
冯丞斐在心中暗暗流泪,夫人,要了休书咱们真成野鸳鸯了。

冯丞斐颤颤的手,落在褚明锦头上,结结巴巴地为自己辩解:“宝宝,万人迷没有你想的那么坏,他那般行事,想来是有苦衷的。”
“什么苦衷也掩盖不了他差点害死我的事实吧?”褚明锦啐道,在心中补了一句,已经害死了。

我若是能预知会喜欢上你,绝不会把你送回家。
可惜光阴如水,逝去不复回,做过的事,再难更改。冯丞斐想起为了所谓的大业,自己做了负心人,却原来大业只是皇帝画给他看的一个大饼,自己只是一粒棋子,不由得神思一阵恍惚,心尖如被巨石碾轧过似的,疼痛如绞。




☆、花残兰败
 
  “宝宝;你别生我的气好吗?这世上;我其实只有你一个亲人。”冯丞斐在心中无声地说着,双臂紧了又紧,褚明锦被搂得几乎透不过气来;感受到冯丞斐周身流露出来的无言的沉重的忧伤;褚明锦有些心疼,情不自禁地回抱他……
  
  凤双溪在柜台里坐了许久;阴鸷的双眼要把楼梯看穿时,褚明锦与冯丞斐相偕着下楼了。
  冯侍郎名满京城;风头无人能敌,凤双溪识得他的;一时间本就阴沉的脸更阴了——大宝竟然与褚大小姐的夫郎不清不白;难道褚大小姐新婚被送回家;跟她有关?
  凤双溪心中不愿责备褚明锦,把帐都算到冯丞斐身上,瞬间很想冲进灶房,拿一把菜刀,把冯丞斐那张美绝人寰的脸砍花。
  
  “凤兄,咱们上午商量的事,你留意着,掌柜解决了,早些回乡去进货。”褚明锦看惯凤双溪的冷脸,也没放在心上,叮嘱了两句便与冯丞斐一起走出酒楼。
  
  “这位大掌柜的脸色真难看。”冯丞斐笑道,口中批判,心里却很快活,凤双溪脸色越难看,越表明宝宝不在意他。刚才眼角看到凤双溪那要杀人似的喷火眼光,他的心情更愉悦了。
  
  “他这人就这样,整天没个好脸色,不过对生意还是很在意的,脑筋也灵活。”褚明锦笑道。
  “宝宝,咱们也不缺银子,不做生意可以吗?”虽然知褚明锦对凤双溪没有什么情意,冯丞斐还是想从根本上杜绝隐患。
  
  他的小心思,褚明锦心中透亮,只是不太愿意去遂他的意,脚步略顿,目光凝视着前方,平静地道:“格非,我想立身于世,不能太依赖别人。”
  要不然,某天你再一乘小轿把人送回,我能怎么着?这话褚明锦没有说出来,她心中想,格非是不可能再把自己一乘小轿送回的,继续经商赚银子,只是上辈子的拼搏不休的性格在作崇。
  
  “宝宝你想做就继续做。”冯丞斐没有坚持,冲褚明锦笑了笑,轻轻揽过住褚明锦的肩膀,为自己刚才的话道歉之意。
  褚明锦听得窝心,回眸一笑,低声道:“把手松开,这是在街上呢。”
  
  两人并肩缓步行走,一路上欣赏路边铺子里的物件,有一搭没一搭说话,走过两条街道后,冯丞斐止住脚步,眼巴巴看褚明锦。
  
  褚明锦开始不解,猛一下回神,这是到了要分路的路口了,侍郎府和竹林小舍与褚府都不在一个方向上。
  
  “咱们这样给冯侍郎知道了,可不好。”褚明锦面上为难,嘴里说着烦恼的话,小手却爱怜地勾过冯丞斐的手,指尖在他掌心轻刮了一下。
  “宝宝……”冯丞斐被撩拔得物儿骚动,嘴唇微启有苦难言。
  
  他比褚明锦高出近一个头,凝视着褚明锦时,半敛着的漆黑的睫毛眨呀眨,目光纯洁,柔软的两瓣嘴唇微微上挑,含笑带痴,褚明锦看得醉了,差点就要投降不作弄人了。
  
  褚明锦忍了又忍,总算不让自己点头,扭了扭撒着娇道,“我还是回冯府去,免得给逮住了,连累我娘。”
  
  咱们本来就是夫妻,没人会逮你的。冯丞斐不能说,想想回侍郎府也成,自己再像前晚那样,偷溜进东苑私会。
  “我送你吧。”冯丞斐道。离晚上相见还要隔好长时间,能一起多呆会儿都是好的。
  
  “傻瓜。”褚明锦浅笑,手指轻戳冯丞斐额头,道:“你送我?怕人不知道我和你……”
  
  褚明锦巧笑嫣然,弯弯翠眉下一双明眸盈满秋水,冯丞斐心头骚痒难耐,痴痴看着黑漆漆的眼珠子动也不动,褚明锦被他温润的黑眸看得身体发软,不敢再留恋,转身快步离开,冯丞斐张口,却没有喊不出话来。
  
  褚明锦走出很远,回头看去,冯丞斐还站在原处,微风吹起他的宽袍,月白色的衣衫如白云飘飞,秀美绝伦的人儿像云端温润的柔光,凝神细瞧,却又像水珠飞溅雾气氤氲的寒江春水。
  
  傻瓜格非,褚明锦唇角高高翘起,步履轻快往褚府而去,她没打算回侍郎府。
  
  褚陈氏要管家事,也不像兰氏对褚明锦百依百顺疼得不像话,褚明锦回府后,去褚陈氏跟前露露脸,告知自己回府了,又去了兰苑。
  
  兰氏见了褚明锦,自是无限欢喜。
  “锦儿,你躺着歇一会,姨娘去弄水果给你吃。”
  “好。”
  兰氏弄的水果有些像现代的什锦水果,只是现在是夏天,在糖水里再加了冰,清爽可口。褚明锦也很喜欢吃。
  
  褚明锦歪到软榻上躺下,冯丞斐的脸庞在脑子里挥之不去,弄得她仰卧侧卧都不得劲儿。
  “瞧你就这点出息。”褚明锦狠拍了一下自己脑袋,坐了起来,不睡了。
  
  不睡觉没事可做,褚明锦眼睛到处扫视,想找本书翻翻,书没看到,倒给她看到梳妆台上的一张纸。
  
  那张纸泛黄古旧,边角微翘,年代久远,褚明锦随手拿起来瞟了一眼,开头的称呼是兰妹妹,笔法劲健有力,男子字迹,像是情书,褚明锦急忙放了回去。
  
  门口就在这时传来脚步声,褚明锦回头见兰氏站在入门处不动,眼睛看着那信,微泛泪光,不觉尴尬,急忙解释道:“兰姨娘,我只看了个开头。”
  
  “没什么,看完也不碍。”兰氏低叹。
  
  兰氏许是心有所属,老爹对她不理不睬,自己要不要求老爹,让老爹放了兰氏自由,使她能与有情人团聚。
  褚明锦心不在焉地吃着水果,吃完了,有些憋不住,低声将心中所思说了出来。
  
  “不用了,我当时要给老爷做妾时,就没想过还能回头。”兰氏轻轻地摇头,挽在臂弯的紫色轻纱扬起,半遮住她的脸,朦胧忧郁,恍然若仙。
  
  兰氏是在给自己老爹做妾前认识那人的,褚明锦不解地问道:“五姨娘,我爹和我娘不像是会强迫人的恶家主,你怎么会?”
  怎么会心有所属,还给她老爹作妾?
  
  “老爷和大姐没有强迫我,是我主动要给老爷作妾的。”兰氏幽幽叹道。
  “因为什么?”
  
  ——因为贫穷。
  兰氏低泣着诉说着往事,褚明锦呆呆地听着,悲悯不能自禁。
  
  兰氏家在燕京城郊的小山村,她是弃婴,养父母家有一男孩润郎比她大了两岁,两人青梅竹马长大,大人也默许了他们的婚事,因为家贫生活无着,兰氏十三岁时卖身进褚家,卖身契定的是三年,三年快期满了,本来团聚在望,润郎却生病了,家中赤贫无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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