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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亲密接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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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

  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

  看她的称,却又不像,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路上的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

  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

  看她的称,却又不像,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

  的。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比一只凶恶,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路无美女”的定律。因此,理论上而言,网路上充斥着各种恐龙,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

  ※ ※ ※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 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ㄍㄡ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

  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

  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

  ※ ※ ※

  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即是再怎么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腿毛的姿势都一样。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纸进去。

  ※ ※ ※

  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这不能怪阿泰的薄情与偏激,自从他在20岁那年被他的女友fire后,他便开始游戏花丛。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被蛇咬了以后,却从此学会了剥蛇皮,并喜欢吃蛇肉羹。而且他遇见的女性网友,倒也不乏一些只寻找短暂刺激之辈,有时第一次见面就会问他:“君欲上床乎?”。因为子曰:“美女难找,有身材就好”,所以除了恐龙外,他通常会回答:“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然后她们会问:“Your place or My place?”,他则爽快地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重点是跟谁做,而不是在哪做”。阿泰真狠,连这样也要之乎者也一番,更狠的是,他通常带她们回到家里,而把我赶出去流落街头。

  在一个苦思程式的深夜里,研究室外的那只野猫又发出断断续续的叫春声,三长一短,表示大约是三点一刻。上线来晃一晃,通常这时候线上人最少,而且以无聊和性渴的人居多,若能碰上一二个变态的女孩,望梅止渴一番,倒也是件趣事。阿泰说女孩子的心防愈到深夜愈松懈,愈容易让你轻松挥出安打。

  安打?是这样的,我们常以棒球比赛来形容跟女孩间的进展。一垒表示牵手搭肩;二垒表示亲吻拥抱;三垒则是爱抚触摸;本垒就是已经※&@☆了《基于网路青少年性侵害防治法规定,此段文字必须以马赛克处理》。阿泰当然是那种常常击出全垒打的人,而我则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现在还不知道一垒垒包是方还是扁。如果是被时速140公里以上的快速球三振那也就罢了,我竟然连120公里的慢速直球也会挥棒落空,真是死不瞑目。


第一次亲密接触 第二节
  pc刚好在此时传出了当当的声响,太好了!鱼儿上钩了。不知道是那个痴情怨女从一大堆饥渴的雄性野兽中,没有天理地选择了我为送Message的对象,我也不知不觉地流下了欣慰的口水。

  按照惯例,先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求他赐给我一个寂寞难耐的绝色美女。然后用没擦过屁股的左手按了下键盘,出现的是:

  “痞子……这么晚了还没睡?”

  哇ㄌㄟ……不会吧!?竟然是“轻舞飞扬”!这个不知是头发飞扬还是裙子飞扬的女孩。

  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阿泰此时不知道又在那个无知少女的床上,这么重要的关头,只有我在孤军奋战。早知如此,今晚就叫他吃素,别杀生了。怎么办?凭我三脚猫的幽默感和略显痴呆的谈吐,怎么能吸引她呢?

  “痞子……我心情不好睡不着……你也是吗?”

  horse's!都怪阿泰不好,干嘛没事叫我取什么“痞子蔡”的称,还说什么这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会达到吸引纯情少女的反效果。我以前的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你敢jump我就jump”……

  不也性格地一蹋糊涂?如今竟让她叫我痞子,真是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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