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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夕愕然,没想到仇恨天刚见面就给她一个如此酥魅的笑容,待从那昙花一现的笑容中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被仇恨天拉到轿子中了。
“既然在这里碰到你了,我们也算有缘,那我就送你一个礼物。”仇恨天双臂禁锢着林夕夕说道,身上散发着蔷薇花的幽香,声音如同如同柔柔的羽毛撩人心弦。
仇恨天快速将自己的手腕割破,白皙的肌肤上瞬间蜿蜒出几道血流,霸道的牵制着林夕夕纤瘦的身子,将伤口对准林夕夕粉嫩的嘴唇,瞬间温热的鲜血涌进林夕夕的口里,浓浓的血腥味里还有一丝甜味和淡淡的蔷薇花香。
灌了林夕夕俩口鲜血后,仇恨天放开了她,而后慢条斯理的包扎着自己的伤口,动作优雅而又妖媚,小心沈慧蝶。
唇齿间弥漫着鲜血的味道,林夕夕捏着脖子干呕着,听到仇恨天的话,林夕夕猛地抬头,眼神清冷的问道:“你和她什么关系?”仇恨天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他是如何认识沈慧蝶的,和沈慧蝶又是什么关系呢?
结果仇恨天一脚将她踹下了轿子,而后扬长而去,精致的轿子几个呼吸间便消失在了视眼中。
林夕夕停在半空中挥舞着翅膀,擦着嘴角处的鲜血,咬牙切齿道:“跑的比兔子还快!下次最好不要被我碰到。”
“驾!驾!”林夕夕穿着短衫马褂,头上戴着帷帽,手持马鞭,一只脚屈膝架在车沿边,另一只脚虚空挂在马车边晃荡着,靠着门沿驾着马车。
恶魔岛路途遥远,在空中飞行那么远的距离,是一件十分耗费体力和灵力的事情,每次她使用碟刹的时候都避免被人看见,而且风餐露宿的,现在正是盛夏时刻,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让她一个人在太阳底下飞行,不消半天,人已经被烘烤九分熟了,或者摸黑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飞行,使用碟刹飞行到恶魔岛着实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几日的行程已经让她能够熟练的驾驶马车了,林夕夕眯眼看了看耀眼的太阳,已经时值正午了,将马车停在一边,林夕夕抹了抹脸颊上的汗水,钻进了马车内。
将帷帽摘下来,放到矮几上,林夕夕坐在小凳子上,从暗格中拿出竹筒,打开盖子,里面装着精致的小点心。
矮几上放着茶盏,茶盏放在冰水中凉着,林夕夕端起茶盏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舒服的呼了一口气。
马车内放着冰块,是她每经过一个小镇,高价购买的,但是因为天气太过炎热,冰块一下子就融化了,她只好将马车改装了一下,加强隔热效果,倒也使得马车内不显闷热,反而凉爽舒适。
午餐过后,林夕夕伸了伸腰,躺在软榻上,盖了张薄毯,闭眸小憩,正午的太阳毒辣的狠,艳阳高照,烈日当空,整个地面就好似枕在火炉上一般,热浪翻滚着,万物都拉耸着脑袋,奄奄的提不起力气,她的行程不赶,所以此刻美美的睡上一觉是最好的选择。
待到火辣的太阳慢慢的向西边移动,白亮的日光渐渐地不显得那么刺眼耀目,渐渐地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林夕夕懒懒的从马车内钻出来,继续赶路。
在火红的落日消失在地平线之前,绚丽夺目的红光渲染着变化万千的白云,天边如同喷洒着红色的颜料,林夕夕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平安镇。
将马车交付给店小二,付了押金,林夕夕上街采购一些所剩不多的所需物品。
街道上渐渐地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梁之上的灯笼都点上了,万家灯火仿佛是芦苇丛中飞翔的萤火虫,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黑幕的降临反而为静谧的夜晚增添了一抹热闹。
林夕夕双手抱着怀中的纸袋,纸袋里面装着红彤彤的苹果,后背处的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新购的衣物,斜跨的包内装着一些食物,腰间还挂着水袋,装着干净的食用水。
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长短不一的绸带垂在腰间,林夕夕却依旧步履轻盈,脚下生风。
纤瘦的身子如同跳跃在键盘上的音符,脚底点着轻快的步伐。
“咳咳……”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传来,但是即便如此,也能让人听出那种咳嗽声仿佛要将心脾咳出来一般。
“都病入膏肓了还喝酒,真是不要命了。”林夕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眼前的男人忍不住出声说道。
坐在地上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直襟长袍,但是长袍已经有些褴褛,袍角处破碎成布条,可怜的挂在身上,头发凌乱,发髻上斜斜的插着一个竹簪,他的脸有些脏污,墨黑的痕迹交错在脸上,鼻子如刀削般直挺,唇形很优美,颜色很淡,是浅薄的粉色。
他一条腿随意的屈起,手悠闲的搭在膝盖上,低垂着头,另一只手拎着酒壶,他的身旁放着一个黑色的剑,剑身古朴而厚重,如同尘封在灰尘之下的宝石。
和他的人给人的感觉一样,他就这样坐在路边上,像是一个落魄的侠者,毫不起眼,仿佛脱离了尘世的烦嚣,在这个世界之外,淡看人来人往,隐藏在人们的视线之后,但是当人们的视线移到他身上时,却又移不开眼睛了,明明是一个看上去平凡到极点而且狼狈不堪的人,但是从他身上散发着那种气质让人们想更深的去窥探他。
听到林夕夕的话,男人冷哼了一声后,拎起酒壶扬起下巴往口中猛灌了一口酒。
怪人。林夕夕耸了耸肩膀后,转过身子离开,结果她怀中的苹果突然脱离了纸袋,啾的一下飞到了那个男人的手中。
男人将伸出的手收回,大掌握着苹果放到唇边,清脆的咔嚓声响起。
隔空取物?林夕夕挑了挑眉毛,想必这人一定武功高强,内力深厚,能够用内力将外物吸附到自己的手上,需要浑厚的吸引力。
看到男人三下五除二的就将苹果解决掉了,那样子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林夕夕从纸袋中掏出俩个苹果递给他,有手有脚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这个地步的,难不成是受权势压迫,不与权贵同流合污而后落魄至此?
林夕夕撇了撇嘴角后离开,结果她发现坐在地上的男人竟然站起来跟在她的身后,她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林夕夕从包里掏出银两给他,结果他只是抱着剑木着脸像根木头一样站在林夕夕的身前。
林夕夕哀嚎,她不小心惹到一个跟屁虫了,而且是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虫,一言不发的跟着她,林夕夕想将他无视成空气,可是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总是心里觉得怪怪的。
“这是新衣服,你洗澡之后就直接睡觉,不准跑到我房间里面去!”林夕夕将新买的衣服放到他手中,警告道。
“追溪。”突然男人开口说了他自从跟着林夕夕后说的第一句话,声音有些冷冰冰的,但是像大提琴拉奏的声音,低沉而且性感。
林夕夕点头表示她知道了,熟悉了冷情说话的模式,眼前男人简单的话语不难理解,他的名字叫追溪。
第六十三章 恶魔小镇
回房睡觉的林夕夕第二日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开始出发了,黎明的曙光还没有破晓。
哒哒的马蹄声在林间道路上响起,道路的前方似乎蒙上了一层薄纱,飘渺的晨雾围绕在身边,微风徐徐,凉风飒爽,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小草的清香,让人的每一个细胞都为之舒展开来。
林夕夕悠闲的晃动着左脚,一只手握着鞭子,另一只拿着大饼送到嘴边。
昨晚她给了小二几两碎银子,一坛下了蒙汗药的女儿红就撂倒了追溪,终于摆脱了这个跟屁虫了。
林夕夕心情愉悦的哼着调调,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渐行渐近,不禁疑惑,竟然也有人这么早就上路了。
一辆朴素的马车经过她的身边,车身虽是一般,但是那匹驾车的马却是好马,身上的毛发油光呈亮,柔顺无比,四肢矫健,奔跑起来强劲有力,身上的弧线优美而且流畅,马身健硕。
林夕夕有些艳羡的看着这匹黑色的骏马,她的马车也是花了大价钱买下的,但是若是用这匹黑色的骏马拉车的话,行程至少会缩短三分之一。
待看见持鞭驾车的男人时,林夕夕扶额,果然还是跟上来了,不过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因为追溪驾着马车从林夕夕的身边经过时,面无异色,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投给林夕夕,自顾自的擦肩而过然后扬长而去,如同俩个陌生人一般。
林夕夕不禁鄙视了他一番,忘恩负义的家伙,虽然没有什么交情,但是指不定他现在驾驶的马车就是花她的钱买来的,虽然似乎不够,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得要打个招呼吧。
“咕噜噜……”似乎是开水翻滚着沸腾的声音。
林夕夕蹙眉看向马肚子,似乎是从那里传来的,结果她刚停下马车,想下车查看马儿出了什么事,那马哗啦一下直接拉稀了,要不是她躲闪了快,现在估计早就溅了一身马屎。
林夕夕捏住秀气精致的鼻子,用手扇着那熏天的臭味,靠在一旁的树上,幽怨的叹着气。
这马昨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闹肚子了呢?而且还和吃了泻药似的,现在已经四肢无力,脚步虚浮,脑袋也拉耸着,连走一步路都吃力,更不用说让它拉马车了,林夕夕无奈只好找了处阴凉的地方休息,等着马儿恢复元气。
等到那马不拉了,身子也恢复了点力气,林夕夕牵着马慢慢的走着,结果刚走了一段路程,车身又出问题了,后面的一个木头零件凸了出来,林夕夕使劲的将它塞回原位,但是那木头分毫未动,林夕夕抬脚将它一脚踹回去。
顿时车身像是散了架子一般四分五裂,如同摇摇欲坠的房屋就等着有人去推它一把,溅起一阵尘土飞扬,林夕夕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从木板下面拉出行李包裹背在身上如同一个苦行僧一般牵着虚弱无力的马挪着脚步像前方走着。
一边走还一边数落着拉稀到虚脱的马,“你说你昨晚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赶紧给我恢复力气,听到没有。”
追溪?林夕夕走了一段路程后就看到将马车停在一块草地上的追溪,那匹骏马正欢快的吃着青草,追溪双手枕着脑袋躺在草地上休息,悠闲而惬意。
林夕夕走过去将自己的行李包裹都放到他的马车内,一边问道:“你去哪里?载我一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追溪没有回答林夕夕的话,不过也没有阻止林夕夕坐上他的马车,过了一会儿后,他便驾着马车启程了。
马车内的林夕夕左右打量着这辆外表看上去朴素而简单的马车,发现里面舒适而且讲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马车内的东西应有尽有,而且很多东西都是低调奢华的,待在里面竟然比她的那辆马车还要舒适几分,林夕夕不禁对于追溪的身份感到好奇。
不过有了追溪当马夫,她倒是舒服多了,坐在马车内安稳的睡大觉,不用在外面晒着太阳,吹着热风了。
杵着脑袋,林夕夕趴在桌子上,她的马车该不会是被追溪动手脚了吧?按现在这情形,很有可能,她不仅没有甩掉他,还将主动权转移到了他身上,若真的是这样,那这个外表冷漠而且木讷的人可谓是心机深沉,是一个腹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