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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是暮色四合。余氏做好了哺食站在院门前等着他们回来。
见到戈叔背着的大兽,余氏脸上并没有出现预期的惊喜,而是紧张的拉着戈叔问他有没有哪里受伤了。
戈叔笑着摇摇头,把老虎放进院子里,打水清洗身上沾染的血渍。
余氏见戈叔果然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好奇的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大老虎,她也很开心。这样的大虫,皮毛可以给清郎和戈郎做一双暖暖的靴子了。
“清郎,没有吓到你吧?第一次跟你戈叔出去,就碰到这样的猎物,明日嫲嫲给你们做些好吃的补一补。”余氏目光依旧停留在老虎身上,却毫不妨碍她对李清婉的关心。
李清婉硬撑着放下竹筐和一干工具,揉了揉酸痛不已的肩膀,愤恨的瞪了戈叔一眼,这才回答余氏,“我没事,嫲嫲。戈叔是用陷阱捕到的猎物,我们去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那就好,那就好。你也快去洗洗吧,洗完了咱们好用饭,你们出去一整天,定然是饿了。”余氏的目光终于从老虎身上挪开,转身进了灶房。
李清婉确实是饿了,饿的前胸贴后背。但是,现下她最想做的却是喝水,对着戈叔咕咚咕咚的喝上一大壶,然后趾高气昂的告诉他,没有他的水,她照样好好地。
还没等她喝到水,余氏就麻利的把饭都摆好了,招呼着李清婉和戈叔用哺食。
吃饭的时候,余氏又问了一些打猎的细节,李清婉都细细的说了,还说了戈叔教她认草药的事情,把自己今天记住的草药也一一向余氏说了,余氏并不懂医药,但看李清婉说的兴致勃勃,一直含笑着听着,还不时夸奖她几句。
戈叔一直低头吃饭,就好像没听到李清婉声音似的。
用完饭,戈叔在院子里点起了一个火堆,就着熊熊的火光,开始动手剥虎皮。
李清婉敢看一只老虎是如何从生到死的,却没有勇气去看怎么把虎皮剥下来,帮着余氏收拾完灶房,她就想溜进卧房,好好的休息一下,今天她可累坏了。
奈何天不遂人愿。背对着她点篝火的戈叔好像是洞悉了她的心思似的,在她溜进去之前就逮住了她,示意让她给自己打下手。
她刚要拒绝,就见戈叔露出鄙夷的神色,就好像她如果不帮忙就是个懦夫,胆小鬼似的。
李清婉也是个倔脾气的,当下就点头答应,信誓旦旦的告诉戈叔,“不就是剥个皮嘛,就是把骨头都拆了我也不怕”。
如果她知道自己的一句戏言竟能成真的话,打死她都不会说。
戈叔的手法很熟练,他先是从虎插入树杈的伤口下刀,沿着皮毛的纹理一点一点的分割皮肉。这个过程要求细心大胆,因为只要手一软,就可能割坏虎皮。
李清婉一直在戈叔身边看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胆怯,但见到戈叔的手灵活的把虎的皮和肉分割开,又觉得十分有趣,不知不觉竟看的呆了。
用了一个多时辰,戈叔才把虎皮完全割下来,期间并没有用李清婉帮忙,她只是看着戈叔动作。
剥完虎皮,戈叔又用斧子把虎卸成几块,拿起一条虎腿,用刀刮去上面的肉。
李清婉看的目瞪口呆,心想戈叔不是跟她开玩笑吧,他莫不是真的要把骨头拆了吧。
戈叔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从腰上抽出一把精致的匕首递给李清婉,又拿起一只虎腿,示意她跟着他学。
“戈叔,为什么要把肉卸下来,我们把肉和骨头一起卖出去不就行了嘛,干什么还要自己动手?”她是真的不懂,也不敢伸手去接那个刚刚被剥了皮现在又要被卸去骨头的虎腿。
戈叔不会回答她,也不耐她的唧唧歪歪,直接把腿放到她的手里,叫李清婉扔也不是,拿也不是。
最后,自尊心战胜了恐惧,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抱着没了皮的虎腿战战兢兢的跟着戈叔学怎么把人家的骨头剔出来。
匕首很锋利,在加上戈叔从旁指点,很快,她的手法便不再那么生疏,剔骨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院子里很静,只有篝火不时发出的噼啪声和利器分割骨肉时发出的声响,余氏就着篝火的光亮做着针线活,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两个低头忙碌的人,画面竟是如此的宁静美好。
待他们剔完所有的虎骨,已近子时,李清婉早已疲累不堪,上下眼皮直打架。戈叔见她这个样子,终于发了善心,放她回去睡觉。
李清婉回到卧房,外衫也懒得脱,直接倒在床榻上睡了过去。这一觉她睡得极香,甚至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戈叔放李清婉回去之后,又让余氏回去睡了,一个人把院子里的狼藉收拾好,又灭了篝火。一直折腾到东方泛起鱼肚白,戈叔才觉得满意。他并没有休息,而是转身出了小院,眨眼消失在灰蒙蒙的天际。
接下去的几天,李清婉都随着戈叔进山。
戈叔虽然很腹黑,但却是一个耐心细致的好夫子,几天时间,李清婉已经能够熟练的辨认且应用几十种草药了,不说疑难杂症,至少外伤常见病她是自己能够解决啦。
除了辨认草药,李清婉还跟戈叔学习了一些打猎的技巧,虽然没有再补到老虎这样的大兽,但是每天还是能够打到几只山鸡,野兔之类的,收获也算丰富。
看着家里越堆越多的猎物,余氏犯了难,虽然现下天气已经不似六七月那般酷热,但是猎物放久了还是会腐的。腌渍的虎肉已经够他们吃一冬天了,在腌渍也只是浪费盐巴罢了。
这一日,戈叔又要带着李清婉进山,还没等着出门,就被余氏拦下了。
“戈郎,家里已经有了这许多的猎物,今日就不要再进山了吧。你带清郎去镇上,把能卖的都卖了吧,换些布料米粮回来,清郎还没有冬衣,娘想给清郎做一身冬衣。”
戈叔想了想,觉得余氏说的有道理,这才放弃了进山的打算。
李清婉听说可以去镇上,自是开心的。她来到异世这么久,不是穿山越岭就是农家小院,还没有好好的见识古代的城镇是什么样子。原主也是个宅的,根本搜寻不到有关市井生活的记忆。
现下能有机会去见识见识,李清婉自是要对戈叔百般殷勤。还没等戈叔吩咐,她就把这些天打的猎物整整齐齐的码在竹筐里,背在了肩上。
去镇上不比进山的路程短,虽然经过几天的锻炼,李清婉的脚程明显比第一次进山快了不少,就算是背负重物也不至于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但是他们去镇里还是足足走了将近两个时辰。
这个镇名叫凤翔镇,据说这里曾经出过前朝皇后,风水极好。特别是这里的女子,传说得到了九天仙子的庇佑,贤良淑德自不必说,还能旺夫,所以,这里的姑娘特别抢手,无论样貌美丑,最后总能有人求娶。
镇子不大,却很热闹。走在青石铺就的路上,随处都可以看见抬着实木箱子来求亲的队伍。
戈叔见李清婉背着竹筐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无奈的摇了摇头,抓过她直接去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酒肆。
戈叔跟这里的掌柜应该是熟识的,小二见到戈叔进门很是客气的把戈叔和李清婉请了进去。
等了一会,酒肆掌柜热情的亲自接待了戈叔。
“哑叔来了,今日里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原来掌柜并不知道戈叔的名字,知道戈叔不会说话,就一直称呼他哑叔,以往戈叔打到的猎物,大多是卖到了这里。
李清婉忙把背后的竹筐卸下来,掀开盖在上面的盖子,给掌柜看里面的猎物。
掌柜看了李清婉一眼,就把目光集中到竹筐里面。
“这次的好东西可真不少。哑叔你不要着急,先和这个小兄弟坐下喝盏茶用些点心,我这就去清点一下,银钱自是不会短了你的。”说着,就让小二把竹筐抬进了后院。
戈叔似是对掌柜十分信任,找了个角落跪坐下来,悠哉的喝起了茶。
李清婉走了这一路累的双腿直打颤,忙不迭的跪坐在戈叔对面,咕咚咕咚的喝了一大盏茶水。
这时,原本还算安静的酒肆突然进来二十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他们衣着一致,只一个看起来身份高些的身着官服,一见就是这些人的头目。
“呦,官爷,快里面请,小的这就给您上茶去。”小二眼尖,见这些人进来就知道是得罪不起的,赶快殷勤的把他们引到位置最好地方。
“废话那么多,好酒好菜都端上来,爷自是不会亏待你。”站在头目身边的人说道。
那小二自是不敢耽搁,慌慌张张的就往后面跑。
李清婉背对着他们,看不清他们的样貌,只是刚刚说话那人的声音,她却觉得熟悉,似是在哪里听过。
“大哥,这次哥几个能接到这么好的活计多亏了您在大人面前美言,我们自是不会忘了大哥的恩情。待回到京都,我们定当好好报答大哥。”刚刚说话那人再次开口,声音里明显多了几分奉承。
“你们跟着我,我自是不会亏待你们的。只是,李家的事情以后莫在提起,回去之后你们只说路途遥远凶险,他们在路上已经折损大半,又受不住南岭的凄苦,竟陆陆续续的全都死了。”那个头目尽量压低着声音说道,奈何他们的位置紧挨着李清婉,李清婉把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是他,是他们。
李清婉僵硬着身体,手紧紧的攥着茶杯,努力克制自己不去掐死那人。
真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竟能在这里碰到他们。那些人不是别人,正是押送李家去南岭的狱卒。那个头目,正是欺辱了沈氏,害她惨死的罪魁祸首。
听他话里的意思,李家全族竟没有一人活下来!那可是上百条人命啊。
戈叔似是感觉到李清婉的不对,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伸手附上她紧握的手,轻轻的拍了拍。
戈叔的温柔让李清婉恢复了些理智。她不能暴露自己,她还要给李家上百条人命报仇,她还要洗清李家的冤屈,她绝对不能折损在这几个败类身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朝一日,她定然让这些人血债血偿。
扯了扯嘴角,勉强对戈叔笑了笑,让他安心。之后,她一直低着头,专注地听那些人谈话,想从中得到些有用的信息。
只是,那些人像是事前商量好了似的,除了刚才说的那两句,竟对李家的事只字不提。
很快,掌柜把他们的竹筐拿了出来,里面的猎物自是全部拿出去了。掌柜塞给戈叔一个布袋,看不出里面装了多少银钱,戈叔也不清点,向掌柜点了点头,就背上竹筐往外走。
李清婉跟在戈叔身后,走过那些人身边的时候,忍不住看向那个头目,不其然的目光竟和那个头目相遇,匆匆别开,慌忙离去。
只是临出门前,还能听到那头目的声音,“爷这一路上不缺女人,却是不曾看上哪个小子,心里想的紧,刚刚路过那个小子要是和咱们一路,定然要让他知道爷的厉害……”
是了,这个荒唐的世界,有权有事的男人狎玩幼童男子很是平常,李清婉化成男装还能保全下来全赖这一路上有意无意涂在脸上的脏污。
出了酒肆,戈叔又带着李清婉去了布庄和米粮店,采买了余氏交代的东西。李清婉也没有心情在镇上多做停留,买完东西就和戈叔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李清婉都忧心忡忡,这些日子过的太安逸,如若不是今日碰到了这些人,她恐怕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