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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异世绝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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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你这个王八蛋。。。。。哈哈,快点。。。。哈哈,放。。。唔”我还没有说完他就又
捂住了我的嘴。
    我二话没说,抓住他的手就往嘴里送。他可是有武功的,我怎么可能有他那么大的力气
,当然是被他抓住了,还把我的手反到后面。“啊。”好疼,手被硬生生的搬到面。
    唉,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真的是有点暧昧。可是,我是被他制住了,动一动手疼,而且
还被点了笑穴,笑得差点快岔气了。
    突然外面有人影飞过,他才放开了我,解了我的穴。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个转身
,用手肘撞了他的胸部,我们以前和男生在一起玩的时候,他们老开一些玩笑,搞些有的
没的,我一生气就用手肘戳他们,没想到,这还成了习惯。还是有些杀伤力的。他没想到
我会来这么一招。也没来得及防备。直接就捂着胸口,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这个镜头好像在那里见过。好像在那院子了,我打了浩楷的胸口,他也是这么捂着,很
难过的样子。我怔怔的看着他,有那么一霎那,好像他就是浩楷。我们有回到了那个时候

    “对不起,你那里受伤了,疼不疼,要不要紧。”边说在他胸口摸索着。
    这下轮到他楞住了。他有很多红粉知己,但没有一个人给他这种感觉,那是从心底深处
最原始的悸动,他抓住了她乱抓的手,攥在手心。
    “我没事。”眼里的温柔一泻而下。
    我看着他,顿时清醒了,他不是。猛然抽出了手。闭上眼睛,平静自己的心情。
    他看着他眼睛里的变化。爱慕,哀伤,无奈。突然门外有脚步声。他只好快速的离开了
。她到底是怎样的女子,住在简单的客栈,门外既然会有阵法,会不会也有那么一个人,
在保护她。自己为了躲避师妹,不得以出此下策,没想到会碰上这样一个走进心里的女子
。摊开手,手上是一只简单的珍珠耳环。
    门被推开了。是群芳,她的神色有些疲惫。好像赶了很多路。像是连日奔波过的。
    “群芳,你回来了,怎么这么累。出什么事了。”我从床上下来。走过去扶着她。
    “小姐,没事,我想休息一下。”
    “好吧。”
    我们的客房里有两张床。有点像现代的标准间。她坐在床上,盘腿坐下,好像在调理气
息。我在桌子上摸索了半天,总算找到了火折子,点亮了另外的蜡烛。现代有打火机还真
方便,古代就不行了。
    我坐下来,倒了一杯茶。看来群芳应该是回去了,怕我没有人看着,又马不停蹄的赶回
来。她到是真的关心南宫,为他做了那么多事。红尘自是有情痴。个人都有个人的执着。
可她比我幸福,最起码她爱的人还活着,她可以听到他声音,看到他的笑;而我,只能在记
忆中寻找我的快乐。
    过了会,她睁开了眼睛。似乎是调理好了。
    “群芳,不如明天我们就回去吧。住在客栈里等,还不如先走。”既然我决定来到悟
寒谷,我就要和他们同进退,成为他们的一员。我的狐狸身份,怕是没有什么用了,我现
在根本不把自己当人一个异类,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把自己当人类。因为我的灵魂是。
    “小姐,可是谷主说。。。。”
    
    “别管他说什么。既然现在我是悟寒谷的一员,就应该知道所有的事情,既然你不告
诉我,我只有快点见到南宫,自己问他啰。”群芳的神色还有些忧郁,但最后谋害是点了
点头。
    已经是黎明了,天快亮了。还真有点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的感觉。
    我原来坐的是马车,南宫他走的时候,当然是把马车留给我了。我看群芳那么累,就
要她租了车夫,我们两个吃了早饭就出发了。
    悟寒谷在商丘县城城南,离这个小镇的路程不是很远,照群芳的意思,快马走的话,一
天多就到了。一天多呀,真的不远。想起自己读大学的时候,离家的路程也是一天多,不
过我们是坐火车,现在是坐马车。不过照这种马车的速度,像老爷车一样,估计要个两三
天吧。
                  
第4章
第四章
    第一次在马车里坐这么久,前几次在马车里都是睡过去的,最多也只有一会儿,也没觉
得有多不爽。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小时候,有一种车叫拖拉机,坐在拖拉机上在坑坑洼洼
的马路上跑的感觉,又回来了。几个小时下来,我的腰已经疼的不行了,腿快要抽筋了。
群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照样在那里打坐。闭目养神。
    突然想起了那种牛车,上面铺满稻草的那种,我看电视里的那些侠客,潇洒的谁在上
面,那个爽呀,难道牛车会比这种马车还舒服吗?有机会要试一试。
    我们在马上上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又上路了。还好这边是南方了,一路上山清水秀的,
虽然有些荒芜,到也不像戈壁上那么荒凉。老爸有几个朋友开车去西藏,到了西部境内,
一望无际的沙漠,开了一天一夜,也没发现窗外的景色发生些什么改变。那才是最恐怖的

    晃悠晃悠着,我快要睡着了。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难过是一天,开心也是一日,我把
那个伤口保藏的好好的,让我对面对新的一天吧。浩楷,我要为你好好的活着,无论是不
是痛苦,我都要为你活着。我不会在哭了,我的眼泪只属于你。
    突然马车停下来了。外面也没有什么声音了。我们叫了几声车夫,也没有应。掀开车帘
。我靠,前面排排站着一群人。彪行大汉。山贼?土匪?有没有搞错。
    他们大概有十来个人。我问群芳打的过不。她也没有正面的回答。大家都不知道对方的
能力。如果没有我在,或许她没有这么多顾虑。我又当了别人的累赘,为什么我也想逃避
的事情,来的越快。
    “群芳,我们智取。”我让她拿出南宫配置的曼陀罗花粉。这种迷药无论到那都有用

    “等下我先用这些放倒几个,你也尽量的撒,对付这些强盗,就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
段。”
    她也没有反对什么。我原本还以为我要用迷药,会被她嗤之以鼻呢。
    拉开车帘。缓缓的下车。
    “几位好汉,不知栏下小女子的马车有何贵干?”
    “大哥,是个美人,不如抓回去当我们的压寨夫人。”旁边的人对中间一个领头人讲。
中间站了两个人,不知那个是大当家。
  
    “姑娘可否愿意跟随本大王回寨。做夫人,好吃好喝少不了你的。”
    “啊?”我的妈,也太直接了吧。“小女子刚经丧夫之痛,实在不适合,您的心意小女
子心领了。”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身后的群芳有些不太自在。
    “死了丈夫的,更好。大哥,今日我们没什么收获,劫个小娘子回去更好。”
    郁闷。
    “既然如此,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不治治你们,对不起浩楷。对不起自己。“哎呦
。”假装跌倒。那个领头的大哥真是一大草包。马上想过来扶我。他后面的一个人一直盯
着我,一声不吭。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就怕你不中计。我对群芳使了个眼色。乘着那个大哥过来的时候
,撒了一把曼陀罗粉。自己赶紧闭气。群芳马上和我换位,剑就架在那草包大哥的脖子上
了。
    “大哥。”
    “大哥。”
    “大家别动。”那个盯着我的人终于说话了。
    “我们两个小女子,何德何能,不劳各位好汉费心了,你们的大哥不会有事的。”
    “是吗。”我发现他的眼神一闪。被群芳架着的那个草包大哥突然喷了口血。我诧异的
看着群芳。
    “他死了。有人暗算。”群芳放开了草包,在我耳边轻轻的说。
    完蛋了。他们的大哥死在我们手上,还不激起群愤。我在看看那个人,眼神闪过一丝得
得意。原来他想借刀杀人。真毒。
    “二哥,大哥他。。。”
    “这两个妖女害死了大哥,兄弟们大家一起上。”靠,我骂你奶奶。那个人原来是二当
家,怪不得,草包大哥过来的时候不拦着他,早有预谋。
    “小姐,上马。”群芳砍了马车的绳子。我晕,我从来没自己骑过马。坐不坐的稳还是
个问题,用来逃命,不现实。
    
    “到了安全的地方就放这个,我会来找你的。”她递给我一个竹筒。我明白她不想让我
在这里,最起码他还有武功,能拼一拼,我要是在这里,她的战斗力肯定会下降。
  “我知道了,别忘了花粉。”拼了,不会骑也得骑。
    群芳拍了一下马屁,同时放了很多银针,给我开了一条路。我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
被马拖走了。到现在我才明白什么叫做人高马大,马真的很大。
    我在上面左右摇晃,死死的抓住马的缰绳,可是根本就不稳,就像要掉下去一样。看着
马背离地面也有一米多高吧,这么快的奔跑,要是不小心掉下去肯定会变成脑震荡的。
    心里想着要是慢点就好了,可是慢点我就被转住了。矛盾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我原本
还想边跑边撒点曼陀罗的,看来,还是免了吧,我自己都坐不稳了,那有空的手撒花粉呀
,天女撒花也是有条件的。
    后面隐约听到风声,是不是有人追上来的,我也不敢回头,全身都紧绷着。马还一颠一
颠的,随时我都有可能掉呀。虽然现在是十月份,在路上骑马狂奔,迎面吹来的风很冷,
可我的汗还是一滴一滴的下来了。
    突然好像有人从后面抱住了我,抢走了我手上的缰绳。调转马头。停住了,我全身的肌
肉总算放松了。往后一看,他长的很好看,是那种阳光型的男人,眼神有些眼熟。
    “小美人,才一天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又在我耳边吹气。原来是他,早上在我房里
的那个。
    “是你呀。”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但落在他手上总比到那些强盗手里好。他的怀里很
温暖,有我眷恋的味道。
    “想不到名满江湖的金刀剑晨也喜欢打劫小美人。”他对着前面的空气喊。这年头大家
都有内力,喜欢显摆,搞什么千里传音。
    “在下自然是不敢和浪子仰光相比了。”然后,前面的空气中出来了一个人影,是刚刚
的那个二当家。
    原来他叫阳光,真是人如其名,阳光男孩。只不过他看起来那么像好色的阳光男孩。
    “传闻金刀剑晨消失江湖三年,我仰光真是有幸,在此领教你的金刀三式。”他笑着说

    “浪子仰光的青丝软剑也是上等的兵器,在下也想会一会。”
  
    “喂,放开我吧。”
    “不需要。”他搂着我的腰,从马背上跃起。
  
    我看着他,那一刻,又重逢了。有一个人,也曾这样,带这我,面对千军万马,生死与
共。是他吗。可是当我看到他的那张脸时,就明白了,他不是。不只是脸,眼神也不是。
只是有些相近罢了。还是我的思恋已经蒙蔽了心。明明就不是他,我还是将头埋进他的胸
口,就让我怀念一下这种味道吧。
    这一刻,我听不见外界的任何声音,只有这种温暖,是属于我的。他的身上没有他的龙
涎香,倒是有一种淡淡的脂粉香。只是淡淡的,淡淡的,不似浓妆艳抹的味道。
    “浪子仰光的剑法果然精辟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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