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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那女人配不上你,她不配做你的媳妇,而我……”索兰珠苦涩地笑了笑道,“早就不是清白之身了,也没资格再做你媳妇了,虽然当初我们两家是有婚约的。不过这没什么,等你去了金国,你会再找到你喜欢的姑娘的。”
“你跟别的男人睡过?”乐乐睁大了眼睛很认真地说道,“我娘说过的,跟别的男人睡了就不清白了,是烂菜瓜破鞋子,不能要的。索兰珠,你为什么要跟别的男人睡?你是我媳妇,只能跟我睡!”
“呵!你那个娘还真教了你不少东西呢!”索兰珠垂下眼眸,有些无奈道,“乐乐,有些事是不由人的。所以我说,我已经没资格做你媳妇了。你应该去找一个身家清白,性情单纯的姑娘好好过完你的下半辈子。不急,等回到金国再慢慢打算吧!”
忽然,远志咳嗽了两声,渐渐醒了过来。乐乐忙扑过去,贴着他的脸喊道:“爹!爹!您醒啦?”
“乐乐?”远志好茫然,左右看一眼,发现自己正在一辆颠簸的马车里,吃惊地问道,“乐乐,我们在哪儿?我们怎么会在马车上?”
“我们正在前往金国的路上。”索兰珠拉开了乐乐对远志道。
“去金国?”远志挣扎着坐起身来,打量了索兰珠一眼问道,“为什么要带我和乐乐去金国?你是什么人啊?金国细作?”
索兰珠道:“你不必慌,我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金国细作,只是来接你们兄弟俩回金国的!”
“什么?兄弟俩?”远志看了一眼乐乐,揉了揉发胀的额头道,“姑娘啊,你弄错了吧?我跟这傻子不是兄弟啊!再说了,我是宋人,怎么能到金国去呢?那等于是叛国啊!姑娘,你别坑我了,放我和乐乐回去吧!”
“我知道,你姓陶,叫陶远志,是雾重村人,家里兄弟四个,你排行老四,父亲早年过世,眼下只剩下一个老母亲了,是不是?”
“是,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那你知道你其实并非陶家亲生的吗?”
远志怔了一下,吃惊道:“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不是陶家亲生的?你到底打哪儿冒出来的啊?有病吧,姑娘?我在陶家生活了二十年,我是我娘生下来的,全村人都知道啊,怎么可能不是陶家亲生的呢?哎,你不是人口贩子吧!”
索兰珠转头看着他道:“我去找过你二嫂了,是她告诉我,你并非陶老太太亲生的。当年你养父领着一家子在贵州做工时,你养母的确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陶家第四个儿子。那时,养母因为难产身体虚弱所以无法亲自哺乳,就把这个儿子交给了当时刚刚生了孩子不久的你的二嫂照料。没过多久,你养父带着家里人返回四川,唯独你二哥一家留在了原东家处继续干活,而那个孩子就跟在了你二哥身边。”
远志傻眼了,因为事实的确如此。他是四岁那年跟着二哥二嫂回雾重村的,此前他一直是在贵州,跟哥嫂侄儿一块儿过。听二哥说,当初母亲因为身体太弱,根本无法给他喂奶,所以就交给了尚有奶水的二嫂照料。直到四岁那年,他才跟着哥嫂回去见了父母。
“你四岁之前都是你二哥二嫂照顾的,四岁之后才跟着他们回了雾重村,对吧?不过我要告诉你,你养母所生的那个儿子早在七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夭折了,是先天不足。”
“怎么可能?”远志脸色发白道,“那……那我从哪儿来的?”
“你二嫂说,当时那个孩子夭折后,她和你二哥都不敢告诉你养母,因为那孩子是你养母难产才生下来的,而当时你养母已经返回四川,也没机会告诉她。为了不让你养母伤心,你二哥花了四两银子从一个外乡人手里买了你,当时你才九个月大,根本没有记忆。”
“太荒谬了吧!我……我是买来了的我娘会不知道?会认不出来?”
“因为你一出生就交给了你二嫂,在你三个月大的时候,你养父带着家小返川,所以当你四岁大回去时,她根本就无法分辨到底是不是她儿子。你二哥二嫂说是,那就是,没有人怀疑过。”
“不……不可能!这不太可能!”远志脸都青了,使劲摇头道,“我怎么会不是我娘亲生的?我二哥也从来没说过!是不是二嫂脑子气糊涂了才乱说的?她因为我二哥的死受了不少刺激,最近都有点言语失常了,你一准是给她哄了,一准是!”
索兰珠轻轻摇了摇头道:“那你知道乐乐为什么要叫你爹吗?”
“他是傻子啊!”
“他不傻,他记得他爹的长相,就是你这模样,”索兰珠指着远志的脸道,“你和胡秋叔叔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我听乐乐说起的时候,以为只是人有相似,但当我在南通书院门口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没死,你是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亲生儿子!”
“什么……什么胡秋叔叔花蝶婶婶?”
“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本来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他们是毛南族人,住在坎下村,出事之前有一个八岁半的大儿子和一个才刚刚半岁的小儿子。那个小儿子还没起名字,花蝶婶婶就叫他……”
“仔仔!”乐乐插话点头道,“娘叫弟弟仔仔。”
“对,因为他还没有正式起名,我们都叫他仔仔。村子出事之后,我和金蝶姑姑没有找他的尸首,因为根本无从找起,大火烧了村子,那么小一个孩子的尸骨真的没法找。我们仅仅是把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尸骨找了出来,安葬在了村子外面的山上。”
“呵呵……”远志脸色发白地干笑了两声道,“你这么说……什么意思?你不会说我就是那个半岁大的孩子吧?不可能!我是姓陶的,可能只是跟你那个胡秋叔叔长得相似而已……”
“难道胎记也那么巧合是一样的?”
远志彻底地愣了,喃喃自语道:“胎记?”
“我昨晚潜入过你们书院,在你们去沐浴的时候,我看过你……”
“什么?”远志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
“你一出生我就在你摇篮旁边晃你,当你是亲弟弟一样看待,帮你喂水,帮你换尿片子,还和乐乐一块儿背你出去玩,所以我很清楚你右腋窝下有颗绿豆大小的痣,很少有人长痣会长在那儿的,绝对错不了,你是花蝶婶婶的小儿子,那个还没来得及起名的仔仔!”
“不可能!不可能!”远志不住地摇头否认道,“不可能的,我……我在雾重村里住了十多年,都没人说我不是陶家亲生的,你是不是有什么居心?你是金国人,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不!我不能跟着你去金国!我是宋人,我去了金国就是叛国,我还要考功名呢!你放我下去!你赶紧放我回去!”
☆、第二百九十章 遭遇刺杀
索兰珠摇头道:“不,我不会放你回去,我要带着你去见你小姨金蝶。我相信,当她看见你的时候,一定会很惊喜,因为当初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谁能想到,老天保佑,你们俩兄弟都活下来了。”
“真……真太可笑了!你……你你别闹了,赶紧放我回去!我是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我今年还要进举呢……”
“你不会有那个机会了!”索兰珠打断他的话道,“今年秋试不可能会如期举行,就算你再努力也好,最终都是白费力气!”远志惊愕地看着她问道:“你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能如期举行?”
她轻蔑一笑道:“有那个只会玩金石练书法的皇帝,你觉得大宋还有什么气数?比起金人的真刀真枪,你们宋人能拿笔杆子石头去跟他们对抗吗?简直是以卵击石!不过你放心,等你到了金国,你照旧可以一展你的才华。只要你愿意,金蝶姑姑会保举你入朝为官,官至一品都可以。”
“我是宋人,我怎么可以去金国为官?我不去我不去!你赶紧放我下去!”
“别逼我,弟弟,”索兰珠面无表情道,“我不想再把你迷晕过去,你最好乖乖地跟我回金国去见小姨。等见了她,你再决定是继续留在金国还是回大宋来。这会儿,好好地待在马车里,别多事,明白吗?”
远志既着急又惊慌,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跟他不一样的是,乐乐居然歪歪地倒在他身上睡着了!远志那叫一个郁闷,这么危机的时刻,这小子居然还能睡得着!
索兰珠拿起了一张小毯子给乐乐盖上了,看着他那憨憨的睡相淡淡地笑了笑道:“真想乐乐这样一直下去,不用记起所有伤心的往事。就这样,开开心心地过下去就行了。”
“伤心的往事?就是你说那什么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死吗?”远志好奇地问道。
“你知道乐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
“不……不知道。”远志摇了摇头。
“对啊,你怎么会知道?”索兰珠望着随风飘起的车帘感触道,“那个时候你才半岁,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但乐乐不同,他什么都看见了,什么都知道。那些人追他的时候,他滚下了山谷摔了脑袋,打那以后,他就变得痴痴傻傻了。其实这样也好,至少不用记起那些可怕又恐怖的事情。”
“真的……有那么吓人吗?”远志小心翼翼地看着索兰珠问道。
索兰珠眼神渐渐忧郁了起来:“一村的人,我所知道的就只剩下我,金蝶姑姑还有你们俩兄弟了,你说能不吓人吗?那些人杀完人还要烧光我们的村子,大火烧了整整*才被大雨扑灭了。倘若他们不烧,兴许还能救出一些人来,可那些没有人性的却放火把村子都烧了!”
“那你们知道是谁干的吗?”
索兰珠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想知道的话,等到了金国再问吧!你小姨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的。”
远志低下头去,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之中。他的思绪和他的心情一样乱,像打了结的绳索一样,找不到理顺的头子。他不是陶家亲生的?他跟乐乐是兄弟,都是毛南族人,而且父母双亡了?一时间,他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马车飞快地向前奔跑着,接近晌午时停歇了一会儿,在马车上吃了顿简单的午饭后又继续上路了。乐乐一直在问绒绒什么时候会来,而远志心里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从这女人手里逃出去!他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被带到金国去,他要回去问问二嫂,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
天快黑时,一行人停下来开始安营扎寨了。索兰珠他们随身都带着小帐篷,找了一处靠近水源的平坦草地搭起了两个。有人去河里捉了几条鱼,一脸懵懂无知的乐乐笑嘻嘻地跑去帮人家烤鱼了。远志则一脸深沉地站在帐篷边,心里是一片茫然加无助。
索兰珠身边有五个人,看上去都应该会功夫。要远志一个文弱书生对付五六个高手,那才真的是以卵击石。就在他彷徨无助时,耳边忽然传来了两声老鸦叫,跟着旁边大树上扑翅飞起来了两只老鸦。正在卖力烤鱼的乐乐抬起头来指着那两只老鸦喊道:“打鸟鸟打鸟鸟!我要吃烤鸟鸟!”
“乌鸦不好吃,乐乐,回头给你打麻雀烤,好不好?”索兰珠走过去和乐乐坐在一块儿说话去了。
这时,林子里又想起了两声长一声短的老鸦叫。其他人没在意,但远志却听出了点动静!这声音听起来是老鸦的叫声,但常在林子走动的人都知道老鸦是不会这样叫,除非……是有人在故意学老鸦叫!
一想到这儿,远志下意识地往草地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