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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鼠劫 作者:常万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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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守熊缺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他定了定神,问:〃你说过是我的同乡,有要事向我禀报吗?〃   
  李斯略微迟疑了一下,故作不知地说:〃同乡?我哪里是大人的同乡呢?更无要事向大人禀报,我只是听天帝吩咐,要到大人手下做些事情!〃   
  熊缺又摸不着头脑了。正不知如何是好,只听门吏在一旁小声说:〃大人,天意不可违,还是暂把他留下来吧!〃   
  熊缺沉吟了半晌,没有吱声。把他留下来?他能做什么?若是不留他,此人的来路又确实有些古怪,叫人摸不透。万一真的违背了天意,可非同小可,说不定会招来祸患。思来想去,只好说:〃那就留下他吧。〃 
  
  李斯听罢,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浑身的伤痛似乎完全消失了。想到刚才这番连自己都心中没底的表演,禁不住要笑出声来。暗骂:何等蠢官,竟连此漏洞百出的装神弄鬼也识不破,将何以治理全郡,统驭百姓?他又有些后怕,万一方才被识破,说不定真的会一命呜呼,魂飞魄散了。 
  
  李斯被人搀扶起来,抬进一间像是杂役住的房子里。又有人给他送来一陶碗清水,一块麦饼,两小块盐腌芜菁。李斯饥饿已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大工夫,就吃了个精光。这时,他才觉得太疲乏了,身上的伤也疼痛难忍。他咬紧牙关,强令自己:挺住,一定要挺住!一切会好的…… 
  
  三   
  李斯戏剧性地在郡守府内安顿了下来。起初,他只是干一些打扫庭院的杂活,后来则当上了管理文书的小吏。这一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他的勤奋好学。他利用劳作之余虚心地向身边人求教,学习各方面的知识。郡中有一位儒者,精通《 
诗 》、《书 
》,李斯便以他为师,不耻下问。李斯天赋甚佳,记忆力惊人,加之他十分刻苦,不出两年,竟初识儒家经典,并练得一手好字。他练字是以木棍当笔,在地面上写。这方法极经济又极便当,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练习。有时吃饭时有汤水洒在案上,李斯就用手指蘸着汤水在案上写,郡府中人都以为他是着了魔。 
  
  李斯对分给他的那份职事,总是倾全力去做好。不管是哪位长官有什么指派,他都没有二话,痛痛快快地照办。在官吏们面前更是谨小慎微,不敢有丝毫差池。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在郡府中混口饭吃已属不易,怎敢疏忽大意? 
  
  一个偶然的机会,上蔡郡守熊缺得知了李斯潜心读书的情况。起初他还不相信一个乡间少年能习知儒学,后来经当面一试,他惊愕了。于是又想到那个死而复生的奇迹,想到那不可违背的天意,越发感到李斯乃一奇人,不可不用。 
  
  就这样,李斯管起了文书的事务。   
  李斯满足了。他甚至激动得彻夜难眠。因为文吏虽小,但毕竟是〃吏〃,由〃民〃到〃吏〃则是一个了不起的跨越!   
  掌管文书在郡府诸职事中算不上繁重,但因每天都服务在郡守熊缺和其他官吏周围,事务极其琐碎和细微,不知什么时候,上司就会查阅某种文书,必须迅速而又准确地从堆积如山的一捆捆简册中翻找出来,及时送上。 
  
  李斯还必须随时携带一支竹竿毛笔和一块叫做〃版〃的薄木板,以备随时记录郡守等人重要言谈及有关事情。那笔的笔杆很细,笔尖是上好的兔箭毛,毛笔装在一截竹管里。〃版〃是方形的,上面可写百余字。 
  
  干这些事对李斯来说并不困难,他心情也因地位的变化而愈感舒畅。但没过多久,这种欣喜和满足便渐渐化解和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新的不满足和越来越强烈的愤懑。因为他小心谨慎,尽心所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反而时常招致辱骂和训斥。郡守熊缺总是阴沉着脸,随时都可能大发无名之火,使李斯无所适从。森严的等级制度,冷酷的人际关系,使李斯这个下级小吏再一次感受到自身地位的卑下,胸中燃烧起挣脱微贱的热望。 
        
  这天,李斯又被郡守熊缺唤去,说是让李斯随他到凤山仓走一趟,查看一下那里的粮食储备情况。   
  凤山仓是上蔡郡的一座地方粮仓,距上蔡城约八十余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粮食从这里出入,担负着官府和军队的粮食供应,还有一部分要上调朝廷。每年,郡府的官员至少要前去视察两次,一次在春季,一次在秋季,沿袭既久,已成惯例。而今正值夏季,郡守究竟要去干什么呢?往年,这样的事大都是掌管监察的郡御史承担,此次却是郡守亲自前往,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李斯很纳闷,却又不敢问。 
  
  熊缺的随员共三人,一个是掌管军务的郡尉,一个是掌管工程的佐史,再一个就是李斯。他们是早晨从上蔡出发的。郡守熊缺骑的是一匹棕色马,郡尉也骑马,但那马远不如熊缺的高大,佐史骑的是一头驴子,李斯则在马后步行。对于这样的安排李斯很有些想法。这么远的路,他两条腿的人怎跟得上他们四条腿的坐骑?况且,他们完全是可以乘车的,也没有太大必要带上他。 
  
  李斯满心不快,闷闷不乐地跟在那坐骑的后面,心里像压着块石头。   
  太阳渐渐升高了,地上像是下了火,焦干、滚烫,脚踏下去腾起一串串白烟。李斯几乎是用小跑行进的,浑身的衣服已被汗水湿透。两个时辰过去,已是饥渴至极,精疲力尽了。郡守熊缺骑在马上却是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他还不时地用双腿夹一下马腹,让马快走几步,像是故意和李斯过不去。李斯心里在恨、在骂,却又无法发泄! 
  
  晌午时分,他们行至一处亭舍,熊缺等人下了马,说是要在这里歇息和吃午饭。李斯求之不得,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这亭舍是供过往客人食宿设的,一般是十里一亭。本来,郡守是完全可以去专供过往官员使用的传舍的,但熊缺却觉得亭舍随便,所以选在亭舍停留。熊缺还有一个隐秘,他对这亭舍甚为熟识,舍中有一位妙龄少女名叫莹女,姿色出众…… 
  
  对这一切,李斯全然不知。他只是被安排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亭舍主人送来一份叫做〃餮〃的水泡干饭和一小盘葵菜。干饭是用粗糙的稻米做的,而且没有煮烂,用水一泡,都一粒一粒地散开了,那葵菜也仅有一点咸味而已。郡尉和佐史在另一个房间里用餐,饮食比李斯强许多。 
  
  郡守熊缺在上厅,主人的接待极为热情周到。李斯看到,主人端到上厅的是肉羹烧饭、一壶酒及好几样肉食,有犬肝、鸡炙、羊羹、清蒸鱼及一盘鲜河蟹。李斯自然不敢与郡守相比,但心中毕竟不平。如果说,在他未任小吏之前即便是再低劣的饭食也能吞咽的话,但此时,他却是无法忍受了。他受不了这种悬殊的等级差别、截然不同的待遇,他感到是在受污辱,一种人格的污辱。他觉得胸口胀满,食欲全无,一怒之下将一陶碗糙米泡饭打翻在案上! 
  
  郡守从上厅出来时已过了将近半个时辰。那个名叫莹女的少女扶着他,极尽亲昵。当李斯的目光投射到莹女身上时,顿时被她的美丽惊住了。只见那莹女:苗条的身材,婀娜的体态,白净的面皮,颀长的项颈。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双湖水般清澈的大眼睛,那张红润的小嘴带着甜蜜的笑意,而少女特有的稚嫩更具非凡的魅力。 
  
  莹女无意地瞅了李斯一眼,目光就很快便离开了。李斯感到一阵心动。他第一次看到少女注意自己的目光,心中第一次升起对女性的特殊感觉。这目光给他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若干年后还时时记起。而那位少女莹女也不曾料到,她这无意的一顾却给她的命运带来了奇异的变化! 
  
  李斯在感受着温馨,体味着甜蜜的时候,也在深深地嫉妒和愤恨。他恨熊缺,恨这世道。为什么熊缺能有如此艳福而他却不能?他愤愤地想,日后若得官,一定要娶莹女为妻,这不仅是为了爱,更是为了恨! 
  
  郡守一行是在日落时分到达凤山仓的。次日上午,熊缺先是很严厉地向管理粮仓的仓啬夫问这问那,接着又去查看粮仓。这时,李斯才知道,凤山仓发生了谷物霉烂和被盗事件,粮仓也需要修建。春天时郡御史曾经来过,但因受了仓啬夫的贿赂,没有如实向熊缺禀报。现在熊缺前来,一是要按律令对仓啬夫进行处罚,同时让佐史察看一下粮仓的破损情况,以便进行修建。 
        
  粮仓内确实太不像样子。霉米的气味直扑鼻子,仓储簿籍上的记载也名实不符。更可气的是那些仓中老鼠,它们硕大无朋,窜来窜去,还不时发出声声尖叫,十分刺耳。   
  李斯跟在熊缺等人身后查验时,有一只老鼠竟当着他的面跳到仓中大食谷物,两只前爪迅捷地刨动,一双小眼瞅着陌生的来客,根本不怕人。还有一只老鼠胆大妄为地跳到李斯的肩上,待李斯挥手打它时,它早已机灵地逃去。李斯怒火顿起,暗骂:官大一级压死人,官仓的老鼠也如此势利! 
  
  李斯又油然想起那茅厕中的老鼠。它们吃的是污秽的粪便,每遇人来狗撵就惊慌逃窜。而这仓中硕鼠则不然,它们吃的是囤积的谷物,住在大屋檐的屋子里,无所顾忌,公然出入。原来,这老鼠的世界中也有等级的差别! 
  
  顾〃鼠〃自怜,李斯不禁感慨万端。在这郡府之中,他身居人下,看人脸色,受人管制,稍有差池便招来羞辱。在上司面前,他永远是个不被看重、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甚至根本不把你当人看待,哪及这仓中硕鼠独来独往、无所顾忌! 
  
  他又觉得那仓中的硕鼠是在耻笑他,笑他的卑贱,笑他的低微!   
  他不禁想到:人有君子和小人之分,地位有高下之别,就像这老鼠一样,全看处于何等环境。熊缺何能,他凭什么那样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还不是因为他是一个郡守!那些高官贵人们何能,他们凭什么衣锦绣、屋华屋、饮琼浆?还不是因为他们手中拥有一份权力! 
  
  这样想着,李斯越发感到自己像厕中鼠那样污秽低下。他发誓摆脱贫贱,出人头地,决不能这样永远屈居他人之下。若如此,毋宁死!   
  凤山仓的管理是极其混乱的。谷物的腐烂如同管仓人一样腐败。郡守熊缺大发雷霆后决定对仓啬夫和郡御史进行严厉惩处。   
  李斯对此毫无兴趣、毫不关心,这事本来就与他无关。他考虑的是自己的事,反复浮现在他脑际的是仰食积粟、坦然自得的仓中硕鼠。这是强烈的刺激,也是强大的诱惑。   
  第二章〃脱儒入法〃   
  一   
  李斯决定离开上蔡,离开这个使他自尊心、名利欲大受损伤的郡衙,离开这块使他贫穷卑贱、屈居人下的土地。   
  他没有向长官们辞行。因为他对这里的人们已经毫无留恋。先前对郡守熊缺的那点微弱的感激之情早已淹没在冰水之中。他只是在那块用过多次的〃版〃上面,用那支细杆毛笔写下〃我去也〃三字,便掷笔于地,一走了之。 
  
  他走得很凄凉,没有人挽留他,更没有人欢送他。这一点他很理解,他想得开。在偌大个郡衙中他不过是个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小吏,走与留根本无妨大局。然而,当他迈出郡衙的大门,回头望到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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