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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行男人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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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吧。”

  “怎么个补法?”

  “你想一个。”

  “再给小娜买两斤榴莲,她高兴了,你还能不高兴?”

  “和小娜无关。”

  我看了一下他的眼睛,昏暗的灯光中泛着温热。整体上说还算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五官不那么细致,但粗犷有型;多年的商海沉浮使此人凝炼,沉稳,睿智,富有细致入微的洞察力。他额头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我低下头看看自身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三五句话过后令好朋友的老公出了岔子,以前见面也开过暧昧的玩笑,那只是玩笑。但今天看样子是真的,如果我愿意,马上就可以去找个宾馆把事解决了。自己衬衣第三个钮扣没扣上,露出里面乳罩的蕾丝花边。这也没什么,重新扣上就是了,如果这也是罪过,刚才那个出租车司机就得手了。


 

  “你想和我过一晚?恕我直言。”

  “如果你愿意。”

  “为什么?”

 
  “你为什么不结婚?也没有固定的男朋友。”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但你有性生活。”

  “对。不多。”

  “我一直认为我不错。”

  我定定地看了看他,“但你是我好朋友的男人!”

  “在精神上我不属于任何人。”

  “但你这张脸就贴着标签:于小娜!”

  他吁了一口气,但脸没有移开,“我身上惟一的标签是:我是个健康而成熟的男人,对你应该有吸引力。你是不是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时不时地想起我?”

  我心咯蹬一下,这是句咒语!妈妈的,如果从前没有,那么以后可能某个晚上会这么想。有些预言并不是预言,而是恶毒的提醒,让不可能或忽视的事情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烙在脑海里。人的行为中就有一种奇特的猎奇和反抗意识,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让忽视的明朗起来。

  “你忘了一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

  他神情淡然,“我又不是兔子,你也不是草。你不是用来吃的,而是享受的。”

  “我是说我是兔子,你是草。我最好不要品尝窝边草!”

  “我也值得你享受!”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数数干什么?”

  “让脑袋清醒一下。”

  “我让你着迷了?”

  “我有个备忘录,其中一条是不跟有妇之夫约会,很危险。”

  “此话差矣,该修改了。国家宪法该修改的时候还要动一下。”他娓娓笑着,具有挑逗性。

  他是个聪明人,背着客厅、过道和楼梯而坐,所有的表情只能展示给我一个人,即使于小娜突然从楼梯上冲下来,他也有足够的时间变得一本正经。

  “你常背着小娜和其他女人私会?”

  “不多。偶尔。”他也坦然,“在这种事上你不必相信每个男人,谁都渴望艳福。”

  “为什么找我?”

  “你是我一直的渴望。我一直想象不出和你在一起到底是种什么感觉。”

  “从什么时候?”

  “很久了。如果一个男人可以娶两个老婆,第二个非你莫属!”

  我笑了一下,“很荣幸,可我就是不想跟有妇之夫鬼混。”

  “理由先?”

  “第一,这种人身体和思想都很肮脏,签过婚姻合同却不想算数。第二,我不想遭另一个女人骂。女人骂女人是很难听的。”

  “呵呵。”他笑起来,“我一直以为你是最勇敢最具有反叛精神的,其实你很胆小。”

  “激将法?”

  “我付出什么代价你愿意?”

  “在我的概念里,性和爱情都是自由的选择,当我找一个男人时,正好他也需要一个女人,双方付出同样的热情,收获同样的平静,没有轻视,没有鄙薄,连令人不齿的暗喜也没有。就这么纯洁。那你就真的不行。还有,你为什么不怕你老婆小娜知道会杀了你?”

  唐大志风平浪静的表情令人惊讶。“只要你不说,她怎么知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说?”

  “这种事能说得清吗?好听不好说既不好听也不好说。”

  我抬起头,突然发现于小娜就站在他身后,心砰砰地跳着,怕她听出蛛丝马迹,与她老公谈那话题,还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她老公笑吟吟地站起来,吸着鼻子,“吃完了?咱家的猫没给熏一个跟头吧?”然后转向我,“那可是只纯种波斯猫,熏死了就叫她刽子手!”

  “刚才它和我抢着吃呢。”好朋友笑嘻嘻地靠在老公胳膊上,“刚刚你们谈什么?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

  在我正想着编个瞎话搪塞前,她老公先笑着:“我们刚才在开玩笑说,再买个大榴莲,如果一珊一口气吃下去,我就从顶楼往下跳!结果她考虑了半天,还是不敢。”

  这瞎话不赖,我赔笑,心里开始鄙薄这对夫妻建立在沙子堆上的爱情。

  “哎呀,一珊,你千万别当刽子手!我老公能从楼上跳下来?借给他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甭听他瞎吹牛排。其实你真吃两斤也没什么,死不了人,兴许还会喜欢上那个味!”

  单身汉有两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心灵的孤寂,二是身体上的孤单。前者是精神上的,可自行解决,三教九流,颠倒是非的信仰差别,完全可以从中选一个来把空空的脑袋填充成垃圾箱,万一实用哲学玩得好,玩得俏,信手弄个把官来当当,实在是现买现报,一不留神小金库满满的,成了隐性百万富翁。人生在世,总有所图吧?图个啥呀!

  解决后者却不容易,幸亏也不是太多。女性的生殖器官像个容器,先天性造就的被动防  
守,也不敢要太多。

  以前偶尔打打电话的是个搞建筑设计的,因不喜欢那份据说巨枯燥的工作,便搞了辆出租车大街小巷满北京乱转,袋里揣着照相机,时不时地咔咔瞎拍一通,有空叫我去欣赏。他是那种普通的融没人群里便不容易找回来的男人,性格也像其身体和相貌一样,恬淡,温和,朴素,像一株处处生长处处被人熟视无睹的杨树,砍掉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在这个追求独行特立和个性的年代里很容易吃亏的。让人惊讶的是他根本不想改变,只想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

  认识这个凡夫俗子纯属一个偶然得不能再偶然的机会,有一次陪客户时喝高了,满大街找不着北,弃车要了辆出租,递上名片便不醒人事了。第二天醒来发现在一个陌生的床上躺着,淡蓝的床单,淡蓝干净的被子;卧室不大,收拾得井井有条,地上铺着淡黄色地毯;墙上挂着北京风景图片,那种看似不起眼的胡同、槐树和老人下象棋的画面被处理得富有美感而温馨。

  床头柜上放着一瓶未打开的矿泉水。我一边喝一边打量,这是一套老式二居室,从窗外建筑看是在西城真武庙附近。坐了一小时,主人回来了,打着呵欠。

  “我干嘛在你家?”

  “你昨晚给的名片是你办公室的吧?那里的门卫说锁门了,而我又有事,需要拉一晚上的活,所以就把你送到自家里来了。”

  “你扛我上来的?”

  “你看着瘦,分量一点也不轻。”

  “你有老婆或女朋友的话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

  “很幸运两样都没有。”他脱下外套往厨房里走。

  “昨晚挣了多少钱?”

  “七百多。”

  “真不少。请我吃饭吧,刚才看到楼下有几家不错的馆子。”

  他回过头,犹豫了一下,没有拒绝。

  “就是嘛,挣那么多钱,放在银行里也没啥意思,花了才有价值!”

  我高高兴兴走在前面,选了一家餐馆,捡了不太贵的菜叫了几个。付款时有了争执,他忙着掏钱;我沉下脸来警告服务员:“要敢收他的钱,明天就不在这儿吃了!”

  于是我买了单,就去上班了。

  这件事应该像水面的涟漪一样,过去了就过去了,没什么特别的。偏偏有一天傍晚在酒吧间闲聊的时候,突然特别想念那个开出租的普通男人,也想再看看他卧室里的老胡同的照片,那种淡蓝暮蔼中的画面太美了。原本只是想想而已,但那种悖论又出来了,希望性越小常理上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越抓搔着你好奇探猎的心理去近一步走近它。

  我保留了他一张名片,电话也没打,只发了一个短信息。一刻钟后他就到门口了,让侍应生转告了我。

  我喝干了那杯啤酒走出来,对他说:“今晚就想到你家去住,只是喜欢你墙上的照片。辛苦你睡地板或沙发。”

  他同意了。

  那晚我又躺在他淡蓝色的床上,很舒服。他睡在床下地毯上,客厅里沙发太小,把柜子里能铺能盖的全拿出来了。他还有架不太好使的幻灯机,磕磕巴巴把拍摄的北京古城的角角落落打在了那张白布上,让我侧面了解了近在咫尺的北京原来蕴藏着这么多不经意的神奇,这么世俗斑驳竟没有发现的美丽。看来看惯的东西就会在视觉上产生一种惰性,阻碍着进一步去发现它异质的哪怕细微的东西。

  看累了,我在床上睡着了,他在床下睡着了。睡到半夜,我滑到床下,于是一切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开始了。

  他叫李林,一年前在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辞了职,一边跑出租养活自己一边发展业余爱好,剩点钱,除了吃饭都投在摄影摄像上了。他手上就有一台据说是非常棒的莱卡。他的生活也像他的思想一样单纯,甚至单调,但总那么忙忙碌碌,快快活活,从摄影孔里乐此不疲地看世界。

  他挣钱远没我多,却从未伸手向我借过钱,每次去他那里有时他亲自下厨做,有时到楼下馆子里,他也乐意付钱。我穿的衣服永远比他的好,比他的时尚,比他的贵,他也不感到惭愧,照样在我身边跟着。

  “和我在一起,你不感觉像个次品吗?”

  “次品?是你说的。我更像个物品。”

  “你自卑吗?”

  “自卑?又是你说的。我不自卑。”

  “你不觉得高攀我吗?”

  “高攀?不,我是独立的。你愿意来的时候就来,愿意走的时候就走,你也是独立的。”

  他的话让我感动了良久,自己的大脑也好象从世俗纷争纠缠不清的婚姻和男女关系上找到了一个“奢华的简约”的角度,新鲜而轻松。

  他的生活圈子又窄又简单,比不上我一个零头。他没有处处计较和耍心眼的女朋友,女性中我算走得最近的一个,因此也难得有细碎龌龊的小事件。

  没多久,我就不厚道地提出:“一周顶多见一次,我愿意来的时候才来;平时,不要给我打电话。”

  他同意了。

  我剥夺了他选择的机会,只是自己愿意要时就去。有时一个月也不去一次,也不打电话  
。他就是那种我想要的默默无闻要求也不高的男人,不优秀也不出众,更不会惹事生非,一心埋头自己的工作,要他时他就过来,眼睛温和而平静地看着我,不谦卑不抱怨,像我的一根肋骨。有时咱就想他就是那个在我正式拥有一个男人之前的救火队员,是老天爷赐给的完美礼物。

  从于小娜家里出来不打招呼就直奔他的家。他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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