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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无泪[梁凤仪]-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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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魏先生,此来除了诚心诚意把我的故事告诉你,希望你会帮我打赢这场仗之外,我还想道达一重心意。”
  “请说。”
  “别把帮我的忙看成是你非做不可的事。”
  “庄小姐,你的意思?”
  “我感激善鸿对我的一切照顾与恩惠,然,以你们之间的关系,使我成为当然的受惠者,可是不必的。我不愿意作变相的威胁与敲诈,这对我是尊严上的侮辱。若不是真不能以自己的智慧与能力解决不了的困扰,我根本不劳打开善鸿的锦囊。魏先生,对我,求人也还可以,迫人、强人,就不必了。什么也是自动自觉显得珍贵。”
  一听这最后几句话,魏千舫霍地站起来,脸色青白,他头也不回地走离甲板,大声呼嚷艇上的水手,说:
  “给我放下快艇,我要回去。”
  之后,他再走回来,以严峻的目光盯着庄竞之,说:
  “既如是,庄小姐,我们言尽于此了,他们会把游艇开回去。”
  说罢,也不劳看庄竞之的反应,就跳下快艇,随即开动引擎,一枝箭似地向前急驶,一忽儿就远离游艇。
  海面上出现了曾因波动过而留下的一条白浪。
  庄竞之差不多是吓呆了。
  魏千舫整日地坐在她身旁,他的表现完全见尽绅士风度。
  她没办法可以想象到这次会面的结局会是如此的失控、失礼、激动、狼狈、尴尬。
  就是因为自己的大方,让对方有了自由选择,魏千舫就立即反脸,表明态度,认为毋须买庄竞之的帐了?
这个推论,不是讲不通,而是未免牵强得近乎滑稽。
  庄竞之放他一马,魏千舫何不温文下台。就算乘机领尽庄竞之的人情,不再跟她纠缠,也绝对犯不着立时间拉下脸来,分道扬镳。
  这是迫着庄竞之非拿出魏赵两家的渊源关系来作杀手锏,使对方非驯服不可吗?
  若真如是,那可糟透了。
  庄竞之根本就无法洞悉内里乾坤。
  海浪声一直微微地在竞之的耳畔响起来,船已在归程之上。
  她又细想,刚才魏千舫蓦然盛怒,忍不住离去,倒是活像受着什么重大刺激,真奇怪,竞之反复思量,并不觉得自己最后说的那番话,有什么开罪对方的地方。
  除非魏千舫是个高傲至不容许有人企图向他施舍的人?
  果如是,他的反应就应该变成给庄竞之尽量方便才成,或者他说:
  “赵善鸿既然肯定我会帮你,自有个中理由在,你不必胡乱大方,有什么需要我出面与出手的,就说出来好了?”
  唯有如此,才是保障自尊的办法吧?
  眼前已然是万家灯火,从船上望向岸上,像看到五光十色的宝石镶在黑绒布上,发放出难以抗拒的光芒,使人迷惑至极。
  庄竞之不但目为之眩,且也心为之惑。
  实在无法适应这另一场折子戏的结局。
  她回到竞天楼,跌扑到床上去,根本累成一摊烂泥似,再爬不起来。
  人生复杂难缠,要顺畅地走毕全程,竟是如此疲倦!
  每个清晨早起,庄竞之均需无泪。然,很多很多很多个清晨,她在转醒的一刹那,都只愿自己从此长眠不起。
  竞之想,那些一生平淡的女人,必定是最最最幸福的,或者,她们会身在福中不知福,那就真是无话可说了。
  日子在阴影重重的气氛下过着。
  庄竞之自己动手,礼聘了室内设计家,把竞天楼从新装修。
  再多心头压力,也要奋发图强,先给自己弄妥个安乐窝。
  那郑玉英,有一去不返之势。庄竞之也就不管她了。
  至于庄氏企业内的那两个已然背叛的大员,竞之下令要他们即日离职。
  已然腐烂至发酵的肢体,务必尽快切除,以免毒气攻心,威胁存亡。
  庄竞之还做多了一个部署,她另外重金雇用了一间跨国性的行政与公关顾问公司,嘱他们快速运用各种渠道与关系,透过不同的媒介与人物,照会全城各间具规模的机构,将苏世元与邓炯同之不忠不信不可靠传扬出去,以祈让他们二人于短期内无法在市场内再得以翻身。
  这一个部署,是庄竞之援兵之计,相当重要。
  无他,以杀鸡警猴的手法,让城内一总的高级行政大员都略有所闻,知所警惕,知道出卖她庄竞之不是一回轻易被放过的事。
  那一撮跟在企业巨子后头行走的所谓打工皇帝,除了位高俸厚之外,还有社会名声与地位。后者之重要不下于前者。若果一段长时间,赋闲在野,无人问津,就算口袋里再有钱,也如玉石骤失光芒,不再耀眼夺目。
  人与货都是那个道理,越多人用,越多人抢,越身分高昂,越能发挥潜能魅力。
  庄竞之要这等短视者知道,他们不可妄想被收买之后,还有重出江湖之一日。除非收买他们的一方付足供养他们下半生的价钱,否则,一时贪念,要贻害终生。
  至于城内的那些具规模的机构,接到这种讯息,是百分之九十九会上心的。反正,行政大员遍街都是,哪愁雇用不到好帮手,犯得着开罪一个有能力有资格跟自己为忤的人?
  于是,庄竞之此举最低限度起到阻吓作用。
  香港地小人多,易于鲜明地处理讯息,有效地在对象目标身上起到预期作用。这番举止若然在纽约,反而难以进行。
  换言之,杨慕天在本城再要收买她身边的人,肯定会比较困难,因为有前科可鉴,人们的顾忌多起来,且也同时迫令杨慕天要多花铜钿,才能达到目的。
  能尽量花费敌军粮饷,也是兵法权术之一种。庄竞之要看看杨慕天剩余的身家有多少,足以与她为敌多久?
  若只是金钱攻势,不难对抗。
  只怕杨慕天的双管齐下,既以旁的所有滋扰包抄,又全力攻心,向准庄竞之的死门进发。
  像今天,一大清早竞天楼的婢仆就接到一大篮白色的百合与星花,送来给他们家的女主人。
  庄竞之翻开附在花篮上的字条看,脸色当即青红不定。
  那字条是杨慕天的笔迹,写道:
  竞之:
    当你收到第一百篮百合花时,我就会亲自携带一大束鲜红的玫瑰上你家造访,庆祝我们的团圆。
              慕天
  庄竞之把字条搓成一团,跌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她当然记得跟杨慕天在竞天楼共度的最后一晚。
  偌大的饭厅焕然一新,都摆满了大朵大朵白色的百合花,餐桌上放了擦得闪亮的银色烛台,插了白洋烛。
  庄竞之一身的白衣。那薄薄的绉纱长裙,令她走起路来有飘飘欲仙之感。
  是太冷艳了。
  她紧紧地挽住杨慕天的手,走进饭厅去。
  当时一看那完全净白的布置,杨慕天很觉突兀。
  庄竞之连忙温婉地柔声向他解释:
  “慕天,是我悉心布置的。素白代表纯洁,心无外鹜,专心一致。自此而后,除我俩之外,再没有别的人和事横亘在中间了。白色,且是恋爱的坟墓,是婚姻的开始。那些红彤彤烈艳的玫瑰,才是火爆爱情的象征。”
  庄竞之那番话,使杨慕天受落了。
  他俩各自坐到长餐桌的两边座位去,享受丰富的晚餐。
  二人都喝至微醺,更添情趣,饭后,杨慕天挽扶着娇柔无力的庄竞之,回到睡房去。
  “慕天!”庄竞之伸手过去,轻轻地、情意绵绵地抚摸着杨慕天的脸说:“你其实是个极之漂亮好看的男人。”
  “配你!”杨慕天深情地吻在庄竞之的脸颊之上。
  竞之轻声叹息:
  “相书是不是说唇薄者无情?信焉?”
  “对你,我怎么会?”杨慕天答。
  “真的不会吗?”
  “不会,永远不会。你信不信,要不要我发誓?”
  “不,不,不,千万不要发誓,誓言是一定应验的。”竞之说,把手按在慕天薄薄的嘴唇之上。
  慕天把她的手拉下来。
  “那我就以行动代表我的誓言,好不好?”
  至此,竞之完全醉倒在慕天的怀里。
  今日的庄竞之自回忆之中,仍能享受到一种通体运行,使血脉贲张,手足也麻痹似的极度刺激。
  她不愿意张开眼睛看到现实环境。
  反而更深、更深、更深地自堕迷惘深渊,把思维再往前推,忆及更远、更远、更远的前尘旧事。
  那一夜庄竞之与杨慕天自家乡偷渡南下香江,于下水泅泳之前,他俩躲在丛林里,躺在枯黄而微带湿濡的树叶之上,头顶的星星,一颗一颗像要洒下来,洒落在身上似。
  慕天的脸,如斯俊美,他的背,线条如斯无懈可击,那一下又一下的肌肉鼓动,非常有节奏,有效果地抽动着庄竞之的每一根神经,使她在紧张与松弛的循环交替之中,获得至高无上的灵欲合一的欢乐。
  那种快乐,是烧得火红的一根铁棒,一下又一下压在庄竞之的心房上,成为永不磨灭的烙印。
  这次之后,他遗弃她、出卖她、忘记她。
  他为自己的前途、安全、富贵而不顾她的存与殁。
  每一次,当庄竞之重温着心上承受烙印的过程时,都从极度痛楚之中,同时感受极度欢愉,或者,可以说是从无可替代的欢愉里,同时承担无可替代的痛楚。
  泪水,自庄竞之的眼角渗出来,流了一脸。
  那最后一次晚餐的翌日,杨慕天因庄竞之的自首,而被警方控告他俩串谋犯上商业讹骗罪行。
  庄竞之以绝艳绝情的殉葬方法,报却前仇。
  她要他的誓言应验。当年杨慕天说过,如有背叛竞之的恩情,他之所有尽入庄竞之之手。
  竞之霍然而起,以手背抹干了脸上的泪痕。
  今晨不应有泪。
  庄竞之惨然一笑,望住犹在狱中的杨慕天差人送来的那一大篮白色百合花,想,杨慕天真的不放过她。
  他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纯白代表心无旁鹜,圣洁婚姻。对比下,烈艳的血红就是激情。
  杨慕天重新布下他的天罗地网,以财势造成对竞之肉体上的重重困扰,使她疲累,再以柔情炽爱,溶化她已然软弱的心神,而迫得她走投无路,不得不降。
  庄竞之奔跑出花园去,向着蔚蓝的澄空,对住繁华一片的香江,纵声狂喊:
  “杨慕天,我不爱你,我不爱你,我不要爱你!”
  唯其不爱杨慕天,才是釜底抽薪的自救之法。
  然,如何?
  庄竞之自知不敌,丧然若失。
  杨慕天太知道庄竞之的心。
  正如她知道他的一样。
  她之所以不放过他,设尽千方百计要报复他的忘情、弃爱、辜恩、负义,完全是因为爱他至深,已到不能自拔的境地。
  倘若视他如陌路人的话,当庄竞之傲然屹立于众人头上,成为举世企业界内闪亮的天皇巨星之后,在她的眼中,杨慕天是谁?他算老几?值得她偶一回顾?
  不,不,绝不。
  唯其恨之深,才见爱之切。
  盖世聪明的杨慕天和庄竞之都心知肚明。
  人们常常鼓励自己,要以理智战胜情感。
  实质上,有多少人可以旗开得胜?
  怕只怕那少数战胜情感的勇士,还是在情感得以宣泄之后,才是痛定思痛,洗心革面。
  大多数的人,一天不摔至粉身碎骨,还是甘愿往火坑里跳。
  庄竞之养就不凡的外貌与体态,可惜,可惜,仍只怀有一颗平凡至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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