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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期-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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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次演讲中,洛尔加认为,隐喻必须让位给“诗歌事件”(poeticevent),即不可理解的非逻辑现象。接着他引用了《梦游人谣》的诗句为例。他说:“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写‘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我会告诉你我看见它们,在天使的手中和树上,但我不会说得更多,用不着解释其含义。它就是那样。” 
  最后一段采用的是虚实对比的手法:那吉普赛姑娘/在水池上摇曳。/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月光的冰柱/在水上扶住她。接着,梦幻被突然打碎:夜亲密得/像一个小广场。/醉醺醺的宪警,/正在敲门。宪警在西班牙,特别在安达卢西亚是腐败政治势力的代表。洛尔加专门写过一首诗《西班牙宪警谣》:“他们随心所欲地走过,/头脑里藏着/一管无形手枪的/不测风云。”这两句有“僧敲夜下门”的效果,但更触目惊心,把冷酷现实带人梦中。最后,一切又归于宁静,与全诗的开端呼应: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 
  《梦游人谣》如醉如痴,扑朔迷离,复杂多变又完整统一,意象奇特,音调转换自如,抒情与叙事兼容,传统要素与现代风格并存。值得一提的还是音乐性。现代抒情诗与音乐结合得如此完美,特别是叠句的使用出神人化,洛尔加堪称一绝。 
  五 
  1928年春,洛尔加有了新的男朋友,叫阿拉俊(EmilioAladren),是马德里美术学校雕塑专业的学生。洛尔加带他出入公开场合,下饭馆泡酒吧,为他付账。阿拉俊口无遮拦,把他和洛尔加的隐私泄露出去,闹得满城风言风语。 
  达里显然听说了传闻,和洛尔加的关系明显疏远了。1928年9月初,他写了一封七页长的信给洛尔加,严厉批评他刚出版的《吉普赛谣曲集》:“你自以为某些意象挺诱人,或者觉得其中非理性的剂量增多了,但我可以告诉你,你比那类安分守法者的图解式陈词滥调强不了多少。”达里认为洛尔加应该从现实中逃跑。信中的主要观点,出现在不久发表的文章《现实与超现实》中。在这篇文章中,他进一步强调:“超现实主义是逃避的另一层意思。” 
  当年的伙伴伯奈尔这时和达里结成新同盟。他专程去看望达里,他们开始合作一部超现实主义电影。在达里面前,伯奈尔大骂洛尔加。他们用一周的时间完成电影脚本初稿。他们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任何意象都不应得到理性的解释。伯奈尔给朋友写信说:“达里和我从来没这么近过。” 
  阿拉俊原来是个双性恋,他突然有了女朋友,和洛尔加分道扬镳。在寂寞中,洛尔加开始寻找新朋友。他结识了智利外交官林奇(Car'osMorlaLynch)夫妇,很快成了他们家座上客。“他常来常往,留下吃午饭晚饭——或都在内——打盹,坐在钢琴前,打开琴盖,唱歌,合上,为我们读诗,去了又来。”自幼写日记的林奇写道。 
  洛尔加精神濒临崩溃,几乎到了自杀的地步。他需要生活上的改变。那年年初,有人为他安排去美国和古巴做演讲,这计划到4月初终于定下来。他将和他的老师雷沃斯同行。三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护照。他们乘火车到巴黎,转道英国,再从那儿乘船去美国。“向前进!”他写道,“我也许微不足道,我相信我注定为人所爱。” 
  1929年6月26日,风和日丽。“S·S·奥林匹克”客轮绕过曼哈顿顶端,逆流而上,穿过华尔街灰色楼群,停泊在码头上。洛尔加吃惊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写信告诉父母,巴黎和伦敦给人印象深刻,而纽约“一下把我打倒了”。他还写道:“整个格拉纳达,也就能塞满这里两三座高楼。”抵达两天后,他半夜来到时代广场,为灯火辉煌的奇景而惊叹:纽约的一切是人造的,达里的机械时代的美学成为现实。 
  他对美国人的总体印象是:友好开放,像孩子。“他们难以置信的幼稚,非常乐于助人。”而美国政治系统让他失望。他告诉父母说:民主意味着“只有非常富的人才能雇女佣”。他生宋头一回自己缝扣子。 
  在雷沃斯催促下,他很快就在哥伦比亚大学注册,并在学生宿舍住下来。他给父母的信中假装喜欢上学,实际上他在美国几乎一点儿英文都没学会,除了能怪声怪调地说“冰激凌”和“时代广场”,再就是去饭馆点火腿鸡蛋。他后来告诉别人,在纽约期间他吃的几乎全都是火腿鸡蛋。他在英语课上瞎混,模仿老师的手势和口音。他最喜欢说的英文是“我什么都不懂”。他担心,英文作为新的语言,会抢占自己母语的地盘。某些西班牙名流的来访给他当家做主的自信。他接待了梅亚斯,那个在塞维利亚认识的斗牛士。他把梅亚斯介绍给他在纽约的听众。 
  二十年代的哈莱姆是美国黑人的巴黎。洛尔加迷上了哈莱姆与爵士乐,经常泡在那儿的爵士酒吧里。他时不时抬起头嘟囔:“这节奏!这节奏!真棒!”他认为,爵士乐和深歌十分相近,都植根于非洲。只有通过音乐才能真正了解黑人文化;像吉普赛人一样,黑人用音乐舞蹈来承受苦难,“美国除黑人艺术外一无所有,只有机械化和自动化,”他说。 
  到美国六周后,他开始写头一首诗《哈莱姆之王》。他后来写道:纽约之行“丰富并改变了诗人的作品,自从他独自面对一个新世界”。夜深入静,他常常漫步到布鲁克林大桥上,眺望曼哈顿夜景,然后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返回哥伦比亚的住所,记下自己的印象。 
  他跟同宿舍的美国邻居格格不入。他告诉父母说:“这是地道的野蛮人,也许因为没有阶级的缘故。”他把自己关起来,要么写作,要么无所事事,整天躺在床上,拒绝访客,也不起来接电话。 
  1929年10月29日是历史上著名的“黑色星期二”,即纽约股市大崩盘。在此期间,洛尔加和雷沃斯一起去华尔街股票市场,目睹了那场灾难。洛尔加在那儿转悠了七个小时。事后他写信告诉父母:“我简直不能离开。往哪儿看去,都是男人动物般尖叫争吵,还有女人的抽泣。一群犹太人在楼梯和角落里哭喊。”回家路上,他目睹了一个在曼哈顿中城旅馆的跳楼自杀者的尸体。他写道:“这景象给了我美国文明的一个新版本,我发现这一切十分合乎逻辑。我不是说我喜欢它。而是我冷血看待这一切,我很高兴我是目击者。” 
  他对自己在纽约写的诗充满信心,他认为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他常为朋友们朗诵新作。“他的声音高至叫喊,然后降为低语,像大海用潮汐带走你,”一个朋友如是说。这些诗作后结集为《诗人在纽约》,直到1940年才问世。 
  六 
  黎 明 
  纽约的黎明 
  有四条烂泥柱子 
  和划动污水行进的 
  黑鸽子的风暴。 
  纽约的黎明 
  沿无尽楼梯叹息 
  在层层拱顶之间 
  寻找画出苦闷的甘松香。 
  黎明来了,无人迎入口中 
  没有早晨也毫无希望 
  硬币时而呼啸成群 
  穿透吞噬弃儿们。 
  他们从骨子里最先懂得 
  既无天堂也无剥光树叶的恋情: 
  出路只是数字与法律的污泥, 
  无艺术的游戏,不结果的汗。 
  无根科学的无耻挑战中 
  光被链条与喧嚣埋葬。 
  而晃荡的郊区不眠者 
  好像刚从血中的船骸上得救。 
  在《洛尔迦诗抄》编者后记中,施蛰存先生写道:“望舒的遗稿中没有一篇《诗人在纽约》这个集子里的作品。为了弥补这个缺憾,我原想补译两首最重要的诗,即‘给哈仑区之王的颂歌’及‘惠特曼颂歌’。我借到了西班牙文原本,也有英法文译本做参考,但是每篇都无法译好,因此只得藏拙。但为了不让洛尔迦这一段的创作生活在我们这个集子里成为一个空白,我还是选译了一首短短的‘黎明’聊以充数。这不能不说是这部诗抄的一大缺点。”寥寥数语,施先生重友尽责谦卑自持的为人之道尽在其中。说实话,《黎明》译稿错误较多,总体上也显拗口。我在改动中尽量保留原译作的风格。 
  此诗共五段。开篇奇,带有强烈的象征风格:纽约的黎明/有四条烂泥柱子/和划动污水行进的/黑鸽子的风暴。用四条烂泥柱子和黑鸽子的风暴来点出纽约的黎明,可谓触目惊心。这两组意象在静与动,支撑与动摇,人工与自然之间,既对立又呼应。 
  第二段,纽约的黎明是通过建筑透视展开的:无尽楼梯和层层拱顶之间。洛尔加曾这样描述纽约:“这城市有两个因素一下子俘虏旅行者:超人的建筑和疯狂的节奏。几何与苦闷。”几何是纽约建筑的象征,与之对应的是苦闷:寻找画出苦闷的甘松香。自然意象甘松香的引入,以及画这个动词所暗示的儿童行为,可以看作是一个西班牙乡下孩子对冷漠大都市的独特反应。 
  黎明来了,无人迎入口中,这个意象很精彩,甚至有某种宗教指向——“太初有言,上帝说有光,于是有了光”(引日约全书》)。没有早晨也毫无希望。在这里出现早晨与黎明的对立,即黎明有可能是人造的,与自然进程中的早晨无关。硬币时而呼啸成群/穿透吞噬弃儿们。作为纽约权力象征,硬币像金属蜂群充满侵略性。弃儿在这里,显然是指那些被社会遗弃的孩子们。 
  第四和第五段带有明显的论辩色彩,弃儿们懂得:既无天堂也无剥光树叶的恋情:/出路只是数字与法律的污泥,/无艺术的游戏,不结果的汗。最后,又回到了早晨与黎明的对立:光被链条与喧嚣埋葬。而晃荡的郊区不眠者/好像刚从血中的船骸上得救。作为黎明的基本色调,血似汪洋大海,那些建筑物如出事后的船骸,郊区不眠者正从黎明中生还。 
  这首诗从形式到主题,都和洛尔加以前作品相去甚远。他开始转向都市化的意象,并与原有的自然意象间保持某种张力。他以惠特曼式的自由体长句取代过去讲究音韵的短句,显得更自由更开放。他所使用的每个词都是负面的,故整体色调沉郁顿挫。按洛尔加自己的话来说,他写纽约的诗像交响乐,有着纽约的喧嚣与复杂。他进一步强调,那些诗代表了两个诗歌世界之间的相遇:他自己的世界与纽约。“我所作出的是我的抒情反应,”他说。他的观点并非来自游客,而是来自“一个男人,他在仰望那吊起火车的机械运转,并感到燃烧的煤星落进他眼中”。 
  如果说这首诗有什么不足之处,我以为,后半部分的理性色彩,明显削弱了最初以惊人意象开道的直觉效果。这是洛尔加的新尝试,显然不像他早期作品中那样得心应手。但从诗人一生的长度来看,这一阶段的写作是举足轻重 
的,开阔了他对人性黑暗的视野,扩大了他的音域特别是在低音区,丰富了他的语言经验和意象光谱。这一点我们会在他后期作品中发现。 
  七 
  在纽约住了九个月后,洛尔加于1930年3月7日乘船抵达哈瓦那,一群古巴作家和记者在码头迎接他。回到自己的母语世界,他如鱼得水。在第一封家书中他描述古巴是“抚爱而流畅的,特别感官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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