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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利坚本科岁月 作者:马俏-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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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最声名赫赫的赌城, 就这样富有戏剧色彩地闪亮登场, 果然不同凡响。   
  汽车徐徐地开进拉斯维加斯, 街上竟然是人山人海, 男女老少盛装而出, 街边每个餐厅都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和浓烈的酒精的味道。来到城市最新的中心,俗称〃Strip Mall〃, 世界上最鼎鼎大名的几大赌场Bellagio, Wynn, MGM Grand,就在此骄傲地展示着它们的美丽与宏大。Bellagio前那美轮美奂的水池每隔几分钟便喷出冲天水柱, 蓝色的水珠天女散花一般从天空中洒下,被五彩的灯光照得珠光宝色, 仿佛无数的钻石, 带着那举世无双的光芒从天空徐徐落下。每个赌场前无一不停满了法拉利和保时捷,绝色的金发女子不时裙裾飘飘地从红地毯边傲然走过, 走向那充满了诱惑的赌场大厅。   
  横穿美国第五站: 巧遇赌王   
  说起拉斯维加斯的赌场, 首当推Bellagio。纯白色的环形大楼灯火通明, 从规模和设施上说都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赌场。而对我这个普克迷来说,这个赌场最大的吸引力莫过于其世界闻名的普克场了。   
  普克, 俗称Texas Holdem, 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一种纸牌赌注游戏。我在大三和大四的时候接触到这种游戏,发现这个规则简单的游戏真的趣味无穷。有一句谚语说你可以用几分钟时间学会Texas Holdem, 但要用一生的时间来真正掌握它。普克不光是所有大赌场的重头戏,而且已经成为了一种国际承认的赛事。每年举办的国际普克赛, World〃s Series of Poker (WSOP),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报名。每个人都要花钱买入, 赢家通吃, 最后的大赛赢家们的收益可高达几十亿美金, 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我自从学会了玩普克, 便经常与朋友们兴致勃勃地牛刀小试, 这次来到普克的麦加圣地, 自然不肯放过如此大好机会,拉着麦特进入了Bellagio的普克场。与外面嘈杂的老虎机场截然相反, 普克场竟然是肃然无声,打着黑色领结的庄家优雅修长的手指在一幅幅印着Bellagio徽记的牌间飞舞, 牌桌前穿着不凡的男男女女神色凝重, 如临大敌。买入的最低限额是四十美金,我放下了两百美金, 心里暗暗祈祷, 只求这些武林高手们可以让小女子勉强维持一两个小时, 别输得太难看就好。我在一个已有三个人的桌子前坐下,桌子围坐着一个络腮胡子, 一个金发美女, 还有一个亚洲老头, 我们目光接触, 脸上都没有一点表情。                 
  庄家开始发牌。我第一次的暗牌只拿了一对四, 第一轮便弃牌了。一轮下来, 络腮胡子小胜。第二轮和第三轮, 我都没有拿到好的暗牌, 于是叉手旁观, 无输无赢。  
  我平时玩普克, 有一个原则, 那就是不赌则已, 赌则全力以赴。赌场中, 身材娇小的亚洲女生凤毛麟角。人们普遍认为亚洲女生保守含蓄,这种世俗偏见是我最有力的武器。如果我一连几轮都袖手旁观, 突然开始加注, 并且一赌到底, 不管对方如何跟注加赌决不手软,牌桌上的人都会暗想这个女生手里一定拿着出现几率为65万比1的皇家同花顺, 这种神话般的皇家同花顺出现的几率比哈姆雷特彗星出现的几率低多了,此时不弃牌而逃更待何时。这种逻辑让我经常唱空城计, 即使手上拿的是特别烂的暗牌仍突然加注, 竟然屡试不爽。   
  第四轮, 我拿到的暗牌是一个Q和K。开头不错, 我决定买入。前两张明牌出来了, 竟然又是一个Q和K, 我不动声色, 络腮胡子突然开始加注, 我跟牌,美女和老头也跟牌了。最后一张明牌出来了, 是个A, 络腮胡子突然将注加到200美元, 如果我跟的话那就意味着全盘托入, 孤注一掷。我咬咬牙,将面前所有的筹码都推到了桌子的中央。庄家吩咐: 〃亮牌〃。我翻出牌, 两对Q和K整整齐齐; 对手亮牌了, 我的头嗡的一声: 同花顺。   
  络腮胡子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波澜不惊, 我也故作平静地看着庄家将我的宝贝筹码拢到他可恶的大胡子下面去, 我礼貌地站起来说一声: 〃先生女士们, 失陪了。〃   
  普克厅外面是一个带有小型喷水池的美丽圆形阳台。我和麦特走到水池边, 我不禁大放悲声, 絮絮叨叨地说那个络腮胡子毫无绅士风度啦, 老谋深算啦,欺负弱小女子啦, 麦特早习惯我的自言自语喋喋不休, 微微地笑着给我一个安慰性的拥抱。我坐在水池边, 没有风度地踢掉令双脚痛苦不已的高跟鞋,心里还为那十分钟以内白白丢掉的两百美金愤愤不平。水池边的两个正在抽烟的男子闻声转过身来, 我和麦特一下子都呆住了, 天啊, 那是Johnny Chan!   
  看着那张在电视和新闻上瞻仰过无数次的胖胖的脸, 我的脑海中如计算机一样闪过他的材料: Johnny Chan, 中文名字是陈强尼, 一个生于广东的华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赴美, 二十一岁辍学去拉斯维加斯。他迅速升为美国普克界的北斗泰山, 世界普克系列赛WSOP1978~1988前无古人的蝉联冠军。他在普克桌子上赢的钱, 总和超过30亿美金。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样子, 他和气地笑了笑: 〃刚才输了吧?〃 接着自言自语地说: 〃我年轻的时候, 也经常输。年轻人, 别放在心上,娱乐而已。〃他掏出一盒烟, 递了一支给麦特: 〃一起抽一支?〃 麦特嫉烟如仇, 正要推却, 我掐了他一把轻轻地说: 〃您老人家就勉强抽一支也不会少块肉,说不定他会给我们传授些秘诀。〃 麦特一脸悲壮地接过烟, 勉勉强强地抽起来。                  
  赌王的话倒是不少, 知道我也是广东人便感慨万千地说起自己那个从餐馆到赌场曲折跌宕的美国梦。于是, 我们就在拉斯维加斯, Bellagio的阳台上,跟世界第一号普克手聊起了家常。秘诀没取着, 那个夜晚剩下的光阴, 我们就这样跟Johnny Chan坐在露天的阳台上啜着威士忌,麦特舍命陪君子陪着他慢慢地吐着烟圈。   
  专业普克手, 大概是我永远不会考虑的职业吧。可是这趟神奇的旅行, 把我们带到了这个极致疯狂的城市, 于是就有这么一个夜晚,我们和这个城市里最大的赢家之一的生命短暂交会, 我们竟坐在一起, 在皎洁的月色下聊人生, 聊普克, 这也算是拉斯维加斯送给我的特别礼物吧。   
  横穿美国第六站: 太浩湖   
  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太浩湖(Lake Tahoe), 在美国是真正的远近闻名。位于海拔两千两百米的山上, 这个被雪山包围的高山湖,被称为是印第安人的蓝色的梦。我们在加利福尼亚的最后一站, 就是太浩湖。   
  旧金山的巨人队棒球赛是真正的万人空巷, 我们在棒球赛把嗓子都喊哑了才出来, 已是晚上的九点多了, 看看表,我们离今天晚上的目的地太浩湖还有整整五个小时的车程。   
  麦特神通广大, 托人买来的一等票令我整整两个小时精神高度兴奋, 喊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大嚼了三个汉堡包, 一鼓作气地要开去太浩湖。   
  三个小时之后, 疲惫还是一点点地爬进了小小的车厢, 麦特均匀的鼾声已经在车厢响起, 我灌下一大口咖啡, 抖擞精神,双手把住方向盘。汽车无声无息地沿着加州笔直的公路向北延伸开去。渐渐地, 宽阔的高速公路变成了平坦的普通公路,接着变成了弯弯曲曲的山路。四周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车子只能靠着自身的车头灯在灌木丛中窄窄的小路上一圈又一圈地绕着开。   
  开着开着, 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了左边的树丛里点点的亮光, 根据树丛的稠密程度大小不等地闪烁着, 车子开过一处开阔的矮林丛的时候,我一下子屏住了呼吸。这一定是一个仙境, 一个从无人烟的圣地, 雾茫茫的月光下, 是一个静谧得让人窒息的湖, 微微地闪着粼粼的光芒。月色下,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皑皑的雪峰高大的影子, 好像温柔的情人环绕着这个与世无争、 天姿绝色的湖。山风摇曳着青松, 沙沙的声音仿佛羽毛一样轻轻地拂动着湖的表面,水波荡漾中, 仿佛在诉说一个千年的童话, 万年的梦。   
  我看看身边麦特熟睡的样子, 不想吵醒他, 就让我自私地再独自品味这三十秒的震撼吧, 因为我知道这三十秒的魔力, 将延续至我余生的所有岁月。   
  一个晚上, 就这么在对太浩湖的惊艳中悄悄地度过了, 一夜无语。   
  白天醒来, 第一件事就是拉开落地窗的窗帘。当耀眼的阳光射进屋里, 眼前是一个我见过的最蔚蓝的湖, 浩瀚无边的水波颤颤地将这片蔚蓝向远处慢慢地延伸开去,湖的尽头, 是突兀而起的庞大雪山。雪的洁白和水的蔚蓝, 勾画出了干干净净的一个世界, 世界里只有最纯洁的颜色, 最简单的线条, 但却是世间少有的绝色无双。   
  开车出去兜兜转转, 发现眼里看到的每一处景色, 都可以被装进镜框里直接成为一幅画, 走过看过世界那么多的名胜古迹、 风景胜地的我,就这么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太浩湖的脚下。躺在湖边的小沙滩上, 看着细细软软的沙子闪着温暖的白色光泽, 那种怦然心动让我不禁想如果一生能在这个湖上泛舟划艇、滑浪潜水, 我大概会停住那车轮一般不断向前滚动的脚步, 在这里逍遥此生吧。   
  尾记   
  开车横穿美国, 是我一个魂牵梦萦了好久的梦想, 这个梦想终于实现的时候, 它的美丽超出了我所有的想象。二十八天,我和麦特开了近一万七千英里(两万七千公里)。我们从东海岸的弗吉尼亚一口气开到美国的西海岸圣迭哥, 从南到北地横穿了加利福尼亚州, 接着开上西北岸的西雅图、蒙大拿, 顺便瞻仰了大冰川和黄石公园。往南开去了卡洛拉杜, 拜访了盐湖城, 接着马不停蹄地开回了弗吉尼亚。这一路上为了沙漠的日出日落而着迷,为地球最大的伤疤之一美国大峡谷而震惊, 幸会了濒临灭绝的北美牦牛, 邂逅了雪山上的岩石羚羊, 也曾在得克萨斯州鹦鹉学舌地放牛开拖拉机,在黄石公园跟着人家欧洲登山队疾步如飞……横穿美国的故事太多太长, 在这里不能一一记下, 只能挑最钟爱的那几个画面, 以飨读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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