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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眼。我也知道不该这样,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但实在没办法,谁让我翅膀硬了呢。
虽然父母不再唠唠叨叨,但上了班单位领导会对我说三道四,如果我对他能像对父母那样不分彼此就好了。
承认自己是待业青年没什么不好的,而许多文人墨客却要说自己闲赋在家,待业就是待业,干嘛偏说闲赋,好像自己把工作怎么着了似的,好像自己多主观能动性。
待业的这段时间,我忽然意识到何谓生活——就像魔术,看似变幻万千,却非无中生有,在预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
每天除了上网、去招聘会找工作,我便无事可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养成一有空就上街观察老头的嗜好,偶尔还拿着相机拍几张照片,经常因此被打麻将玩一二四毛钱的老头挡着脸拿拐棍儿敲打,以为我是报社记者,又在搜集不正之风的题材。
我在老头们身上预见到自己老了时候的种种模样:早上去公园压腿,中午到路边打牌,下午蹿胡同里聊天,傍晚去学校门口接孙子,深夜跑湖边吊嗓子,手头紧的时候就捡点空饮料瓶硬纸盒什么的……去他妈的,想那么远干什么,把握好现在就得了,赶紧找点儿活干才是正经事儿。
我认为自己真正长大成人是从现在开始的。原来在马路上,但凡跟腿脚不利落又有点驼背的人打听道儿,我就管人家叫爷爷奶奶,把自己当孙子辈看。后来有小孩问路时叫我叔叔,我意识到自己长大了,但没有做好准备,突然间还难以接受。又过了两年,也就是到了现在,小孩再叫我叔叔我便欣然接受,要不这么叫我都批评他不尊重长辈,同时,我管所有的老头老太太改叫了大爷大妈,当然,自己的爷爷奶奶该怎么叫,还得怎么叫。
年轻就是财富,但再有钱也架不住挥霍,况且我已二十二岁,不再是个富翁,我得一分钱掰成两瓣花,不能再打肿脸充胖子,该吝啬要吝啬了。
人长大的又一标志就是,感觉城市在变小。初中我在西单附近上学,有时因为作业没完成被老师勒令去教室外罚站,就趁机坐车去动物园,那时感觉距离特遥远,跟出趟差似的,去了动物园这一天就甭干别的了,中午买个面包,一边吃一边看猴子,吃不了的就扔下去,看它们是怎么你争我抢,奋不顾身的。现在再去动物园,打辆车,20分钟就到了,感觉近在咫尺。这才几年,变化就这么大。
还有一个长大的标志,就是脑容量减少,以前我对亚平宁半岛的那些无论几级的球员如数家珍,而今除了只对几个绯闻不断的主儿略有耳闻,对其他人陌生得就像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一样。
就在我生活得一塌糊涂,对未来不知所措的时候,不但没有找到工作,却给自己找来一个巨大的麻烦——居然喜欢上一个女孩。
那天我像只无头苍蝇,在街上东逛西逛,不知不觉就到了西单,突然被一阵叫喊声吸引,侧目一看,一个红头发的女孩正认真地冲我喊着:欢迎光临,里边请,随便转转,随便看看。是从佑丹奴专卖店传出来的。
我可以选择进与不进,但还是进去了,就是一念之差,反正也是逛,看什么不是看。
印象中这天是礼拜一,在这么一个不年不节的日子里,北京大街上的人并不多,除了几个拎着全聚德袋装烤鸭和北京果脯的外地人,与晨练买菜归来的大爷大妈,我这么大的孩子几乎没有,他们都风华正茂,哪有我这般闲情逸致。
常言说,星期一买卖稀。店里除了包括那个女孩在内的四个导购和一个收钱的,就是我了。我的到来给店里注入了活力,那三个导购分别站在三个角落热情地向我推荐服装鞋帽,我却视而不见,溜达一圈,最后停在女孩身边。小姐,这款T恤有我能穿的吗?我指着一件样衣问道。
有,先生穿XL应该没问题。在女孩目测我身高的同时,我目测了她的胸围,粗估75B,还看见她胸前的吊牌上写:雷蕾,应该是名字。这里需要做个解释,我并没有故意往女孩胸上看的习惯,只是一不留神。
女孩找出一件T恤,说您试试这件。
我假装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坐在里面的板凳上思考了换件衣服的时间,然后出来说,挺合适的,多少钱?我计划以钱不够为由,明天再来买,一来二去,就熟了,好往下发展。
女孩说:六十一件,一百两件,这款是情侣衫,先生不给女朋友买一件吗?
我灵机一动说:好啊,可我不知道她穿多大的。
女孩问:您女朋友多高呀?
我说:就你这么高。
女孩一愣,说那就穿M号吧。
我说:你帮我试试看。
女孩说:佑丹奴衣服尺码统一,我一米六五,始终穿M号,您女朋友穿这个尺码不会有问题。都不用我问,她就把身高告诉了我。
我说:还是试试吧,我放心。
旁边的女导购甲不怀好意地微笑说:既然顾客要求了,那你就试试。
女孩说:好吧。然后去了试衣间。
衣服穿在女孩身上很合适,于是我就买了下来,女孩对我说欢迎您下次再来,我说我还不走呢,女孩问我还有什么事,我说把这件衣服送她,女孩说不是给女朋友买的吗,我说是,所以送给你,女孩脸一红,说我开玩笑,我说没有,我希望她明白我的意思,女孩说你没事儿吧,我说没事儿,就是心里的花怒放了,女孩说她不要,我问为什么,女孩生气了,她说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要,还让我把衣服拿走,爱给谁穿就给谁穿,我说拿回家我妈也穿不了,还是你穿吧,女孩说你可以把它退掉,我说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女孩说对不起,我在上班,我说那好,你上你的班,我转我的店,然后就徘徊在女孩左右,问她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女孩不耐烦了,说你自己不会看价签呀,我说我是顾客,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上帝,女孩说她不信基督教,让我别没事儿找事,我说好吧,我出去等你,然后就坐到佑丹奴对面的马路牙子上等她下班。
女孩背对着我整理服装,那几个导购站在店里冲我呵呵傻乐,我指指手表,意思是问几点下班,导购甲伸出三个手指头,我一看表,还不到十一点,不如我先回家吃饭,到了时候再来。
回家吃完饭,我看时间尚早,就躺下睡了会儿觉,以便可以精神饱满地去泡妞。可竟然睡过了,梦见雷蕾和我好了。做这样的梦,当然不愿意醒,一睁眼快五点了,明天再说吧,怎么做我已经想好了。
我对爱情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到了这般年纪,即使在最保守的家庭长大,谈恋爱也是时候了,但即便再过10年,不谈恋爱也是正常的,现在人更喜欢独来独往,了无牵挂,孑然一身,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我现在自身温饱尚且难以维持,有能力再去呵护一份爱情吗。
我不知道如果和雷蕾好了的话,结局会是怎样,但决定试一试。
说这话好像早了点儿,我现在只是一厢情愿,但八字至少已经有了我这一撇,就差雷蕾的一捺了。
不可否认,我对女孩的喜爱完全建立在感官取悦之上,一切美丽的事物,我都喜欢。
第二天,我按计划行事,决定再买条情侣裤,还让雷蕾帮忙试试。
我到了佑丹奴店,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却不见雷蕾。
导购女孩甲见我贼头贼脑,问道:什么东西丢了?
我说:女朋友。
女孩甲问:丢哪了?
就这,我指着雷蕾昨天上班时站的位置说。
她不干了,女孩甲说。
为什么,我问。
回学校上课了,女孩甲说。
她不在这儿上班吗,我问。
暑假打工而已,现在学校开学了,女孩甲说。
她在什么学校,我问。
她跟我说过,让我给忘了,女孩甲说。
你好好想想,想出来我就买你一条裤子,我说。她们的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和提成组成。
好像是北大,也好像是清华,还可能是海跑,我真忘了,反正记得她每天坐726,应该是海淀的一所学校吧,女孩甲说。
清华和海跑,你这也差得忒远了吧,海淀二十多所学校呢,再仔细想想,我说。
实在想不起来了,女孩甲说。
不难为你了,我走了,谢谢。我准备离开。
诶,你等会儿,女孩甲说,想知道她对你的印象吗。
想,我说。
她说你像纪晓岚,女孩甲说。
还有吗,我问。
没了,女孩甲说。
这是什么意思,是好还是坏,我问。
我也不知道,你回去看看《铁齿铜牙纪晓岚》就知道了,女孩甲说。
为此我回家特意看了一集张国立演的电视剧,倒没发现自己有多像纪晓岚,况且我嘴里也没戴着牙齿矫正器,何谈铁齿铜牙,却发现雷蕾有点像袁立演的杜小月。
她叫雷蕾吧,我问女孩甲。
你怎么知道的,女孩甲问。
我是谁,我说。
反正也无事可做,我决定去寻找雷蕾,不信她比工作还难找。
按女孩甲所说,我将寻找范围锁定在海淀各高校,726路汽车途径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农业大学,就先从这几所学校下手。
我在闻名遐尔的清华大学晃荡了三天,除了睡觉回家,吃喝拉撒都在清华周围解决。到
了第四天,我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荒谬的,即便雷蕾真的是清华学生,但在这座可以跑公共汽车的校园里,寻找一个人虽不至大海捞针,也差不多是黄河捞铁棍,况且雷蕾很可能不在这里上学。
我改变主意,还是先找工作吧,如果我和雷蕾有缘,自然还会再见。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于心不忍,不能再坐以待毙,应该干点儿什么,就学车吧,也不难,还算一门手艺。
我决定学习大货,拿个B本,万一哪天落魄了,还可以去工地开卡车,给人拉水泥送板砖。
我在驾校报了名,先是进行指纹备案,一律左手食指,看来要是没有这个指头的人还学不了车,然后被安排去法培班上课,考试通过后方可上车学习。高中毕业后我就没怎么听过课,上大学时除了期末复习课上跟着老师划划书,其余上课时间都被我用来坐在教室后排看小说、趴在桌子上睡觉、躲在宿舍打CS,本来我认为自己不会再有上课的机会,没想到今天又坐到课堂上,还真没做好心理准备,特别是上课的第一天,我只带了交规书,除了听警察讲课,别无选择,上课还没半个小时,我已如坐针毡。教室里对号入座,一个萝卜一个坑,谁没到警察一目了然,缺课一节就不准参加考试,再难受我也要忍着。
我看旁边的女孩正心不在焉地剪着指甲,就问她学的什么车,她说不知道,她来替人上课。
第二天,我带着报纸去听课,报纸看完的时候快中午了,我突然发现,身边坐的女孩不是昨天那个了,换了一个人。
第三天,一家公司让我去面试,我打电话让刘子替我去上课,刘子说正好明天没什么事儿。
当晚我问刘子课上得怎么样,刘子说,坐你旁边的那女孩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