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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贼胆[完本]作者:发飙的蜗牛-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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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锻造――圣骑士能制造自己的装备。许多圣骑士都选择这种专业技能组合。    
        采矿和工程――圣骑士可以制造远程武器和特殊的工程学物品。    
        附魔――圣骑士可以将其装备附魔使自己更加强大。    
        草药学和炼金术――圣骑士可以创造增益法术药品或是血瓶和魔法瓶。魔法王国达拉然曾经是法师们的聚集地。在王国被燃烧军团摧毁以后,这种神秘艺术传播到了世界的遥远角落。    
        法师在团队中是非常重要而有帮助的成员。有一种最强力的法术叫做变形术,可以让法师们限制进攻团队的怪物数量。法师还可以使用传送魔法,非常快速地在大陆上旅行。法师们甚至可以召唤食物和饮品,帮助每个成员从战斗中快速地恢复。    
        可以选择的种族:人类侏儒亡灵巨魔血精灵德莱尼    
        类型:远程魔法攻击者    
        标准数值槽:生命值/魔法值    
        可以使用的装备:布甲    
        可以使用的武器:法杖;魔杖;匕首;单手剑    
        法师评价:出色的远程攻击输出者    
        优势:    
        拥有变羊能力;能召唤食物和饮料;强力的区域伤害法术;可以传送回主城;    
        劣势:    
        和抗魔的怪物战斗很困难;在某些情形下非常脆弱和容易被杀;只能穿布甲。    
        挑战:    
        生存;掌握变羊的使用;控制怪物仇恨。    
        相关信息:    
        种族作用    
        如果你想把怪物带入一个痛苦的世界,那法师是个很好的选择。他们强大的元素和奥术攻击绝对不是你的敌人所能够抵抗的。伤害就是法师的代名词,而他们确实非常擅长此方面。他们的军火库包括一些强大的群体控制法术,另外还有许多对抗敌人的法术――实际上,这些能力可以用在游戏中绝大多数普通的动物身上,也正因为这一用途使得他们非常有价值。我们现在说的不是如何玩游戏――这个职业令人着迷的一个特点就是玩家漫漫深入了解其特定并最终熟练掌握其操作!                             
    作品相关 蜗牛的话      
        新书还是一本网游,以游戏为主,加入了一些现实,刚开始现实多了一些,请见谅。蜗牛发现,蜗牛写近战职业,尤其是盗贼职业比法系职业要有感觉。呃。。。第三本网游了,大家顶起一下吧。                        
    正文 第一章 萧御      
        这是一栋低矮的木棚房,荒废、破碎,再也没有更好的词来形容它了,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矮小老头儿,在清冷的岁月中苟延残喘。木棚房的前面,是一块块石板铺成的街道,污秽、浑浊不堪的脏水在上面肆意横流,就连一些找食的流浪狗也要对它退避三舍。    
        木棚房的矮木门在熏臭的风中时开时合,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半堵红砖墙,歪斜着摇摇欲坠,不过总算没有倒塌便是了。    
        狗都不来的地方,却未必没有人居住。    
        门吱呀的一声打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身穿着白色绸裙的女孩,约莫十七八岁,一头黑发垂落下来,发出犹如黑珍珠一般圆润的玉泽。许是头发遮挡住了视线,女孩用手指撩拨了一下头发,将头发挑到后面,然后用手将洗得有些褪了色的白色绸裙的裙角拉起一些,向前跃出一步,站在一块较为干净的石板上,然后朝矮木门里焦急地喊着:“哥,快点,你快迟到了!”    
        女孩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就像出谷的黄莺,很好听。    
        矮木门里走出一个高大的男孩,二十五六的样子,由于木棚房的房门太过低矮,男孩穿过木门的时候不得不低下大半个头。    
        看到男孩走出来,女孩拉起裙角,跳到另外一块石板上,将原先站立的那块让了出来。    
        男孩穿着一身褶皱的旧西装,从他的背影看来,他的身材大概有一米八零的样子,稍显瘦弱,但背挺得很直,看起来非常英挺。    
        “记得要认真工作哦,不许再打架了,不然,哼哼…晚上不许吃饭。”女孩挥挥小拳头,俏皮地皱皱鼻子,然后甜甜一笑,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非常甜美可爱,如果让人看到了,肯定会很惊讶,在这脏乱的贫民窟里,竟然有个这么美丽出众的女孩。    
        工作?男孩眼眸中闪过一丝歉然,这只不过是用来欺骗妹妹的借口罢了,他哪里有什么工作,像他这样的人,可以找到工作么?    
        “嗯。”男孩应道,右手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黑色却有些泛白的西装袖口,衬托得男孩的手异常醒目。这是一双非常白皙的手,手指修长,没有任何伤疤,白得就像一块羊脂白玉一般,丝毫不亚于那些养尊处优的女孩子的手,这样一双手,根本不应该长在男孩子的身上。    
        “哥,你的手真漂亮。”女孩抿着嘴微笑着说道,弯腰低头仔细打量了一番,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哥哥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女孩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感觉有些自惭形秽,赶紧将两只手藏到了身后。这双手上留下了几道创伤,也显得有些粗糙了。    
        看到女孩的动作,男孩鼻子微微发酸,家里的衣服都是女孩洗的,不论冬寒夏暑,到冬天的时候,天寒地冻,铁块都能被冻裂了,再美丽的手也变得粗糙了。男孩想要帮女孩洗衣服,女孩怎么都不肯。    
        “嗯。”男孩没有反驳,低声应道,心里却很是触动,你的手才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双手,男孩宠爱地刮了刮女孩的小琼鼻,说道,“我去上班了,你也要好好念书。”    
        “知道了。”女孩吸了吸鼻子,嘴巴撅得老高,对男孩的举动表示不满。    
        “中午要记得吃饭知道吗,还有晚上记得早点回来。”男孩不放心地嘱咐道。    
        “好啦好啦,知道了,再说你就要变成红十字会医院的吴大妈了。”女孩推着男孩的后背,往前走了几步。    
        男孩苦笑着摇摇头,踩着一块块凸起的石板朝街道的尽头走去。    
        “哥,你等一下。”女孩急急叫道。    
        “怎么了?”男孩回过头,问道。    
        女孩迈着小步子追上了男孩,走到了男孩的跟前,嘟了嘟小嘴,用有些埋怨的语气说道:“你看你,去上班连领口都不翻。”抬起手在男孩的领口整理了一下,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开心地说道:“好了,哥哥你永远是最帅的,加油!”    
        男孩摸了摸女孩的小脑袋,淡淡一笑,女孩的笑容总是能让他忘记所有的烦恼。    
        “我走了。”男孩说完,朝街道的尽头走去。    
        穿过这条石板的街道,然后再走过几条没有什么人来往的拥挤而又狭窄的巷道,眼前豁然开朗,入眼之处,是一栋栋簇新的高楼大厦,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和刚才所见的一切全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仿佛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区别。    
        看着眼前的灯红酒绿,距离自己是如此遥远。    
        男孩的目光扫过每一个来往的行人,这些行人身上的每一个细微的地方,每一个小的动作,都逃不过男孩锐利的眼睛。男孩看着这来往穿梭如流的行人,微微有些失神,茫无目的地走着。    
        “萧御。”一个清爽的声音在背后响了起来,语气里有一些惊喜。    
        男孩转过头,目光落到了来人的身上,来人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少年,他身穿着一身破烂汗衫,下身穿着一条破碎的牛仔裤,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捡来的,不过洗得倒是很干净。    
        “是你。”萧御淡淡说道,目光又转向了街上。    
        “在找羊呢?”少年目光落在这些往来穿行的行人身上,问道。    
        萧御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就连萧御自己也非常矛盾。    
        看看那个少年的脸,萧御想起了和少年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少年因为在街上行窃被人打了个半死,是萧御把他背到了红十字会医院,从那时候起,两人便熟识了,不过也仅仅是熟识而已。    
        “你空有这一身的本事,却总是不出手,你到底在等什么?要不你教我一手吧,如果你能教我,以后我弄到的都分你一半。”少年语气里带着乞求说道。    
        萧御摇了摇头,说道:“猴子,即使我肯教你,你也学不会的。”    
        “为什么?”那个叫猴子的少年心有不甘地问道,目光落在了萧御白皙修长的手上,很难想象,像他们这种在大街上混的人居然会有这样一双手,这双手如果用来弹钢琴或许会非常合适吧,猴子想道,似乎明白了什么。    
        “算了,不学就不学吧。”猴子叹了口气说道,如果是别人有这本事,猴子肯定会不择手段弄到手,但是萧御不同,萧御是他的朋友,尽管萧御不把他当朋友,但他仍把萧御当朋友,而且是可以搭上性命的朋友。    
        猴子的目光从萧御的身上转开,落到了刚刚走过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窈窕女郎的身上。那窈窕女郎身材高挑,穿着超短裙,修长美腿上的玉色丝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不过吸引猴子目光的并不是她的美腿,而是她背上的一个时尚的黑色背包。    
        “对不起。”猴子低声地说道,然后朝那个女郎的方向辍了上去。    
        猴子是个贼,他接下来要做的是在那个女郎没发现的情况下从那个背包里掏出他想要的东西。    
        为了生活而已,没什么好说对不起的。萧御眼眸中闪过一丝黯然,自嘲地笑笑,自己还不是一样,也是从别人的口袋里讨生活。    
        萧御也是一个贼!同样是偷窃,和猴子没什么区别,但萧御自认为,自己的盗窃和别人是有区别的。    
        萧御有些沮丧地朝前方走着,花了三四个小时穿过了大半个城市。兔子不吃窝边草,萧御可不敢在家附近行窃。    
        他时儿在角落里蹲会,时儿又走一小段路,始终没有发现满足条件的肥羊。萧御习惯了,他有时候大半个月也未必能牵上一只羊。实际上以萧御的手段,他走过一条街就可以牵到很多只羊,只是他不会这么做。    
        萧御右手手指一动,两根如白玉般毫无瑕疵的手指间一道寒芒闪过,却又消失不见了,那道寒芒仿佛从来就没出现过。    
        萧御将右手抬起来,五指张开,阳光透过五指间的缝隙投射出来,这是一双怎样完美的手?可是这双手却是用来偷窃的,萧御仰头看着被初升的朝阳照射得透出红润光泽的手指,对这双手突然产生了一些憎恶。    
        萧御又在大街上走走停停了一个多小时,有的时候,他可以这么走上一整天,然后两手空空回到家里。    
        当萧御走过一处街角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两个三十多岁的流里流气的家伙,其中一个染了一头的白毛,另外一个上半身穿了身西装,下半身穿了一条破烂得和猴子的裤子有几分相似的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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