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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麦:“……”我们真的不熟!
古巴夫对冯熙女是真不待见,瞧,一句话,就让和江小麦多年的友谊危危可及。
冯熙女也是猛然想起,指着古巴夫对江小麦惊叫到:“啊!她的前夫,就是你西北哥现在的亲密爱人。”
江小麦看上古巴夫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啊?你离婚了?什么时候结的?”
古巴夫:“……”!好不容易要愈合的伤口,因为冯熙女一句话,又被撒盐了。和东郭百里的两年婚姻,一直都是隐婚,知道的人,根本用手指都数得出来。
现在离婚了,就更加不想让人知道了,也随着时间的过去,差不多要尘归尘,土归土了!可是,在一切要随风的时候,冯熙女却非要说出来!而且是这么突然的说出来!让人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古巴夫看着冯熙女的眼神,真的是恨不得把她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咬牙切齿到:“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冯熙女:“……”干嘛这么凶,我又没有说错!东郭百里确实是你以前的丈夫,也确实是江小麦现在的情敌呀。
古巴夫叹了口气,拉着江小麦去了西餐厅,特意要了个安静的包厢,这才幽幽解释到:“还记得曾经我跟你说的,我一直暗恋的一个同学么?”
江小麦点头表示记得,古巴夫从初中开始就暗恋一男同学,并且一路跟随着他,上了同一个高中,同一所大学……古巴夫成绩从小就不好,特别是数学,一向是她的死穴,可是那同学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成绩名列前茅。古巴夫为了跟上心上人的步伐,悬梁刺股,咬牙苦读。
古巴夫声音里满是落寞:“我守了那么久,爱了他那么多年,追随着他,走过一个又一个城市,原以为,这辈子只能是这样有缘无份了。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我们结婚吧’,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了。那时,我们只是登记结婚,没办酒,因为恰逢他爷爷去世。如愿以偿的嫁给他,我一直觉得这跟做梦似的,毫不真实,感觉很幸福,却也很惶恐,生怕这只是南柯一梦,怕醒来,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妻,所以,就这么隐婚下来了。”
听完古巴夫的解释,江小麦轻叹一声,二人做好朋友这么多年,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层关联,江小麦问到:“那你前夫和西北哥之间,是真的吗?”
古巴夫狠狠的大喝了一口咖啡:“我不想再谈他。”爱得太深,伤得太痛,无力谈起,因为每一次,都是一种撕心裂肺。
江小麦只得转移了话题,两个好朋友,久别重逢,有说不完的话,冯熙女坐在一边,甚是无聊,因为她插不进话,也听不懂她们说的时尚。
江小麦和古巴夫叙完旧后,相约一起去扫货。
冯熙女坚定的跟在身边。
江小麦和古巴夫进的都是品牌店,每一件衣服后面的零,看得冯熙女眼都花:“个,十,百,千,万……”
冯熙女看着江小麦和古巴夫手上提的大包小包,摇头批评:“败家啊败家!”
江小麦见冯熙女两手空空,问到:“怎么?没有喜欢的吗?”
这怎么可能!但是,冯熙女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还剩下六百五十八块,都不够你们一件衣服的零头,实话实说:“我买不起。”
江小麦笑到:“那你选一件,我送你。”
冯熙女眉开眼笑:“真的?”
江小麦点头:“嗯。”
冯熙女感动:“小麦,你对我真好。”
江小麦:“……”你误会了!
冯熙女选了个黄金戒指:“我要这个。”
江小麦和古巴夫:“……”这什么人!选的戒指俗气就算了,问题是婚戒岂是能乱送的?
江小麦委婉的建议到:“不如再选选?”
冯熙女摇头,坚持到:“我就喜欢这个。”
江小麦没办法,只得给冯熙女买单。选的那款戒指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双宿双飞’,不过,最终劳燕分飞了。因为只买走了一个。
冯熙女拿着戒指笑容满面:“小麦,谢谢你,我真喜欢你。”
江小麦:“……”我没有喜欢你!
冯熙女把戒指戴到手上,迎着太阳光的照射,笑问:“好看吧?”
江小麦承认,真的很好看,那戒指单看真的很俗气,但是冯熙女的手指修长,又白又嫩,戴上那戒指,一点都不显俗气,反而透着大气,端庄,是真的漂亮。不过,冯熙女,这无名指上的戒指岂能乱戴?!
在北魏时,没有婚戒这一说,冯熙女是真的不知道,她只是单纯的觉得,那个戒指很好看,那个戒指上龙凤呈祥的雕刻,让她看了很喜欢,至于为什么戴在无各指上,纯粹是因为戴在那个手指上大小刚刚好。大拇指太大,小拇指太小,食指和中指又有点紧,只有无名指戴上却是刚刚好。
冯熙女说到:“小麦,等我发工资了,我也送你礼物。”
古巴夫直翻白眼,就你那眼光,无法想像送的礼物,有多让人堪忧。
三女在一家又一家店里征战,冯熙女是大家眼界,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血拼。
江小麦和古巴夫买起东西来,真的是不眨眼的。到最后,三人手上都提得满满的,也逛到了很晚,才满载而归的打道回府。
冯熙女是江小麦开车送回来的:“小麦,再见。”
直到江小麦的车开出老远,冯熙女才开门进去,一脚才踏进屋内,随即全神戒备,满屋的杀气。
打开灯,就见着了教官黑压压的脸:“为什么把手机关机?”宋子轩打了一夜的电话!无数个。
冯熙女很是无辜:“我没关啊。”拿出手机一看,才发现,是没电自动关机了。
宋子轩冷若冰霜:“你还知道回来?现在都几点了?!”
冯熙女看了看时间,才惊觉到这样晚了,态度非常良好的认错:“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时忘了。”
宋子轩怒目而视:“去哪了?干什么去了?”
冯熙女献宝一样的把戴戒指的手指伸到教官面前:“你看,小麦送我的礼物,好看吧,我好喜欢。”
捅马蜂窝了。
宋子轩瞪着冯熙女无名指那枚碍眼的戒指,两眼血红:“冯熙女!小麦是谁?”
冯熙女笑答:“就是那天和苏西北一起吃饭的那个姑娘啊。”
很好,送戒指的是女人!“她为什么要送你戒指?”多奇怪。
冯熙女据实以答:“我们是好朋友。我喜欢这个戒指,她就送我了。”
宋子轩看着那戒指,怒:“我不喜欢。”因为戴的地方不对!
冯熙女惊问:“为什么?教官你不觉得很好看吗?你看这上面刻的龙凤呈祥,栩栩如生,多好看哪。”
宋子轩冷哼了一声,一点都不觉得有多栩栩如生!“摘了!”
冯熙女不干:“为什么?”
宋子轩说:“我送你更好的。”
冯熙女摇头,一点都不为所动:“我就要这个。”
面对油盐不进的冯熙女,宋子轩气得差点吐血,最后,只得退而求其次:“那不要戴这里。”
冯熙女不懂,问:“为什么?”
教官循循善诱:“戴在手指上很容易丢!”
冯熙女觉得言之有理:“那怎么办?”
宋子轩说到:“跟我来。”
拎着冯熙女去了珠宝店,直奔卖项链的柜台。粗粗细细,各式各样的项链,看得人目不暇接。精挑细选,最后,宋子轩选了条细细的白金项链。
冯熙女却另有所爱,指着一条粗粗的黄金项链:“教官,这个,这个,这个漂亮。”
宋子轩顺着冯熙女的手指看过去之后,感觉到深深的‘代沟’扑面而来!什么叫代沟?这就是代沟!都说三年是一个代沟,两人之间,差了千年,有多少个代沟来着?几百个。所以,代沟真的很严重!其实倒也不是冯熙女品位差,只不过在北魏时期,金子真的很讲究份量!所以,她才会觉得那条粗粗的又刻有龙凤呈祥的黄金项链好看。份量十足,又精雕细刻!
宋子轩盯着那条粗粗的黄金项链,只有一个感觉,俗不可耐!再说了,一个女孩子家,戴那么招摇干什么?所以,坚定不移的拿着那条细细的白金项链去买单。
冯熙女很是不满:“……”这什么人哪,送人礼物,却不送人家喜欢的东西。
买单后,宋子轩拿着项链朝冯熙女伸手:“拿来。”
冯熙女一点都没有心有灵犀,问:“什么?”
宋子轩瞪眼到:“戒指!”
冯熙女这才把无名指上的戒指取下,递到了教官的手上。
宋子轩把戒指穿到了新买的白金项链上,然后亲自把项链戴到了冯熙女雪白修长的脖子上。
看着镜子中的效果,两人都比较满意。
冯熙女觉得白金项链配黄金戒指,还挺相得益彰。
宋子轩看着那戒指终于没有戴在冯熙女的无名指上了,也是满意的点头。
于是,二人满意的打道回府,刚好,店家也打烊休息。
回到公寓后,冯熙女一头就倒在了床上,马不停蹄的逛了一天的街,累得精疲力尽了。逛街是个体力活!
宋子轩临睡前,翻出了早就买好的戒指,想像中它戴在冯熙女手上的相得益彰……看了许久后,宋子轩又轻轻的把它放回了原位,并没有送出去。
第二天天未亮,冯熙女还未醒,教官就来敲门:“起床。”
冯熙女看着外面一片漆黑,抱着枕头问:“起这么早干什么?”
宋子轩说到:“带你去玩。”
冯熙女兴致不高:“我想睡。”
宋子轩笑到:“你不是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么,不要睡了,起床!”
冯熙女没办法,只得呵欠连天的起床了。
宋子轩开着车,带着冯熙女去海边,看日出。
冯熙女东倒西歪的躺在车里,继续呼呼大睡。
宋子轩直摇头,拿这小太妹没办法。无法想像,眼前这贪睡的小猪,曾经连续看电视十天半月都不休不眠的!而且还精神抖擞!
到了海边,天色还早,宋子轩坐在车里,看着冯熙女的睡颜,静静的等着。到差不多的时候,才叫冯熙女到:“醒醒,醒醒……”
冯熙女醒开眼,刚好看到太阳慢慢的从地平线升起,像个刚进门的新媳妇,羞答答露出了红通通的粉脸,撩开了轻纱似的薄雾,照着宁静的海面……
宋子轩问到:“美吧?”
冯熙女眯着美眸,实话实说:“没觉得。”
宋子轩无语问苍天:“……”!这什么人,什么审美观!有没有点生活情趣啊。
冯熙女觉得,有觉不睡,偏要从暖暖的被窝里折腾起来,到海边吹冷风,就为了看经常见到的太阳,这才是生活没情趣!人生是要有多无聊,才会这么折腾?!
不过,即来之,即安之,冯熙女沿着海滩往前走,捡贝壳。捡了一满满一衣兜的时候,在海滩上竟然发现了一乌龟,很大很大的乌龟。
冯熙女惊喜极了,这么大的乌龟,得熬多大一锅大补汤啊。一个箭步上前,把那只正在努力往大海爬去的大乌龟翻成了四脚朝天,断了其后路,才大叫到:“教官,教官,看,大乌龟。”
宋子轩蹲下身,看了看那只乌龟,笑到:“这是只长寿龟,唔,少都活了千年。”
冯熙女兴奋得两眼瞪得又圆又大,啊,终于找到个跟自己一样长寿千年的了,果断的决定不熬乌龟汤了:“教官,你是怎么看出它活了千年的啊?”
宋子轩指着乌龟盾片上的同心环纹说到:“唔,数它就知道了……”
冯熙女当即决定,要把乌龟抱回家,惺惺相惜。多神奇,两人一起历经千里,一起见证了世事沧桑。
嗯,突然觉得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