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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目光一转,正想再询问高欢,听一声响彻云霄的清鸣,天上已经翩然落下两只高大仙鹤。仙鹤黑嘴红顶,白羽如雪。在一只仙鹤背上,坐着一个穿着青色道衣的美女。…
林珂闻声从船舱中走了出来,欢喜道:“云姐,你可算来了。”
被称为云姐的美女淡然道:“快上来,我们走。”
林珂手掐法诀,使了个御风法符后,周身青光缭绕中,轻飘飘的上了另一只仙鹤的背上。云姐一声低喝,两只仙鹤猛然振翅腾空而起,不过一会,已经直上云天远去无踪。
从始至终,林珂都没有看王通一眼。王通看着这一切,脸色顿时阴沉起来。王通阴鸷的看了眼高欢,怒冲冲转身而去。
林珂走了,让王通再没兴趣和高欢废话。若不是还有几分城府,几乎忍不住要拔剑杀了高欢。
石远不解的道:“他怎么了?刚才那眼神要杀人的样子,很吓人。”石远性子率直,虽然不会察言观色,对于危险却有着奇妙的直觉。王通刚才一闪即逝的杀气,被他清楚的捕捉到。
高欢拍了拍石远肩膀,“和咱们不是一路的,不必管他。”
等船到了下一个渡口后,王通就骑马下了船。黄昏夕阳下,带着一路尘烟远去的王通,身姿是那么飘逸飞扬。
高欢目送王通的背影远去,若有所思。石远道:“这人阴阳怪气的,不是个好人。他那马却真是好马。我走南闯北,还从没见过如此神骏坐骑。”说起白马,石远满是羡慕。
“你说的对,这人不是个好人。”高欢点头赞同道。心里却在想王通临走时看他的阴冷目光,只怕,又是个麻烦啊。
若是在前世,被一个权势巨大的家伙记恨上,高欢只怕要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可来到这个世界十余年后,别说是俗世的权势,就是面对天阶强者,高欢纵然不敌,也不会心生恐惧。这不是狂妄,而是在生死之间磨砺出的坚凝无匹的心志。
等到王通走后,林珂娇俏柔美的小婢女柔儿娇怯的走过来,柔柔怯怯的道:“高爷,公子让我先跟着你。”
高欢没料到林珂会把柔儿扔给他,这个柔儿看上去柔弱,却至少是个二阶的武者,三阶术士。石远这样的粗壮汉子,十个八个的也不够她杀的。
以前柔儿对他的态度可不怎么好,自从昨夜看到个他斩杀头陀后,却又变得敬畏无比。柔儿看上去和飞雪差不多,高欢却并不大喜欢。高欢问道:“林兄怎么说?”
柔儿低着头,乌黑的双丫发髻轻轻摇动,低声道:“公子让我跟着高爷,等到了天极山,再把我领回去。”
高欢松了口气,他生怕林珂就这么把柔儿送他,那到是麻烦死。“嗯,既然你家主人这么交代,你就先跟着我吧。你就在原来的舱室住,有事找我就行了。”
柔儿急忙道:“那可不行。公子交代,一定要照顾好高爷。”
高欢道:“没事,她不会见怪的。”
柔儿泫然欲泣,小嘴紧紧抿着,可怜巴巴的看着高欢,却又不敢说话。柔儿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细腻,身形玲珑,穿着一袭碧裙,腰系金环、香囊,可爱娇美之极。如此可怜的样子,更是惹人怜爱。
石远在一旁看不过去了,“高欢,这么小一个姑娘,你干什么为难她。”
高欢不喜欢被人伺候,却也不想听石远絮叨,点头道:“换个宽敞地方住也好。”
柔儿一脸惊喜,石远则得意洋洋。
原本的房间墙壁被头陀撞出个大窟窿,林珂又换了一个房间。同样的布局,不过没有那些华丽陈设。
柔儿引着高欢进了房间,神神秘秘的把门窗关好,才从床底拿出一个白玉书匣递给高欢,道:“这是公子留给高爷的。”
白玉书匣内正是《九霄金莲丹书》。
柔儿小脸上一片坚决,似乎高欢不收,她就会这样一直等下去。
高欢有些奇怪,道:“你这么想我收下丹书?”
柔儿苦着脸道:“公子说了,要是丹书送不出去,我也不用回去了。”
高欢有些好笑,可丹书要是放在柔儿身上,对书对人都是极其危险。高欢收起书匣道:“好吧,这下可以放心了。再说,你这么娇贵的丫鬟,我可养不起。”
柔儿小脸绷不住,失声轻笑。青春、活力、可爱、娇美,柔儿的笑容,充满了这些味道,刹那间,那焕发的容光,似乎照亮了昏暗的房间。
不知怎么的,高欢突然想起了韦爵爷的一句话,“这小娘皮、到是挺美的……”
第三卷
第一章 莲开丹自成
天都山,又名玄都山,传说中太一圣皇成道之地。天都山脉绵延数万里,纵广无尽。山势或险峻、或清奇、或巍峨、或雄伟、或壮阔,山峦重叠,峰峰奇绝。
天都山内,天险无数。有奇花异果,有天生地养的灵禽神兽,有存活千百年的强大妖兽,还有传说中连接仙界的洞天。只是天都山地势辽阔,人力有穷,没有人能真正走遍天都山。流传在世间的,只有各种神魔传说。
其中,又以九峰十八谷最为著名。九峰中的天极峰,则是天都山的主峰。
天极峰,高万仞,围百里。山势雄伟巍峨,下连八方地脉,上接云天。山上郁郁葱葱,草木繁茂,其中又有众多的奇花异果,山泉飞瀑、清溪流水,山峰高而不险,峻而不孤,坐落在万峰之中,其势却冠绝万峰,是当之无愧的天都第一峰。
周围八峰环侍,有如众星拱月。
九,道之极也。天极等九峰,也蕴含着天地至道。
太一圣皇殿,就是建立在天极峰绝顶。轩辕皇朝的皇帝,每次大祭,都要上太一圣皇殿祭奠太一圣皇,祈求风调雨顺、万民平安。
太一道,也是东土神州第一大道宗,有弟子数万,信徒亿万。天极峰的山腰处建立的太上大殿,每天都有千百信徒前来供奉膜拜。其中,有很多都是不惜跋涉万里前来。
天极峰下,原本是一片荒芜。就是因为朝拜的信徒太多,几千年下来,在离天极峰十几里的地方,慢慢形成一个人口超过二十万的天极城。
马上就要临近九年一次收徒大典,本就热闹的天极城更是来了不知多少想要拜师的年轻人。神州的年少英才们,大多汇聚于此。
就算是别的宗门,也会趁机带着弟子前来游历,一是增加弟子阅历,二是趁机看看天下的少年英才,看看有没有机会收入门中。
所以,从二月开始,天极城就汇聚了无数英才、高人。整个天极城,也因此焕发出是勃勃生机。
高欢进了天极城后,才知道自己小看了太一道的影响力。热闹的街道上,满是年轻人的身影,这些身影不论本身修为,各个都充满了朝气活力。几乎每个人,都是那么的自信。
等高欢他们到天极城时,已经来的晚了。各家的客栈旅店早都爆满。好在柔儿领路找到一家一品楼。林珂早在这里预定了最好的房间。
这是一间内外两间的套间。直没脚面的白羊毛织花地毯,紫檀木的家具,晶光石灯,整洁如新的绸缎被褥,房间的每一处细节都透着精致和奢华。
初次见识这种场面的石远是目瞪口呆,站在门口,都不敢迈步。他一双布鞋满是灰土,衣衫粗陋,和房间的精致华美格格不入。
高欢对这些到没什么感觉。这里纵然在豪奢,也不能和前世那个发达世界相比。高欢苦修武道,对于这些享受也并不放在心上。粗陋也好,精致也罢,只要能住人就行了。
石远等高欢和柔儿都进去后,终于忍不住要跟进去,却被柔儿拦住,“石大哥你还是洗洗脚,否则弄的太脏了要赔钱的。”顿了顿又道:“这个房间一天就要一两金子……”
听到一两金子一天,石远二话不说,转头就跑了出去。这么贵的房子,要洗脚也不算是苛求。
柔儿嘻嘻一笑,这点钱她到不在意,就怕石远弄的很脏看着难受。几天的相处,柔儿也知道石远性子率直简单,最在意的就是钱了。一提金子,果然就让石远乖乖听话。
高欢随意的在房间转了一圈,主要是看看房间里有没有什么危险。随意坐下后,高欢道:“柔儿,你住最里间。我和石远,就在外间住好了。”
柔儿乖巧的点头。跟着高欢这几天,柔儿发现高欢这个人看似温和随意,但决定的事,却是不会改变。他说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乖乖听话。
高欢对柔儿也没什么要求,只要她听话就行。柔儿怎么说也是乖巧聪明可爱,跟在身边虽然有些不便,却也不讨厌。
过了好一会,石远湿乎乎的回来。楼下就有浴房,他不但把脚洗干净,甚至把全身上下都洗干净了。柔儿看着好笑,在一旁柜子里拿了双轻便布鞋递给石远。
石远换了鞋,这才大步走进来,一屁股坐在高欢身旁的椅子上,大声道:“楼下有个浴房,热水管够,洗了个舒服澡。兄弟,你不去洗洗?”说到这,石远突然对柔儿道:“对了,高欢也没洗脚,你怎么让他进来了!”
柔儿撇嘴道:“高爷能和你一样。你就是再洗十遍澡,也没高爷干净。”柔儿到不是讥讽石远,而是说的实话。柔儿本就是侍候人的,却发现高欢几乎都不洗漱。
开始的时候,柔儿还鄙夷高欢是个野人,不知干净。时间长了才发现,高欢从来都是一尘不染。明明是赤足麻鞋,可走了一天路,高欢脚下依然洁净如洗,就是芒鞋上,也是点尘不沾。
仔细观察,才会发现高欢的明净是由内而外。对此,柔儿不禁想起林珂的形容高欢的一句话:朗若晴空,皎如皓月,直若天人也。
自从高欢破除心障后,心神圆满自在,血如银汞,周身筋骨血肉皮毛无不凝炼如钢,身心俱明。元气内外运转,贴着身体表面构成一层完美元气罩,别说是灰土尘屑,就是刀枪水火都难以侵入。
这才能不染一尘。高欢到不是刻意为了保持干净,更多的是把这种作为日常的修炼。每时每刻都在细致入微的控制元气,是高欢一直在走的道路。
晚饭过后,柔儿去内间休息。石远则兴奋的翻来覆去睡不着,但翻滚了一会,终于是耐不住旅途劳累,沉沉睡去。
高欢等到两个人都睡着了,才把九霄金莲丹书拿出来。这几天都在赶路,高欢也没时间研究。
九霄金莲丹书如此贵重,高欢只想能学几分是几分。等再见到林珂时,就把丹书还给她。
第二次打开丹书,封面上的那莲花依旧盛开绽放,转又化作一颗金灿灿圆坨坨的金色果实。
看到莲开果落,高欢心神一动,不由的沉入那金色果实之中。轰,高欢心神巨震,整个人仿佛坠入一片金色海洋中。
纯净沉凝的金色海洋,就像融化的金液,粘稠沉重,却又直透人神魂。在金海之中,无数金色的文字如同游鱼一般,游弋往来,组合成一篇篇奥妙无穷的文字。
“火里金莲种,莲开丹自成。”所有的文字一一闪过,最后就留下这两句话,在高欢心中徘徊不去。
高欢似有所悟,却有有些摸不到边际。高欢知道领悟这种事,急不来的。当下不急不躁,沉下心来,慢慢揣摩这十个字的含义。
就在这时,一朵金色莲花由金海深处冒了出来。巨大的金色莲花,实际上是有众多的金色文字组成。金莲盛开怒放后,慢慢化作一颗金色果实,果实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