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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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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我决定起码要有条裙子,不是我干活时穿的麻袋片。于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条说出来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针线笸箩里的两个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块台布,一根蜡烛曾经倒在上面,烧了个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条试烙铁用的旧腰带。后背最费时间了。看来我找不到一样不会马上失去的东西了,因为事后我还得把它拆开,把各个部分都放回原处。黑尔可真耐心,一直等着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没有它就不会走下一步。最后,我从外面仓库里的钉子上拽来了那个蚊帐。我们用它过滤果酱。我尽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后用粗针脚把它缝在裙子的背面。那就是我,穿着你能想象出的最难看的长裙。幸亏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于看着像个沿街叫卖的小鬼。我那时只有十四岁,我猜想,所以我才那么自豪吧。 
  〃不管怎么说,加纳太太肯定见过我穿它。我自以为偷得挺高明,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甚至我们的蜜月:跟黑尔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地方。是个星期六下午。他请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里干活儿。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为贝比·萨格斯赎自由。但是他请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们手拉着手走进玉米中间。我现在还能闻见保罗们和西克索在远处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纳太太朝我钩手指头,把我带到楼上她的卧室。她打开一只木盒子,拿出一对水晶耳环。她说:〃我想给你这个,塞丝。〃我说:〃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吗?〃她说。我说:〃没有,太太。〃〃那么穿吧,〃她说,〃你就能戴它们了。我想把它们给你,祝你和黑尔幸福。〃我谢了她,可在离开那儿之前我从没戴过它们。我来了这房子以后,有一天贝比·萨格斯解开我的衬裙,把它们拿了出来。我就坐在这儿,在炉子旁边,抱着丹芙,让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们。〃 
  〃我从来没见你戴过耳环,〃丹芙说,〃它们现在在哪儿呢?〃   
  〃没了,〃塞丝说。〃早没了。〃然后她不再说一个字。再开口要等到下一回,当她们三个抱着淋透的床单和衬裙、顶着大风跑回家时。她们喘着,笑着,把浆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宠儿用桶里的水把自己灌了个饱,看塞丝用一块浴巾擦干丹芙的头发。 
  〃我们是不是该把辫子解开?〃塞丝问道。   
  〃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着她的头发,就蜷起身子。   
  〃今天的事今天完,〃塞丝说,〃明天,那可不行。〃   
  〃疼。〃丹芙说。   
  〃天天梳就不疼了。〃   
  〃哎哟。〃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宠儿问。   
  塞丝和丹芙抬头看着她。四个星期过去了,她们仍然没有习惯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里面的歌声。它就躺在音乐之外,调子与她们的不同。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这个问题显然是提给塞丝的,因为她正看着她。   
  〃我的女人?你是说我的妈妈?就算她梳过,我也不记得了。我只在田里见过她几回,有一回她在种木蓝。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入队了。要是有月亮,她们就在月光下干活。星期天她睡得像根木头。她肯定只喂了我两三个星期…人人都这么做。然后她又回去种稻子了,我就从另一个负责看孩子的女人那里吃奶。所以我回答你,没有。我估计没有。她从来没为我梳过头,也没干过别的。我记得她甚至总不跟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怕离队伍太远了,我猜是。有一件事她倒肯定干过。她来接我,把我带到熏肉房后面。就在那儿,她解开衣襟,提起乳房,指着乳房下面。就在她肋骨上,有一个圆圈和一个十字,烙进皮肤里。〃这是你的太太。这个,〃她指着说,〃现在我是唯一有这个记号的。其他人都死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又认不出我的脸,你会凭这个记号认得我。〃把我吓得够戗。我能想到的只是这有多么重要,还有我多么需要答上两句重要的话,可我什么都想不出来,所以我就说了我脑子里蹦出来的。〃是,太太,〃我说。〃可是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也给我烙上吧,〃我说。〃把那个记号也烙在我身上。〃〃塞丝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烙了吗?〃丹芙问。   
  〃她打了我一个耳光。〃   
  〃那为什么?〃   
  〃当时我也不明白。直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记号。〃   
  〃她怎么样了?〃   
  〃吊死了。等到他们把她放下来的时候,谁也看不清楚她身上是不是有圆圈和十字,我尤其不能,可我的确看了。〃塞丝从梳子上抓出头发,往后扔进炉火。头发炸成火星,那气味激怒了她们。〃噢,我的耶稣。〃她说着一下子站起来,插在丹芙头发里的梳子掉在地上。 
  〃太太?你怎么啦,太太?〃   
  塞丝走到一把椅子旁,拾起一张床单,尽她胳膊的长度抻开来。然后对叠,再叠,再对叠。她拿起另一张。都还没完全晾干,可是对叠的感觉非常舒服,她不想停下来。她手里必须干点什么,因为她又记起了某些她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事关耻辱的隐私,就在脸上挨的耳光和圆圈、十字之后,早已渗入她头脑的裂缝。 
  〃他们干吗吊死你的太太?〃丹芙问。这是她头一回听到有关她妈妈的妈妈的事。贝比·萨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   
  〃我一直没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说道,但当她把潮湿的衣物叠了又叠时,越来越清晰的,是那个拉着她的手、在她认出那个记号之前把她从尸首堆里拽出来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给婴儿喂奶,做饭,一只胳膊是好的,另一只只剩了半截。楠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话,塞丝当时懂得,而现在却想不起来、不能重复的话。她相信,肯定是因为这个,她对〃甜蜜之家〃以前的记忆才这么少,只剩了唱歌、跳舞和拥挤的人群。楠对她讲的话,连同讲话时使用的语音,她都已忘记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语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始终存在。她把潮湿的白床单抱在胸前,从她不再懂得的密码中分辨着那些含义。夜间,楠用完好的那条胳膊抓住她,在空中挥动着另一截残肢。〃告诉你,我来告诉你,小姑娘塞丝。〃然后她这么做了。楠告诉塞丝,她妈妈和楠是一起从海上来的。两个人都有好多次被水手带走。〃她把他们全扔了,只留下你。有个跟水手生的她丢在了岛上。其他许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没起名字就给扔了。只有你,她给起了那个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别的人她都没用胳膊去抱。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告诉你,我在告诉你,小姑娘塞丝。〃 
  作为小姑娘塞丝,她并没有什么感觉。作为成年女子塞丝,她感到愤怒,却说不清楚为了什么。贝比·萨格斯的强烈愿望仿佛海浪冲击着她。浪过之后的寂静中,塞丝看着坐在炉边的两个姑娘:她的有病的、思想肤浅的寄宿者,她的烦躁、孤独的女儿。她们看起来又小又远。 
  〃保罗·D一会儿就回来了。〃她说。   
  丹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她妈妈站在那里出神地叠床单的时候,她咬紧牙关,祈盼着故事早点结束。丹芙讨厌她妈妈老讲那些与她无关的故事,因此她只问起爱弥。除此以外的世界是辉煌而强大的,没有了丹芙倒更是如此。她因自己不在其中而讨厌它,也想让宠儿讨厌它,尽管没有丝毫的可能。宠儿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来问可笑的问题,让塞丝开讲。丹芙注意到了她是多么贪婪地想听塞丝说话。现在她又注意到了新的情况。是宠儿的问题:〃你的钻石在哪儿?〃〃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而最令人困惑的是:给我讲讲你的耳环。 
  她是怎么知道的?   
  宠儿光彩照人,可保罗·D并不喜欢。女人开始成长时,活像抽芽前的草莓类植物:先是绿色的质地渐渐地发生变化,然后藤萝的细丝长出,再往后是花骨朵。等到白色的花瓣凋零,薄荷色的莓子钻出,叶片的光辉就有了镀金的致密和蜡制的润泽。那就是宠儿的模样…周身镶金,光彩照人。保罗·D开始在醒来后与塞丝做爱,这样,过一会儿,当他走下白楼梯,看见她在宠儿的凝视下做面包时,他的头脑会是清晰的。 
  晚上,他回到家里,她们仨都在那儿摆饭桌时,她的光芒如此逼人,他奇怪塞丝和丹芙怎么看不见。或许她们看见了。如果女人们中间有一个春情萌动,她们当然能看得出来,就像男人一样。保罗·D仔细地观察宠儿,看她是否有所察觉,可她对他一点也不留意…连直截了当的提问都常常不作回答。她能做到看着他连嘴都不张。她和他们相处已经有五个星期,可他们对她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他们发现她在树桩上睡着的那天更多。 
  他们在保罗·D到达124号当日曾经摔坏的桌子旁就坐。重新接好的桌腿比以前更结实。卷心菜都吃光了,熏猪肉油亮亮的踝骨在他们的盘子里堆成一堆。塞丝正在上面包布丁,嘟囔着她的祝愿,以老练的厨子惯用的方式事先向大家致歉。这时,宠儿脸上现出的某种东西…她眼盯塞丝时攫住她的某种宠物式的迷恋…使得保罗·D开口了。 
  〃你就没啥兄弟姐妹吗?〃   
  宠儿摆弄着勺子,却没看他。〃我谁都没有。〃   
  〃你来这儿到底是找什么呢?〃他问她。   
  〃这个地方。我是在找这个我能待的地方。〃   
  〃有谁给你讲过这房子吗?〃   
  〃她讲给我的。我在桥上的时候,她讲给我的。〃   
  〃肯定是早先的人。〃塞丝道。早先的那些日子里,124号是口信和捎信人的驿站。在124号,点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里的干豆子…直泡到柔软得可以消化。   
  〃你怎么来的?谁带你来的?〃   
  现在她镇定地看着他,但没有回答。   
  他能感觉到塞丝和丹芙两人都后退了,收缩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网来相互触摸。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逼逼她。   
  〃我问你是谁带你来这儿的?〃   
  〃我走来的,〃她说,〃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一条路。没人带我。没人帮我。〃   
  〃你穿着新鞋。你要是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从鞋子上看不出来?〃   
  〃保罗·D,别再挑她毛病了。〃   
  〃我想知道。〃他说道,把刀把儿像根旗杆似的攥在手中。   
  〃我拿了鞋子!我拿了裙子!这鞋带系不上!〃她叫嚷着,那样恶毒地瞪了他一眼,丹芙不禁轻轻去摸她的胳膊。   
  〃我来教你,〃丹芙说,〃怎么系鞋带。〃她得到了宠儿投来的一笑,作为奖赏。   
  保罗·D觉得,他刚抓住一条银亮亮的大鱼的尾巴,就让它从手边滑脱了。此刻它又游进黑暗的水中,隐没了,然而闪闪的鱼鳞标出了它的航线。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为他,又是为谁而发的呢?他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容光焕发,而只是泛泛地展示一番。凭他的经验而论,总是先有了焦点,周围才现出光芒。就说〃三十英里女子〃吧,同他一起等在沟里的时候,简直迟钝得冒烟儿,可西克索一到,她就成了星光。他还从未发现自己搞错过。他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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