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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英明之主,不可明以是非角,而未始不可明以利害夺。此与子房招四皓同一机轴。
【译文】
明武宗正德年间,秦藩向朝廷请愿,要求把陕西边地加封给他。朱宁、江彬(字文宜)等人由于收受贿赂而主张应允,武宗命大学士起草敕书。杨廷和(字介夫,谥文忠)、蒋冕(字敬之,谥文定)等人私下想,如果起草敕书,害怕以后出问题;如果拒绝起草,又违逆皇帝的意思,于是两人都称病不上班。
只有梁文康(梁储,字叔厚,卒谥文康)受命起草,诏书写道:“从前太祖曾留有遗诏,这一带土地不可赏赐藩王。这并非出于吝啬,因为广大丰饶的土地赐予藩王后,藩王一定会养士饲马,一定会因为富庶而骄狂,容易受到奸人挑拨,图谋不轨,对社稷不利。现在朝廷接受秦王的恳求,把这边地加封秦王,但愿秦王得到这块土地之后,一定不要聚集奸人为非作歹,一定不要蓄养太多兵马,一定不要听信谗言煽惑谋反作乱。一旦动乱起于边疆,就会危害到社稷的安全。到那时朝廷即使念着血缘之亲,恐怕也难保你活命。秦王一定要慎思而行。”
武宗看了这篇敕令的草稿后非常惊讶,这时才知道赐封边地的严重性,于是断然收回成命,取消加封。
[冯评译文]
面对英明的君主,不可用是非纠正,却可用利害关系改变他,这和张良招请四皓的道理相同。
533、傅珪
【原文】
康陵好佛,自称“大庆法王”。外廷闻之,无征以谏。俄内批礼部番僧请腴田千亩,为大庆法王下院,乃书“大庆法王与圣旨”。傅尚书珪佯不知,执奏:“孰为大庆法王者,敢并至尊书,亵天子、坏祖宗法,大不敬!”诏勿问,田亦竟止。
【译文】
明朝宪宗笃信佛法,自称大庆法王。官员们虽有耳闻,却无法证实而加以劝谏。不久,礼部接获署名大庆法王的圣旨,命令办理番僧所请赐的良田千亩做为大庆法王下院,僧寺分设他地,但名义上仍隶属本寺者。
尚书傅珪(字邦瑞,追谥文毅)故意假作不知谁是大庆法王,上书启奏:“有人自称大庆法王,竟敢下圣旨,冒渎天子,破坏祖宗国法,大大不敬。”宪宗看了傅珪的奏章,下令不可再追问此事,而赐良田事也不再提起。
534、洪武中老胥
【原文】
洪武中,驸马都尉欧阳某偶挟四妓饮酒。事发,官逮妓急。妓分必死,欲毁其貌以觊万一之免。一老胥闻之,往谓之曰:“若予我千金,吾能免尔死矣。”妓立予五百金。胥曰:“上位神圣,岂不知若辈平日之侈,慎不可欺,当如常貌哀鸣,或蒙天宥耳。”妓曰:“何如?”胥曰:“若须沐浴极洁,仍以脂粉香泽治面与身,令香远彻,而肌理妍艳之极。首饰衣服,须以金宝锦锈,虽私服衣裙,不可以寸素间之。务尽天下之丽,能夺目荡志则可。”问其词,曰:“一味哀呼而已。”妓从之。比见上,叱令自陈,妓无一言。上顾左右曰:“榜起杀了。”群妓解衣就缚,自外及内,备极华烂,缯采珍具,堆积满地,照耀左右,至裸体,装束不减,而肤肉如玉,香闻远近,上曰:“这小妮子,使我见也当惑了,那厮可知。”遂叱放之。
【译文】
明太祖洪武年间,有个姓欧阳的附马爷,偶尔有一次召了四名妓女陪酒,不料消息外泄,官府奉命搜捕陪酒的妓女。由于官府搜捕甚急,其中一名妓女料想自己被捕后必死无疑,竟想先行毁容,希望能侥幸保住一命。
有一个官府的老文书听说妓女们的遭遇,就对妓女说:“只要肯给我千金,我有办法能保你们一命。”妓女们立即先付五百金。
老头说:“当今圣上英明,哪会不清楚吃你们这行饭的人平日奢侈挥霍的情形,所以言行当如平常,千万不可存心欺瞒。见了皇上,只要如常人般哀泣,或许可得到皇上的宽宥。”
妓女问老头:“具体怎么做呢?”
老头说:“先彻底洗净全身,再用香油调理按摩,让远近的人都能闻到你们身上的香味,使全身的肌肤散发出动人艳丽的光泽。至于身上所穿戴的衣物首饰,更是非绫罗金玉不可,即使是贴身的内衣,也丝毫马虎不得,务必要极尽华丽之能事,让男人见了无不心荡神驰,对皇上的问话,一概只是低头哀泣,什么话也别说。”妓女点头牢记在心。
等被官府押送进宫面见太祖后,太祖叱令妓女自陈罪状,妓女只一味低泣不语。太祖对左右说:“把她们绑起来杀了。”妓女听了宽衣就缚。
只见妓女们从外服到贴身衣裤无不华丽已极,身上所佩戴的饰物更是堆了一地,光彩夺目,而肌肤如玉,阵阵香气袭人。
太祖说:“这些小妮子,即便是朕见了都不免受到迷惑,那小子也就可想知了。”于是下令释放那四名妓女。
535、王振
【原文】
北京功德寺后宫像极工丽。僧云,正统时,张太后常幸此,三宿而返。英庙尚幼,从之游。宫殿别寝皆具。太监王振以为,后妃游幸佛寺,非盛典也,乃密造此佛。既成,请英庙进言于太后曰:“母后大德,子无以报,已命装佛一堂,请致功德寺后宫,以酬厚德。”太后大喜,许之,命中书舍人写金字藏经置东西房。自是太后以佛、经在,不可就寝,不复出幸。
[评]
君子之智,亦有一短。小人之智,亦有一长。小人每拾君子之短,所以为小人;君子不弃小人之长,所以为君子。
【译文】
北京城的功德寺,后宫供奉着一座极其巍峨华丽的佛像。和尚说,明英宗正统年间,张太后常游幸功德寺。有次曾在寺中住了三夜才回宫。当时英宗年纪还小,随太后游寺,并把游寺之事告诉太监王振。王振认为后妃常游幸佛寺不合朝廷礼制,于是暗中命人打佛像,佛像完成后,王振请英宗呈给太后,说:“母后大德,儿臣无以为报,特命人打造一尊佛像,请母后恩准将佛像安置于功德寺后宫,以酬谢母后厚德。”太后听了非常高兴,立即答应,并且命中书舍人抄写经书放在东西两侧厢房。从此太后因厢房供有佛经,不适合住宿,所以不再留宿宫外。
[冯评译文]
君子的大智中难免有短处,小人的小智中也多少有长处。然而就因小人只知模仿君子的短处,所以才被人讥评为小人;君子则不因是小人的长处而弃之不用,所以才被人尊为君子。
536、贺儒珍
【原文】
两宫工完,所积银犹足门工之费。户、兵二部原题协济银各三十万,通未用也。西河王疏开矿与采木,并奏部,久不覆。一日,文书房口传,诘问工部不覆之故,立等回话。部查无此疏,久之,方知停阁于户部也。户部仓皇具咨稿,工堂犹恐见累。郎中贺儒珍曰:“易耳!”首叙“某月日准户部咨”云云,咨到日即具覆日。复疏曰:“照得两宫鼎建,事关宸居,即一榱一角,纯用香楠、杉木,犹不足尽臣等崇奉之意,沿边不过油松杂木。工无所用,相应停采。”
[按 ]
此事关边防西河,特借大工为名耳。尔时事在必行,公恐激而成之,故从容具覆,但言其无所用,而不与争,事遂寝。
工部一日得旨买金六千两,铺户极言一时难办,必误。赔不惜也。且言户部有编定金行甚便。公思,户部安肯代工部买金耶?唯有协济一项,今已不需,户部尚未知也。时司徒杨本庵胞弟毓庵正在衡司。公夜过之,谓曰:“户协工三十万金,欲具题,何如?”毓庵入言于兄,出告曰:“吾兄深苦此事,欲求少减。”公曰:“户果不足,如肯代工买金六千,则前银可无烦设处。”毓庵复入言,本庵亟许。公归,遂收工商买金之票。掌稿力禀不可,公叱之出。及具题,掌稿复言户必不肯,公曰:“第上之。”既报可,户无难色,公去部后,再有买金之事,仍如公行之户部。而户部怒裂其札,掌稿者竟不知所以也。
【译文】
慈宁宫和献陵的工程完竣之后,所剩下的经费还足以用来支应午门和奉天门的修建工程。原先户部和兵部答应支助的三十万两银子,统统用不着。
西河王原有一封呈给朝廷的疏奏,请求准予在当地挖矿和开采林木,公文会到工部,许久不见答复。一天,有一份紧急公文来到工部,询问前项提案为何不见答复,要求立刻回话。工部官员立刻追查,并未发现有该项公文,等了很久,才知道此案积压在户部,尚未处理。
户部的大小官员急着拟具对策发文咨询,工部尚书也担心受到牵连。这时郎中(官名,六部所辖分司之长)贺儒珍拟议道:“这事容易处理。我们只要在公文上先交代本部已于某月某日准了户部某件咨文,然后说明,查照慈宁宫和献陵两项重大工程,事关皇室安寝,其中建筑的一榱一角等细节,使用的都是香楠杉木,虽然如此,惟恐犹不足以曲尽臣等崇奉皇室之心意,沿边一带所生产的,不过是一些油桐杂木,和两宫工程无关,无需开采贡献。”
[评译文]
西河王想发笔横财,用的名义是资助两宫之役的冠冕堂皇的说词,工部如处理不当,对西河一地边防确有影响。当时事在必行,贺公顾虑已被西河王咬住口实,因而从容作答,只说是无所取用,而不与其正面冲突,此事遂不了了之。
工部某日奉旨须立即购买黄金六千两听用。基层官员指称六千两的数额太庞大,一时之间要买齐,必定花去不少冤枉钱;又说户部负责管辖各地的金店,甚为便利,应透过他们来购买。
贺儒珍负责处理本案,思想户部岂肯无故帮工部购买黄金,而当初兴办两宫工程时,户部曾同意协助三十万两银子,现在已用不着了,但户部并不晓得。当时户部尚书杨本庵的胞弟杨毓庵在衡司(主管山林川泽)任职,贺儒珍夤夜造访,告诉他说:“户部原本同意协助工部的那三十万两银子,现在打算如何处理?”,
杨毓庵进去询问兄长,出来答复道:“家兄也深为此事烦恼,希望贵部将额度宽缓一些。”
贺儒珍道:“户部果真手头拮据,若能代工部买得六千两黄金,则前项公款可以此抵销。”
杨毓庵入内询问,果然杨本庵欣然答应。
贺儒珍回到工部,遂饬令收回各单位购买黄金的银票,主拟公文的官员极谏不可,贺儒珍立刻将他臭骂一顿。后来要发文给户部时,主拟公文的官员又指称户部必不同意,贺儒珍道:“你不要管那么多,就照这样发文过去。”
公文发出之后,户部果然照准。
后来贺儒珍去职,皇帝又命工部购买黄金,工部官员依例行文到户部请求协办,没想到公文竟被户部撕个粉碎,主拟公文者却始终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错。
537、满宠 郭元振
【原文】
太尉杨彪与袁术婚,曹操恶之,欲诬以图废立,收彪下狱,使许令满宠按之。将作大匠孔融与荀彧嘱宠曰:“但受词,勿加考